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必要性;现状;对策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保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是持续地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性的设施。它主要由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环卫、供电、通信、防灾等各项工程系统构成。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投资大幅上升,特别是大型的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厂站、垃圾填埋场、煤气厂站、自来水厂站、隧道工程日益增多,在当前建设系统安全形势严峻,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尤其是重大死亡事故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市政建设工程安全形势亦不容乐观。为了建设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确保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针对市政安全公用管理的现状和薄弱环节,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对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来说,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现状
2.1从客观方面来分析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督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要落后建筑业,加上市政公用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质量、轻安全的情况。
2.2从主观方面来分析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人员对安全施工标准存在明显不熟悉,不了解情况,这也直接导致了现场安全管理不够深入,安全检查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2)部分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上也比较薄弱。随着企业安全资质年检工作的规范,许多很多企业已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但由于历史和观念的原因,仍然从“节约成本”出发,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也没有提供资金保证及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机构形容虚设,没有起到丝毫管理作用,进而监管要求不能及时、准确下达,现场的安全隐患等各项安全管理信息更是无法及时反馈,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无法进行。(3)从当今社会发展形势来讲,市政公用施工队伍恶意竞争,中转承包,分包情况较多。所以施工队伍不稳定,经常聘用临时工,人员综合素质较差,达不到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系统性和有效性。这样,必然导致工程的安全系数降低,出现种种问题。同时,一些单位不按程序办事,随意左右工程造价,更甚至盲目缩短工期,安全管理上更是不肯投入,或者少投入,这种种因素致使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寸步难行,管理难度加大。(4)虽然现在部门地区实行了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但是,从实施情况来看,该方法依然不够完善,多数工程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仍仅仅是虚幻的,对工程负责人及实施人起不到真正的考核作用。其次,及时考核到位,但是惩罚并不能及时体现出来,以至于安全隐患一直存在,不能消除。(5)机械设备、车辆管理不善,违规使用。市政公用工程使用挖掘机、推土机。汽车吊等机械设备较多,很多情况下不符合管理规定即进行操作,比如,各项公用工程施工时都会用到的挖掘机,多数施工采用租借方式,司机不具备上岗证,违规操作的情况很多,有的挖掘机既用于挖掘,也用于吊装运送材料,对安全影响。在机械设备的管理上,施工单位未对进场机械进行安全综合性能验收,更有甚者,为了节省成本,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已经淘汰报废的机械在现场超负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又超载运输,直接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上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可知,安全管理的隐患是存在,并且亟待需要解决。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需要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应对。
3.1利用政府职能加大奖惩力度
政府应利用职能作用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上升到了刑法的高度,一方面,使得建设各方在安全生产上将慎重行事,依法管理,另一方面,也为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建设市场、完善激励机制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监管部门在强化激励机制,运用市场规律对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上进行安全生产与市场挂钩、不良行为上网公示并计入企业档案以对安全生产结果进行监管的同时,以起到超前安全警示作用,也有利于各类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长效性。同时,行政处罚的力度必须加强,在现有项目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必须开展有效的经济处罚手段,对工程的经济收益人进行直接的处罚。这样既能对项目实际负责人进行督促,又能避免违规执法现象。
3.2对项目部的管理转变到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监管部门对项目部安全体系直接进行监管既约束了项目部的主观能动性,又不具备有效的管理依据,反而直接面对了企业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市场。因此,有必要将单纯对项目部的管理转移到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以及企业与项目部之间的安全管理接口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程序实施符合性的考核上。这就需要建立企业的诚信机制。对施工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行为予以诚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市场和企业资质挂钩,将有效地促进企业自发、主动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安全保证体系。
3.3规范施工队伍的安全行为
由于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了道路、桥梁、排水、隧道等多种类型,加上地理环境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经济性角度的考虑,对市政施工的安全管理完全基本采用建筑安全管理要求势必难以适应,因此,需要根据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要求。同时,对于通讯、电力、绿化等配套施工队伍必须合理列入管理范畴,明确实施细则。要保证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确保施工区域内所有作业队伍的安全行为受控。规范施工队伍各各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管理素质,做到高素质管理,高素质施工。
3.4完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围墙式的管理并不适宜市政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城区、郊区、城郊结合部,交通繁忙地段等不同区块的文明施工难度都有所不同,文明施工的好坏也间接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现有的规范基本上是“一视同仁”,这不仅不利于管理,也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文明施工企业的逆反心态,因此,我认为,现有的管理办法的修订是完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市政公用工程市场逐步规范,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管理模式正在形成,如何做好依法监督、长效管理,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个机遇。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既要与时俱进,又要针对市政施工特色,刚柔相济,解决既有和潜在的管理问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整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而各项管理中安全监督管理又是重中之重,我们应针对安全管理的现状,建立长效对策,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完善顺利的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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