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援[1]2016年在《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为指导,集中对英国新马克主义的经典代表人物、文化唯物主义的奠基者、文化实践观点的提出者——理查德·霍加特的文化实践思想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思考和探讨。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核心内容是指,文化的生成不能脱离人的现实的活动,从人的日常行为、人的实践本质、人的生活方式理解文化生成与变革的本真内涵和价值旨归,促使文化认识方式和表达方式根本性的转变,把文化逻辑和生活逻辑相统一,形成了普通文化实践者自我创造、自我发展的文化生成机制,其目的在于最终达到文化的生活化和生活的文化化,推进文化与生活的内在统一,从而培育工人阶级的文化自觉,强化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文化立场,提升实现社会主义的实践能力。霍加特坚持文化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强调文化所具有的实践性,在立足于现实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力图改变不平等的既定社会秩序,寻求建构理想社会的动力源泉,即通过微观文化主体的文化实践共筑未来美好社会。因此,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和理想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构是霍加特文化实践哲学的内在结构与理论基点。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即关注最广大人民的文化实践活动,力图挖掘文化的社会和政治功能,强调由文化变革引发的社会变革是基于普通人民文化生活的多向度思考,从而达至整个社会的全面治理。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为普通文化实践者提供了砥砺前行的动力支援,凝聚着微观文化实践者共同进步的磅礴力量,揭示了由文化变革引发社会变革的现实基础不是简单的机构改革或体制改革,而是始于微观文化主体文化实践的改革。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意义和价值的关键在于,一方面,文化实践以日常生活世界和普通人民的文化实践活动为根基,发挥微观文化实践主体的力量和作用,从人的存在理解文化,从人的实践本质创新文化,从人的全面解放导引文化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文化实践反观人的生活,以合理的文化之路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路径,以文化的价值标示规范人的行为,通过这种双向作用力,实现文化实践与改变生活、变革社会的内在统一,从而达至社会制度的改变,达至人的实践方式的改变。本文从思想缘起、理论视角、路径和内核,对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进行整体性的研究,并由此深入文化实践的具体内容,即主体维度、客体维度、社会关联,对“文化实践”进行分层次和多维度的研究,同时,为进一步力图显现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独特性和研究价值,对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话语特征进行了探讨。因此,本文的逻辑结构是:绪论部分概括性地介绍了霍加特的学术历程,同时在分析国内外对于霍加特思想研究状况的基础上,指明了目前这一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入和挖掘的研究空间,由此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内容、意义和路径。第一章从个体思维发生学的视角,对霍加特思想从理论渊源、思想基础、文化语境做出分析。在秉承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汲取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思想与文化理论之中,霍加特关注战后英国的新变化,将目光聚焦文化,以文化作为改变现实社会状况的突破口,并激发英国新马克主义者不断努力寻找文化真正意义上的春天。第二章提出了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总体思路,集中阐释其文化实践思想的理论视角、路径与内核,以及概述后设章节的缘由。依据二战之后英国具体的社会发展现状,霍加特分析了现代性社会潜在的巨大危机和现代性与生俱来的内在悖论,对精英主义文化秩序、相对主义文化秩序进行了深刻地批判,在探究文化实践内涵的双重视角的基础上,形成了其思想的理论内核,即以人生生不息的文化实践活动为核心理念;在对两种文化观批判的基础上,以文化主体、文化客体、文化实践方式的紧密关联达至整体性的文化生成为内在机制;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基本特征;以消除异化、变革社会为目的的目的旨归。第叁章是对文化实践主体维度的研究。在面对战后英国社会的新变化,尤其针对无阶级社会的幻象,霍加特对文化主体问题做出了深度思考,从文化实践变革文化主体的意义上,批判了文化精英对文化的专属地位,使文化群体向文化实践主体转变,树立人民是文化生成的创造主体的思想,阐释了文化实践对变革文化主体指向,提升微观文化主体自我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作用。第四章是对文化实践客体维度的分析。他将普通人民的日常生活文化列入文化研究的范围,使文化研究的所指发生了根本意义的变革,即从形而上、抽象美学意义的文学分析转入了反映人类生活的微观化、多样性、充满张力结构的文化研究。从超越传统文化的研究客体,文化实践客体的呈现样态,以及文化生成的日常文化表征,叁个方面厘清了霍加特文化实践对象的具体所指,深入分析霍加特文化实践所探源的对象,阐释了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具有变革文化所指对象的功能和引发文化研究新景象的意义。第五章是对文化实践外延式的研究,探究了文化实践的社会关联。本文从文化实践与日常生活、文化实践与权利关系、文化实践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关联进行研究,揭示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社会意义,即倡导源于日常生活的文化实践活动,并通过文化实践的有效开展,实现文化化的生活与生活化的文化的内在统一,变革大众媒体的社会意义,变革文化的主体性,最终达至一种由内而外的社会变革。