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9年全国人事工作大事记(论文文献综述)
晋江艳[1](2021)在《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文中提出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中国人民的社会保障实践持续了上千年,且随着社会发展,保障对象逐步扩大,保障措施日益多样,保障思想不断丰富,但严格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始终没有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1949至1956年,较全国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经济基础较好,重工业相对发达,加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处于战争前沿,优抚安置任务异常艰巨,促使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建立了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之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研究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丰富东北地区党史研究和完善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重点采用文献分析法和计量史学法,分六部分对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进行全面分析。作为文章的起点,第1章遵循党史研究基本思路,介绍了选题背景,说明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重点整理和介绍了国内外研究成果,认为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保障的研究已硕果累累,但关于东北地区的研究尚有不足,仍有一定的研究空间。任何实践都不是空中楼阁。研究社会保障,首先要追根溯源,探究其实践基础。1949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东北人民开展的社会保障实践具有坚实的理论、历史和现实基础,三者缺一不可。第2章和第3章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认为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党组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受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思想影响,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尤其是东北解放区的社会保障实践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形势,建设国家重工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化的经济计划以及抗美援朝战争形势,在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情况下,领导人民创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亟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也具备了建立社会保障的条件。第4章和第5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各级政府始终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概念,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但无论是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还是社会优抚工作都已经开展起来。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系统的组织机构体系、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及以政府、社会和内部机构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搭建了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第4章重点介绍了这一内容,即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东北各地竭尽所能救济灾民、贫民和朝鲜战灾孤儿,收容改造旧社会遗留的娼妓和游民;重点在企业中建立劳动保险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福利,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以及精神病人建立民政福利;优待军烈属和革命残废军人,褒扬抚恤革命英烈,妥善安置回乡转业人员等,丰富的内容使社会保障由简单的制度构建层面跨越到充实的制度实践层面。第5章则重点介绍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在充分认识制度结构和实践内容的基础上,第6章进一步提升,重点分析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认为其对政治建设而言,通过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了新生政权;对于经济建设而言,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军事活动而言,激发了群众参军参战的热情,为抗美援朝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对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言,构建了社保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当前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现状,以史鉴今,提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群众观点,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体来说,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实践是成功的,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稳定性和和可持续性不足。因此,对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实践,本文采取在总体肯定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借鉴的态度。
顾雷[2](2021)在《新中国古籍出版的肇始——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等20世纪50年代的“国家出版机关”为例》文中指出新中国为确立对出版事业的统一管理和加强规划,成立了一系列的专业出版社,通过这些国家出版机关协助出版管理部门调整有关的出版任务与出版计划。随着出版专业化和计划化的推进,发行与出版分工、古籍出版与一般出版分工,在古籍整理出版领域也出现了相应的国家出版机关,即肇始于1954年、在1957年与恢复建制的中华书局合并的古籍出版社。而1958年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以中华书局为办事机构,其模式与古籍出版社的设立与运作是一脉相承的。本文将就古籍出版社等国家古籍出版机关的历史和出版成绩进行梳理,使新中国古籍整理与出版的历史面目更显清晰。
李宁[3](2020)在《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文中提出教会医学是基督教在近代中国传播的产物,从十九世纪下半叶产生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消亡,历经近百年崎岖波折又波澜壮阔的历史。“齐鲁医学”曾经是中国教会医学的一张“名片”,其典型性和代表性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齐鲁医学”的发展历程几乎贯彻整个山东教会医学从起源到消亡的全部过程,代表着山东教会医学的最高水平,早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与“北协和、南湘雅、西华西”等国内三大头牌医学齐名,并称为“东齐鲁”,在国内外医学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齐鲁医学”品牌由英美加中四国共同缔造和培育,其人员和经费至少由四个国家的十三个基督教组织供给,亦是洛克菲勒基金会重点资助的医学机构之一,其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及其对不同势力态度的矛盾性恰好为研究“齐鲁医学”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提供了绝佳机会;三是“齐鲁医学”由教会医学向“人民医学”转型的过程异常复杂,经历了南迁福州、内部分裂、派系争斗、与美决裂、思想改造等多重洗礼,最终在全国院系调整中完成蜕变与重生,其过程既具有全国教会医学转型的通性特征,又有独特的发展脉络,对于整个教会医学转型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齐鲁医学”的转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开始。1948年济南解放前夕,在国民党势力的怂恿和西方差会的鼓动下,齐鲁医学院做出了南迁福州的决定,大部分医学教授和本科生由山东济南迁往福建福州,齐鲁医院和少部分师生继续留守济南。不久,医预科随文理学院南迁杭州。一时间国内出现三处齐大校区和两个领导核心,形成南北对峙。南迁不仅造成“齐鲁医学”的内部分裂和派系对立,更为后来被新政权认定为“落后”和“反动”埋下了伏笔。随着杭州和福州的相继解放,齐鲁医学院在南迁一年之后选择回迁济南,“齐鲁医学”在形式上实现了合体和统一,但是南迁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在旧有矛盾的积累效应下被扩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新旧两派势力之间的校权之争。以吴克明为代表的亲国民党守旧势力与以杨德斋为代表的亲共产党新晋势力为获得学校控制权展开了激烈博弈,最终新派势力在新政权的支持下两次挫败“倒杨”运动,赢得校权之争的胜利。随后,“齐鲁医学”开启了行政体制方面的改革,在齐鲁医院建立第一支党小组,不断扩大共产党的影响力,积极向新政权靠拢。自1949年底收回校权到1952年院系调整,“齐鲁医学”随着齐鲁大学同步启动了思想、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系统改革,开始了艰难而又深刻的历史转型。思想政治方面的改革是新政权非常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其他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针对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宗教氛围浓厚、“亲美”“崇美”思想严重、政治意识淡漠、片面强调专业技术等状况,新政权以齐大行政管理层和共产党工作小组为媒介,在全校范围内发起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运动,通过开展爱国爱党教育、常规思政教育、亲苏学苏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齐鲁医学”广大师生和医护人员增加了对新政权和共产党的了解,提高了思想政治意识。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之后,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转向全面控诉美国侵略和爱国主义教育,将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亲美”“崇美”“恐美”情绪逐渐改造为反美仇美排美情绪,通过鼓励学生参军参干、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收治志愿军伤病员等实际行动与美国划清界限,将全体师生团结在爱党爱国拥军的旗帜下,为后来的院系调整打下了思想基础。在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的同时,“齐鲁医学”其他方面的转型改革亦在同步进行。在教学育人方面,齐鲁医学院积极响应新政府提出的“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指导方针,在招生对象、招生名额、入学资格、培养目标、学制学时、教学课程等方面进行深刻改革,不断满足新中国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在社会服务方面,齐鲁医院主动参与灾区医疗救灾、疫病防治服务、公共卫生教育,将发挥专业优势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方面,面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齐鲁医学院及齐鲁医院改变过去单纯依靠中外教会拨款的传统方式,积极争取新政府的资助,通过有条件地接受捐赠、开展资产清查运动、增产节约运动等多种途径拓展筹资渠道,最终与外国教会彻底割裂经济联系,完全实现了经济自立。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既体现了新政权和新执政党对“齐鲁医学”提出的外在要求,也体现了“齐鲁医学”人审时度势、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调适和努力。1952年10月,齐鲁大学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走向消解,包括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在内的原有组织被撤并重组,随之而来的是“齐鲁医学”在性质内涵和组织属性方面的根本性变化。齐鲁医学院与山东医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山东医学院,附属齐鲁医院则成为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齐鲁医学”从此涅盘重生,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虽然“齐鲁医学”在名称、性质和归属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但其优秀的文化基因和传统的人文根脉得以传承和保留下来,并最终发展成当今的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齐鲁医学”发展史实际上也是教会医学与山东地方社会的互动史,二者互相影响、相互形塑而又彼此同化、趋于融合。“齐鲁医学”在西方传统与中国文化之间、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之间、外国资源和本土力量之间、现代化转型与传统惯性之间不断寻求某种平衡,并以彻底本土化、中国化的结局完成转型使命。
