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20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与对策

陇南市20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与对策

梁晓英1梁建新2(1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医院746412;2甘肃省陇南市妇幼保健院746000)

【中图分类号】R1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35-0064-02

【摘要】目的分析陇南市2010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全市妇保站上报的孕产妇死亡资料,采用“十二格”表评审方法,从三个环节,四个方面以及三个延误方面,对2009年全市11例死亡孕产妇进行了评审分析。结果201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6.46/10万。11例孕产妇死亡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4例(36.36%)、内科合并症2例(18.18%),妊高症2例(18.18%),产褥感染1例(9.09%),其他原因2例(18.18%)。产后出血主要原因:宫缩乏力、胎盘滞留、软产道损伤。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9例为可避免死亡,占81.81%,2例为不可避免死亡,占18.18%。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县乡医疗保健因素占12.50%,个人态度及家庭因素占60.42%,社会团体管理因素占27.08%。结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努力提高产科质量,提高产科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加强母婴保健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加强计划外妊娠妇女的管理,建立健全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最终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分析对策

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规范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陇南市于2010年10月23日举办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各县区医院产科主任及各县区妇幼站站长和妇产科专家共计19人参加了评审。评审会按照卫生部《“降消”项目孕产妇死亡评审规则》和《甘肃省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的要求,采用“十二格”表评审方法,从三个环节,四个方面以及三个延误方面,对11例以原始病历(复印件)为依据进行了评审,专家们态度严谨,认真负责,讨论热烈,结合病历总结经验,全面科学的分析了我市11例孕产妇死亡的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孕产妇保健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陇南市20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如下:

1孕产妇死亡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监测活产数30168例,孕产妇死亡11例,孕产妇死亡率为36.46/10万。

自2001年开始实施《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目标以来,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10年孕产妇死亡率情况见下表。

陇南市2001-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

1.1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11例死亡孕产妇中,﹥36岁1例,占9.09%,30~35岁4例,占36.36%,24~29岁3例,占27.27%。经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8000元以上占9.09%,4000元以上占18.18%,2000元以上占9.09%,1000元以上占27.27%,1000元以下占36.36%。文化程度:11例死亡孕产妇中文盲1例,占9.09%;小学程度4例,占36.36%;初中程度5例,占45.45%;高中程度1例,占9.09%。

1.2死亡孕产妇的保健服务11例死亡孕产妇中,经产妇10例占90.9%,初产妇1例占9.09%;计划内妊娠7例,占死亡孕产妇63.63%,计划外妊娠4例,占死亡孕产妇36.36%。孕期产检4次以上4例,占36.36%;3次2例,占18.18%;2次1例,占9.09%,1次3例,占27.27%;未产前检查1例,占9.09%。孕期有高危因素4例,占36.36%。其中妊娠合并内科疾病2例,占18.18%,合并病理产科2例占18.18%。

1.3分娩地点11例死亡孕产妇已分娩8例,其中住院分娩4例,占产妇50.00%,非住院分娩4例,占产妇50.00%,其中家庭接生2例,个体诊所接生1例。

1.4死亡地点11例死亡孕产妇中,医院死亡4例,占36.36%;途中死亡5例,占45.45%;家中死亡2例,占18.18%。

1.5死亡原因顺位11例死亡中死于直接产科7例,间接产科4例,其构成比分别为63.63%、36.36%。孕产妇死亡顺位是产科出血4例(36.36%)、内科合并症2例(18.18%),妊高症2例(18.18%),产褥感染1例(9.09%),其他原因2例(18.18%)。产后出血主要原因:宫缩乏力、胎盘滞留。

2分析评审结果

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9例为可避免死亡,占81.81%,2例为不可避免死亡,占18.18%。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县乡医疗保健因素占12.50%,个人态度及家庭因素占60.42%,社会团体管理因素占27.08%。宣传不到位,保健管理工作不到位,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也是影响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

2.1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水平较低从评审分析看出,我们基层医院的产科技术水平还很低,保健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落后,有些卫生院至今还不能正常开展孕产妇女分娩服务。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在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4个孕产妇,产科出血4例,妊娠合并内科疾病2例,妊高症2例,产褥感染1例,其他原因2例。产后出血主要死亡原因为宫缩乏力、胎盘滞留。评审分析发现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诊治过程中主要存在问题:(1)对于产后出血、妊高症,产褥感染的早期症状不能识别,造成误诊误治,延误病情;(2)抢救过程欠妥、血源供给渠道不畅、抢救设备及人力不足等因素;(3)转诊不及时或转诊寻求帮助没有做到一步到位,耽误了抢救时机。