第六章是从整体上对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话语特征的分析。从审视文化的表征系统、搭建话语实践的模型、提升话语实践者的能力、实现文化表征与实践的统一,四个层面探究了霍加特整体性话语模式的内在结构,以及话语实践对文化生成的作用,目的在于进一步阐释了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具体而关键的实践路径,即通过建构整体性的话语模式促使文化实践的主体与文化实践的客体双向变革和匹配性改造,使得两者深度融合与相互统一。结论部分从传扬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思想的内在精神,升华人道主义的价值内涵,引领文化创新为人民的实践导向,建构理想状态的社会主义新主体,四个方面分析总结了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意义和价值,并结合我国具体的现实问题,探讨了这一思想对我国文化建设的参考价值。综上所述,本文主要的新意在于,将文化实践作为霍加特思想的核心,围绕着文化实践内涵的双重视角,深入挖掘霍加特对文化内涵本真的求索,探寻其思想的核心理念、内在机制、基本特征和目的旨归,明确提出了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的总体思路,突出文化实践思想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
李楠明[2]2004年在《价值主体性:主体性研究的新视域》文中认为从古希腊的实体主体到近代的认知主体,再到现代的生命主体,构成了主体性理论发展的历史过程。生命主体性理论毕竟是从孤独的个体出发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自我心的占有性主体的倾向,并由此产生了后现代对主体性的消解。因此,只有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才是我们正确认识主体性问题的理论根据。当从实践一价值哲学的视角去分析主体性的问题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主体不是一个实体范畴,而是一个价值范畴,体现的是一种能动的价值关系。从价值的角度分析主体的问题是论文的最主要特色和新意之所在。对主体性进行价值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传统的实体形而上学日益衰落,哲学日益显示出它的人学内蕴。而怎样理解人?这只能从价值的角度才能得到说明。实体形而上学蕴意的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绝对性的意识。自20世纪以来,绝对性意识日益为极限性意识所取代。这种思维变革的实质,就是使人成为诗意化的价值存在。当代中国正在进行现代化建设,如果没有价值理性的指引,现代化就会缺失人性的意蕴,就不能形成以人为核心的全面发展观。
徐海峰[3]2016年在《马克思精神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对精神的把握需要回归哲学本身。哲学总是处于一定的时代并以“精髓”的方式凝练和映现着精神,哲学对精神状况的把握离不开时代境遇的诊释。在西方古典时期,原初性的自然经济造就了人的生存方式的素朴、简单和思维的神秘性、直观性,“人虽意识到自己为人,却还不能从人自身固有的本性去理解人、把握人。所以它就不能不诉诸身外根源,试图从某种先定本质现成地演绎出人的规定”,①古典哲学超验性精神观奠基于外在“实体”的神学,其在中世纪通过信仰力量达到极致。超验性精神观确认人的主体性是纯粹外在客观本体的派生物,主观性总是要回归具有客观性的超验精神本体来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近代哲学是人类主体意识真正崛起的时代。“人的发现”的人文精神要求对盲目信奉超验的神圣性神学的叛离而世俗化地加以“祛魅”,自然科学中的理性精神要求对超验精神本体的“径直的方式”的直觉可靠性加以理性思维本身的反思、检验和校正。适应这一时代主题要求,哲学对精神的理解伴随着从古典哲学的世界二重化的本体结构到近代哲学的人与外在世界的思存、主客二元的理性结构的这一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变,精神对象从至上的超验本体回归人的主体的先验自我本身,从而确立了“先验自我”主体性这一近代精神观的基质性原则。在精神与现实两者“统一”的“绝对精神”的现实的历史的辩证发展以及人本的自然主义的感性直观中,先验性精神观演化为经验性精神观,精神在与现实的冲突、融合过程中不断开显和自我澄明,精神历史性地向下迁移步入世俗化轨迹。在现当代,精神的世俗化境遇致使人的精神生活本应具有的形而上的自我意识诉求遭受物化的严重销蚀和威胁。时代的精神状况迫切需要马克思精神观给予应答。马克思哲学倾心关注的对象不是抽象思维或抽象自然,而是“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及其中的现实的个人的现实生存境遇及其真实解放,马克思哲学的精神观表达出的是对现实生活的超越意识、对社会存在的批判精神和面向未来的对人类解放的本体论承诺和理想祈求,它把对人的精神的确证置于实践和社会历史的过程之中,要求“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②实现社会存在与人的精神的真实的形上融通。马克思建构了“实践的唯物主义”精神观这一符合“时代精神”的新形态。本论文尝试对马克思精神观作一探究。本文主体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梳理和论证西方传统哲学精神观历时样态及其内在演进的逻辑问题。马克思哲学产生之前,西方传统哲学精神观按其特质倾向可历时态地划分为超验性、先验性、经验性叁种样态。西方传统哲学的超验性、先验性、经验性的精神观,历史地表达了各自的精神样态和逻辑演进的递进关系,构成了精神的真实性、全面性理解之具有重要意义的、不可逾越的环节。第二部分主要讨论马克思精神观对西方传统精神观的批判性超越问题。马克思精神观上升到实践哲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层面上,深刻地把握精神的实践基础与社会历史意蕴,在对西方传统哲学的历时态演进的超验、先验和经验的精神观的历史反叛和现实扬弃之中,确认精神的存在由超验、先验和经验相统一的共时态构成,并给予它们以真实的内涵与结构性的变革。第叁部分主要阐述马克思精神观的基本思想内容问题。马克思的精神观建基于“新唯物主义”前提之上,开启了重新理解精神的“实践”、“现实”、“人的解放”等新维度,强调了实践、现实、人的解放与人的精神的内在关联,进而具体展现出马克思精神观的多重性的阐释框架。第四部分主要是分析和阐释马克思精神观的当代显现和研究的新路向问题。马克思精神观研究需要由革命性向建设性的重心转变,重视实践的和谐性与精神的建设性的内在一致性,精神的整体性与社会基本矛盾有机系统建构的内在统一性。要构建中国特色的马克思精神观研究范式和置于中国梦视域中,推进马克思精神观的中国化。马克思精神观在对当代现实世界尤其是中国现实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的显现中,昭示出马克思精神观研究的新路向。
