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琳[1]2004年在《社会资本的感性基础》文中研究指明社会资本理论是近年来经济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是联系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的重要概念,是将宏观与微观、个人与社会联结起来的重要理论视角,触及了社会学理论的核心问题,并且在理论意义上促进了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对话与交流。为了回应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并与经济学展开广泛对话,社会资本理论将其理论基础奠定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上,强调社会资本的工具理性基础,即行动者通过调动网络中的资源,实现自身或组织利益的最大化。社会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确实能在投资过程中带来收益,这是资本的共同属性,但却不是把社会资本与其它资本类型(如经济资本、人力资本、文化资本)相区别的根本属性。社会资本与其它资本类型相区别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关系取向,行动者是关系中的个人,所调动的资源也是嵌入在关系中的资源,而作为人与人的关系本身,不可能仅仅是工具理性取向的,其中一定蕴含丰富的感性过程,并且后者才是关系得以维持和扩展的基础,就是资本属性往往也是要嵌入在互动的感性结构中才能发挥作用的。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在对资本理论、感性和理性概念的考察基础上展开对社会资本感性基础的论证,最终揭示了研究社会资本感性基础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具体如下:一、对资本理论进行了考察与回顾,揭示出建立在理性选择基础上的社会资本理论的超越与局限社会资本理论丰富了资本理论,将资本的形式从物化资本、人力资本、文化资本扩展到一种嵌入到社会关系之中的资本形式,扩展了资本理论的视角,肯定了社会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能够通过投资过程使行动者(个人和集体)获益。
吴海琳[2]2007年在《社会资本的感性基础初探》文中研究指明社会资本的“关系论”视角,超越了其他类型的资本理论。其他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局限在于对社会资本工具理性取向的特殊强调,“投资—收益”模式过分强调了社会资本的经济功能;以往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社会资本功效的经验研究层面,而不对社会资本的产生、维持做动态的过程研究。作为社会资本本质属性的“关系”,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联系,它必然涉及作为关系主体的意识活动、关系本身的发展变化过程以及不同场域对嵌入在关系中的社会资源价值的不同评价。只有进行溯源性的考察,才能对社会资本有一个清晰、完整的认识;而从社会资本的形成和维系过程入手,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个案来探讨社会资本得以存续的感性基础,能够扩展以理性选择行为模式为基础的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范式。
吴海琳[3]2006年在《社会资本理论的局限与超越》文中研究表明为了回应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并与经济学展开广泛对话,社会资本理论将其理论基础奠定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上。但是社会资本理论若仅仅强调理性选择将丧失其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完整性,引入意识活动的分析有助于社会资本理论突破理性范式的局限而获得新的基点———丰富的感性与现实生活。
王一闳[4]2016年在《马克思《资本论》的社会观研究》文中指出作为对现代社会的高度理论自觉,马克思的社会观变革在《资本论》中得到了最终的完成和实现。这一理论凝结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它一方面体现了马克思对自己早期社会观的凝练和升华,一方面开启了理解现代社会的新视野、新方法和新方向。以《资本论》的社会观为节点,马克思对传统社会观的批判得到了具体化落实,并最终形成了"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马克思社会观的属人本性和解放旨趣由此而彰显出来。目前国内外学术界的《资本论》研究成果虽形式多样、角度各异,但都在不同程度上触及或通向《资本论》的社会观问题,这为本文深入挖掘其中所蕴含的社会观思想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而将《资本论》的社会观置于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整体视域中进行考察,则不仅贯穿着将政治经济学批判视为马克思哲学变革内在组成部分的理论意识,更包含着凸显《资本论》社会观理论特质及其当代价值的特殊意图。本文认为,《资本论》的社会观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经济关系以及经济活动的分析,揭露并批判了人的存在状况及其困境的历史根源,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特殊运动规律和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层批判。立足于现代社会人的存在与发展这一根本点,本文以《资本论》和其他经典文本为研究依据,以资本主义社会与人的本质生成的内在联系为逻辑线索,以人的解放与发展为现实的价值诉求,来把握《资本论》社会观"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理论真义和思想整体性。基于以上把握,本文为以下五章。第一章:传统社会观的理论局限与马克思的哲学批判。