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对于拉动家电及有关行业生产、扩大内需、缓解就业、拓展农村市场、以及建立自我循环经济都有重要意义。如果利用家电下乡提供的物质条件,在农村建立信息网络,推广信息化,应当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2009年2月1日在全国推广国家补贴家电下乡,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这是时机的需要,国家目前有力量,家电下乡条件已成熟,农民也有条件,这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此决策可谓英明之举,引起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
来自商务部的最新数据称,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销售下乡家电产品270万台,销售额40亿元,其中3月份销售148.5万台,销售额22.4亿元,同比增长70%和72%。可以说,家电下乡取得了很好的阶段性成果,不过,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并不是皆大欢喜的局面,其中也逐渐暴露出在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
第一,家电下乡扩大了内需,减轻了经济危机的压力。自从金融海啸以来,我国的出口量大幅度萎缩,订单减少,使许多企业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积压,形成了停产半停产状态,造成工人就业不足,许多农民工失业。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采取了家电下乡补贴措施,扩大农村需要,消化过剩的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使家电产品有了销路;其次推动家电产业的发展;再次还可以带动与家电生产有关企业的生产;最后解决一些人的就业问题,减缓金融海啸的冲击。
第二,家电下乡,拓宽了国内市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但是市场经济发育不平衡,农村大大落后于城市。我国农村具有2.5亿农户,是世界上最巨大的国内市场,利用家电下乡把农村市场发育起来,对我国目前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对外贸的依赖度大概在60%左右,日本、美国的依赖度大概在10%左右。开发农村市场,可以减少对外贸的依赖度,对转变经济増长方式、调节经济结构、建立完整的自我循环经济体系,是大有益处的。
第三,家电下乡,可以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家电首先是农民日常生活用品,但不仅如此,家电特别是电视、手机、电脑等,都是知识经济的产物,是信息交流的工具。掌握这些家电的运用,要具备一些知识水平。反过来这些家电的运用,扩大了信息来源,增大了信息交流,开阔了眼界,増加了知识,这对提高农民知识水平、提高农民素质、推动新农村建设是非常有利的。
二、家电下乡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家电下乡产品质量要有保证。李毅中部长说,由于家电下乡的企业是经过招标而中标的,他们很注重产品质量,不是把库存的、卖不出去的卖给农村,而是结合农民的特点开发新产品,很适合农村用水、用电、住家的情况。但是,此前有不少媒体报道过,在个别地区的家电下乡产品中曾出现存货倾销、旧货翻新、以次充好等现象,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这就要求我们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将中央的要求落实到位。同时,还要积极发挥消费者、媒体、协会的监督力量,真正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可藏。那些中标企业,如果条件允许,应当结合农民、农村特点开发新产品,使产品入乡随俗,这样,农民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惠。农村所需要的产品,是那些功能丰富、操作简单、安全、耐用的产品。比如,“家电下乡”中,海尔专门设计了能防止身长4厘米的小老鼠的空调防鼠网、冰箱防鼠后盖板、洗衣机防鼠底座等,很受农民欢迎。
第二,要简化财政补贴手续,要方便、易行、公正、透明,有利于农民购买。最初采取的方式是农民先购买产品,再去财政部门领取补贴,这期间需要进行信息录入、审核等流程,手续比较烦琐,还要求下乡卡、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文件“一个都不能少”,很多农民朋友家住乡下,为了补贴要进城,来来回回跑几趟都没能领到补贴款,“来回路费都抵得上补贴的钱了”。因为不能方便快捷地拿到补贴款,打击了不少农民购买下乡家电的积极性。目前有些地方采取了不少创新措施,比如由商店先垫付,补贴额度直接在商品售价中体现出来,随后再由财政部门统一对这些销售点进行转移支付。这样对于消费者来说,手续大大简便了。不过也出现了监督难、审核难等问题。如何做到简便易行又公平透明,的确是考验政府智慧的大问题。4月下旬,中央多个部委研究并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规定从5月1日至7月31日先在16个省市进行试点,成功后在全国推广,这一问题有望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第三,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由于家电产品的自身特点,售后服务显得很重要,在城里,要是电视、空调出了什么问题,一般打个电话就能很快得到帮助,而在偏僻边远的农村地区,这一点就很难做到。怎么办呢?一是在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还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在售卖过程中,告诉农民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方法,尽量不出现问题;二是万一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相关企业的售后服务人员也应当服务到位,对于售后服务成本较大的地区(比如人口稀少、人迹罕至的偏远农村),政府也应当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只有当产品售后服务也到位了,农民朋友购买下乡家电才会“买起来舒心、用起来放心”。