侯继迎[4]2003年在《实践本性的实践思维方式阐释》文中研究表明人的活动造就了人类文明,与此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始料未及的负面效应,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人的活动对这个世界的改造和影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得以拓展和深入,随之以前被遮蔽起来的许多问题现在也暴露无遗。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怎样理解人的活动?以前的观念和理论是不是存在着问题?这是现实向人类提出的一个重大课题,它必然激发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 人的活动即广义的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在这里已无须多言,这一点目前已为理论界所公认。但在如何界定和理解人的活动的问题上却是说法不一,可问题是实际上他们都陷入了同一个框框:即仅从活动本身理解活动。由此出发他们仅把实践定位于人对世界的改造和世界向人的内化过程;而忘记了最为重要的方面,即实践本来是人的活动、是内在于人的现实活动,它必须体现和合于人的本性。据此,本文认为只有从人的存在理解人的活动才能达到对实践本性的真实阐释,而要理解“从存在说明活动”这一命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为关键的就是要转变思维方式。 基于以上论述,论文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不同思维方式对人与实践关系的不同理解。思维方式从根本上说有本体论思维方式和实践论思维方式两种历史形式,传统的本体论思维方式以其出发点的不同为标准又具体的分为精神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是两者的典型代表。但两个出发点都没有能达到对人与实践关系的科学阐释,没有能揭示实践的真实本性,只有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才做到了这一点:在这里实践即人,人即实践,二者融为一体。 第二部分为纵向的历史考察,考察马克思随着对“人”的观点的转变他的实践观一步步地走向科学的过程。这一过程可划分为“黑格尔阶段”的马克思、“费尔巴哈阶段”的马克思、“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叁个环节,前两个环节中马克思对人与实践的理解分别带有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烙印,但同时也时时处处蕴藏着超越他们的因素和成分,最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马克思终于确立了自己的新哲学、新的思维方式,科学的实践观也宣告彻底形成。 第叁部分为横向的逻辑分析,分析人的存在的各种特性,由之推出人的活动所应具有的那些特征。在这里采取总——分——总的形式,首先从人的对象性出发得出实践最为基本的特征是人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再分别从人的能动性和自为性得出这种对象性活动应做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统一;最后再上升一个层次指出人实质上是追求自由的存在物,实践从根本上说是要做到真善美的统一。 第四部分具体探讨和描述符合实践本性也即人的本性的实践活动是怎么样的。实践活动按其指向对象的不同分为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人对自身的实践叁种形式,相应地叁种实践所应达到的最佳状态分别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与自身的和谐发展,其最终目的都是主体自由的实现。 第五部分为结语,进一步强调转变思维方式的必要性、“从存在说明活动”的说明方法的科学性及建构科学实践观的重要性。
叶阳[5]2008年在《论高清海的人学思想》文中指出高清海教授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哲学界公认的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改革和哲学观念变革的最有力的推动者,他以哲学改革和观念变革的方式参与和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事业。人是哲学的主题和实质。哲学的核心观念,就是对人的认识。高清海哲学是一种人学与哲学相统一的哲学化的主体自我意识;而其实质,则是通过哲学所表达的人与世界相统一的人的存在观、人的价值观、人的发展观和人的生成观。哲学的主体是“以人为本”,传统哲学观则坚持“以物为本”,只有从观物的思维方式转向观人的思维方式,才能真正把握人的存在。本文阐述了人的双重生命观,并且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人之为人的历史生成过程,其中突出强调了人的主体性特征,随着人学思考的深入,高清海教授发展出人学理论的一个新形态——类哲学,“类哲学”的提出,既是其自身哲学生命和生命哲学的又一次升华,也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脉相承的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的重要体现。高清海教授对人学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建构了哲学意义上的新人学,开辟了现代意义的新人学,揭示了人的独特存在的新人学。他的人学理论为中国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乃至全人类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涂良川[6]2009年在《论马克思的正义观》文中研究说明正义是关乎人类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与进步的根本性问题。对于正义问题的思考,既是对人类社会组织模式与运行原则的思考,又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命运的思考。基于这种看法,立足于马克思哲学的思维方式、理论意境和价值理想,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正义问题为现实背景,研究马克思的正义观,构成了本文的理论主题与基本思路。