葛翔[4](2020)在《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文中研究说明在这一轮司法改革过程中(2014年至今),司法责任制是整个改革的核心,从宏观角度来看,司法责任制改革包含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等改革内容。从规范层面来看,司法责任制又可分解为两个方面,即“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前者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审判独立问题,后者解决的是独立后如何监督、制约审判权的问题。司法责任制中所谓的“审判责任”,不是一项单一概念,而是包含了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权限划分,管理性责任和结果性责任、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等多重范畴的复合性概念。司法审判首先向自我负责,维护审判独立最主要的还是依赖于审判机关本身,审判机关内部应当形成一整套维护审判权独立公正行使的制度性保障。其次,审判权部分程度上要向代议机关负责,即使是西方国家代议机关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仍然是存在的,只不过在程度上强和弱的区别。最后,审判权要向人民负责。五四宪法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第78条之所以不参照当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可以从意识形态因素、现实司法状况和宪法规范体系解释三方面来分析。之所以强调法院审判独立,而不规定法官独立,体现了无产阶级国家观和法律阶级性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并非唯一因素,通过集体决策的进路保证司法质量,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伴随中国共产党全面夺取政权的胜利,代表国民党政权制度的“六法全书”体系被全面废除,由此造成国家层面法律规范的普遍缺失;于此同时,1952年至1953年开展的司法改革运动,对旧司法人员的改造也在客观上从司法人员结构上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展开产生了深刻影响。从五四宪法第78条的历史背景来看,政权更替、社会面尚未稳定等客观因素决定了审判工作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和工具属性,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审判”是不符合现实的。社会环境,法律的废除、司法人员的调整必然客观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确立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来行使审判权,在法律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条件下,是保障审判质量的重要途径。革命根据地时期,司法的政策性强调法院是人民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强调司法审判的人民性,必然会形成分散主义的特征,而要使得审判工作服从政策、服务中心工作、服从群众路线,就必须从组织样态上对司法审判进行必要的约束。在五四宪法制定之初,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活动原则,那么在审判机关中就主要表现为集体领导的体制。“人民法院能独立进行审判”而不是“审判员独立进行审判”,也就鲜明地体现了集体领导的含义。法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民主方面而言,其在组织结构上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委员会制度,二是合议制。从组织结构上来看,审判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合议庭合议制度的扩大。院庭长领导负责制与审委会制度相结合,就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中集中的一面。从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审判委员会是从行政机关演化而来的,本质上是党政合一、议行合一、司法和行政混同的产物。所以,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往往体现出深厚的行政色彩。在以五四宪法为制度框架的历史背景下,我国审判机关的责任只能体现为一种整体性的责任,而非个人责任。由五四宪法所确立的法院整体性的司法责任框架所导出的必然是法院组织内部科层制的运行特征。在法院整体性的责任归属模式和监督制约机制下,造成权责不明,审、判分离,司法决策不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司法审判进入改革时期,十八大以后,审判机关逐渐相对地独立于地方其他机关,尤其是独立于地方党政机构的改革方向愈发明显。“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的论断,突出了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性。从狭义的司法权定义而言,所谓司法就是“在个案中‘说出法是什么’,也就是在个案中适用法律。”另一方面,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并非所有的权力活动都属于狭义司法权即审判权的范畴。所谓“中央事权的司法权”实际上指:一,从国家行政管理角度对审判机关人财物实施统一管理;二,审判权的普遍性和国家性。司法改革后,审判行政事权的统一管理有利于法院实现整体独立。审判权的国家性需要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进行再认识,法院与人大的关系有别于政府与人大的关系,省以下法官人选的统一遴选并不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今后如果由全国人大或省级人大相对统一的行使法官任免权可以更好的实现对审判的监督。法官独立也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独立主要指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而并非独立于立法机关,司法独立最主要的仍然是指法官裁判的独立。改革之后,对现行《宪法》第131条的内涵解释,可以从这样几方面进行理解:法院独立审判不等同于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审判独立原则包含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审判独立两方面;法官审判独立是审判活动规律的体现。由此,现行《宪法》第131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应当是这样的:即审判权专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不能行使审判权;法官在审判中参与审判组织独立履行审判职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能干涉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法官履行审判职责。而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基于审判独立原则对审委会制度进行改革,可以取消基层法院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的职能;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是行使审判权,原则上应当适用诉讼程序;审委会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因此其讨论个案的范围应当是有限的。从法院向人大负责角度来看,一方面,法院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形式空疏,并没有完全发挥人大在监督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人大听取法院报告后对相关决议予以否决,或是对法院审判个案进行质询等等,缺乏法律制度上的支持。法院组织和审判权的内容来源于法律。审判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反过来意味着审判权受到法律的规制,也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制。基于这样的理由,全国人大作为法律的制定机关,法院因适用法律而向全国人大负有法律责任,同时间接地向人民整体负责,全国人大可以对法院个案审判实施法律监督;而地方人大是地方法院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机关,基于选举权而对地方法院实施工作监督,主要是对选举任命的组成人员实施监督,地方法院向地方人大负责只是部分体现了民主政治属性。人大的工作报告制度实际上来源于党的制度。是法院向人大作报告而并不是法院院长。法院向人大所作的报告反映的是审判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而不是审判本身,其直接体现为审判管理举措实施后的司法效能。人大对法院报告的否决,也只能体现为对法院相关审判管理权行使主体的审判管理工作的否定,而不可能直接指向审判本身。司法责任制框架下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监督和考评,则是一种内部责任制度。我国目前对审判管理的定位是案件管理与审判过程中人员管理的集合,其目的和功能有这样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通过案件的管理来完成对审判人员及其他主体行为的监督,另一维度是通过审判人力资源的调整和对行为的监督实现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在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事项上,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单个法院内部当然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审判管理的功能和目的是为了实现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但是目前在流程管理中混同了管理权和监督权,由此对审判独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管理资源天然地向院庭长倾斜。二是,使得审判流程中的个案监督有可能凌驾于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上。因此,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审判流程中的管理应当符合预定性和集体性要求。审判管理还包括对法官的考评和惩戒。对法官的考评应当立足于对法官的监督,而非对法官的管理。我国现行法官惩戒机制存在不足。从比较视野来看,域外法制强调惩戒程序的诉讼化审理,我国可以将考评委员会作为完善惩戒机制的切入点。司法公开体现了法院向公众负责。司法改革的立足点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其中的一项举措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司法本身的制度建设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并不存在一种特定的对应关系,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观感往往有其固有的形成逻辑。司法作为法律实现的途径之一,它在实现法律的社会融合功能的同时,也需要当事人——参与司法的公众——尊重司法并在司法程序中合作。因此,司法审判能否为社会所信任,既取决于司法能否真正促进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同时也受到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本身的影响。而当前社会对司法信任不足,一方面源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稳定成熟的社会关系尚未成熟;另一方面社会大众意识大多还未能接受公平合作、平等竞争的现代思维。同时,无限制的倡导通过媒体手段对司法过程进行全面的公开,也是涉诉舆论应对的误区。要转变舆论对司法的不当影响,一方面应当加强涉诉舆论应对的规范建设,另一方面应当强化司法中立,避免司法的道德主义倾向,并注重规则推导,弱化价值判断和经验判断。