本文认为,《资本论》的社会观可回溯至两种传统社会观,即黑格尔唯心主义的社会观和古典经济学实证主义的社会观。黑格尔的观念辩证法虽然表征了人类社会的发展逻辑,并确立了历史的解释原则,但这种社会观仍然只是"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只是"非现实"的外在形式。古典经济学实证主义社会观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交换关系来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但斯密的"感性直观"只能把社会视为物化的实体,因而人与人的关系只能物化为"非历史"的物与物的关系。以上两种传统社会观都造成了人的本质的异化,因而都是抽象的,二者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之处,从思维方式来看,他们都是以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实现对社会的理解;从理论内容来看,他们都存在着将社会实体化的倾向;从阶级的属性来看,他们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的理论形态。第二章:《资本论》社会观的理论准备:马克思的社会观变革及其人性意蕴。马克思的社会观变革之内容是研究《资本论》社会观的基础性前提。本文认为,马克思社会观变革的实质在于以"实践观点思维方式"对"本体论思维方式"的超越。"实践观点"的确立意味着社会观的视野重新回归"人本身",回归了"感性的生命活动"的思想根基。社会是人对自身本质重新占有,人的生命活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人与社会是内在统一的关系性存在。马克思从"经济学——哲学"的维度中理解社会的发展,经济概念有了人性的意蕴与形上的价值,哲学也在经济学中获得了现实性表达。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明确"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即在人的本质的生成中理解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第叁章:《资本论》社会观的理论发现:从"物的关系"揭示"人的关系"。这部分是《资本论》社会观在经济学意义上的哲学批判。马克思通过"物的揭示"发现了 "人本身",明确了资本主义就是人的生活本身,就是人的生存方式,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对于生成"自由人"的形上意义。与此同时,马克思通过经济范畴的考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的关系",并通过"物的追问"在生产关系中发现了剩余价值的秘密。最后,马克思通过"物的批判"揭露并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拜物教,即对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批判。第四章:《资本论》社会观的辩证法意蕴:资本的逻辑与现代社会发展规律。《资本论》社会观的辩证法意蕴表现为两重维度,一重是作为纯粹方法的辩证法,另一重是作为历史内涵逻辑的辩证法。本文认为,马克思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在《资本论》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进而为后来的资本逻辑批判奠定了基础。本文明确以"历史的内涵逻辑"来释义《资本论》社会观的辩证法。马克思通过揭示"资本"与"理性"的统治之现实,指明了资本的本性乃是社会抽象化的根本原因;通过揭示资本运动的逻辑及其"内在界限",揭示了资本逻辑自我瓦解的内在机理与资本主义自我否定的历史必然性,这是《资本论》社会观的辩证法思想的具体内容。第五章:《资本论》社会观的存在论理想:解放的道路与解放的旨趣。"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即揭示资本运动的逻辑,构成了《资本论》社会观思想的主要内容。然而,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实现"对现实的描述",而是揭示人类解放和人类现实发展的道路。在马克思那里,人类解放的道路和人类解放的旨趣分别指的是"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的共产主义运动和未来社会之自由人的生成与自由个性的生活理想。本文认为,共产主义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对"人类社会实行自觉的改造","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构想并非乌托邦主义理想,而是有着深刻的人性与历史根基的现实指向。
邵芳强[5]2012年在《超越启蒙立场的人的解放》文中研究指明本选题从马克思哲学中的人的解放理论对启蒙的政治解放立场的超越关系视角,展开一项有关马克思哲学的形成及其意义的考察研究。本选题不仅对形成之初的近代启蒙思想在欧洲的发展做了比较细致的梳理,而且还把马克思所面对的其他思想资源如近代西方哲学、德国古典哲学、费尔巴哈哲学等,都放在近代启蒙的大背景下加以解读。这样一方面为马克思哲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更为直接的现实语境,同时又能将以人的解放为主旨的马克思哲学如何能从当时的社会“舆论”中生发出来作为一个主要论题来关注,以期能在近代以来的思想史和时代精神的背景中对马克思哲学作以透彻的理解和领会。在此基础上,本选题以启蒙精神的发展为线索,阐述了启蒙思想早期在英国、法国和德国的不同理论形态,比较了这些思想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同时还阐述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对启蒙的反思、批判和发展,重点阐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批判而实现的对启蒙政治解放立场的批判、推进和超越,即揭示了这众多思想和批判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又阐述了马克思的根本立场与这些思想资源间的原则区别,从而展现了马克思超越启蒙政治解放立场的人的解放理论形成的思想轨迹,进而将为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解读和探讨提供一个新的角度。