以“现实的历史的人”为正义观念的价值主体,以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为正义观念的主题,以人类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政治为正义观念的现实指向,以“历史观点”为正义原则的基础,是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特点。这一方面是马克思对希腊哲学传统、德国古典哲学、19世纪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继承与发扬的结果,另方面又是马克思对其批判和超越的思想成果。本文认为,我们应该从马克思正义观念的思想源流、理论主体与主题出发,在整体上把握马克思的正义观。正义与人的生命、生活有着更为直接、更为内在的联系。本文认为,站在人类性的立场上,以哲学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正义观的本性与本质,是理解当代人类坚持和发扬马克思的“人的观点”正义观念的精神实质之基本方式。人类生命的本质与本性决定了正义的根本特质。正义观念是以实践的方式表达其属人本质。人性的逻辑是正义观念演进的基础。人在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意义上提出正义问题、形成正义观念和进行正义实践。人的发展形态、存在方式和价值追求从根本上决定正义的理论根源、理论形态和理论品格。马克思的“历史观点”,是其正义原则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前提。本文认为,马克思形成了事实描述与价值批判有机统一的“历史观点”的正义原则。这既突显了正义原则的规范性与批判性,又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念的实践性特质。以“历史观点”的正义原则,不仅仅是对历史中正义内容、方法和框架的理论表述,而且是从人类的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本身出发,对正义观的理论内容、思想方法、逻辑架构和理想追求的价值判示。马克思的正义原则,是对人类社会现存状态的事实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理论把握;是对现存社会状态的理论批判与价值性改造的统一;是对人类的正义性社会制度理想的理论构想;体现了事实性和价值性、历史性与现实性、现实性与理想性的有机统一;是个人和社会的真正和解;是保证人的自由个性生成,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价值性准则。马克思的“社会观点”的正义理论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具体展开的。他从现实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政治等层面深入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非正义性。本文认为,马克思的正义观念特别关注人类社会的生产,这决定他的正义观和功利主义、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的正义观有着根本的不同。马克思从现实的历史的人出发,深入地探讨了自由与平等、发展与进步、自由与解放等与人类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正义性问题。马克思的正义观,不是抽象形而上学的思辨,而是在人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寻求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理想目标、价值原则和现实途径。马克思的生产、分配、交换、政治等范畴,不仅是描述社会正义的重要概念,而且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哲学范畴。这对当代人类理解、把握和解决正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马克思以人的自由与解放为其正义观念的理论主题,表达了他“实践观点”的正义理想。本文认为,以人的自由与解放为正义观的主题,是马克思改变世界哲学观念的必然结论。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不是获得法权意义上的权利、自由、平等和公正,而是人在人的世界、人的关系和人的活动中,充分地生成本性、占有本质。马克思的人类性正义观念是在彻底改变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的意义上,实现人的自由、权利、平等,获得人的独立、个性,拥有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马克思的实现人类正义的解放政治,与功利主义的功利最大化原则和自由主义的抽象自由平等原则,在思维方式、解释原则和价值取向有着根本的差别。体现了其面向人类本身的价值追求与理论意境。马克思“人的观点”的正义观念,立足于人与社会的辩证性统一,从人与社会的一体性关系中来把握和考虑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现实与理想。在本文看来,“人的观点”的正义观念,就是要从人本身出发,以符合人与社会关系本性的方式来理解、把握和解决人类的正义性问题。这既是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特点,又是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马克思的正义观,是我们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当代中国人与社会发展中正义问题的思想基础。这种正义观,不仅能为我们提供解决现实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参照,而且还能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姬海涛[7]2012年在《人类学思维范式的生成》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问题可以从多种角度去理解,本文主要从人类学思维范式的视角阐述马克思哲学的这一本质规定。这一问题直接关涉着马克思哲学的两方面的内容,即思维对象和思维方式的人类学向度。文章也主要围绕着这两个方面,把马克思哲学置于整个西方哲学的背景之下,特别是以德国古典哲学以来的人类学思想的演进为基础,阐述这一理论的来源、内涵、思维方式及其对当代哲学的影响。本文首先指向的是马克思哲学人类学思维范式的来源问题。文章认为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人类学就作为一条潜在的线索构成了对主体形而上学的反叛,这一内容及其思维方式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是相矛盾的,即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始终存在着先验与经验、应然与实然、思维与存在的矛盾,这构成了后起哲学进一步发展的契机和空间。