张彦惠[5](2018)在《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历史考察及经验研究》文中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从实践上总结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并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对执政党主动迎接挑战和适应社会变革,实现长期执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非公企业起步早、发展快,非公企业党的建设也开展的比较早并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国家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顶层设计”提供了有力的实践依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以“历史脉络”为线,以“典型个案”为点,以历史启示和“实践创新经验”为结论,分四个阶段分别考察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概括论述了整个国家对非公企业党建的探索过程。第一阶段,即1979年至1991年,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萌芽期。这个阶段深圳外资企业快速发展,深圳对外资企业党建的认识又分为两个阶段:1979年到1985年,理论探讨在外资企业里开展党组织建设的合法性和必要性;1986年到1991年,从实践上重点在外资企业里开展党组织建设。第二阶段,即1992年至2002年,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探索发展期。十年间,深圳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都迎来了大发展,深圳市对这三种不同类型的非公企业在党组织建设过程所遇到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解决策略。对外资企业,坚持“业余”、“小型”、“分散”为主,采用机动灵活的弹性制度保证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对于股份制企业,坚持按照党章规定,与企业组建同步建立党组织;对个体私营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党章规定组建党组织,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第三阶段,即2002年至2012年,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创新发展期。主要分析深圳在进行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后,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为国家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在领先于全国其他地方的同时,仍然遵循深圳特区一贯的创新路径,在公推直选、定岗定责、双培双推、新社会阶层发展党员、留学归国党员过党组织生活等都进行了试点,继续为全国的党建创新提供参考。第四阶段,即2012年十八大至今,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全面加强期。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党组织建设向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目标迈进。通过对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发展历程的历史梳理,回顾总结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的经验,可以获得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必须坚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加强党建工作相结合;二是必须坚持探索先行与顶层设计相结合;三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非公企业主积极性相结合;四是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周竞风[6](2017)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考察 ——以1949-1956年江苏省为中心》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历史地位和中心任务的根本转变。从革命走向执政,时代发展对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挑战。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中国共产党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教育学、人才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以江苏省为中心对1949-1956年的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历史考察,系统地回顾了这一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实践,厘清了历史线索。论文首先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的基本概况。从解放战争后期起,为适应革命形势发展需要,中国共产党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干部队伍,短时间内获得迅速壮大。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有力地推动革命胜利,并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干部基础。当然,干部队伍快速发展,也带来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这一时期干部队伍建设,首先是组织上整顿与建设。一方面通过精简机构,裁汰冗员,确立编制,建立新规,使干部管理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同时,通过大规模统一调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重要举措、政治运动,如内部镇反、审干、肃反、“三反”“五反”等,不断对干部队伍进行清理,以保持干部队伍的革命性、纯洁性和战斗力。干部队伍建设另一重要内容是作风建设。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许多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是中国共产党克敌致胜的重要法宝。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时代环境变化,干部队伍在作风领域却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有些甚至还比较突出,引起中国共产党的高度重视,由此迅速采取措施,开展了整风运动、整党运动、“三反”运动、“新三反”运动等一系列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和改善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干部作风建设实践中也认识到,作风建设需要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法治保障十分重要,因此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开始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起步。始终高度重视干部学习与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特点也是突出优点。中国共产党早在延安时期就产生过“本领恐慌”,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工作重心和历史任务转变,中国共产党的“本领恐慌”更胜从前。为此,执政伊始中国共产党就组织广大干部进行广泛学习。这一时期,干部教育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理论与政策学习;二是文化学习;三是专业知识学习。理论与政策学习旨在提高广大干部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从而坚定其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明辨是非、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因此,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即有计划地、系统地组织广大干部进行理论与政策的学习。干部文化教育更是这一时期的特色。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是以工农为主体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远不能适应国家发展需要。为此,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起规模巨大的干部文化教育。这一时期干部文化教育既有正规的也有业余的,既有脱产的也有在职,几乎所有干部都置身其中,因此规模浩大,且成效突出,影响则极其深远。干部教育第三方面内容是专业知识教育。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几乎没有专业干部队伍,已有的专业干部不仅数量缺乏,且专业水平普遍较低。为了加强对专业干部队伍建设,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壮大专业干部队伍。同时,广泛开展干部的专业学习,同样开展的有声有色。干部专业教育对于适应新中国的发展、建设,推动干部队伍专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论文的结尾——“结束语”部分,是对1949年至1956年中共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建设是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开展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经验和教训,对当前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建设仍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易振龙[7](2016)在《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以极大的勇气和魄力推进干部选拔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对于这一重大历史进程,现有研究十分薄弱,存在加强研究的必要。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间中国共产党干部选拔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采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系统梳理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理论及实践,总结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成功经验,同时分析其历史局限,为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镜鉴和启示。本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构成,正文共分五章。