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事实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事实,法律,光泽县,人民陪审员,婚姻,诈骗罪,司法鉴定。
法律事实论文文献综述
刘玲[1](2019)在《人民陪审员法律审和事实审分离可行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审判实践中陪审员事实审和法律审混乱不堪导致陪审员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一直被人诟病的"陪而不审、审而不判"现象,而产生该现象的原因还是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难以区分、陪审职权的混乱交叉、法官指引规则不完善等,想要得到事实审和法律审分离的预期效果,首先应当较强陪审员的自我认知,改变职业法官的偏见,同时通过重新定位陪审员的陪审职权、完善法官指引规则,更重要的是重新界定陪审员陪审过程中解决的事实问题的范围才能厘清事实审和法律审之间的关系,从而将事实审和法律审进行分离,更大限度地发挥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中要求的让人民陪审员从同时参与审理变为仅参与事实审的改革方向。(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5期)
赵觉珵,乔炳新[2](2019)在《王立强2016年庭审视频曝光》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称是“中国特工”、已逃往澳大利亚的王立强近日成为西方抹黑中国的新工具,其宣称的“北京正暗中干扰台湾2020年选举”等言论也被民进党及其当局利用,大打“反中牌”。不过,上海市公安机关23日已经辟谣称,所谓的“中国特工”王立强其实是一名涉案在逃人员,且有诈(本文来源于《环球时报》期刊2019-11-28)
刘江清[3](2019)在《公安刑事法律文书中案件事实的叙述》一文中研究指出叙述是反映人的经历或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一种表达方式。公安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案件事实需要通过叙述这种表达方式呈现。因此,在叙述案件事实时,应根据具体的文书写作,选择好恰当的视角,合适的人称,来叙述案件的事实,把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及证据等要素叙述清楚,突出各罪的犯罪要件,做到叙述详略得当,条理清晰,语言准确简洁。(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2期)
张鲁梅[4](2019)在《诉讼中影响法律事实认定的因素》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查清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基础。但此处的"事实"是法律事实还是追求客观事实?影响事实认定的因素又有哪些?研究这些问题对于诉讼实践及理论发展均有其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1期)
王静[5](2019)在《惯习性社会事实作为法律效力来源的局限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惯习命题主张法律的有效性完全依赖于惯习承认的社会事实。但在法律来源上,惯习性社会事实并不能穷尽法律命题。惯习作为行为与态度的聚合,在最初选择哪些惯习成为法律命题时,已有拒绝异议的局限性。基于社会惯习所产生的法律命题只能解决经验争议却不能解决理论争议。为满足合法性价值标准,惯习命题选择的抽象策略与实证主义的主张牵强附和。包容性实证主义误以为道德之所以能成为法律效力的判准是因为存在吸纳了道德的惯习性事实,事实上,影响法官判案的道德因素大多是协同性道德。因此,惯习命题在法律效力的判准上存在无法克服的局限性。法律效力的来源一定是价值而非事实。(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11期)
王义刚[6](2019)在《浅析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相关法律制度研究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观察分析我国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制度的立法区别,并且相互比较,分析其产生原因,通过这样的借鉴得出不少参考价值更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制度的规范力度,找到解决方案维护家庭的幸福和谐,让双方当事人都重视一下同居和婚姻的价值意义,因为一旦同居关系解除对子女对双方都是无形的伤害,由此还将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对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制度的立法完善迫在眉睫。与此同时,注重和分析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现状以及引发的问题根源,最后提出完善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法律制度的法律构建。(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8期)
卿越[7](2019)在《知识产权审判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一文中研究指出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对于知识产权审判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长期面临的难题。原因在于审判实践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往往相互交织,事实与法律的混合问题广泛存在,而我国沿袭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缺乏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制度基础。为破解这一难题,应研究与借鉴英美法系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经验和方法,并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官指示制度,在诉讼中实现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正确区分。(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徐通[8](2019)在《浅析事实婚姻相关法律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家庭如社会的细胞,婚姻像是时代的镜子,婚姻家庭的幸福实际上是一个时代与社会进步的真实写照。而随着近些年来,事实婚姻的普遍发展,出现了许多棘手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其效力的承认问题更为重要,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是尚需解决的难题。倘若我国承认其事实婚姻及同居的效力,则不利于对婚姻登记以及当事人权益的管理和保护,使得婚姻登记制度形同虚设,可如果不承认其事实婚姻的效力,又难以平衡彼此的关系。(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陈晓庆[9](2019)在《论事实、价值与法律规范》一文中研究指出经验主义视野下事实与价值的绝对二分受到了语言分析方法的挑战,在语言转向的价值哲学视角下,价值与事实的关系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一方面,价值命题与事实命题都是主体以语言为媒介表达的关于事物属性的判断,都是表达主体对世界的认识,区别在于价值判断具有主观性,涉及对象对主体的意义关联。另一方面,"事实"经常被用来指称那个客观事物本身。事实是客观性存在或强制性力量,价值是有效性保障,将二者有效整合只能诉诸法律规范。法律合法性承载了价值理性诉求,反映了可普遍化的价值期待,同时,其合法性来源于程序事实,对行动的指引其落脚点也在事实。(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论坛》期刊2019年05期)
黄培锋,卢素兰,黄和亮,杨伦增[10](2019)在《集体林地征占用法律与事实的差异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同法律对林地征占用的表述不尽一致,由于政策执行不力,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现行林地征占用法律与实践操作有偏差,极大地损害了林农在林地征收中的合法权益。文章借鉴Barzel和Demsetz的产权不完全界定理论,通过对"公共领域"概念进行拓展,揭示集体林地征占用法律与事实差异的深层次原因,探讨当前林地征占用实践所面临的困境,为制定和规范林地征占用法律政策提供一个基本方向。在此基础上,明确今后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健全法律法规、规范林地征收程序,保障被征林地农户的基本权益。(本文来源于《林业经济》期刊2019年08期)
法律事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称是“中国特工”、已逃往澳大利亚的王立强近日成为西方抹黑中国的新工具,其宣称的“北京正暗中干扰台湾2020年选举”等言论也被民进党及其当局利用,大打“反中牌”。不过,上海市公安机关23日已经辟谣称,所谓的“中国特工”王立强其实是一名涉案在逃人员,且有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事实论文参考文献
[1].刘玲.人民陪审员法律审和事实审分离可行性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9
[2].赵觉珵,乔炳新.王立强2016年庭审视频曝光[N].环球时报.2019
[3].刘江清.公安刑事法律文书中案件事实的叙述[J].法制博览.2019
[4].张鲁梅.诉讼中影响法律事实认定的因素[J].法制博览.2019
[5].王静.惯习性社会事实作为法律效力来源的局限性[J].河北法学.2019
[6].王义刚.浅析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相关法律制度研究意义[J].法制博览.2019
[7].卿越.知识产权审判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8].徐通.浅析事实婚姻相关法律制度[J].法制博览.2019
[9].陈晓庆.论事实、价值与法律规范[J].社会科学论坛.2019
[10].黄培锋,卢素兰,黄和亮,杨伦增.集体林地征占用法律与事实的差异化分析[J].林业经济.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