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制度论文-吴丹红

羁押制度论文-吴丹红

导读:本文包含了羁押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变更强制措施,惩罚性措施,刑事案件,无罪判决,司法人员,疑罪

羁押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吴丹红[1](2019)在《未决羁押制度再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法律界,未决羁押制度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刑拘最长时间37天,逮捕后侦查期限两个月,还可以延长;审查起诉阶段原本一个多月,但可以两次退补,每次一个月,发现新罪还可以重新计算期限……这么一算下来,大多数刑事案件到法院时,已大半年过去了,还有的一(本文来源于《环球时报》期刊2019-12-05)

胡慧[2](2019)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探索及完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信力、实现宽严相济政策的重要现实意义。当前,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执法理念还存在实用主义、规定规则不够细化、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等困境,应通过转变司法理念,完善非羁押保障机制,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确立羁押必要审查的证明规则等路径,进一步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办案机制。(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4卷 总第14卷)——杨浦检察院论文集》期刊2019-11-01)

王强[3](2019)在《试论监察留置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一文中研究指出监察留置措施作为监察委员会调查活动中唯一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在实施中缺乏有效的监督。为了更好地规范监察留置的实施,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建立对监察留置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必要的。借鉴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经验,克服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以及立法上的困难,遵循持续性审查、比例、客观中立和有限救济的原则,建立以留置执行监督部门为主体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施内部监督,规范监察机关的调查行为,依法保障被调查人的权益。(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罗海敏[4](2019)在《我国台湾地区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台湾地区未决羁押制度进行了大幅修改,逐步调整完善了关于未决羁押的决定权、适用要件、羁押审查程序等多方面规定,较好地解决了未决羁押率高、羁押决定机关不独立等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盘点、分析台湾地区未决羁押制度的具体改革措施、实施效果及其中的经验得失,可以为大陆地区改革完善未决羁押制度提供必要借鉴与参考。(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张政盟[5](2019)在《浅析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工作中保障司法人权的一大重要体现,同时还有利于节约我国的司法资源,维护司法公正。但在实际有关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也存在立法方面不明确、羁押标准不一、申请审查流程繁琐等不足之处,需要结合实际通过细化审查标准、简化流程、大力宣传等方法来完善该制度,以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3期)

吴振龙[6](2019)在《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从立法层面上加强了检察机关对于“羁押率过高”、“不当羁押”等司法现状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作为一项新确立的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比例原则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体现。笔者以J省Z市近叁年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情况为研究对象,通过流程梳理、数据分析等方法,总结J省Z市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运行的特点主要有审查案件数量占比偏低、审查方式存在不足、审查案件的类型具有局限性、建议变更的理由固化等。结合实践运行的现状,提出当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主要存在审查建议约束力不足、审查标准不明确、审查救济制度不健全、羁押替代性措施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本文从叁个方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是对制度本身的改进,主要是要明确界定审查权力性质,规范审查标准,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和建立权利救济制度。其次,是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配套机制,包括完善羁押替代性措施,构建后续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最后,从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方面,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权利告知制度,保障律师参与权。通过对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分析,期望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19-06-30)

许薇薇[7](2019)在《审前羁押制度的司法控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审前羁押即为有罪判决成立之前取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法律状况。审前羁押在规则设定与现实展开层面的情况说明该国刑事强行规则的法制情况。国内的审前羁押制度存在大量难题,例如羁押率很高、羁押替代适用少但滥用严重、超期羁押危害普遍等,本文通过研究审前羁押具有的难题,解析造成的原由,参考我国现行的审前羁押方案,规划国内的审前羁押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王文倩[8](2019)在《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叁条确立了一项全新的诉讼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这一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目的,就是根据案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标志着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在经历了全国二十多地检察院试点探索之后,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本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如何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更加规范、有较强的操作性,让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从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着重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概念,制度的功能,立法背景几个方面阐释;第二部分,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对全国和地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考察,并结合考察情况分析制度运行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第叁部分,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不能有效实施的深层次原因,如法律规定不足影响适用;配套机制不健全;现有司法理念与司法环境限制制度发挥等问题;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给出笔者的建议。从细化法律规范,规范审查程序,转变司法理念和执法环境,完善配套措施几个方面对制度完善提出思路。(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期刊2019-06-01)