绪论包含选题的依据和意义,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重点难点以及创新点等各项内容。第一章分析中国干部选拔的理论及实践基础。首先阐述中国传统选官理念与实践的演变历程,然后简要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干部选拔理论及其在苏联的实践,紧接着对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的干部选拔理论及实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最后对西方公务员制度进行了简要阐述。这一章旨在从四个角度(中国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外部借鉴)分析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第二章阐述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条件。着重从现实需要和改革既有条件方面论述。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初,干部队伍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存在巨大差距,突显了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另一方面,随着拨乱反正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进展,改革的组织条件、理论准备和外部环境逐渐具备。总之,改革因现实需要而产生了内在动力,又因既有条件的促成而具备了改革的可能。第三章论述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主要着力点。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从组织路线的调整、干部选拔方针的确立以及思想理论的创新等方面阐述了干部选拔指导思想的革新;从离退休制度、干部能上能下、顾问委员会三个角度分析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举措及实施过程;从推进干部年轻化、探索集体交接班制度、加强干部培养等方面阐述了大力选拔中青年干部的思想和实践。第四章分析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三个基本要素。本章围绕“谁来选”、“选拔谁”、“如何选”这三个核心要素展开。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主体逐渐多元化,在一定条件下,组织、个人、群众都成为干部选拔的主体。影响干部选拔的因素发生改变,干部选拔对象出现精英转化趋势。多种干部选拔方式得以运用,干部选拔的具体操作流程更为规范,干部选拔的监督工作得到加强。第五章对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进行总结分析。首先对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进行实效性评价,归纳了其在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和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五大成就;其次,总结了干部选拔制度改革形成的五项经验;最后,分析了干部选拔制度改革三个方面的不足并简要阐述了原因。结束语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通过阐述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启示,对深化干部选拔制度改革作出若干思考。
阳勇[8](2014)在《毛泽东与新中国钢铁工业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国前,毛泽东对中国钢铁工业产生了积极影响,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为新中国钢铁工业的恢复和建设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重要的思想基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泽东将鞍钢作为恢复钢铁工业的重点,决策、指导了鞍钢的恢复和改建。为改变钢铁工业布局,毛泽东还作出了新建武钢、包钢的重要决策。这一时期,毛泽东为新中国钢铁工业的恢复和建设作出重要的贡献,为钢铁工业的发展进入第一个“黄金时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五”计划时期,毛泽东决策重点建设钢铁工业,极大地加快了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进程。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启发下,中国钢铁工业作出了“三大五中十八小”的战略部署,形成了中国自己的战略布局。这一时期,毛泽东高度重视发展钢铁工业,为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中国钢铁工业出现了发展中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大跃进”时期,毛泽东提出“以钢为纲”加速工业建设,强调钢铁工业发展的高速度,提出了过高的发展目标和不切实际的钢产量高指标,钢铁工业战线出现“三年大起”的局面,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严重挤了农业和轻工业,是引起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重要因素之一。钢铁工业的过度发展是1960年我国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需要指出的是,钢铁工业的“三年大起”为后来钢铁工业的发展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毛泽东总结了“大跃进”时期的经验教训,支持钢铁工业进行调整、整顿,初步展开了钢铁工业的三线建设。这一时期,毛泽东为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作出十分重要的贡献,钢铁工业生产建设得到恢复并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发展中的第二个“黄金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依然十分关心、重视钢铁工业的发展,并为钢铁工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文化大革命”时期是钢铁工业发展的十年徘徊时期,损失严重。但更重要的是,这个时期国家对钢铁工业进行了大量投人,钢铁工业仍有较大的发展,并为后来钢铁工业生产能力的迅速增强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毛泽东高度重视、积极领导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积极探索中国自己的钢铁工业发展道路,他是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尽管在领导新中国钢铁工业的过程中出现过一些失误,但其的功绩是主要的,错误是次要的,他为钢铁工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毛泽东的领导下,27年间新中国钢铁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国防建设、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这27年间钢铁工业取得的成果,也为之后中国钢铁工业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这27年间建立起来的大中型钢铁企业至今仍在并将继续在我国国防建设、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毛泽东领导新中国钢铁工业的经验和启示主要有如下几点:高度重视和致力发展钢铁工业;从实际出发,制定中国的钢铁工业发展战略;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中国钢铁工业发展道路;科技领先,大力汇聚钢铁工业技术力量,努力推动钢铁工业技术进步;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注重综合平衡,切忌急躁冒进;必须改革、改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
陆继锋[9](2013)在《中国民族院校办学理念的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族院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国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办学水平事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院校办学理念是不同时期办学思路、办学过程与办学特色的高度凝练,是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历史性与逻辑性相统一的选择结果,是民族院校立足自身发展并彰显特色的顶层设计。研究民族院校办学不仅要追溯历史传统,探寻办学规律,更要认清现实,促进其当下和未来的发展,实现历时性和现实性的有机统一。故此,本研究从民族院校办学理念变迁切入,以“办学理念源于办学实践又指导办学实践”为逻辑出发点,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采用历史研究、文献研究、田野调查、个案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等多种方法,梳理民族院校历史和发展过程。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各个历史阶段的办学理念,进而得出了民族院校及其理念发展的特殊规律和内容:首先,历史传统是民族院校发展的根基,它孕育了民族院校办学理念;变革是民族院校发展的必然选择,它提升着民族院校办学理念。民族院校需要在“变”与“不变”之间做出抉择,既不能抛弃历史与传统,也不能固步自封,亦步亦趋。其次,特殊性是民族院校的天然属性。在发展历程中,民族院校的特殊性实现了自身的“再生产”——源于特殊并促进特殊;特殊性决定了民族院校特色,特色理念是民族院校的“特殊”资本,是其生命力和竞争力所在。作为一种教育形式,民族院校固要守住特色,却不能把特殊作为发展的资本。民族院校需要在“特”与“不特”做出权衡,不能失其“特”,亦不能舍其“不特”,而需要进一步利用“不特”来支持“特”的发展。第三,民族院校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时代使命既有自身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之“利”,也有影响发展之“不利”。民族院校需要不断提升理念,化“不利”为“利”,以促进民族院校持续健康发展。就其研究意义而言,本文能为建设高水平民族院校提供借鉴和参考,最终为培养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人才,传承和创新少数民族文化,服务我国民族工作和教育工作乃至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同时,本研究对于拓宽当代大学办学理念研究领域,丰富民族高等教育理论亦有一定的贡献。
丁以德[10](2011)在《江苏省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社会历史考察》文中研究表明解放后,中共运用阶级方法分析当时社会状况,认为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等各种势力依然存在并随时会进行破坏活动。考虑到当时不熟悉新区情况和社会基础尚未建立等因素,中共选择了先稳定社会秩序。解放初期一年多时间内,中共着手建立工、农、青、妇、商等各种群众组织和各界代表会议帮助解决各种现实问题;开展政治教育向社会各界灌输新意识形态,使社会成员明确阶级角色;并遣散流民、难民和散兵游勇,打击匪特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行活动。这些措施帮助恢复社会秩序,也掌握了社会的基本情况,为镇反准备了前提条件。朝鲜战争爆发后,匪特活动增加,社会上出现的人心浮动局面,中共增强了敌情意识。中共在抗美援朝时期发动镇反运动以综合解决各类反革命分子,既是解放后一直考虑的问题,也有巩固战争后方的现实考虑。镇反期间,中共分别以清理外层处理社会上,和清理中内层来解决政权内部及中共自身组织中的反革命分子。镇反运动采取从社会层面逐步扩展到政权内部的步骤,并在不同层面采取了不同模式。各地在打击社会层面各类反革命分子时大张旗鼓开展镇反,通过全面地宣传动员活动来配合镇压行动;而针对中共及政权内部反革命分子的清理中内层时,采取了整风审干模式审查清理政权内部异己分子。镇反初期,中共中央批评前期镇压活动中的“宽大无边”,推动各地开展镇压活动。但一些地方对打击目标和程度不明确,一些城市地区也因各种原因使得镇反运动相对落后。1951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镇反政策,给各地镇压活动提供了惩罚标准,也为普通人提供了判别反革命分子的基本原则。毛泽东通过批示转发各地镇反报告和经验来指导各地开展镇反。而各地特别是城市地区大张旗鼓开展镇反,通过各单位和群众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镇反行动,推动镇反运动走向高潮。