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正>【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中其他当事人应当指具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无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无需征得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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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钰梅,梅贤明
来源: 人民司法 2019年2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分类号: D920.5;D925.1
DO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6.020
页码: 66-68
总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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