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有法论文-徐国栋

固有法论文-徐国栋

导读:本文包含了固有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伊斯兰教法,民法典编纂,殖民地国家,习惯法法院

固有法论文文献综述

徐国栋[1](2018)在《非洲各国法律演变过程中的外来法与本土法——固有法、伊斯兰教法和西方法的双重或叁重变奏》一文中研究指出前言非洲是世界第二大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它们构成60多个西塞罗意义上的"法的共同体",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法系都在这里投射下自己的影子。在这里,罗马法系与英美法系争雄,而在罗马法系内部,法国(本文来源于《法律文化研究》期刊2018年00期)

刘怡达[2](2015)在《固有法与外来法的冲突与融合——从日本明治时期变法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明治时期,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以及废除欧美诸国的治外法权,明治政府经由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律制度以实现日本法制的近代化。在此进程中,由于当时的日本尚不具备适合西方法律制度生存的土壤、经引入的法律与日本传统相背离、明治政府自上而下强势推进变法等缘由,日本固有法与西方外来法之间的冲突不断。为此,日本通过将固有法律因素纳入近代法律制度、在民众当中培育符合近代法制的法律意识等路径,较好地实现了固有法与外来法的融合。基于此,处于法制转型时期的中国,需要总结并借鉴日本昔日的经验,并对"中国法律制度向何处去"这一时代话题予以回应。(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5年03期)

孔伟[3](2015)在《论体育固有法作为一种跨国民间法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体育固有法是西方学者提出来用以表达体育领域特有法律的概念,人们常常把它与其理论先驱商人习惯法相提并论,同为独立于国家法体系的自治的跨国民间法秩序,与其他法律秩序并存,其理论根据在于法律多元主义理论。实际上体育固有法的自治性远甚于商人习惯法,因为它已经形成了一个层级式的组织结构,一个独立的具有最高权威的体育仲裁机构,这些都足以让体育固有法所代表的跨国体育法秩序具有独立性。但强调体育固有法自足性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它与并存法秩序之间的联系和互补,不能自决于国家法秩序,必要时仍要受到国家法秩序的支持和监督。(本文来源于《西安体育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4期)

陈顾远[4](2014)在《中国固有法系与中国文化(1952)》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文化与法律人类创造文化,无人类即无文化。这当然是我们人类所说的文化。所以过去学者译Civilization为文化,而释其义为“生活的样式”(life mode),今通称为“生活方式”。虽然没有说出“人类”两字,心目中总有一个人类观念存在。因为单纯以生活方式为文化的解释,那么鸟作巢而栖息,蛛结网而觅食,蜂造窝而酿蜜,蚁掘穴而群居,有工作、有组织,不亦是生活方式吗?然而不能说它是文化!文化在现宇宙中,只是为万物之灵的人(本文来源于《法律文化研究》期刊2014年00期)

高其才[5](2011)在《国家司法考试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固有法文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我自1985年9月以来一直在高等学校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有自己的亲身感受和实际观察,也有自己的一些体会和一定的思考。到北京工作以后,我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考试、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部组织的国家司法考试(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期刊2011年02期)

张平华,刘耀东[6](2010)在《修改《继承法》:坚持固有法传统 顺应法治现代化》一文中研究指出西方国家均已普遍开征了遗产税,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不高,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去世时所遗留的财产并不多。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出现了收入不均的现象。因此,应以修改《继承法》为契机,顺(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0-07-06)