针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困境,非主流哲学直接从人类感性的生活出发,要求以人类学为基础,重新理解哲学和人类学的关系;而青年黑格尔派则要求哲学与人的结合,要求从人出发理解哲学。但是由于非主流哲学的非理性的形而上学思想和为此采用的艺术审美活动的思维方式,以及青年黑格尔派对于抽象的人的崇拜的局限性,这一人类学和主体形而上学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马克思则通过劳动实践消解了这种主体形而上学和人类学的矛盾。通过对于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的具体描述,主体就被定义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从事着具体规定的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总体的生命生产的有限主体。这样的话,在社会历史领域就瓦解了建立一切形而上学的可能性,主体就只能是有限的主体,和人类学就具有了内在的统一性。这样就使辩证法、历史方法和人类学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解决了以往哲学的这种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的矛盾问题,这使哲学的对象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正是在这一点上,本文认为马克思开启了当代哲学的大门,即转向了现实的人类生活世界,这不仅是对象而且是思维方式的整体转型。而马克思哲学在这一转型过程中的特殊性就在于,他是通过对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为基础的总体的生命生产的描述分析而打开和进入生活世界的大门的,这有其明显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因而在马克思哲学之后,当代西方哲学从整体上出现了向生活世界回归的趋向,但是他们主要是通过人的经验、语言文化活动而打开生活世界的大门的,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然而从人类学思维范式的角度说,两者并不矛盾,即他们都是站在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的基础上反对主体形而上学的,都转向了人类现实的生活世界。所以这就要求在一种“合理”的基础上与当代西方哲学展开对话,正确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问题。这样通过对于马克思哲学人类学思维范式的来源、内涵及其在当代的影响的阐述,本文认为马克思哲学的人类学思维范式是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理论基础的,这一哲学精神是内在于哲学的历史传统的,甚至说就是哲学的本真精神。马克思是第一个把这一思想系统地阐述出来并确立起来的当代哲学家,马克思哲学是属于当代西方哲学的,但这并不否认两者之间的区别。
王罕哲[8]2016年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文中认为实践哲学思想源远流长,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开始,对实践哲学的研究就从未停歇,然而,在西方哲学的历史长河中,理论哲学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近代哲学以来,理论哲学的发展达到了顶峰。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实践哲学思想始终隐藏在理论哲学之中,直到黑格尔之后,理论哲学陷入困境,实践哲学才真正显现出来。实践哲学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马克思全部思想的基础。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并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他的哲学思想深受西方传统哲学的影响,他在吸收了以往实践哲学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实践哲学。鉴于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人类生存境遇,马克思的哲学思考始终与现实的人的生存与发展相连,在他看来,实践哲学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本文通过对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两种思维范式的梳理,引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马克思建立了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以实践为基础,以人的解放为核心,最终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实践哲学。通过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文本梳理,着重分析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致思逻辑,旨在通过实践-批判的逻辑、实践-历史的逻辑、实践-人学的逻辑和实践-价值的逻辑四个维度全方位的解析马克思的实践哲学,通过对当代几种实践哲学形态的梳理,将其与马克思实践哲学进行对比性研究,突出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优越性,最后提出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吴亚南[9]2015年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观研究》文中提出实践是一个极具包容性特征的概念,从哲学层面讲实践是感性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和历史性的价值创造活动,这种对象化的价值创造活动是主体与客体、理论与现实、感性与理性、能动性与受动性、限定性与超越性关系辩证统一的历史性活动,其根本目标就是不断推动社会向和谐良善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文学批评本身也是人类主体实践活动的一种形式,文学批评的过程就是批评主体以文学为中介与客观现实世界展开对话、施加影响的历史过程。