张述强[9](2019)在《检察机关视角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在2012年修订刑诉法时,明确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以下简称“该项制度”)。它使检察机关在履行完审查逮捕的权限后仍能对被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被羁押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的人身自由状态进行法律监督。这不仅扩大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而且将一项人身自由救济权给予了被羁押人员。在对该项制度进行分析后,笔者认为,羁押必要性审查(以下简称“该项审查”)的重要价值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在立法方面,它彰显了立法者保障被羁押人员人权的初衷,体现了以较低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司法方面,它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客观上使被羁押人员的人身自由状态处于变化之中。这有助于降低居高不下的羁押率,纠正“超期羁押”“一捕到底”“羁押期限绑架刑期”等不合理司法现象。在我国,由于该项制度刚出台不久,在立法和司法上均存在一些制约其效用发挥的因素。本文中,在对现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架构进行阐释的基础上,笔者深入剖析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存在的困境。结合对域外羁押制度及救济措施共性和中外差异的分析,就提升审查的效果,从多个角度提出了改进方案。在结构上,除前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系统阐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主体、对象、条件、启动、方式、适用阶段、处理结果等,对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架构进行了梳理,目的在于加深对该项制度运行现状的了解。笔者重点阐述了审查的条件、启动、方式和处理结果,这为下文指出该项审查存在的问题打下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笔者深入研究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存在的困境。具体包括“羁押措施偏离设置时的初衷”“羁押期限绑架判决结果”“审查的刚性不足”“替代性措施执行不力”“检察机关执检部门开展审查存在困难”“部分审前未羁押而判处实刑的罪犯未被执行刑罚”等。在对现实困境进行剖析后,笔者明确了当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改革方向。第叁部分成熟的域外羁押制度及救济措施,对我们改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借鉴意义。在阐述域外制度共性的基础上,就中外制度差异,笔者重点从审查主体、对羁押独立性的认识和救济措施叁个方面进行了对比。一方面,这有利于我们增强对该项制度个性的认识;另一方面,能够为改进该项制度提供启示。第四部分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力图提出创新性的改进方案。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强化审查的刚性”“改革羁押替代性措施”“提高审查质量”“完善配套机制”“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其中,阐述的重点是增强审查的刚性、改革羁押替代性措施和完善配套机制,意在切实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践效果。(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28)

邵光耀[10](2019)在《我市打造预防超期羁押制度链条 实现33年无超期羁押》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邵光耀)自1985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预防超期羁押打造了一整套制度链条,实现了全市看守所连续33年无超期羁押。2003年高检院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纠正超期羁押经验交流现场会;2004年,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超期羁(本文来源于《潍坊日报》期刊2019-05-15)

羁押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信力、实现宽严相济政策的重要现实意义。当前,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执法理念还存在实用主义、规定规则不够细化、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等困境,应通过转变司法理念,完善非羁押保障机制,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确立羁押必要审查的证明规则等路径,进一步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办案机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羁押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吴丹红.未决羁押制度再思考[N].环球时报.2019

[2].胡慧.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探索及完善建议[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4卷总第14卷)——杨浦检察院论文集.2019

[3].王强.试论监察留置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4].罗海敏.我国台湾地区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及启示[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9

[5].张政盟.浅析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9

[6].吴振龙.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证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9

[7].许薇薇.审前羁押制度的司法控制[J].法制博览.2019

[8].王文倩.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完善[D].西北大学.2019

[9].张述强.检察机关视角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19

[10].邵光耀.我市打造预防超期羁押制度链条实现33年无超期羁押[N].潍坊日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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