2.2个人态度及知识技能、文化、经济对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影响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低,缺乏科学的保健知识,加之家庭经济困难,又受旧的传统及风俗的影响,大部分死者家属认为怀孕、生孩子不是病,在家分娩就可以,无需住院分娩。由于这些产妇及家庭成员,没有掌握相关的保健知识,没有很好的利用住院分娩的好政策,致使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悲剧发生。因此,加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的健康教育力度,使孕产妇主动接受当地医疗保健部门提供的保健服务,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一个重要措施。

2.3交通的延误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有10例为边远山区农民,交通不便,孕产妇“绿色通道”不够通畅,交通延误、就诊延误导致死亡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2.4基层妇幼保健系统管理不完善,工作不到位11例死亡孕产妇大部分只做过1~2次产前检查,1例从未做过产前检查,4例高危孕产妇没有得到系统管理。

2.5非住院分娩问题比较突出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非住院分娩4例,其中家庭接生2例,个体诊所1例。家庭接生、个体诊所助产技术差,无抢救设备和能力,在接生过程中发生危险,也不能及时救治。

2.6计划外生育对孕产妇死亡影响不可忽视计划外妊娠既影响了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又是导致孕产妇的死亡主要原因之一。从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计划外怀孕4例,占36.36%。因计划外怀孕,为躲避、惧怕计划生育,长期在外不做产检,宁可多花钱在家分娩,不敢到医疗保健机构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到出现危险时已为时较晚。

3干预措施

3.1各部门密切配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实现“纲要”目标,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单靠一个部门是难以达到的,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

3.2建立健全基层妇幼保健网络,落实经费只有建立健全了三级保健网络,配备医疗设备,解决基层保健工作经费,落实妇幼专干工作责任,才能提高孕产妇的监护与管理,保证孕产妇100%住院分娩。

3.3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1)县级妇幼保健站对全县高危孕产妇进行全面管理,采取县、乡、村三级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分级管理、定期复查、随访登记,直至动员住院分娩。(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乡村保健人员识别高危妊娠的能力。

3.4努力提高产科质量,提高产科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住院分娩母婴安全(1)规范产科的诊疗技术,掌握以下服务技能:宫缩剂的合理使用,剖宫产指征,失血性休克的处理,产科急重症转诊和转诊前的应急处理。(2)针对我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产科出血,羊水栓塞,采取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现场带教、专家指导等方法,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妇幼保健相关人员对孕产妇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县、乡两级产科质量,增强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提高住院分娩安全性,提高抢救成功率,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要环节。

3.5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住院分娩率从个案分析中发现约有60.42%孕产妇由于个人态度和个人知识技能欠缺而失去抢救机会导致死亡,提示健康教育要注重实效,应采取面对面的宣传动员,以典型死亡案例宣传家庭接生的危险性和住院分娩的好处,改变旧的风俗和习惯,使孕产妇主动接受系统保健服务,选择住院分娩,从而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的目的。

3.6加强母婴保健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个体诊所和部分乡镇卫生院设备简陋,卫生条件、人员素质比较差,开展接生服务不能保证母婴安全。因此,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诊疗科目及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严格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和产科准入制及剖宫产的准入制的审批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应与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合起来,加强对母婴保健市场的管理,对非法接生者要严厉打击,对性质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

3.7加强计划外妊娠妇女的管理,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要同计生部门共同协作做好计划外生育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管理,使计划外妊娠者应享有计划内妊娠同等住院分娩权力,消除计划外妊娠者的惧怕心理。同时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育龄妇女及其家属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认识,降低计划外妊娠,从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8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市县区都应成立产妇急救中心和血站,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保证孕产妇绿色转送和急救血源供给。

3.9认真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提高评审质量从评审工作中发现,有的县区送来的孕产妇死亡资料中病历不完整、不规范,有的书写僚草难以辩认,有的实验室检查项目不全或缺如,有的调查问卷和死亡报告卡填写不全等等,为评审工作带来了困难,有些资料全凭专家们依靠自已的多年工作经验推测分析,因此,希望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认真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孕产妇死亡评审,为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提供完整、可靠的评审依据,提高评审质量,通过评审总结、结果分析应用到干预措施制定、实施与效果评价等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真正使评审工作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而发挥最佳作用,最终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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