可以说,中国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就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与近现代中国国情、具体文艺活动相结合的实践过程中生成与建构出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观内涵也就是在这种历史演进中不断得到拓展、深化和具体化的,最终表现出它特有的民族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除导论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五章来论述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观的思想内涵、形态特征。第一章围绕实践范畴对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实践观与马克思的实践观作了历史性的考察。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真正把实践概念纳入哲学思考的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践是自身构成目的的行为,它是以行为自身为目的,主要是指人的伦理道德行为和政治行为。亚里士多德之后,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都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实践的理论。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现代实践观,使人的实践与存在论问题联结了起来,将实践活动提升到人的存在论意义的高度。简言之,西方实践观的发展历史,既具有清晰的历史发展脉络,同时也有它问题框架不断经历转换的复杂演变过程,即实践与存在、实践与自由、实践与理性、实践与理论、实践与主体,这些基本概念的问题演变历史。只有到了马克思的历史实践哲学那里才真正解开了实践的本质之谜,马克思实践哲学的革命变革体现在叁个方面:一是哲学形态的根本变革,即实现从理论哲学到实践哲学的转变;二是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即从理论的思维方式向实践的思维方式转向;叁是哲学本体论的革命性转换,即从实践的认识论到实践的生存论转向。我们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思想内涵可以从叁个维度来探讨,一是实践是主客体的双向建构活动,二是从辩证唯物论角度明确实践在理论与实践关系中的优先性地位,叁是实践的价值维度,重视个体的伦理关怀。正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马克思所建立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确立了实践的本体论地位,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理论哲学思维,是对传统哲学世界观的革命性转变,其理论目标就是通过哲学的世界化、现存世界的革命化把人从奴役的社会处境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之后,西方马克思主义及苏联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的实践思想有重要阐发。第二章探讨马克思实践观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本质内涵的生成。从时间上看,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表现为一种作家本位的启蒙实践观。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体现出重视无产阶级大众的过渡性实践思想特点,这同时也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观的初步确立。到了上个世纪40年代之后,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代表形成了人民本位实践观,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思想体系的成熟。从话语逻辑的实践特征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话语表现出对阶级感情话语、革命伦理道德意识等方面的强调。在话语的形态表现上,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具有突出实践指导意味的政策性话语特征。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思想的形成不仅是在历史的实践选择中形成了以人民本位实践观为代表的历史形态,而且在自身的理论逻辑建构过程中形成了强调实践的认识论、关注实践主体问题、重视实践的政治伦理问题等叁个方面的理论形态特征。第叁章研究实践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范式的认识论特征的关系。人们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观的接受和理解主要是在认识论领域当中来理解的,从而形成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认识论范式。这种实践认识论批评范式突出为中国革命服务的现实问题意识,关注文学作为意识形态对革命实践的推动作用,重视文学研究上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结合,强调文学活动的主客体相互影响过程中主体的能动作用,并将文学主体的问题重心放在为人民大众这个集体性的历史主体上来。毛泽东的《实践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文本标志着实践认识论批评范式的形成。以实践为基础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认识论范式,又集中表现在文艺观上坚持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文学批评模式。正是在能动的革命反映论旗帜下,我们看到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形成了以实践为问题指向的理论形态结构,呈现出重视实践主体,强调意识形态的实践性质,突出动态能动的生活实践观,以及彰显实践智慧的文艺政策批评等理论观点,并在艺术创作上推崇革命现实主义美学原则。但是应该客观地看到,反映论批评模式在具体实践中,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运用存在片面的地方。