本文的主要内容分别是:第一章主要是通过对启蒙的政治解放立场及其局限性的揭示,为马克思哲学的研究提供一个理论背景。启蒙作为一场欧洲必经的革命,有其现实的历史原因。它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作为对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反叛的启蒙运动;尽管在启蒙运动之初,启蒙理性在英、法、德叁个国家的表现形态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它们的核心都是为了实现理性的自由和解放,理性解放在现实上又表现为政治解放;政治解放可以使国家摆脱宗教和教会的束缚成为政治国家,完成了的政治国家成立人民事务委员会自己处理政治事务,这样可以使人民获得政治生活或精神生活上的自由,这种自由他们认为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具有的权利,人们呼唤要拥有这种公民权,其实质乃是为了保障个人权益,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以,我们说政治解放还不是人的最终解放形式,尽管启蒙的巨大解放作用是我们所不容忽视的,但启蒙的政治解放立场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二章和第叁章主要是结合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对启蒙立场的反思、批判和发展,深化对启蒙理性实质的理解,这也是理解马克思思想发展和转变的理论前提和关键;同时,通过分析马克思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批判,了解马克思人的解放立场的确立过程及其基本理论旨趣。黑格尔在批判启蒙理性的同时,又提出了对启蒙理性自身缺欠的解决方案,他认为启蒙理性是一种抽象的形式主义,并主张通过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予以克服;英国和法国启蒙运动由于局限于经验论的片面性,所以表现为有限的思维方式无法提供普遍的联系,只是实现了片面的自由,于是黑格尔主张以否定性的辩证法来克服经验论的局限性,通过事物自身的运动以克服这种片面的自由。尽管黑格尔发展了启蒙理性,并使这种启蒙理性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但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的理性乃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这种理性所实现的人的自由和解放不具有现实性。费尔巴哈认为,真正具有现实性的解放应该立足于“感性”,而他却只把“感性”理解为“感性直观”,而不是“感性活动”。但正是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或一般哲学的彻底清算,才为日后马克思对哲学的全面超越创造了契机。马克思在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批判和继承的前提下,实现了对启蒙立场的超越。第四章和第五章主要探讨了马克思如何吸收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以及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分析了马克思所要实现的人的解放的能动性基础和感性基础;阐述了实现人的解放的主体以及这一主体能够胜任这一任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我们还着重论述了劳动解放是人的解放的实质和核心,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劳动是理解人类历史的基础”,指出不仅一切社会存在都是劳动的产物,而且一切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随着劳动能力的发展而改变,“劳动的历史是理解人类历史的钥匙”;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事实的分析,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异化现象都是政治解放的后果,因为政治解放只是实现了人们精神生活的自由而物质生活仍然受资本的统治,它的直接后果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异化劳动,而异化劳动又是导致社会各种异化现象的根本原因;所以,马克思认为只有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异化劳动才能实现劳动解放。政治解放不是人的解放的完成,它只是人的解放的一个阶段,人的解放的最终形式只能是劳动解放;因为,人在本质上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而劳动异化导致了人与人的全面异化;所以,劳动解放必然成为人的解放的实质和核心。
吴时辉[6]2006年在《制度变迁中的感性选择》文中研究指明当代中国社会正经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的社会转型,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变迁必然伴随相应的制度变迁和制度转型。而以产权改革等系列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是这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最深刻的制度变迁。国有企业改革改变了职工的生存机会结构,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被抛向了社会,再就业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必须面对的难题。制度变迁与人的选择行为之间存在双向互动的关系。产权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变迁和冲突影响和改变了下岗职工的选择环境和选择条件,在再就业过程中,受选择环境和选择条件的制约,下岗职工采取了一种不同于理性选择的感性选择方式,而感性选择方式的存在,又必然反作用于不断推进中的制度变迁。对制度变迁下感性选择的研究,有助于探求如何实现良性的制度变迁,为再就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转型的良性发展提供有益的探索。
