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道义逻辑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道义,逻辑,悖论,主体,语义学,怪论,理性。
道义逻辑论文文献综述
陈文庆[1](2019)在《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的道义逻辑分析——以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慈善捐助本是善事、好事,却时常会出现类似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的案例。此类冲突于媒体、坊间各种议论纷起之时,若不能进行清楚地分析,容易产生对慈善救助的误解和人性善恶的误读。以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为例,以道义逻辑的方式分析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的情况,认为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发生的情形在于身份、语境、条件、具体利益界定的逻辑不清。当以事前约定、充分交流、沟通,甚至契约的形式界定身份、语境、条件、具体利益的方式,以避免或解决此类冲突。(本文来源于《湖州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7期)
何新宇[2](2019)在《道义逻辑视域下的墨家逻辑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墨家逻辑作为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重要的逻辑体系,本身研究了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此外,由于墨家文本中对于大量具有道德色彩的“名”的关注,也可以说墨家逻辑是具有一定的政治伦理色彩的,而道义逻辑也是关于伦理和规范行为的形式逻辑,所以从道义逻辑的角度来对墨家逻辑思想进行探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墨家逻辑的思想起源开始,对墨家逻辑的思想内涵进行探究。墨家逻辑立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墨家思想根本目的是为去乱求治而服务的,所以在墨家逻辑,尤其是墨家逻辑的论证中就包涵着大量的政治伦理性问题,这也导致了墨家逻辑在推理论证之中更加重视逻辑的语用层面及内涵层面的问题,而在推理和论证中对于语词内涵中的道德实在的认知和理解则主要是通过“取”这一手段来进行把握的,所以可以说,墨家逻辑中的大量论证都是在道德和法律语境下的论证。墨家逻辑由于墨家的政治伦理性需求和去乱求治的目的,提出了本身最核心的“十论”,并且墨家基于“十论”还进行了大量的论证,这些论证的主要重点在于对社会和统治者规范行为的论证,这是一种关于规范性的应然的推理判断,这种应然命题和推论,正是符合道义逻辑思想特点的论证方式,所以笔者认为,在墨家逻辑论证之中是存在大量道义逻辑思想的,并且这种道义逻辑思想主要从规范制度的“法”和作为道德伦理的认识手段的“取”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出来。本文最后从道义逻辑的角度对墨家逻辑思想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首先对于墨家逻辑的特殊性进行了充分地讨论,认为墨家逻辑具有一、以论证为目的,二、注重现实应用和行为规范这两个基本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对墨家逻辑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笔者认为,墨家逻辑在逻辑应用层次上具有道义逻辑形式,在应用逻辑层次上具有道义逻辑的思想。最后对墨家逻辑的普遍性进行论证,认为墨家逻辑是具有逻辑的普遍性的。(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19-06-30)
孙晴[3](2018)在《博弈参与者利益最大化策略选择的道义逻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道义逻辑研究的是人类行为规范与人的行动理论等,这些通常体现在人的善恶之中,而善恶往往又是人们理性活动的结果。这种理性活动在博弈中通常得到体现,从道义逻辑的角度来说,在博弈中,义务和允许应该是分别被视为关于理性的必要和充分条件。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特殊的道义逻辑,本文主要论述的就是理性主体如何在博弈中取得利益最大化的道义逻辑。(本文来源于《大众文艺》期刊2018年21期)
