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自身论文-邝宁

物自身论文-邝宁

导读:本文包含了物自身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物自身,类比,持存之物,反驳唯心论

物自身论文文献综述

邝宁[1](2018)在《康德对“物自身”的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没有对"物自身"何以可能进行直接说明,这导致他遭受了许多批评。在康德的划界中,"物自身"不能被认识,所以无法给出"物自身是什么"之类的论证,但可以通过物自身界与现象界先天的关系来指向物自身界的可能性。这种论证方式被康德称为"类比",即通过几个给定的项,先天地找出其与第四项的关系,作为指出第四项的标志。通过对《纯粹理性批判》中相关论证的梳理,我们发现,康德已经给出了"物自身"的两个标志:经验之外的"持存之物"和在"我"之外有物存在。这两个标志足以为康德的"物自身"概念辩护,证明"物自身"的可能性。(本文来源于《东方论坛》期刊2018年05期)

陈永睿[2](2018)在《知性论中的感性直观形式——以时间为切入点看牟宗叁否认物自身之不可知的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牟宗叁在赞扬康德对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的同时,以论证不充分为由,否定了康德认为物自身是不可知的观点。对所谓"论证不充分"的阐述并没有让牟宗叁成功指出康德的错误,只是反映出二人的理解存在差异。对时间的不同解读是差异的重要体现。在康德那里,时间是一种感性直观的形式;牟宗叁对时间的讨论却到达了知性层面,特别体现在他对"强度量"概念的讨论中。知性论中时间失去了在感性论中先天地排除物自身的机能,让康德关于物自身的不可知性的论证不再具有根基。差异的背后不仅仅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误读,还暗含两种思想体系的碰撞;在其中,牟宗叁的理论尝试不应被轻易否定。(本文来源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程志华,林青[3](2018)在《“物自身”何以可能——牟宗叁对“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的“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康德的哲学中,"现象"与"物自身"之"超越"的区分乃根本性的命题。对此,牟宗叁认为,一方面,它是康德哲学非常精彩的内容,属于康德之"根源性的洞见";另一方面,康德实际上并未"稳定"二者的区分,根本原因在于他将"物自身"看作一事实概念,而且否定人可有"智的直觉"。为了解决康德哲学的这一"缺陷",牟宗叁立足于中国哲学,将"物自身""转"为价值概念,而且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肯定人可有"智的直觉"。这样,不仅证成了"物自身",亦"稳定"了"现象"与"物自身"之"超越"的区分。在牟宗叁看来,这是他对康德哲学的超越。(本文来源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李明辉[4](2018)在《康德的“物自身”概念何以有价值意涵——为牟宗叁的诠释进一解》一文中研究指出"物自身"是康德哲学中引发最多争议的一个重要概念。牟宗叁对这个概念提出一个很特别的诠释,即是认为这个概念不是一个知识论的事实概念,而是一个具有价值意涵的伦理学概念。但是他强调:康德并未明言,而只是暗示此义。因此,有些中国学者批评牟宗叁的这个诠释是对康德哲学的误读或曲解。作者根据康德的着作说明这个概念在康德思想中的发展,藉以证明:康德本人已明白地表示此义。作者也引述叁位德国学者卡西勒、克隆纳与考尔巴赫的观点,来左证牟宗叁对康德"物自身"的诠释。(本文来源于《国学学刊》期刊2018年01期)

李明辉[5](2018)在《康德的“物自身”概念何以有价值意涵?——为牟宗叁的诠释进一解》一文中研究指出"物自身"是康德哲学中引发最多争议的一个重要概念。牟宗叁对这个概念提出了一个很特别的诠释,即认为这个概念不是一个知识论的事实概念,而是一个具有价值意涵的伦理学概念。但他强调:康德并未明言,而只是暗示此义。因此,有些中国学者批评牟宗叁的这个诠释是对康德哲学的误读或曲解。这里根据康德的着作说明这个概念在康德思想中的发展,藉以证明:康德本人已明白地表示此义。同时也引述叁位德国学者卡西勒、克隆纳与考尔巴赫的观点,来左证牟宗叁对康德"物自身"的诠释。(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2期)

袁建新[6](2017)在《康德“物自身的非空间性”论证的可靠性——对“特兰德伦堡漏洞”的一种实在论回应》一文中研究指出"特兰德伦堡漏洞"不成立。因为特兰德伦堡仅从逻辑上来理解康德"物自身的非空间性"论证。《纯粹理性批判》对光与空间知觉的分析、第二版所加"驳斥唯心论"、《遗着》"以太证明"对光以太与空间直观的关系的论证,都表明康德的论证以实在论为前提。盖耶尔赞成特氏对康德的批评,并认为康德不能从不可靠的"非空间性"论证得出时空的先验唯心论结论。阿利松借助法尔肯施泰因的工作,回应了特氏式的叁种批评,但他不承认康德论证的实在论前提。只有联系康德的心灵哲学和数学哲学思想,才能真正揭示出康德的"非空间性"论证与其先验唯心论之间的关系。(本文来源于《哲学研究》期刊2017年10期)