这样在实践认识论视野下,辩证的反映论、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是对反映论批评模式的一种理论调整。可以说认识论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体系建构不可缺少的环节。同时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认识论范式存在经验化的倾向。通过反思反映论批评模式,建立以实践生存论为基础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认识论体系,是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体系的一个重要的路径选择。第四章主要探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观当中的实践主体论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主体论的核心内容就是为了求得革命的胜利确立了以人民大众为主体的革命实践主体观,这个革命的实践主体观既继承了五四启蒙运动的个性主体意识,又结合中国革命的现实特点发展了这一主体意识,建立了以人民大众为主体的集体性主体观。从启蒙主体到人民大众主体的构建,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主体观在中国的历史问题语境中具有自身独特的民族性内涵。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代现实,我们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定历史阶段这个中国现实语境中,把握艺术生产主体的基本内涵。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主体论的历史经验和现实来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艺术生产主体应该仍然是以人民大众主体为核心内涵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在长期的革命过程中形成了以人民大众主体为核心内容的实践主体观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但是这一主体观也存在一些问题,就是对个体的价值缺乏足够的重视,对作为主体的人的感性存在的意义没有充分的肯定。新实践美学将生存论观点引入实践的理解,拓展了实践的内涵,深化了人们对马克思实践观内涵的认识,对于人们进一步深入认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主体论内涵也具有重要启发。第五章主要从实践的政治伦理维度理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价值取向问题。从实践的政治伦理方面来看,政治伦理价值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本有的价值尺度,它的基本内涵和终极关怀就是通过人的政治实践趋向良善正义的社会秩序和实现人的有德性的圆满生活。由于中国的革命文化语境,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在发展过程中淡化了政治伦理本体层面的构建。但是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通过重视作家的思想改造、革命伦理意识、道德修养以及注重个体责任与人民性的价值尺度等方面,表现出它在政治伦理层面有其独特的民族性特征。但是同时也应客观看到,革命年代的战争文化思维又使政治伦理的正义关切和终极关怀偏重于直接的政治意识形态诉求。极左政治的泛滥酿成政治对文学的绑架与利用,损害了文学的独立性和本有的审美超越性价值。今天我们从马克思实践观角度重审文学的政治维度,反思我们既有的理论传统、历史经验,就是要回到马克思的实践生存视域重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政治伦理价值,伸张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价值本体的正义诉求和终极人文关怀。可以说,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观的基本内涵就是将文学看作是人民大众主体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认识和改造社会的政治伦理活动。实践的逻辑是理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一系列基本问题和研究对象内在本质联系的前提,因此构建当代形态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应该是在哲学基础上坚守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观,始终围绕中国在社会革命、政治经济改革的现代化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文艺问题展开对话,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现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理论术语范畴、问题框架、研究对象的中国化、具体化。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正是在继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与自身历史传统、其他文艺批评流派展开互动对话,从而超越了五四抽象的“人的文学”观,构建了以人民为本位的人民文学实践观,形成了以文艺大众化为主要载体的文艺实践模式,最终在本体层面上通过对“人的文学”命题的不断反思和对话完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范式变革,为构建中国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体系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历史空间和价值视野。
