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然性及实施措施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然性及实施措施

段伟宏(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分离还是统一,我国会计界对此仍处于争论之中。本文结合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并提出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分离

0引言

会计制度和税法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调节作用,正确运用并合理安排二者关系是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的关键。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会计职能的变革,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间的分工越来越明确。鉴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计算要求越来越细化。

1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然性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既是贯彻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税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1.1.1财税合一制度有其局限性。在高度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两者合一曾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立成熟市场经济的紧迫性日益加强,这种体制的弊病暴露无遗。首先使会计核算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市场时刻在变,企业的经营要适应这种变化,会计核算也要适应,合一的会计制度为符合税法要求而对核算方法规定过死。例如:通货膨胀、科技发展等因素对收人计量的影响都无法如实反映,最终会计核算跟不上市场经济变化;其次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也以收入的确认为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对收入确认原则是不同的,如果片面追求制度合一,就会造成该项信息失真,使企业决策失误。

1.1.2企业经营的市场化要求二者分离。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已经转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会计上体现为利润与税收分别核算,也就使两项制度分离成为必然。其次,企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已经趋于多元化,民营、私营企业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二者合一的会计制度对他们更加不适应。最后,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结合点是分配机制,从税收角度讲,两者存在一定矛盾,国家干方百计保证税收收入,纳税人想尽办法少交、不交税,而税务会计的出现恰恰满足双方的要求,合理的税务会计制度既保证国家税收要求,又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对经济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1.2新的会计制度,取消行业准则,。统一会计制度,不论经营范围和所有制形式如何,财务会计制度唯一,要求企业真实反映和核算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他非经济因素影响,包括税收在内,同时财务会计也具有了一定的弹性,不同企业可选用不同的具体规定,这些都相应要求建立税务会计制度。

1.3199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使我国的税种、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进一步完善,使建立单独的学科成为可能。新税法对税务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条例即对费用的扣除、收入的确认、资产的处理作了规定,新税法也明确说明财务会计与税法不符时以税法为准,新税制在会计核算上的明确,使得建立税务会计有了法律依据。

1.4两者分离是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税务会计在国际上已成为独立的学科,随着我们对外交往的增加与世界经济结合度越来越高,国外的企业走进来,我们的企业走出去,这就要求我国的税务会计必须尽快完善,早日融入国际经济舞台。

前面所述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说明了税务会计有自己的核算主体、核算对象、核算方式、核算目标。两者在质上的差异决定了税务会计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性,从完善会计学科的角度讲,建立税务会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2两者分离的可行性

2.1税法的逐步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在完善税法方面所做工作越来越多,新的《税收征管法》出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也将统一,税法对会计核算的规定明细化,税务会计的法律基础是坚实的。

2.2会计理论体系的健全。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实力大为增长,会计理论也有了很大发展,理论方面为税务会计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3几年来会计、税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使税务会计的建立有了更充足的人力资源。

3如何实施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

3.1构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就发展趋势而言,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的深化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倡导,税务会计的分离和独立,将在世界范围内普及。笔者认为,我国税务会计选择模式应借鉴国际倡导的作法,使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能适应我国国情。因此,以英美模式为借鉴是可行的,而这种税务会计模式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具体来说,在这种模式下,国家两种经济职能表现为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行使政治权力,保证税收的无偿征收,巩固国家政权和全社会的共同需要;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有权行使资产的收益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其职能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发生分离。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职能可以通过对企业的间接控制如法律和法规的制定、产业政策的制定、宏观调控等等来实现。作为所有者其职能主要通过约束企业的行为以达到对所出资金实现资本保全、保值和增值。这两种职能分离的直接后果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会计工作真正全面地回归企业。此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也体现出来。

3.2加快会计电算化的进程尽管我国会计电算化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会计工作的效率。由于电算化,会计信息集中化和可重复利用,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可以在不必增设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分开运作;电算化数据处理的实时性和电算化会计信息的随机性、多样性,使得电算化会计信息可连续储存,跨年度存储和利用,对企业随时了解纳税资金的流动具有重要价值。这就为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提供了技术基础,使两者的分离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3.3建立和完善税制的改革制度税务会计实施的法律依据是有关的税收法律和规章。1994年以前,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框架还未形成,税务会计模式可定义为税务会计融合于财务会计中。随着税收体制改革的进行,现行税制的雏形凸现。一是全面改革了流转税制,实行了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二是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三是改革了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四是对资源税、特别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做了大幅度的调整,有增有减。税收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在实践中共同构建了税收管理体制的框架。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多种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同时,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所有这些都为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因此,税务会计工作并非另起炉灶,而是与财务会计工作一脉相承的,税务会计除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一些备查账薄之外,一般无需再另设账簿,税务会计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通过财务会计凭证和账簿完成的,一旦需要时,再以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调整,其工作成果也体现在财务会计报表中,仅提供专门的报表资料供管理当局使用或供税务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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