李其中[7](2015)在《牟宗叁“康德是否充分证成物自身”问题再讨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牟宗叁认为康德未能充分证成物自身,而学界普遍反对这一观点,认为康德在其理论哲学中就已经通过"有显现必有显现者"这一必然命题证成了物自身。实际上,这一命题虽然被视为必然的,甚至是先验的,但却只能将物自身设立为一个理念而无法证成物自身。物自身最终是在实践哲学中通过基于道德法则的必然性推论而得以证成的。牟宗叁与康德在物自身证成问题上的真正分歧在于,是否只承认基于直观的客观实在性。(本文来源于《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6期)

谢永康,胡小玲[8](2015)在《意志与物自身——叔本华意志形而上学的“理性”动机》一文中研究指出与后康德的理性主义类似,叔本华的意志形而上学的一个基本动机乃是要克服康德的物自身问题,使其获得可知性。物自身作为康德批判哲学的一个必然设定,一方面为认识提供了材料,另一方面却标定了认识能力界限。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者试图通过扩张人类的理性能力,将物自身改造为主体范围内的一个抽象规定,从而"消灭"物自身。而叔本华则坚持康德的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将康德的自由意志与物自身概念综合起来,成为一个非理性的形而上学意志。叔本华又参照柏拉图的理念论,试图建立一个沟通现象和物自身的机制,从而保证后者的可知性。然而叔本华的这种理论建构,尤其是其认识论上的努力与其哲学的最初前提和立场是相悖的,这直接导致他在意志可知性问题上又陷入新的困境。(本文来源于《学习与探索》期刊2015年08期)

刘如霞[9](2015)在《康德、海德格尔论“物自身”》一文中研究指出"物"是哲学史上的一个概念,历来受到哲学家的重视。康德对"物"做了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认为"物自身"是感性的来源,设定了知性概念、范畴等限制性概念以及上帝、自由、灵魂等理性理念,认为"物自身"是确实存在的,却是不可认知的。而海德格尔将"物自身"置于世界之中,认为与现象是同一的。(本文来源于《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张子立[10](2014)在《“本体宇宙论”与“实现物自身”——论牟宗叁“道德的形上学”两种创生型态》一文中研究指出牟宗叁对"道德的形上学"之解释实蕴含创生的两种型态。其一是"本体宇宙论的创生"。其中创生之关键为"性体",性体在人表现出道德创造,至于就实现或创生存在而言,则显发为天道、乾道。人真正直接创造的是道德行为,天人关系乃是"内容的意义"相同,道德创造与创生存在二者之间仍有区分。但另一"实现物自身的创生"型态,则主张"本心仁体"或"良知明觉"才是创生关键。天道不再是本体宇宙论之原理,而是人之智的直觉,而可统道德与存在而一之,成为"作用的意义"之同。牟宗叁整合这两种创生型态的理论发展为:以"实现物自身的创生"融摄"本体宇宙论的创生",贯彻"作用的意义"相同之论点。(本文来源于《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物自身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牟宗叁在赞扬康德对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的同时,以论证不充分为由,否定了康德认为物自身是不可知的观点。对所谓"论证不充分"的阐述并没有让牟宗叁成功指出康德的错误,只是反映出二人的理解存在差异。对时间的不同解读是差异的重要体现。在康德那里,时间是一种感性直观的形式;牟宗叁对时间的讨论却到达了知性层面,特别体现在他对"强度量"概念的讨论中。知性论中时间失去了在感性论中先天地排除物自身的机能,让康德关于物自身的不可知性的论证不再具有根基。差异的背后不仅仅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误读,还暗含两种思想体系的碰撞;在其中,牟宗叁的理论尝试不应被轻易否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物自身论文参考文献

[1].邝宁.康德对“物自身”的论证[J].东方论坛.2018

[2].陈永睿.知性论中的感性直观形式——以时间为切入点看牟宗叁否认物自身之不可知的原因[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

[3].程志华,林青.“物自身”何以可能——牟宗叁对“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的“稳定”[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4].李明辉.康德的“物自身”概念何以有价值意涵——为牟宗叁的诠释进一解[J].国学学刊.2018

[5].李明辉.康德的“物自身”概念何以有价值意涵?——为牟宗叁的诠释进一解[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6].袁建新.康德“物自身的非空间性”论证的可靠性——对“特兰德伦堡漏洞”的一种实在论回应[J].哲学研究.2017

[7].李其中.牟宗叁“康德是否充分证成物自身”问题再讨论[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8].谢永康,胡小玲.意志与物自身——叔本华意志形而上学的“理性”动机[J].学习与探索.2015

[9].刘如霞.康德、海德格尔论“物自身”[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

[10].张子立.“本体宇宙论”与“实现物自身”——论牟宗叁“道德的形上学”两种创生型态[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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