张丽[10]2015年在《西方权力哲学的历史演进及马克思哲学的批判性阐释》文中研究指明将权力作为哲学的时代主题给予比较深入的探讨,既是开显于哲学对人的本性的当代阐释的现实性转变,又彰显着对权力先在性根据的现代性批判的思维转向。哲学面对解读现实权力与其蕴含着根据的合法性问题的沉思,权力哲学的思考路径始终无法完全摆脱权力的形而上追问的理论视域和现实路径。与此同时,权力哲学开启的特定的基本理论境遇逐渐参与着形而上学的理论视域下移,并且以自身的独特方式参与着对现实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历史说明及其依附关系的现实进展。故此,本文将通过对权力哲学的起源梳理入手,力求在哲学的时域里借助于对特定类型的权力哲学解读,展开对当时代的现实对人的力量自由发展的捆绑与由此形成的人的依附性生存状态的根据性阐释。权力哲学基于深层次的逻辑和历史统一的原则,直面权力与哲学关系缠绕的逻辑环节,揭示权力与哲学在相互规定中制导和演绎,从而在新的历史界面上表现出提取人本身所具有的依附关系和现实境遇,再现人的社会存在方式方面表现出共同旨趣和理论指向上的关联,进而在历史的诸种层次及相关阶段上渐次彰显出权力与哲学在现实境遇和理论困境中的“交织”与“纠缠”复杂关系。其一,在现代哲学视域中,权力得以重新以关照人的本性的哲学方式来探讨,即勾勒人的现实生存状态以及诞生这一生存状态的谱系学逻辑和经验化的历史事实,进而在精神考古学中渐次展开为多重性的哲学内涵,表现出区别于其他权力研究的致思方式和理论特质;其二,在西方哲学的历史考察中,关于权力的哲学作为人探讨自身及其生活于其中的对象世界的依附关系的理论,其原初设定中内在旨趣以及基本规定及其建构原则在哲学对人的本性判断的历史性理解与经验性内涵中得以彰显。其叁,面对现实境遇中权力体系的微观化之趋势,西方哲学始终为普遍的抽象的权力追求在相当程度上遮蔽了个体的现实的有限的异质性力量,彰显出个体实践建构社会和推动历史的一体化价值,在权力哲学中通过个体境界表达着微观形而上学的现实要求和可能路径。可以言之,西方哲学尤其是形而上学通过精神思辨的“隐”与“显”的抽象逻辑可以通过对权力问题的“内敛”与“外溢"的“游戏”勾勒哲学内在的逻辑环节和历史演进,而哲学作为权力的根据在一定程度上隐匿并遮蔽着现实权力体系的建构和延展。直面现代社会权力问题及其权力哲学进展的历史境遇和理论困境,权力哲学的思考需要回溯西方哲学的重要发展阶段及其特定阶段上对权力根据的建构逻辑,考察其阶段性基本设定中的权力根据及其与人的现时存在状态的内在关系之不同解读,描绘西方哲学特定阶段对其自身的权力规定的基本特质及其外显的具体哲学形态,可以有限地勾勒出隐匿于关于人与形而上学的关系探讨中的权力的显性图景和潜在规定,进而尝试性描绘权力哲学的历史演进,内在规定,逻辑趋向,多重样态和可能面向。这些重要的历史和理论的节点包括:其一,西方古典哲学对本体-权力的超验塑造,将权力设定为理念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完全制导,进而在本体论中通过对生存权力、概念权力、精神权力、世俗权力多向度的考察得以渐次展开,经过中世纪对本体-权力的神圣辩护以及世俗性增长,进而形成个体的精神控制和世俗的理性控制的双重权力逻辑,孕育着西方哲学权力思考的全部逻辑和主要样态。其二,近代哲学对理性-权力的建构,奠基于人与对象的主客体对立与意识同一性原则之上,直接显现为对知识的客观有效性与历史的无限合理性的推崇,在康德先验理性结构中得以铸成,进而在黑格尔通过“自我意识”思辨运动向历史与现实进展得以广泛性解说。近代哲学特别是德国哲学的内在精神的合铸与趋向时代精神的现实的精神努力,为权力建构的现实理路的开启积累了新的可能的方向;其叁,现代哲学对微观-权力的阐释,面对要求重估一切理性建构的价值标准的广泛努力,有着现实的价值。因为在福柯权力/知识的考古学与谱系学分析中得以彰显出权力网络对人的规训与对主体的生产,以及现代权力显现出的多元化、异质性、网络化等特质,权力得以渐次构成一个现代哲学任务的主要问题之一。在西方哲学重要节点中勾勒权力哲学的历史演进和基本逻辑,通过抽象推演和逻辑思辨的方式“内敛”权力规定,不仅彰显出权力哲学的本体属性和形而上维度,同时权力哲学通过思辨方式进入历史与现实,进而遮蔽现实性和异质性的个体权力,也昭示着权力在微观化进展中得以实现异化的趋势。马克思哲学对西方权力哲学的本质揭示和历史的证明在新的现实的维度上,展现出马克思哲学对现代权力的构成的理解,集中在批判现实权力和现实的人背后的抽象原则基础上,重新确认对人与社会及其历史相互关系的新的理解原则和分析方法,明确权力的现实性、实践性以及属人的本性,从而得以在人的实践基础上给予西方哲学中割裂的权力的理性说明和权力的现实分析新的连接。首先,马克思关注遮蔽权力规定的经济方式及其对人的现实和权力现实的构造过程,在人的力量与生产力的关系中明晰权力的根据性因素和基础性因素的地位;其次,马克思通过在劳动-商品-货币-资本的多重社会实践确认人的本质力量进入社会交往,形成社会权力的过程,从而发现资本与权力媾和的社会权力建构;再次,马克思在从权力结构到权力过程的逻辑进展中,阐释经济、政治、精神与自由等权力多维立体的社会权力网络,以及对人在现实性上社会关系本质的生产;最终,马克思在人的实践发展中理解权力进入社会历史的过程,关注权力结构内在关系的互动路线和深层制约,进而勾连权力实践与人的发展的辩证关联。由此,马克思哲学将权力理解为人的本质力量及其在改造对象的实践过程中所构成的对人自身实现的现实依附要素与影响要素,权力得以表达人在现实性上的社会关系本质。人的本性不再表现为抽象的哲学方法中对抽象的无限推崇或对抽象关系的思辨,而是再现为人的感性活动对现实世界的实践力量及其对象化建构,人类社会与人类历史则彰显为人的力量的对象化产物以及由之引发的变革人的力量实现的影响因素的历史实践,由此勾勒出对马克思哲学尤其是唯物史观的微观阐释与重构延展。马克思权力哲学作为实践智慧彰显出面对当代实践的现实价值。一方面,马克思权力哲学现实性面向与实践性立场,在多元化和个体化的权力实践中表现出权力哲学与个体自由发展的关联,从而彰显出权力哲学作为微观形而上的未来展望。另一方面,马克思权力哲学解读我国权力现实中多重权力文化交织和碰撞,提取权力改革中个体、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的界限与规定,反思抽象与现实的权力建构秩序,在哲学改造现实的精神实践中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树立与实践,显现出对我国当下权力改革和精神领域建设真切的实践力量,勾连出马克思哲学对当代我国文化、精神、信仰等形而上领域的深刻思考。
参考文献:
[1]. 霍加特文化实践思想研究[D]. 马援. 山西大学. 2016
[2]. 价值主体性:主体性研究的新视域[D]. 李楠明. 黑龙江大学. 2004
[3]. 马克思精神观研究[D]. 徐海峰. 辽宁大学. 2016
[4]. 实践本性的实践思维方式阐释[D]. 侯继迎. 西南师范大学. 2003
[5]. 论高清海的人学思想[D]. 叶阳. 大连理工大学. 2008
[6].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D]. 涂良川. 东北师范大学. 2009
[7]. 人类学思维范式的生成[D]. 姬海涛. 南开大学. 2012
[8]. 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D]. 王罕哲. 黑龙江大学. 2016
[9]. 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观研究[D]. 吴亚南.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10]. 西方权力哲学的历史演进及马克思哲学的批判性阐释[D]. 张丽. 辽宁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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