论文摘要
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中,公安机关同时扮演着执法者和裁判者的双重角色,缺乏有效的监督者。完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不宜改变我国治安管理处罚体系的二元结构,而应根据我国的法治化水平,在满足现实治理需要的前提下,完善以行政拘留为代表的治安管理处罚体系,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这样既可以提高治安案件的办案质量,又可以回应理论界关于警察权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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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景平
关键词: 治安管理,裁判程序,处罚体系
来源: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分类号: D922.14
页码: 140-145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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