徐志宏[7]2004年在《马克思科学观初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有人会问:在我们这个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里,研究马克思的科学观还有必要吗?或问:马克思的科学观难道不会随着科学的发展而过时吗?如果说存有这种疑问的人还不在少数,那么,本文的观点则相反,我们认为马克思的科学观非但在当代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恰恰是一个在当代才得以充分呈现的课题,是一个关乎马克思思想之当代性的问题。关键在于我们从何种角度、以何种方式来进行这项工作。 首先,本文认为在马克思的科学观中存在着两条线索:一是马克思对科学的整体性思考,大致可以用“一门科学”思想来总结其成果;二是马克思在资本主义考察过程中对近代自然科学所做的思考,所表达的观念和态度。基本与之相应,马克思科学观的表述语境也经历了由哲学向政治经济学的变化: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初建过程中,马克思显然对什么是真正的科学有过自觉而深入的思考,所谓“一门科学”的思想以及只有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但历史又可以从人类史和自然科学这两种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这一思想都是这一时期马克思科学观的集中表达。而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批判过程中对自然科学所作的研究则完全是唯物史观的具体表现和展开,是早期科学观的具化和发展。 “一门科学”的思想从根本上说是马克思科学观在生存论路向上的表达,需要从马克思对哲学的存在论基础所进行的革命中来理解。因此,本文首先从澄清马克思科学观的存在论基础开始,解释了其基本范畴“感性”,在与西方近代哲学史上所出现的“感性”的基本内涵的比较说明中,凸显了两者在使用同一范畴时截然不同的出发点:近代哲学在知识论的路向上,在认识论领域中谈论感性对人的认识的作用,将感性与“意识”相对立,这种理解方式必然地产生了“二元对立”的难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马克思揭示感性本身就是感性的活动、对象性的活动和革命性的实践,进而提出感性是一切科学的基础这一基本科学思想。并且进一步说明了科学的感性基础是生产,从科学与生产、社会的内在关系中可以发现科学的起源,驳斥所谓“纯粹的”科学的意识形态。 本文认为马克思出于对科学的历史的理解而对已经渗透进生活的近代自然科学的关注是必然的,而其考察方式则从未脱离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这一现实背景,他对此所表达的总的观点是:近代以来发展起来的自然科学从根本上说乃是属于资本的力量。这也就是说,通过进入大工业的直接生产过程而发挥着越来越巨大作用的自然科学一方面改变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这种改变则是按照资本的运行规律和意图来实现的。它具体表现为科学与资本联盟,
陈文珍[8]2012年在《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多维审视》文中提出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是马克思哲学思想内在的一根主线。马克思在分析人与自然关系的时候超越了历史上把人“排除”在自然之外看自然的自然主义和把人“置于”自然之上看自然的人本主义之间的简单对立,而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存在方式全面地分析了人与自然的本真的、现实的和理想的关系。马克思虽没有专门的以本体论为标题的着作,但他提供了一种有关人和自然独立存在的本体论。在肯定人和自然具有独立存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直接继承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思想,但是,他超出费尔巴哈的地方在于:不是立足于人的感性直观或感觉,而是立足于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来理解和把握感性的人和自然及其相互关系。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与自然的存在因为实践方式(劳动)的异化而以异化的方式而存在。理想的人与自然的存在关系,要通过扬弃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共产主义运动才能实现。马克思人与自然这两个独立存在的感性实体之间互为本质的存在关系是建立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的。马克思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对实践做了本质涵义的规定,并从实践概念的一般界定入手,分析了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中实践的基本形式,即生产实践。马克思强调,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纠缠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从而给人与自然的关系赋予了社会历史性。马克思认为,人类是凭借着生产实践而与自然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的。但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方式,使得其现实的自然与人及社会在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中出现了物质变换的裂缝。这种物质变换的裂缝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带来的,因而也是无法弥补的。