三、家电下乡的后续思考
第一,家电下乡的补贴带有福利性,应对不同收入者区别对待。我国幅员辽阔,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不论在经济总量还是发展速度上,都有较大的差别,使农村发展水平、农民生活条件大不相同。东部发达地区的很多农村早已经达到小康水平,开着小车、住着别墅,对于他们来说,家电是更新换代,而不是购买的问题,对他们的补贴是锦上添花。可是对于中西部农村,家电是有无的问题。他们收入低,急需资金支持,对他们的补贴是雪中送炭,政府应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之事。如果国家对他们有较多的补贴,这对中西部家电的普及、开拓中西部农村市场、拉动内需是大有裨益的。
第二,家电下乡,电力供应要有保证。电力是家电的前提条件,只有电力保证供应,才能充分发挥家电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网的投入,农村电力覆盖率大大提高,这为家电下乡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过去电力行业形成了一种惯例,一旦遇到用电高峰,被拉闸限电的首先是农村地区,拉闸后农民夏天就享受不到空调提供的凉爽、冰箱保存的新鲜食品,电视、电脑、手机都会中断,这大大影响了农民获得家电的效用,还会带来经济损失。在当前家电下乡之际,电力行业应当改变这种做法,因为它有悖于家电下乡的宗旨,对农村应该一视同仁,不应歧视,农民应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第三,家电下乡如果一卖了之,农民只是受惠一时,不能充分发展家电的作用。如果能将信息有关的家电,如电脑、手机、电视、电话等组织整合起来,使它们的功能充分发挥,在农村得到普及和运用,其效益会大大超过政府的优惠。其一,通过信息网络把农民引入市场。目前农民有进入市场的强烈愿望,但不知如何进入。通过信息网络使农民了解到自己应生产什么,什么价格,卖给谁,解决卖难的问题。其二,通过信息网络,使农民学会科学种田。信息网络告诉农民应因地种植、用什么优良品种、怎样种、施什么肥、如何施肥、如何浇水、什么时候浇水、如何科学管理、如何防止病虫害、怎样才能生产出标准化的安全产品等,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农民知道怎样生产。其三,将信息网络将市场和农民种田结合起来,通过信息进行订单生产,以销定产,改变农业种植结构,引发出专业户、专业村,发展专业化生产。通过信息网络进行远地销售、甚至销售到国外,将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将封闭的农村变为开放的市场,使农民发家致富。其四,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各种专题讲座,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扶助各种协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的发展;进行经验传播和交流;发布物流信息,防治假冒伪劣坑农;解答农民中存在的问题。总之,通过信息网络既能增加农民知识,开拓眼界,掌握一定技能,提高农民素质,又能增加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工农差距、知识差距,以及改善二元结构,使城乡差距缩小。通过信息网络开拓农村市场,就能拉动内需。目前的家电下乡,为普及信息化提供了物质条件,是信息化和三农融合的有利契机。
目前国家关心的是“两化”融合,而对信息化和三农的融合注意不够。当然“两化”融合对我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化农”融合也应提上日程。虽然它是低级融合,但它属于信息化的普及,是知识支农,提高农民素质水平,是我国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任务。所以在倡导“两化”融合的同时,也应关注“化农”融合,两条腿走路,这样能加速我国现代化的进程。现在家电下乡,为“化农”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可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目前各级政府应抓住家电下乡的机遇,迅速建立覆盖整个农村的信息网络,在县、镇、村三级设立信息网络平台,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运用、指导和培训。县信息中心应有掌握编辑信息采集、存储、处理、加工、传输的技术和功能。已建有信息网络的县市,应进一步充实、完善和提高。还没有建立信息网络的县市,应抓住家电下乡的机遇赶快建立。在创建和完善提高信息网络平台时,由政府、专业人员和运营商三方共同规划筹建,以便提高信息网络的运用水平。运营商介入后可顺势推销他们的产品,应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再实行优惠,使农民获得更多实惠,便于信息网络的推广。
虽然目前信息化和三农的融合属于低级形式,还只限于运用而不是创新,但它属于信息化在全国一个绝大群体中的普及,其巨大的潜力不可低估。在全国利用信息化武装三农,已经有了不少先进典型。前几年我到广东德庆县去参观学习,见到他们在利用信息化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很有启发。回来后,我写了一篇介绍文章,发表在2006年10月13日《人民日报》上,希望能传播、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