董惠敏,奥利维尔·罗伊[4](2015)在《关于博弈中理性主体的叁种道义逻辑(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从道义的角度来看最优行为的逻辑》和《义务、自由选择和最弱允许的逻辑》两篇文章中,作者主张道,在博弈里,义务(obligation)和允许(permission)分别应被看作为关于理性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根据这个主张他们得到了一个具体的道义逻辑,使得在这个逻辑里的义务算子和允许算子不再是一对对偶概念,并且算子是一个关于"自由选择"的允许算子。类似的道义逻辑在文献里已被提出,例如,有早期的由范丙申(1979)提出的方案,和最近的在《基于布尔代数的道义行为逻辑》里的方案。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将从在博弈论中的理性主体的角度,来研究这叁种道义逻辑之间的关系。我们将对比它们的演绎能力,给出它们的翻译,并且着重说明它们关于参与人(players)所应当做的或可以做的的不同看法。(本文来源于《逻辑学研究》期刊2015年04期)
万小龙,李福勇[5](2014)在《从道义逻辑看“是”与“应该是”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休谟所提出的"是"与"应当"(ought to)问题其实是"是"与"应当是"的关系问题,其中包括两个问题:事实判断如何与价值判断相推,实然判断如何与应然判断相推。如果认为应当即必然有价值,允许即可能有价值,这样虽然"是"与"应当是"不能直接相推,但"A是应当的"可以推出"A是有价值的"可以推出"A是允许的"。(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赖晓鹏[6](2013)在《从道义怪论看道义逻辑的角色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道义怪论是长期困扰道义逻辑的问题,其根本上归因于道义逻辑的角色定位。凡道义逻辑论着必谈道义怪论,在于道义逻辑内、外部均预设地赋予了道义逻辑过于沉重的使命:既要发挥独特作用,又要符合直观理解,还要跨越实然与应然之间的鸿沟。恰当的道义逻辑角色定位,不仅有助于对道义怪论持宽容态度,而且道义冲突、道义语义和道义逻辑的现实应用等问题对道义逻辑的困扰程度也将大为降低。(本文来源于《云南社会科学》期刊2013年05期)
姚从军[7](2013)在《经简而直,传新而奇——读张传新《自适应道义逻辑与法律推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张传新的新作《自适应道义逻辑与法律推理研究》以自适应逻辑为框架构建了一个道义逻辑系统。其核心思想是通过刻画规范推理的涵摄推理模式、例外义务推理模式、渎职义务推理模式和道义困境推理模式,并定义相应的规范推理的异常集合,结合极小异常策略,将规范推理的可废止特性刻画为一个动态证明的过程。其优点是既具有良好的形式逻辑性质,又极符合实际的规范推理直观。之后又以该理论分析了法律推理的形式和特点。(本文来源于《法律方法》期刊2013年01期)
张莉敏[8](2013)在《优先道义逻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出于解决悖论及其他应用的目的,引入优先语义学构建优先道义逻辑系统便成为道义逻辑发展的新途径。其中,本.汉森的优先二元道义逻辑系统DSDL1-3有较大影响,它在处理温柔的谋杀者悖论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尽管在处理其他类型的道义悖论方面并不完善,其解决方案存在一定的缺憾,但不可否认的是,本.汉森的优先道义理论为道义逻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灵感。在他的影响下,可从不同角度建立多种类型的优先道义系统,以促进道义逻辑的发展。首先,优先道义逻辑的建立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道义悖论问题,消除人们对道义逻辑的质疑。其次,优先道义理论使用的结合其他分支理论进行道义逻辑研究的方法,可为逻辑学其他分支的发展提供方法论意义,从而促进整个逻辑学科的繁荣和发展。最后,目前的优先道义逻辑研究,已不再局限于对道义悖论问题的处理,而是尝试建立多种实用型的优先道义系统,着重于它在法学、计算机和信息科学等多个相关领域的应用型研究,取得的很多重要成果,在建立法律专家系统、处理电子商务中的贸易合同等很多方面也都显示出其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来源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1期)
田雪[9](2013)在《道义逻辑与道义悖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道义逻辑兴起于20世纪50、60年代,主要研究含有“应该”、“允许”或“禁止”等道义词的命题逻辑。虽然道义逻辑兴起于现代,但道义逻辑却有很长的思想渊源。从亚里士多德开始,道义模态就始终为逻辑学家所关注。现代道义逻辑的诞生激发了逻辑学家的极大兴趣。在冯赖特的经典道义逻辑系统基础上,新的道义逻辑系统不断产生。50年代以来,道义逻辑系统的内容不断丰富,也不断追踪现代形式逻辑发展的足迹。道义逻辑学家不断克服在构建形式系统过程中所出现的困难,同时不断消解道义形式系统中所谓的悖论,这使得今天的道义逻辑茁壮成长起来,成为广义模态逻辑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对道义逻辑思想的起源及其发展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梳理和研究,特别是对现代道义逻辑产生的背景、道义逻辑奠基人冯赖特的一元道义逻辑到二元道义逻辑的发展以及现代道义逻辑的发展趋势进行系统介绍。除此之外,本文重在分析道义逻辑系统中存在的悖论以及这些道义悖论的解决方案及其困境,进而提供一元算符理论的初步解决设想。本文主要对叁种道义悖论的解决方案分别作了简要评价,其目的是希望能在某种程度上深化我们对道义逻辑的认识。道义逻辑的发展不仅能丰富哲学逻辑的内容,而且也有助于拓宽逻辑学研究的领域。(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3-01-01)