要修补裂缝,合理调节物质变换只有进行社会革命,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新型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在马克思的视野里,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是一种实践关系,又是一种认识关系,人在对自然进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也在获得对自然和人自身的认识。马克思认为,人对自然的认识,就是人对自身的认识,就是人通过自然进行的自我认识。人类可以根据感觉、艺术、自然科学等多种形式来认识和把握自然,人认识和把握自然的过程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认识的每一个变化,归根结底都是由我们实践的变化而引起的。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由于实践方式(劳动)的异化必然导致人对自然的认识存在着观念的异化。这种观念的异化,在实践中就会导致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结果。马克思认为,在人以实践的方式、认识的方式把握自然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体现的是人在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然能否满足人的需要及满足人的需要的程度的表现。马克思认为,人对自然的价值活动实现于人与自然的所有实践和认识活动之中。他提出:人与自然最基本的价值关系是一种功利的价值关系,此外,人与自然还有审美的价值关系。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审视中,马克思提出了一个着名的论断:劳动创造价值。在对人的价值的评价上,马克思始终坚持人的本质的社会属性,提出了社会价值是评价人的价值的最高准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对现存资本主义社会中对人与自然异化了的实践关系、异化了的认识关系及异化了的价值关系进行了价值批判,并对理想的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表达了价值认同。马克思在谈到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的同时,也谈到了人与自然的权利关系,即法权关系。马克思认为,康德和黑格尔追求的只是抽象的法与权利,是在私有制范围内的法与权利。马克思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对资产阶级法权论进行了批判,明确指出:财产是“法和国家的全部内容”。从而揭露了法权的本质,颠覆了近代资产阶级法权论者的形而上学的法学基础,实现了对资产阶级法权论的超越,完成了法权思想史上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实社会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进行尖锐地批判的同时,对其心目中理想的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和通往理想的人与自然的法权关系的途径进行了积极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随着人类生产劳动的发展而发展的,其理论具有鲜明的辩证法的性质。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论。在马克思那里,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不仅体现在人与自然分别作为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上,尤其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性当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了革命的改造,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思想,并把这一思想自觉地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之中。马克思在对人与自然本体论、实践论、认识论、价值论、法权论等多重关系的审视中都充分论证了其辩证性,从而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总体的历史辩证特征。通过对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多维审视,可见其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特质和鲜明的唯物辩证法特色。具体说来,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具有现实性、理想性、实践性、革命性、科学性、阶级性的总体特征。具有自身特征的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是构建中国特色生态哲学的理论依据;是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