“双十”指示颁布后,江苏各地检讨前期镇反状况,并结合土地改革运动收集各类反革命分子名单,开展镇压和宣传活动。解放后,中共原准备花较长时间有序进行土改,以减少失误和社会震动。江苏各地在土改试点和初步推开阶段相对谨慎和注意政策,但地主的不满言论和破坏行为被视作有“变天”思想。一些干部也感觉受到了政策纪律的束缚。抗美援朝后,华东局决定加快土改进程。各地通过加强镇压活动推动土地改革进程,但在发动农民斗争地主时伴随很多打骂地主等暴力行为。各地结合镇反运动完成土地改革过程中,在处理不同各类人员时也改造了农村的社会政治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颁布后,镇反运动的中心逐渐从农村地区转向城市。城市地区通过全方位宣传动员活动配合镇压行动和营造镇反氛围,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反运动。其中,南京市解放后通过剿匪肃特等活动稳定了社会秩序,但中共中央领导对南京镇反活动的力度不满,多次要求加大镇压力度。南京市结合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开展镇反运动,进行反动党团特成员登记活动,通过各机关单位和群众组织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及进行镇压行动。南京在第二届二次各界代表会议后,镇反进入高潮时期。南京还结合抗美援朝和宗教革新等运动收回了一些外国教会办理的教育医疗机构,驱逐了教皇代表黎培理等一些外国人出境。镇反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给各地镇压活动提供了量刑标准。依据追溯和类推原则打击解放前的经历,不仅给通过镇反来肃清旧政权基础以依据,也给一般人提供了相对容易的判断反革命分子的原则。各地依据民愤、血债和数字等标准开展镇压活动,以杀、关、管、放等方式处理了大量各类反革命分子。中共中央提出了“打得狠、打得准、打得稳”的原则,但一些打击标准的规定本身相对模糊,一些干部受镇反氛围压力和自身水平限制,出现了乱捕乱杀的状况,并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镇反期间,一些人受到乡土亲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同情镇反对象的状况。中共根据意识形态建构镇反解释话语和生产宣传产品,通过报刊和宣传网等途径将镇反宣传解释落实到社会基层,并结合控诉活动来营造镇反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镇反,并推动各界人士与镇反对象划清敌我界限。大规模开展镇反后,各地出现了捕杀过多过火等状况,并造成了案件和犯人积压过多等问题,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疑虑的声音。中共中央因此提前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对镇反进行收缩调整。会上决定,从1951年6月1日起,全国一切地方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同时规定了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数量限制;会上还要求各地开展清理积案,组织劳改和管制等工作以巩固原有镇反成果。会议后,各地减缓了捕杀行动,组织犯人开展劳动改造和管制活动,并在此基础逐渐形成了劳动改造和管制等制度。各地还在运动期间普遍建立起群众性治保组织整合为治安保卫委员会,接受单位领导和公安局的业务指导,配合镇反运动和维护地方治安。1951年5月,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后,镇反运动逐步转入清理政权内部异己分子。1951年5月21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在951年夏秋以整风审干模式进行清理中内层,重点审查留用旧人员和录用新人员。清理中内层一般采取学习相关镇反文件,坦白交代个人过去经历,并通过组织来审查处理的方式展开。清理中内层实际上持续了较长时间,并结合当时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司法部门的司法改革,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来审查清理政权内部。机关、团体和企业部门在审查清理个人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制度方面的改造。解放前后,中共自身组织和党员数量有很大发展。镇反期间,中共进行整党建党活动清理自身组织,对党员和积极分子开展政治教育并审核党员的以往经历。由于对解放前国统区情况缺乏足够的认识,一些地下党员在此过程中受到了一些不公正的对待。镇反期间,一些民主人士也因与旧时代和旧政权的关系而受到一定的冲击。中共在发现一些地方对民主人士的过火状况后,采取了一些照顾措施,同时推动民主党派进行自我改造。民主党派在支持中共开展政治运动的同时对自身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进行了清理改造。镇反经过收缩巩固前期成果后,1951年9月,召开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会上分析前期镇反开展状况,认为未进行土改的地区、湖沼地带等沿海沿边偏僻地区是镇反不彻底地区;一些新解放区对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打击也不够,会议决定结合各种具体工作和其他政治运动开展镇反补课。但镇反补课活动一度受到三反五反运动的影响,因而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决定完成前期补课任务,并开展取缔会道门和水上镇反等活动。在前期镇反基础上开展取缔会道门活动,通过逮捕会首、登记会道门分子、揭露会道门使用的欺骗手段等方式号召道徒退道。水上镇反则是消灭原有镇反死角地带,结合打击水上犯罪活动和逃亡和隐藏在船上的反革命分子,同时清查船民情况建立水上管理制度。中共在抗美援朝背景下发动了镇反运动,是阶级斗争理论指导下以政治运动方式综合解决国民党残余势力及其他各种威胁新政权和社会秩序有现实和潜在威胁的各类力量。经过不同阶段不同侧重点的镇反运动,打击了社会上大量各类反革命分子,政权内部的人员也被普遍进行了审查和清理,巩固了政权和建立了新社会秩序。
二、1999年全国人事工作大事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999年全国人事工作大事记(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2 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 中国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1 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主要领导人的社会保障思想 |
第3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 |
3.1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 |
3.1.1 革命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2 抗日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3 解放区的社会保障 |
3.2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现实基础 |
3.2.1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
3.2.2 农业合作化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国民经济的发展 |
3.2.3 处于抗美援朝战争前沿 |
3.2.4 苏联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示范效应 |
第4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
4.1 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
4.1.1 社会救济的资金来源 |
4.1.2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 |
4.1.3 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 |
4.1.4 社会优抚的资金来源 |
4.2 社会保障的组织机构 |
4.2.1 政府机构 |
4.2.2 社会团体 |
4.2.3 企业内部机构 |
4.3 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员与监督 |
4.3.1 社会保障中的社会动员 |
4.3.2 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
第5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
5.1 社会救济 |
5.1.1 灾害救济 |
5.1.2 贫民救济 |
5.1.3 娼妓游民收容改造 |
5.1.4 朝鲜战灾孤儿救济 |
5.2 社会保险 |
5.2.1 养老保险 |
5.2.2 医疗保险 |
5.2.3 伤残保险 |
5.2.4 生育保险 |
5.2.5 优异贡献待遇 |
5.3 社会福利 |
5.3.1 民政福利 |
5.3.2 职工福利 |
5.4 社会优抚 |
5.4.1 优待补助 |
5.4.2 褒扬抚恤 |
5.4.3 安置复员军人 |
第6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及启示 |
6.1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 |
6.1.1 增强了人们对新生政权的认同,提高了党的执政合法性 |
6.1.2 提高了劳动者积极性,促进东北工业迅速发展 |
6.1.3 激发了群众支前热情和军人士气,保障抗美援朝取得胜利 |
6.1.4 构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奠定了基础 |
6.2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启示 |
6.2.1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
6.2.2 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作风 |
6.2.3 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2)新中国古籍出版的肇始——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等20世纪50年代的“国家出版机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中国古籍整理出版事业的起点 |
(一)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成立 |
(二)国家出版机关与新中国古籍整理出版的起点 |
(三)人文社的副牌社所作分工 |
二、古籍出版社及其古籍出版 |
(一)古籍出版社的成立 |
(二)古籍出版社的管理协调功能 |
(三)古籍社的古籍出版情况 |
(3)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史料与文献回顾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五、研究方法与写作思路 |
第一章 南迁福州与北归济南:转型的时空背景 |
第一节 南迁福州 |
一、酝酿南迁:三派势力博弈 |
二、选址福州:各方推进南迁 |
三、南下福州:顺利完成迁移 |
三、福州一年:勉强恢复教学 |
四、留守济南:艰难维持残局 |
第二节 北归济南 |
一、山东情结:回归原动力 |
二、校产羁绊:难舍的家业 |
三、协商回济:积极的态度 |
四、顺利回迁:各方的帮助 |
小结 |
第二章 校权之争与行政改革:行政上开启转型 |
第一节 校权之争:新旧势力的博弈 |
一、留济齐大校务:旧权把持 |
二、校权回收运动:大势所趋 |
三、两次“倒杨”运动:斗争不止 |
第二节 行政改革:运转机制的蜕变 |
一、软弱的齐大校政 |
二、积极的行政改革 |
三、齐鲁医院的调整 |
四、争取“国立”运动 |
小结 |
第三章 教育改革与医疗服务:业务上推行新政 |
第一节 教育改革 |
一、招生改革 |
二、教学改革 |
第二节 公卫服务 |
一、参与医疗救灾 |
二、疫病防治服务 |
三、公共卫生教育 |
第三节 支援战争 |
一、踊跃参军参干 |
二、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 |
三、收治志愿军伤病员 |
小结 |
第四章 经费改革与资产管理:经济上实现自立 |
第一节 美国经济封锁 |
一、教会拨款的限制 |
二、进口设备的限制 |
第二节 拓展筹资渠道 |
一、有条件接受捐赠 |
二、向政府申请补助 |
第三节 改革资产管理 |
一、资产清查:奠定改革基础 |
二、资产纠纷:化解资产矛盾 |
第四节 增产节约运动 |
一、“三自”革新运动 |
二、医院经费改革 |
三、“三反”“五反”运动 |
小结 |
第五章 抗美援朝与思想改造:政治上实现新生 |
第一节 建国初期师生思想状况 |
一、宗教色彩浓厚 |
二、亲美思想严重 |
三、政治意识淡漠 |
第二节 抗美援朝教育运动 |
一、保卫和平签名运动 |
二、控诉美国文化侵略 |
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
四、全面驱离美籍教师 |
第三节 革命政治教育 |
一、常规思政教育 |
二、爱国爱党教育 |
三、亲苏学苏教育 |
第四节 思想改造运动 |
一、原有问题及改造过程 |
二、改造效果和影响 |
小结 |
第六章 院系调整与明确隶属:全方位完成转型 |
第一节 院系调整:完成转型的直接推动力 |
