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适用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原则,人权,通信,罪责,市场,疑义,刑罚。
适用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陈超凡[1](2019)在《适用吸收原则量刑的弊端和解决思路——在刑罚执行中寻找破解司法困局的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官在处理数罪并罚案件时,先对各个罪进行量刑,然后按照吸收原则处理,如果其中一个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刑罚时,则其它个罪刑罚被吸收处理。被吸收的刑期无法得到实际执行,导致实际上的罪责刑不相适应。由于吸收原则是法律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量刑层面上无法解决。如何破解这个实际影响到"罪责刑相适应"量刑原则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难题,寻找新的问题解决思路,即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通过在减刑条件等方面进行对原判各罪情况的回放,采取一系列的约束处理,可有效解决刑事司法中无法解决的这一困局。(本文来源于《天津法学》期刊2019年04期)
张新宝[2](2019)在《个人信息收集:告知同意原则适用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利用手机App等互联网应用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该对告知同意原则作出合理限制。具体而言,告知同意原则要受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宪法权利的限制,要受隐私权的限制,还要受目的原则与必要原则的限制。因此,不能简单地以告知同意原则作为任何情况下不当收集个人信息的合格抗辩。在实践层面,对告知同意原则的合理限制,不应仅仅满足于对隐私政策的评估,更需要进行价值层面的衡量并做出执法和司法上的正确判断。同时,还可以从技术路径及信息主体的自主控制出发,加强对个人私密信息的保护,以实现信息主体个人权益与信息业者经营利益的平衡。(本文来源于《比较法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张华欣,关振刚[3](2019)在《浅析“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破产案件中的适用——以某电力公司破产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家处置"僵尸企业"进程的加快,我国破产案件受理数量连年递增。笔者在处理破产案件中,往往发现债务人企业在破产管理人入驻前已将企业破产财产进行出租,并且租赁期限延续时间较长,进而影响破产财产的变卖。而承租人往往选择适用合同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要求继续租赁破产财产。那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破产案件中究竟能否进行适用呢?下文笔者将以某电力公司破产清算案为例进行分析解读。(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金慧[4](2019)在《突发事件中的人权克减中比例原则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国内外突发事件频发,我国已经进入灾害多发时期,在突发事件中往往会出现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大量损失。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整体利益,行政机关势必会扩张行政权力,即行使行政应急权。行政应急权只有在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特大突发事件,在国家机关介入行使紧急权力的情况下,才可能在清除或控制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威胁时行使。行使的结果通常对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利进行克减。如何在突发事件中平衡行政应急权与公民权利的利益关系,通过比例原则对行政应急权的适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权利,是我们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新闻研究导刊》期刊2019年21期)
娄宇[5](2019)在《《工伤适用条件中“48小时内死亡”性质之探讨与“叁工原则”之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工伤保险条例》中的"48小时条款"一直备受争议。在历次修法讨论中,该条款就像是一块"烫手山芋",理论界与实务界似乎都对改革这一制度设计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却无人敢于直面这一条款。由于其带来的法律适用困境与道德困境无法消除,因此被认为是一个"根本没办法解决"的问题。其法律适用困境表现在,工伤的认定标准十分(本文来源于《中国医疗保险》期刊2019年11期)
李沙,何万里[6](2019)在《论述无罪推定原则的适用现状及改善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无罪推定原则已经被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所认可,有些国家甚至将其写入宪法,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得到了肯定和保障,国际公约也对无罪推定原则有所阐述。一个国家是否适用无罪推定原则,甚至可能被当做评判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力度的标准。本文将对无罪推定原则的历史渊源和含义进行论述,从而阐述我国适用无罪推定原则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和适用的现状,并提出一些改善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1期)
初萌[7](2019)在《论发行权用尽原则在网络领域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发行权仅能规制线下行为,否定发行权用尽原则在网络领域的适用,网络二手版权交易市场自无发展空间。"转移-删除"技术能够确保网络交易中复制件的数量不变,充分拟制线下发行行为,宜用发行权来规制。网络环境下以"许可"替代"销售"的实践不改消费者获得所有权的本质,转售方保留复制件对一级市场的损害也可通过加重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注意义务的方式解决,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并无实质障碍,并能产生抑制权利滥用、打击盗版的正面效果。(本文来源于《私法》期刊2019年02期)
刘青青[8](2019)在《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前时代社会经济大力发展背景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得到一定重塑,因此通过运用谦抑干预理念适应当前时代新形势的经济发展趋势中,并将其应用于实际经济发展中,这就使得市场优先原则将谦抑干预理念切实体现出来,通常来讲,关于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中存在很多细小性原则,原则与原则之间处于互相制约、同时又互相共存的状态下,最终促进国内经济大力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0期)
徐树林[9](2019)在《辩论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缺陷与完善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人们的法制意识发生了变化,新的法制观念、意识正在形成,其中最突出的是人权的强化。诉讼观念作为法制意识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辩论原则,对保护当事人权利有关键作用,是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了辩论原则,但条文尚过于简单,也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无法解决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因此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辩论原则的作用落到实处,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加快我国民事司法现代化进程,都需要对辩论原则内涵和约束力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0期)
卓志鹏[10](2019)在《疑义利益原则的正确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大蒜毁损保险纠纷的实务裁判有二:其一,将该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其二,引入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两种观点均有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之意,然均有不足之处。通过考察格式条款的效力,将蔬菜排除于承保范围之外的条款未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同时符合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故不宜作无效判定。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应首先就争议格式条款作通常理解,从理性被保险人视角,遵循实质化判定方法,由此若无法判定通常理解之存在,方可作不利于保险人之解释。(本文来源于《山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适用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利用手机App等互联网应用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该对告知同意原则作出合理限制。具体而言,告知同意原则要受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宪法权利的限制,要受隐私权的限制,还要受目的原则与必要原则的限制。因此,不能简单地以告知同意原则作为任何情况下不当收集个人信息的合格抗辩。在实践层面,对告知同意原则的合理限制,不应仅仅满足于对隐私政策的评估,更需要进行价值层面的衡量并做出执法和司法上的正确判断。同时,还可以从技术路径及信息主体的自主控制出发,加强对个人私密信息的保护,以实现信息主体个人权益与信息业者经营利益的平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适用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陈超凡.适用吸收原则量刑的弊端和解决思路——在刑罚执行中寻找破解司法困局的途径[J].天津法学.2019
[2].张新宝.个人信息收集:告知同意原则适用的限制[J].比较法研究.2019
[3].张华欣,关振刚.浅析“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破产案件中的适用——以某电力公司破产案为例[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4].金慧.突发事件中的人权克减中比例原则的适用[J].新闻研究导刊.2019
[5].娄宇.《工伤适用条件中“48小时内死亡”性质之探讨与“叁工原则”之解》[J].中国医疗保险.2019
[6].李沙,何万里.论述无罪推定原则的适用现状及改善措施[J].法制博览.2019
[7].初萌.论发行权用尽原则在网络领域的适用[J].私法.2019
[8].刘青青.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J].法制博览.2019
[9].徐树林.辩论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缺陷与完善路径[J].法制博览.2019
[10].卓志鹏.疑义利益原则的正确适用[J].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