姜佑福[9]2006年在《论马克思与黑格尔“历史观念”的基本差别》文中认为“历史”对于马克思与黑格尔来说,都具有“真理”、“全体”和“绝对”的意味。因此,讨论马克思与黑格尔“历史观念”的差别,必然是、甚至首先就是对他们的哲学—存在论的基础的检审。由于黑格尔认为他的“历史哲学”第一次把握到了“历史本身”,而且是作为人类历史终结形态的“现代世界”本身,因此马克思对黑格尔“历史观念”的批判便具有“形而上学批判”和“现代性批判”的双重内涵。“理性统治世界”以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西方文明古老的信念,正是这种信念使得以把握世界之“理念”为目标的古希腊哲学(柏拉图、亚理士多德)具有真正的“思辨”性质。“历史”取代“世界”成为哲学沉思的对象则源自犹太教—基督教传统,因此,“普遍历史”的明确观念首先是基督教哲学家给出的。但在黑格尔看来,要对历史中的“神明天意”即对“历史本身”作出真正的阐明恰恰要回复到古希腊“思辨”哲学的传统,而这一“回复”直接意味着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完成。我们从以下叁个方面来考察黑格尔的这一“完成”:(1)通过对近代哲学——理智形而上学、经验主义、批判哲学以及直接知识论——的批判,揭示所谓“思维与存在统一”之“统一”本身乃是“纯粹思维”,而思辨哲学就意味着针对思维规定(范畴)本身询问其真与不真;(2)通过对“意识形式”自身的“意识”即“意识的自我考察”来展示一条扬弃思维的“主观性”,以通达“精神”概念的现象学之路;(3)在已经摆脱了“意识”的主客观对立的前提下,直接从思维自身的存在方式即“概念”出发进行范畴推演的逻辑学之路。在上述考察中阐明的“精神”概念以及“实体—主体”的原则,既可以看作是黑格尔“思维地考察”历史的思想前提,同时就“精神”(实体—主体)概念的充实了的内容而言,又可以说直接就是他所谓“世界历史”自身。而“历史哲学”与“法哲学”的关系,正如同“哲学史”与“哲学全书”的关系一样,前者是后者的一个历史导引,后者是前者内在的逻辑陈述。通过对“自由理念”的历史进程和逻辑环节的考察,我们试图表明:(1)“抽象法权”、“道德意志”和作为“伦理实体”的“市民社会”构成黑格尔现代国家观念即现实的自由理念的真正环节;(2)理论思维、实践意志和自然需要是黑格尔意义上的“人”的叁重存在,而真正进入哲学视野的只是人的理性维度,即作为思维与意志的存在。因此,所谓理念的无限的方面只包括作为科学知识的“自然”和作为社会关系之思辨表达的“精神”。马克思对黑格尔“历史观念”的批判和超越包含着这样几个关键环节:(1)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揭示了黑格尔法哲学和国家学说的“逻辑神秘主义”乃至整个黑格尔哲学的“逻辑图式化”,表明“现代世界”的矛盾本质和真实基础在于私人与公民的普遍对立以及市民社会中的利益冲突;(2)通过对黑格尔“辩证法”和“一般哲学”的批判,揭示了思辨哲学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同样“非批判的唯心主义”本质,其积极的成果是以“对象性本身”和“对象性活动”的发现为标志的哲学—存在论原则的变革;(3)通过对政治经济学以及法国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的批判,揭示了现代劳动的“异化”性质、“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以及“人类历史”的感性(活动)基础。感性—对象性活动原则的发现意味着马克思对黑格尔历史观念的批判完全超出了所谓对“观念论”的单纯“颠倒”。正是在“感性活动”这一新的哲学—存在论原则的基础之上,马克思建立了完全不同于黑格尔的“历史”解释框架,并通过真正实证的“历史科学”开展了具有原则高度的现代性批判:(1)通过“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而不是“思维”或别的因素来界定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起点的“现实的个人”概念,而关于“原始的历史的关系”诸因素的分析可以看作是对“感性活动”、“生产”、“实践”以及“现实的个人”等概念的深化表达;(2)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运动的“异化”性质,揭示了以“真正的分工”发端到“私有财产”的彻底完成这一人类社会“史前”时期的真实基础以及在后形而上学(意识形态)时代哲学存在方式的必然变革;(3)通过作为“历史科学”之初步尝试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揭示了资本生产方式自身的存在原则及其在人类发展史中的意义与限度。总之,本文的考察所力图表明的是,马克思与黑格尔“历史观念”的差别决不仅仅是对同一个事实的不同解释,毋宁说恰恰是“事情本身”的差别,既是哲学—存在论基础的差别,同时又标划着人类生存原则的历史性差别。这种生存原则之差别的现实过渡,或者说马克思哲学对黑格尔哲学的真正克服,须得依靠从“世界历史”去向“人类社会”的共产主义运动来完成。
滕飞[10]2015年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幸福是人类孜孜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其不仅仅是个体的主观感受,它涉及个人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是个体的总体的生存方式,是人类生活中至高无上的理想状态,也是当代中国梦的价值旨归,其反映着个体的自我价值的实现程度,也反映着个体精神上的快乐和情绪,蕴含着深刻的价值观。当前我国公民的幸福观在各种新的社会思潮的影响下趋于多元化,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时代的发展使得幸福观及幸福观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个体有关幸福的道德认知、财富观念、生活方式与审美情操等各个方面对国民的精神生活质量都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理性审视当前公民的幸福观状况并对其进行合理培养成为了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自从我国幸福观教育开展以来,存在着重视程度偏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理论深度及专业程度较弱、幸福观教育内容话语脱离现实生活世界、教育途径与方法单一等弱点,思想政治教育中幸福观教育的缺位导致了当前公民消极化的幸福观取向,幸福观教育正是以个体正确的幸福认知培育为目的的教育,它所培养的是能够创造幸福、发现幸福和享受幸福的社会个人。幸福不仅仅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同时也是教育追求的终极价值,当代幸福观教育应当更加关注个体的情感,使幸福观教育造福于个体和社会,用积极、科学的幸福观指导人生才有利于个体幸福生活与社会和谐的实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为话语内容,以实现个体与社会幸福感受的实现为目标和教育效果的评价标准,对公民进行树立正确幸福认知的教育,培育当代公民感知幸福、体验幸福、把握幸福、创造幸福的认知水平、实践能力与心理状态的教育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根本要旨就在于通过自由自主的劳动来创造幸福,并且个人幸福只有在对集体与社会的劳动与奉献中才能实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向度,追求的是全人类的解放和幸福的实现,其摒除了禁欲主义、享乐主义、自然主义、宗教主义幸福观的缺陷,把人类对幸福追求的梦想提升到一个新的理论境界,其作为一项具有层次性的理论内容,包括了政治意涵、生命承载、财富维度、道德对话、生态建构、审美旨向等方面,是包含了多维度的生活方式和系统生成。