万小龙,李福勇,田雪[10](2012)在《一元算符逻辑理论二探——一元算符完全性视野下的道义逻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视"一元算符真值表"已经穷尽了所有的经典与非经典一元算符,或者视{﹁,→,H4}是完全集,并且结合人文科学中广泛存在的关于价值判断的两种不同表述和自然语言的相应特点,那么,道义逻辑应该包括关于道德"善"的逻辑和具有自然语法局限性的关于义务"规范"的逻辑。前者的关键道德命题是"应该A即A不可能不善",后者的关键规范命题是"义务A即非A不可能合规范"。道义逻辑就可以完美地还原为一元算符逻辑,而且能够消除一些典型的道义悖论。(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3期)
道义逻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墨家逻辑作为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重要的逻辑体系,本身研究了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此外,由于墨家文本中对于大量具有道德色彩的“名”的关注,也可以说墨家逻辑是具有一定的政治伦理色彩的,而道义逻辑也是关于伦理和规范行为的形式逻辑,所以从道义逻辑的角度来对墨家逻辑思想进行探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墨家逻辑的思想起源开始,对墨家逻辑的思想内涵进行探究。墨家逻辑立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墨家思想根本目的是为去乱求治而服务的,所以在墨家逻辑,尤其是墨家逻辑的论证中就包涵着大量的政治伦理性问题,这也导致了墨家逻辑在推理论证之中更加重视逻辑的语用层面及内涵层面的问题,而在推理和论证中对于语词内涵中的道德实在的认知和理解则主要是通过“取”这一手段来进行把握的,所以可以说,墨家逻辑中的大量论证都是在道德和法律语境下的论证。墨家逻辑由于墨家的政治伦理性需求和去乱求治的目的,提出了本身最核心的“十论”,并且墨家基于“十论”还进行了大量的论证,这些论证的主要重点在于对社会和统治者规范行为的论证,这是一种关于规范性的应然的推理判断,这种应然命题和推论,正是符合道义逻辑思想特点的论证方式,所以笔者认为,在墨家逻辑论证之中是存在大量道义逻辑思想的,并且这种道义逻辑思想主要从规范制度的“法”和作为道德伦理的认识手段的“取”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出来。本文最后从道义逻辑的角度对墨家逻辑思想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首先对于墨家逻辑的特殊性进行了充分地讨论,认为墨家逻辑具有一、以论证为目的,二、注重现实应用和行为规范这两个基本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对墨家逻辑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笔者认为,墨家逻辑在逻辑应用层次上具有道义逻辑形式,在应用逻辑层次上具有道义逻辑的思想。最后对墨家逻辑的普遍性进行论证,认为墨家逻辑是具有逻辑的普遍性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道义逻辑论文参考文献
[1].陈文庆.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的道义逻辑分析——以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为例[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9
[2].何新宇.道义逻辑视域下的墨家逻辑思想研究[D].贵州大学.2019
[3].孙晴.博弈参与者利益最大化策略选择的道义逻辑研究[J].大众文艺.2018
[4].董惠敏,奥利维尔·罗伊.关于博弈中理性主体的叁种道义逻辑(英文)[J].逻辑学研究.2015
[5].万小龙,李福勇.从道义逻辑看“是”与“应该是”的关系[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6].赖晓鹏.从道义怪论看道义逻辑的角色定位[J].云南社会科学.2013
[7].姚从军.经简而直,传新而奇——读张传新《自适应道义逻辑与法律推理研究》[J].法律方法.2013
[8].张莉敏.优先道义逻辑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9].田雪.道义逻辑与道义悖论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3
[10].万小龙,李福勇,田雪.一元算符逻辑理论二探——一元算符完全性视野下的道义逻辑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