一、全国院系调整的背景与过程 |
二、齐鲁大学的调整 |
三、齐鲁医院的归属变更 |
第二节 山东医学院的调整适应 |
一、原山东医学院基本情况 |
二、调整初期的混乱情况 |
三、初步的改革调整 |
第三节 齐鲁医院的改革调整 |
一、院系调整初期的混乱现象 |
二、齐鲁医院的全面改革 |
第四节 明确归属:步入新的起点 |
一、医院承担医学教学任务 |
二、行政体制上的关系不明确 |
三、明确隶属与管理关系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改革开放后司法改革的政策梳理 |
三、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四、对研究现状的述评 |
五、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我国宪法上审判独立条款的历史成因 |
第一节 五四宪法第78条的成因 |
一、形成第78条的意识形态因素 |
二、形成第78条的现实因素 |
三、形成第78条的规范因素 |
第二节 五四宪法框架下司法责任归属机制的表现与弊端 |
一、对司法的监督制约路径和司法责任的整体属性 |
二、整体性司法责任框架下的科层制特征 |
三、法院整体责任归属和监督制约机制所带来的问题 |
第二章 司法改革中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司法改革后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 |
一、司改政策文件中的“司法权”指的是什么? |
二、司法权的国家性与同质性 |
三、司法改革政策对审判机关整体独立的影响 |
第二节 司法改革中的法官审判独立 |
一、十八大以来法官审判独立的规范发展 |
二、从规范和实践两方面重新解释宪法上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三节 审判委员会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和 |
一、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 |
二、审委会制度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适 |
三、审委会制度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 |
第三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法院如何对人大负责 |
第一节 人大监督审判权的简要历史梳理 |
一、人大监督审判权的历史侧重 |
二、《监督法》制定过程中对审判权监督规定的变化 |
三、人大对审判权监督的现实问题 |
第二节 从审判独立原则出发重新认识法院向人大负责的问题 |
一、法院“依照法律”审判的规范意义 |
二、法律最高性决定了人大监督法院的二元性 |
第三节 重新定义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 |
一、其他机关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一般功能 |
二、法院工作报告的内在机理分析 |
第四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审判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审判与对审判的管理 |
一、审判管理的类型概括 |
二、审判管理的体系 |
第二节 审判流程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一、我国审判流程管理的意旨 |
二、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 |
第三节 审判独立原则与法官考评和惩戒 |
一、法官为什么考评及考评什么? |
二、法官的内部监督与惩戒 |
第五章 法院如何向公众负责:走出司法公开的误区 |
第一节 从司法机制来看司法信任和社会信任的关系 |
一、司法公信力要素中的悖论 |
二、司法机制隐含社会信任决定司法信任 |
第二节 舆论裁判的背后:社会信任不足的成因和涉诉舆论治理的误区 |
一、社会组织结构的激进变化 |
二、社会意识结构的惰性演进 |
三、庭审公开反映出的舆论应对之误区 |
第三节 双管齐下:从涉诉舆论应对和强化审判中立入手 |
一、建立涉诉舆论的应对规则 |
二、强化司法中立性 |
结论 |
附表一:美国部分州、属地法官考评制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历史考察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及难点 |
六、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考察 |
第一节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萌芽期(1979年-1992年) |
一、吸引外资的前奏 |
二、外资企业进入 |
三、民营经济起步 |
四、股份制企业悄然兴起 |
第二节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期(1992年-2002年) |
一、南方谈话促外资企业再崛起 |
二、股份制企业发展 |
三、民营企业迎来春天 |
第三节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发展转型期(2002年至今) |
一、民营经济继续转型升级 |
二、新常态下深圳非公经济创新新发展 |
第二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萌芽起步期(1979年-1992年) |
第一节 南方谈话前中国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发展历程 |
一、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非公企业党建的初步提出、曲折认识 |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启非公企业党建的中央顶层设计 |
三、地方党委对非公企业党建的实践探索 |
第二节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萌芽探索 |
一、理论探索(1979年-1985年) |
二、理论探索指导实践运用阶段(1986年-1992年) |
三、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建设的主要成绩 |
四、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五、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中问题采取的措施 |
第三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探索发展期(1992年-2002年) |
第一节 深圳市不断扩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
一、南方谈话引起中央对非公企业党建的重视 |
二、深圳市理顺非公企业党建的领导管理体制 |
三、南方谈话后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快速发展 |
第二节 深圳市外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探索 |
一、深圳市探索外资企业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
二、深圳市探索外资企业党建的具体策略 |
第三节 深圳市股份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探索 |
一、认识股份制企业中党的工作的特殊性 |
二、深圳市股份制企业党建的探索过程 |
三、深圳市股份制企业党建的思路对策 |
第四节 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探索 |
一、中央认识到私营企业党建的重要性 |
二、深圳市对个体私营企业党建的探索发展 |
三、个体私营企业要不要党建已经成为无需争论的真理 |
第四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创新发展期(2002年-2012年) |
第一节 全国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进入大力发展时期 |
一、十六大开启非公企业党的工作新篇章 |
二、十六大以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特点 |
第二节 深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启新局面 |
一、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会议精神 |
二、中共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的成立 |
三、全面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
第三节 开展各种主题学习,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常态化 |
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三、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
第四节 创新非公企业党组织及发展党员试点工作 |
一、开展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试点工作 |
二、认真开展党员信息采集及IC卡试点工作 |
三、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
四、做好发展党员规范化和留学回国党员恢复组织生活试点工作 |
第五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期(2012年-) |
第一节 强化思想建党开创非公企业党建新局面 |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
三、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
第二节 全面探索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建的新模式 |
一、探索新的工作机制 |
二、探索创新“总部经济”党建 |
三、统筹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
四、优化配备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 |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 |
六、统筹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
第三节 对深圳非公企业全面加强期党建工作的思考 |
一、非公企业党建存在的问题 |
二、应对挑战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存在的问题 |
第六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经验启示 |
第一节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 |
一、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探索发展过程中的思考及评价 |
二、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
第二节 新时代下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需要实践创新 |
一、新时代下深圳非公企业党建面临的客观难题及遇到的发展短板 |
二、对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致谢)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 |
(6)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考察 ——以1949-1956年江苏省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ct |
导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现状 |
(一) 选题依据 |
(二) 文献综述与研究现状 |
二、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方法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二) 基本研究方法 |
(三) 选题基本内容 |
(四)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概况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情概况 |
(一) 新政权在全国的建立 |
(二) 江苏解放和恢复建省 |
(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组织概况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概况 |
(一) 解放战争后期中共中央关于大量发展干部的决定 |
(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迅速壮大 |