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不仅是科学的、积极的幸福观,也是对近代消极幸福观的理论扬弃,是实现当代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理论来源,有着极大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现实性,必将成为当代幸福观教育最重要、最科学的内容话语和理论根基。积极心理学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期至21世纪初期西方心理学研究界兴起的一种新的心理学研究思潮与运动,它改变了科学主义心理学过分关注心理问题的失衡状态,其关注人类积极与美好品性、激发潜在的积极能量、关注个人的正向、最终使人类走向幸福生活的研究视角和价值理念与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有着内在的契合,不仅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也是当代幸福观教育的时代诉求。在教育理念上,积极心理学启示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实现从问题到优势、从规训到关爱的价值转换;在教育方法上,积极心理学启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应当实现从文本到现实、从概念到情感、从叙事到感染等叁个方面的方法论转向;在教育途径上,积极心理学启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应当从强化积极情绪、培育积极人格、建构积极制度、优化教育场域、设置幸福观教育课程、促进认知神经科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等方面入手,以切实提升当前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有效性;在效果评价上,积极心理学启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应当以幸福感受的发生为其效果实现的载体,并且借鉴幸福指数和幸福感测量量表作为量化幸福观教育效果和评价的方法。将积极心理学理念与方法融入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之中,脱离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问题与矫治的消极教育手段与范式,真正让教育对象在幸福观教育中获得幸福的心理体验和感受,能够夯实教育对象的心理资本,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实效性,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提供新的视角和出路。本研究以幸福观教育为主题,同时融合哲学视域中的幸福观、心理学视域中的幸福感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幸福观教育的问题域、理论视野、分析思维和概念工具等,从多学科多角度入手来具体展开幸福观及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现状探讨、价值生成与理论资源、教育的话语内容、教育路径的选择、教育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将马克思主义科学、积极的幸福观作为当今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话语内容,并且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作为包括多重维度的系统性价值理论进行分析,全面阐释幸福观教育的理论内涵;厘清了幸福观与幸福感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幸福感作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目标和其效果评价的载体,借鉴当代积极心理资源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整合来提出提升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有效性的实践路径,同时借鉴当代积极心理学的理念与方法提出了马克思足以幸福观教育效果实现的载体及其量化方法,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效果评价提供了分析工具。
参考文献:
[1]. 社会资本的感性基础[D]. 吴海琳. 吉林大学. 2004
[2]. 社会资本的感性基础初探[J]. 吴海琳. 中州学刊. 2007
[3]. 社会资本理论的局限与超越[J]. 吴海琳. 广西社会科学. 2006
[4]. 马克思《资本论》的社会观研究[D]. 王一闳. 东北师范大学. 2016
[5]. 超越启蒙立场的人的解放[D]. 邵芳强. 辽宁大学. 2012
[6]. 制度变迁中的感性选择[D]. 吴时辉. 吉林大学. 2006
[7]. 马克思科学观初探[D]. 徐志宏. 复旦大学. 2004
[8]. 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多维审视[D]. 陈文珍. 湖南师范大学. 2012
[9]. 论马克思与黑格尔“历史观念”的基本差别[D]. 姜佑福. 复旦大学. 2006
[10].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研究[D]. 滕飞. 东南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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