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担保效力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效力,物权,公司,法律,善意,留置权,义务。
担保效力论文文献综述
陈华彬[1](2019)在《论债权罹于消灭时效后担保物权的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债权罹于消灭时效后,担保它的抵押权并非立即消灭,而应于2年的除斥期间经过后方归于消灭,故此我国正在进行中的民法典物权编编纂应更易现行《物权法》第202条的既有规定而回归至《担保法司法解释》原第12条第2款。尽管域(境)外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学理及实务采取质权、留置权担保的债权罹于消灭时效后,质权、留置权本身乃系永久存续,并不消灭,然鉴于现今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尤其是为使质权设定人、债务人与质权人、留置权人之间的利益实现衡平,于质权、留置权担保的债权罹于消灭时效后,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立法也宜于3年至5年的除斥期间中确定一个期间,于该期间经过后,质权、留置权归于消灭。(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朱珠,靳洪清[2](2019)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行为效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司法实践的问题出发,对公司越权担保行为效力的认定思路提出个人见解。公司担保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目前司法及学说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见解,但是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导致尚未形成通说。本文通过对已有的司法判例与学说进行梳理,就公司越权担保问题的解决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1期)
邰帅,陈元丽[3](2019)在《论担保物权竞合的效力次序》一文中研究指出担保物权作为重要的物权类型近年来有不断发展繁荣的态势,而担保物权包含的种概念担保物权之间在民事活动中竞合存在时的效力次序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解决。这种尴尬混乱的局面给民事担保活动的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也是担保物权理论研究应当注意的问题。通过对不同担保物权效力属性的研究表明,同种担保物权竞合时的优先次序问题,需要依赖物权变动登记制度的完善来解决。叁种担保物权中,留置权一般情况下具有绝对优先性,但在特定情形下,为各方权益之平衡,应予减让;抵押权和质押权依其形成时间先后和公示方法的不同,其优先次序需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安康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岳冰[4](2019)在《解释论视角下公司担保行为效力的规范立场》一文中研究指出就公司提供担保行为的法律效力判定而言,我国《公司法》第16条未臻明确,形成一项法律漏洞,需要借助法律解释方法予以填补。当前学说多于论争之中裹挟价值判断立场与立法论主张,远超法律解释的教义学立场,应当将漏洞填补回归至现行法的价值判断框架之内,以实现公司法整体框架的价值同一性。现行《公司法》第16条以授权第叁人规范的方式,明确了公司章程在担保事项上的对外效力,契合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决策授权和形式程序正义,已经成为公司作为拟制法人的组织规则基础,应当尊重。对于《公司法》第16条的解释,文义解释无以提供有效结论,体系解释的结论在于债权人应当基于公司作为拟制存在进行法律判断,维持引致所产生的章程对外效力。此外,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并无法对《公司法》第16条提供有效的补强论证。(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9年10期)
王苏皖,李佳[5](2019)在《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认定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对外担保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活跃和繁荣,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纠纷和诉讼。在这些纠纷和诉讼的解决过程中,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而在司法实践中,各地裁判结果的不统一也使司法公信力受到了严重影响。2019年7月3日,刘贵祥大法官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针对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给出的统一指导意见也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对影响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几个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其次,就实务中常见的几种典型情形下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情况做了总结;然后,阐述了对外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最后,对于《公司法》第16条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司法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7期)
吕振浩[6](2019)在《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及司法实践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商事交易规则和交易习惯逐步形成,司法实践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评价的考量因素也逐渐发生变化,由最初的侧重促进交易、保护担保人利益转变为维护公平、尊重担保人真实意思表示。而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也较笼统,这使得担保交易当事人在评估交易风险时缺少明确的法律指引,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1],间接造成了审理机关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对相似案情的法律判断不一。本文将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根据最新的司法实践经验,就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作出、有限责任公司及交易相对人权益的保护、表见代理、对外担保效力的考量因素等方面作出逐一的论述。本文下述的公司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段晓娟[7](2019)在《公司内部人接受未经决议程序公司担保效力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担保须依法通过决议程序。但实践中,未经决议程序提供担保情形大量存在,严重危及公司资产安全,尤其是公司内部人通过未经决议程序的公司担保,更易不当掏空公司。正确认定公司内部人接受未经决议程序公司担保的效力和法律后果,才能避免公司内部人借此掏空公司,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16期)
席志国[8](2019)在《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动产担保物权效力优先体系再构建——兼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二审稿》第205-207条》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法典的编纂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与以往的单行法相比,对立法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一个制度、每一个条文、每一个概念都必须经过千锤百炼、反复推敲。为了科学重构动产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体系,必须从法教义学上澄清如下问题:普通抵押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关系;普通抵押权、质权与浮动抵押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关系;抵押权与质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关系;所有权保留情形下的多重担保物权关系以及让与担保中的多重担保物权关系。只有借助于民法典的外部体系和内部体系,才能再造动产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体系,进而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二审稿》第205-207条之规定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东方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王静[9](2019)在《浅析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探讨《公司法》第16条的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从2005年新的《公司法》颁布以来,关于第16条性质的争议就不断。由于条文中未明确规定违反16条的后果,因此导致司法判决中和理论界适用16条时对其性质的多重认定以及章程与法条、实践不一致时处理方式存在诸多纠纷。(本文来源于《国际公关》期刊2019年07期)
王迪[10](2019)在《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当事人为保障民间借贷合同债权的实现而订立买卖合同,以请求买卖合同的履行来保障借款债权清偿的方式增多本文将之称之为担保型买卖合同。最近几年,担保型买卖合同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出现,但是因立法的欠缺,造成许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同时由于司法解释的模糊,同类及相似案件的事实难以认定,导致担保型买卖合同成为理论与审判实务中的热点。为适应司法实践需求,本文将对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进行剖析。本文在引言中就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案件进行归纳,总结出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担保型买卖合同,二是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担保效力能否实现。全文围绕着两个问题展开。首先通过含义的界定,对一个案件是否为担保型买卖合同案件进行认定;其次对合同性质做了具体分析,即认定为代物清偿的预约;再通过学理分析对担保型买卖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辨析;最后对如何解决这类案件纠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9-06-22)
担保效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从司法实践的问题出发,对公司越权担保行为效力的认定思路提出个人见解。公司担保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目前司法及学说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见解,但是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导致尚未形成通说。本文通过对已有的司法判例与学说进行梳理,就公司越权担保问题的解决提出自己的见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担保效力论文参考文献
[1].陈华彬.论债权罹于消灭时效后担保物权的效力[J].法治研究.2019
[2].朱珠,靳洪清.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行为效力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3].邰帅,陈元丽.论担保物权竞合的效力次序[J].安康学院学报.2019
[4].岳冰.解释论视角下公司担保行为效力的规范立场[J].法学杂志.2019
[5].王苏皖,李佳.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认定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6].吕振浩.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及司法实践应用[J].法制博览.2019
[7].段晓娟.公司内部人接受未经决议程序公司担保效力探析[J].法律适用.2019
[8].席志国.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动产担保物权效力优先体系再构建——兼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二审稿》第205-207条[J].东方法学.2019
[9].王静.浅析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探讨《公司法》第16条的性质[J].国际公关.2019
[10].王迪.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研究[D].烟台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