(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的构成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 干部队伍扩大和财政压力 |
(二) 干部队伍快速扩大造成干部质量下降 |
(三) 干部来源多样和团结合作问题 |
(四) 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初步整顿和建设 |
一、干部队伍的初步整顿 |
(一) 党政机关整编 |
(二) 清理和审查干部 |
(三) 统一调配干部 |
二、进一步确立“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标准 |
(一) 原有干部提拔任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进一步明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
(三) 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制度 |
三、建立干部管理新体制 |
(一) 原有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建立“分部”、“分级”干部管理体制 |
第三章 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理论和政策水平 |
一、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干部 |
(一) 民主革命时期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
(二) 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对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高度重视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广泛开展 |
(一) 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二) 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
(三) 大量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员 |
(四) 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活动在各地开展 |
三、努力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 |
(一) 始终高度重视干部的政策教育 |
(二) 政策教育的广泛开展 |
第四章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在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干部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干部队伍作风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二、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
(一) 开展整风运动 |
(二) 整顿党的组织 |
(三) 在“三反”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
(四) 在“新三反”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
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 |
(一) 坚决纠正干部强迫命令作风 |
(二) 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三) 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
四、建立干部监督约束机制 |
(一) 成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
(二) 成立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 |
(三) 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起步 |
第五章 迅速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水平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文化基本情况 |
(一) 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
(二) 干部文化素质低的不利影响 |
二、干部文化教育方针和政策的确立 |
(一) 中国共产党对干部文化教育始终高度重视 |
(二) 干部文化教育方针、政策的确立 |
三、干部文化教育的广泛开展 |
(一) 干部文化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
(二) 各地干部文化教育的广泛开展 |
四、干部文化教育取得的成效 |
(一) 迅速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文化水平 |
(二) 有效提升干部工作能力 |
(三) 促进干部工作作风的改进 |
第六章 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干部队伍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专业干部队伍的基本状况 |
(一) 专业干部数量上严重缺乏 |
(二) 专业干部专业水平普遍较低 |
(三) 专业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 |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专业干部队伍建设 |
(一) 中国共产党对专业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 |
(二) 专业干部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
三、加强干部的专业学习和教育 |
(一) 建立各种专业干部学校 |
(二) 依托高等院校开展干部专业教育 |
(三) 举办各种专业讲座、培训班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和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 |
六、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当代中国干部选拔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第一节 中国传统选官理念与实践 |
(一) 中国古代重视官员选拔及德才标准的优良传统 |
(二)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实践历程 |
(三) 近代中国的选官制度及其变革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干部选拔理论及在苏联的实践 |
(一) 马克思恩格斯的干部选拔理论 |
(二) 列宁的干部选拔理论 |
(三) 苏联干部选拔制度及其实践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干部选拔的理论和实践 |
(一)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干部选拔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
(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干部选拔制度的建立及其发展 |
第四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影响 |
(一)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
(二)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三) 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影响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条件 |
第一节 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一) 新的政治路线要靠新的组织路线来保证 |
(二) 现有组织状况不适应党和国家的要求 |
(三) 原有干部选拔制度存在诸多弊端 |
第二节 干部工作的拨乱反正 |
(一) 平反冤假错案 |
(二) 清理“三种人” |
第三节 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思想条件逐渐具备 |
(一) 对“文化大革命”时期错误思想及“两个凡是”的批判 |
(二) 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新突破 |
(三) 对借鉴资本主义有益成果的新认识 |
(四) 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外部参照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良好开局 |
第一节 革新干部选拔指导思想 |
(一) 组织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 |
(二) 基本方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
(三) 时代标准:有改革开放实绩 |
(四) 选拔途径:走群众路线和加强民主 |
(五) 解放思想:打破条条框框 |
第二节 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 |
(一) 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 |
(二) 探索干部任期制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
(三) 设置顾问委员会 |
第三节 大力选拔中青年干部 |
(一) 推进干部年轻化 |
(二) 探索集体交接班制度 |
(三) 加强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和培养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基本要素分析 |
第一节 “谁来选”:干部选拔主体多元化 |
(一)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干部选拔主体多元化 |
(二) 干部选拔主体分析 |
(三) “官民”共选干部的初步尝试 |
第二节 “选拔谁”:选拔客体的精英转化 |
(一) 改革开放初期影响干部选拔的因素 |
(二) 推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妇女干部的选拔 |
(三)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客体的精英转化趋势 |
第三节 “如何选”:规范干部选拔的方式和程序 |
(一) 创新干部选拔方式 |
(二) 完善干部选拔程序 |
(三) 加强对干部选拔的监督 |
第五章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评析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成就和意义 |
(一) 初步建立了一支“四化”干部队伍 |
(二) 顺利实现了高层干部的新老交替 |
(三) 提高了干部选拔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
(四) 促进了选人用人观念和执政理念的更新 |
(五) 为深化选拔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 |
(一) 将时代需求与党和人民的需求相结合 |
(二) 将核心领导层的强力推动和致力于顶层设计相结合 |
(三) 将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和党的正确引导相结合 |
(四) 将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 |
(五) 将坚持干部选拔的基本原则与借鉴优秀管理经验相结合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局限性 |
(一) “民选”和“官选”的相互关系尚未理顺 |
(二) 干部选拔政策的执行具有简单化和片面化倾向 |
(三) 尚未构建干部选拔的全新体系 |
结束语 有关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成果 |
后记 |
(8)毛泽东与新中国钢铁工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建国前毛泽东与中国钢铁工业 |
第一节 号召争取“铁的自给” |
第二节 要求做好企业中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的留用工作 |
第三节 电令鞍钢迅速恢复生产 |
第二章 毛泽东与新中国钢铁工业的起步和第一个“黄金时期” |
第一节 决策、指导鞍钢的恢复和改扩建 |
一、将鞍钢作为钢铁工业建设的重点 |
二、指示鞍钢培养钢铁人才 |
三、集中全国力量支援鞍钢建设“三大工程” |
第二节 决策新建武钢、包钢 |
一、决策新建武钢 |
二、决策新建包钢 |
第三节 指导制订“一五”计划,重点建设钢铁工业 |