李旭燕[7](2009)在《近代中国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一文中研究指出自鸦片战争开始,中国社会开始了近代化进程。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过程交织着西方法律文化的东渐与冲击、无数法律人士的探索与反思,在剧烈的法律文化冲突过程中,固有的传统法律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法制近代化,是一个传统法律文化迎接挑战,在整合过程中实现创造性转化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制研究的恢复和深入,从新的视角重新反思和评价近代法制变革,成为一个新的课题,许多学者日益认识到了其独特地位并进行了新的评价。但文章大多集中在民法近代化这一领域,鲜有从固有法与继受法整合角度论述中国法制近代化这一充满冲突与探索的特殊历史时期的论文。本文立足于中国近代的社会现实,紧抓中国近代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这个切入点,从法史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等多种角度出发,综合运用史料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整合过程中冲突与矛盾,评价整合过程中的优劣得失,并通过对中、日法制近代化的比较,对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进行一系列反思,相信会给当前的法治建设带来一些启示。本文由叁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两节,从内部因素和外部挑战两个方面对近代的社会状况进行了解说,为下面的论述提供了背景预设。第二部分共分叁节,从法律观念的转变、法律体系的重建、法律制度的革新叁大方面,对近代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情况进行了概括和分析。第叁部分分为两节,首先是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结合日本近代变法的情况对近代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做了一个总体的评价,其次是对这一过程的反思,“整合”应从国情出发,“整合”是一个扬弃的过程,“整合”需要法律职业群体,“整合”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变迁过程。(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09-03-15)

孙青[8](2008)在《固有法、移植法之间的冲突与包容——从法的普适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角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固有法、移植法之间的冲突也就是指资本主义法同社会主义法之间的冲突,自从当今社会形态划分为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后,这种冲突就一直存在着。普适性和特殊性本是哲学的一对范畴,但是我们在这里主要不是从哲学出发,而是从法学本身出发来谈这一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09期)

李仪[9](2006)在《试论中国固有法中的搜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法制文明的历史上,尽管有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但随着历史的发展、法制文明的进步,固有法上的搜查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传统法律对搜查的主体、搜查的对象、搜查的执行方式、搜查主体的责任等方面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并且体现出有效保障原则、遵循令状原则、合理根据原则以及针对性原则,其中不少规定与原则即使在今天也不乏历史的借鉴意义。透过这些规定与原则,可以看出中国固有法上的搜查制度体现出的是鲜明的国家利益至上的法律思想与人本主义的法律思想。(本文来源于《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期刊2006年04期)

夏新华[10](2005)在《非洲固有法的现代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洲习惯法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时间上横跨数千年,在空间上覆盖了几乎整个非洲大陆,在法律适用上影响了非洲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独立后非洲各国确认和颁布的西方式法律并没有能充分改变非洲人的举止行为,尤其是广大农民依然像他们的祖先那样生活,遵循古老的传统习惯法(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5-12-02)

固有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日本明治时期,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以及废除欧美诸国的治外法权,明治政府经由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律制度以实现日本法制的近代化。在此进程中,由于当时的日本尚不具备适合西方法律制度生存的土壤、经引入的法律与日本传统相背离、明治政府自上而下强势推进变法等缘由,日本固有法与西方外来法之间的冲突不断。为此,日本通过将固有法律因素纳入近代法律制度、在民众当中培育符合近代法制的法律意识等路径,较好地实现了固有法与外来法的融合。基于此,处于法制转型时期的中国,需要总结并借鉴日本昔日的经验,并对"中国法律制度向何处去"这一时代话题予以回应。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固有法论文参考文献

[1].徐国栋.非洲各国法律演变过程中的外来法与本土法——固有法、伊斯兰教法和西方法的双重或叁重变奏[J].法律文化研究.2018

[2].刘怡达.固有法与外来法的冲突与融合——从日本明治时期变法谈起[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5

[3].孔伟.论体育固有法作为一种跨国民间法秩序[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5

[4].陈顾远.中国固有法系与中国文化(1952)[J].法律文化研究.2014

[5].高其才.国家司法考试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固有法文化[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1

[6].张平华,刘耀东.修改《继承法》:坚持固有法传统顺应法治现代化[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

[7].李旭燕.近代中国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D].烟台大学.2009

[8].孙青.固有法、移植法之间的冲突与包容——从法的普适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角度[J].法制与社会.2008

[9].李仪.试论中国固有法中的搜查制度[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06

[10].夏新华.非洲固有法的现代价值[N].人民法院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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