一、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导制订“一五”计划 |
二、要求重点加强冶金工业,打好基础 |
第四节 启发、支持“三大五中十八小” |
一、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
二、支持“三大五中十八小” |
第五节 提出超英赶美的战略目标 |
一、提出赶超美国 |
二、决策十五年赶超英国 |
第三章 毛泽东与新中国钢铁工业的“三年大起” |
第一节 提出大力发展地方钢铁工业,十五年赶上美国 |
一、提出大力发展地方钢铁工业 |
二、肯定冶金工业部关于钢铁工业发展速度的设想 |
三、提出十五年赶上美国 |
第二节 决策钢产量翻一番,号召为1070万吨钢而奋斗 |
一、决策钢产量翻一番,“以钢为纲”加速工业建设 |
二、召开北戴河会议,号召为1070万吨钢而奋斗 |
第三节 发动全民大炼钢铁 |
一、提出七年超过美国,强调必须首先抓紧钢铁工业 |
二、亲临各地视察钢铁生产 |
三、各地大放高产“卫星” |
第四节 指导钢铁工业局部纠“左” |
一、提出压缩空气,降低1959年钢产量指标 |
二、号召鼓足干劲,完成1800万吨钢 |
三、提出要波浪式前进,确定钢产量指标降为1650万吨 |
四、委托陈云研究钢产量指标,将钢产量指标降到1300万吨 |
第五节 争取钢铁更大的“跃进” |
一、庐山会议——由纠“左”转向“反右倾,鼓干劲” |
二、提出争取二千二百万吨钢 |
三、支持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提出“鞍钢宪法” |
四、慎重提指标,注重降指标,全力保钢产 |
第四章 毛泽东与新中国钢铁工业的“两年大落”和第二个“黄金时期” |
第一节 降低钢铁工业发展速度 |
一、接受钢产量指标大幅度再降 |
二、赞成将1962年钢产量指标降至600万吨 |
三、开展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运动 |
第二节 提出再搞三年调整,控制钢产量指标 |
一、提出再搞三年调整 |
二、控制钢产量指标 |
第三节 初步展开钢铁工业的三线建设 |
一、提出重建酒泉和攀枝花钢铁厂 |
二、督促、指导攀枝花和酒泉钢铁基地建设 |
三、支持小三线搞小钢铁厂 |
第五章 毛泽东与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十年徘徊 |
第一节 钢铁工业战线遭到严重破坏 |
一、把“文化大革命”扩展到工矿企业 |
二、支持、号召夺权 |
三、清理阶级队伍 |
四、制止武斗 |
第二节 钢铁工业的恢复与发展 |
一、提出、推动落实政策,引导“文化大革命”向结束的方向发展 |
二、掀起备战高潮,反对翻番 |
三、批判极左思潮,落实党的政策 |
第三节 钢铁工业战线再遭破坏 |
一、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
二、支持全面整顿 |
三、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
第六章 评价与总结 |
第一节 对毛泽东领导新中国钢铁工业的评价 |
第二节 毛泽东领导新中国钢铁工业的经验和启示 |
一、高度重视和致力发展钢铁工业 |
二、从实际出发,制定中国的钢铁工业发展战略 |
三、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中国钢铁工业发展道路 |
四、科技领先,大力汇聚钢铁工业技术力量,努力推动钢铁工业技术进步 |
五、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
六、必须注重综合平衡,切忌急躁冒进 |
七、必须改革、改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中国民族院校办学理念的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院校萌芽与理念孕育 |
第一节 民族高等教育的最初形态 |
一、三种主要形式 |
二、元代民族高等教育 |
三、清代民族高等教育 |
四、贡献和启示 |
第二节 满蒙文高等学堂 |
一、诞生背景 |
二、办学特点 |
三、贡献和启示 |
第三节 蒙藏学校 |
一、北洋政府时期办学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办学 |
三、解放初期的蒙藏学校 |
四、贡献和启示 |
第四节 边疆院校 |
一、兴办与办学背景 |
二、边疆院校的兴办 |
三、办学特点与理念 |
四、贡献和启示 |
小结 |
第二章 延安首创与理念萌生 |
第一节 办学实践 |
一、背景 |
二、诞生与实践 |
第二节 办学理念 |
一、民族教育理念 |
二、院校理念 |
小结 |
第三章 重建探索与理念初显 |
第一节 办学实践 |
一、筹建诞生(1950-1951) |
二、初建探索(1951-1966) |
三、曲折动荡(1966-1976) |
第二节 办学理念 |
一、民族教育理念 |
二、院校定位 |
三、院校理念 |
小结 |
第四章 调整改革与理念成型 |
第一节 办学实践 |
一、恢复调整(1976-1985) |
二、前期改革(1985-1989) |
三、深化改革(1989-1993) |
第二节 办学理念 |
一、民族教育理念 |
二、院校定位 |
三、院校理念 |
小结 |
第五章 加快发展与理念提升 |
第一节 办学实践 |
一、平稳发展(1993-2000) |
二、规模扩张(2000-2005) |
三、内涵提升(2005-) |
第二节 办学理念 |
一、民族教育理念 |
二、院校定位 |
三、院校理念 |
小结 |
第六章 理念变迁与发展审视 |
一、“变”与“不变”:核心理念之熔铸 |
二、“特”与“不特”:特色理念之彰显 |
三、“利”与“不利”:未来发展之思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10)江苏省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社会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学术回顾和问题意识 |
一、学术回顾及分析 |
二、研究中的问题意识 |
第二节 相关概念、使用材料和研究方法的说明 |
一、研究范围和对象的界定 |
二、研究资料的介绍 |
三、认识框架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从接管到发动镇反运动 |
第一节 镇反运动的缘起与社会条件 |
一、解放初中共的敌情意识和现实选择 |
二、江苏接管中的谨慎与宽容政策 |
三、建立群众组织与开展政治教育 |
四、遣散流亡人口与户口登记活动 |
第二节 剿匪肃特:打击威胁社会秩序的现行破坏活动 |
一、分工负责、军政结合的剿匪活动 |
二、解放后的肃特活动 |
三、1950年春灾荒对治安的影响 |
四、人心浮动增强了中共的敌情意识 |
第三节 镇反运动的发动 |
一、抗美援朝:发动镇反的直接动因 |
二、“宽大无边”:个人因素、司法现状与政策转变 |
三、苏南、苏北的镇反动员与布置 |
第三章 清理外层:大张旗鼓的社会层面镇反 |
第一节 镇反运动成为中心任务 |
一、中共中央对镇反运动的推动 |
二、反动党团特登记活动 |
三、“此紧彼松、此松彼紧、一紧一松”的镇压策略 |
第二节 镇反运动中的宣传动员 |
一、从抗美援朝宣传解释到向镇反动员的转换 |
二、南京社会各界的镇反动员活动 |
三、镇反动员活动中的三个层面 |
第三节 镇反与土地改革结合:从“谨慎小心,稳步前进”到“放手发动群众,大胆开展运动” |
一、镇反与土地改革的双向互动 |
二、“小心谨慎”的土改试点和局部展开阶段 |
三、苏南全面土改阶段的镇反活动 |
四、斗争地主过程中暴力手段的使用 |
五、土改结合镇反对农村社会中的政治结构的改变 |
第四节 南京社会层面的镇反 |
一、南京镇反运动的开始阶段 |
二、镇压行动进入高潮时期 |
三、打击“帝国主义分子”的活动 |
第四章 镇反运动中的操作要素——以社会层面镇反为主要对象的考察 |
第一节 镇反期间的法制状况 |
一、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原则与标准 |
二、史良和苏联顾问视察司法、检察机关时发现的问题 |
三、镇反打击活动的失误与纠正 |
第二节 镇反话语、文化生产和控诉情境 |
一、报刊和宣传网掌握镇反话语权 |
二、配合镇反需要的文化生产 |
三、诉苦:镇反运动中的情境与情感 |
第三节 社会成员在镇反运动中的适应与调整 |
一、社会成员从传统伦理到明确敌我界限 |
二、社会成员在镇反运动中的行为选择 |
第五章 清理中内层:以整风审干模式对政权内部的审查清理 |
第一节 巩固前期镇反成果的举措 |
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对镇反的收缩调整 |
二、清理积案 |
三、组织劳动改造与管制活动 |
四、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 |
第二节 镇反转入政权内部 |
一、清理中内层与整风审干模式 |
二、清理中层的大致状况 |
三、苏北行署中的清理中内层活动 |
四、审查清理政权内部活动的延续 |
第三节 民主改革、思想改造和司法改革等运动与清理中层的结合 |
一、工矿企业中的民主改革 |
二、清理中层与思想改造运动的结合 |
三、司法改革中的批判旧法与人员调整 |
第四节 整党建党与清理内层 |
一、整党建党中的审核党员 |
二、清理内层对地下党员的冲击 |
第五节 镇反与统一战线 |
一、民主人士的学习与改造 |
二、镇反对民主人士的冲击与照顾措施 |
三、民主党派的“自我清理” |
第六章 镇反运动补课、扫尾和结束 |
第一节 镇反的评估与补课 |
一、第四、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对“镇反”的分析评估 |
二、结合其他任务进行镇反补课 |
第二节 镇反尾声和结束 |
一、会道门在建立新社会秩序过程中的消极影响 |
二、取缔会道门的一般状况 |
三、水上镇反:镇反的尾声 |
四、镇反运动的结束 |
第七章 思考与结语 |
一、镇反是以政治运动方式完成巩固政权的传统任务 |
二、镇反运动是巩固政权与社会改造的结合 |
三、镇反运动是革命惯性的延续 |
附录 |
附录(一) 五首镇反歌曲 |
附录(二) 《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3月18日)》 |
附录(三) 《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7月)》 |
附录(四) 《华东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1950年9月)》 |
附录(五) 《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即1950年10月10日;即“双十”指示)》 |
附录(六) 《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1950年11月3日)》 |
附录(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1951年2月21)》 |
附录(八) 《扬州市关于检举反革命分子办法的通知(1951年5月19日)》 |
附录(九) 《政务院关于没收反革命罪犯财产的规定(1951年6月23日)》 |
附录(十) 《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反革命罪犯积案的指示(1951年8月 |
附录(十一) 《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1950年5月21日)》 |
附录(十二) 《关于在镇压反革命中处理涉及民主党派民工人士爱国分子问题的指示(1951年3月)》 |
附录(十三) 《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1951年11月5日)》 |
附录(十四)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和清理“中层”的指示(1952年5月2日)》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1999年全国人事工作大事记(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D]. 晋江艳. 吉林大学, 2021(01)
- [2]新中国古籍出版的肇始——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等20世纪50年代的“国家出版机关”为例[J]. 顾雷. 中国出版史研究, 2021(01)
- [3]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D]. 李宁. 山东大学, 2020(06)
- [4]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D]. 葛翔.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8)
- [5]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历史考察及经验研究[D]. 张彦惠.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6]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考察 ——以1949-1956年江苏省为中心[D]. 周竞风. 南京大学, 2017(04)
- [7]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研究[D]. 易振龙. 武汉大学, 2016(06)
- [8]毛泽东与新中国钢铁工业研究[D]. 阳勇. 湘潭大学, 2014(08)
- [9]中国民族院校办学理念的变迁研究[D]. 陆继锋.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1)
- [10]江苏省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社会历史考察[D]. 丁以德. 南京大学, 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