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霞(江苏省江阴市人民医院检验科江苏江阴214400)
【关键词】重型肝炎甲状腺激素价值
【中图分类号】R44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01-0247-01
肝脏是甲状腺激素代谢的重要脏器,对甲状腺激素的结合、分泌、外周脱碘以及甲状腺结合球蛋白的合成起着重要的作用。肝脏疾患时,血清甲状腺激素可出现异常变化[1]。现就慢性乙型重症肝炎52例患者、慢性乙型肝炎40例与正常健康对照组30例,进行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促甲状腺素(TSH)水平测定,并与病情严重程度进行相关分析,其结果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根据2005年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的诊断标准[2],选择慢性重肝(重肝组)52例,其中男性38例,女性14例,年龄35~60岁,平均46.5岁,其中死亡9例,存活43例。慢性肝炎(慢肝组)40例,其中男性27例,女性13例,年龄26~56岁,平均40.5岁。正常健康对照组(对照)30例,其中男性24例,女性6例,平均年龄22~50岁,平均40.6岁。
1.2方法全部病例均在入院时抽取静脉血,检测血浆中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和促甲状腺素(TSH)。存活组于治疗后再作相同指标检测。FT3、FT4、TSH均用化学发光法测定,试剂盒由美国贝克曼公司提供。均由检验科专人检测。
1.3统计学处理检测数据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
2结果
2.1重肝组、慢肝组和对照组FT3、FT4、TSH检测结果比较,重肝组FT3、FT4降低与慢肝组及对照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1),TSH下降差异显著(P<0.05)。
2.2重肝死亡组和存活组FT3、FT4、TSH检测结果比较,死亡组FT3、FT4明显下降,与存活组比较,P<0.01。TSH下降,P<0.05。
2.3重型肝炎存活组治疗前后FT3、FT4、TSH检测结果比较见表1,治疗后FT3、FT4升高,与治疗前比较P<0.05,TSH下降,P<0.05。
表1重肝存活者治疗前后血浆甲状腺激素浓度
组别例数FT3(pmol/L)FT4(pmol/L)TSH(uIU/ml)
治疗前431.45±0.364.98±0.672.44±0.57
治疗后435.23±1.25▲11.76±0.85▲2.61±0.53△
注:治疗前后比较,▲P<0.05,△P<0.05。
3讨论
国内外文献指出,一些严重的非甲状腺疾病的患者,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能反映疾病的全身状态及评估预后有独特作用,而引起临床各学科的关注。有研究表明,危重症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及其病死率与循环中的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总甲状腺素(T4)水平有明显相关性。因此,认为T3、T4水平下降与病情严重程度有明显的相关性,T3、T4都低于正常是病情预后不良的指标之一。血清中99%以上的T3、T4都与蛋白结合,其中绝大部分与甲状腺激素结合球蛋白结合,甲状腺激素结合球蛋白数量和结合力变化可影响T3、T4水平,而FT3、FT4却不受甲状腺结合球蛋白的影响,直接反映甲状腺功能,其敏感性和特异性均明显高于T3和T4。
肝脏在甲状腺激素的结合、转化、外周脱碘诸过程以及甲状腺结合球蛋白合成等均起着重要作用,故肝功能不全时可导致甲状腺激素水平的改变,所以,对肝病患者血清甲状腺激素的变化越来越引起临床医生的重视。尤其是重症肝炎,由于肝脏病理性改变广泛且严重,故肝功能受损严重,导致血清甲状腺激素异常更为明显。
本组资料显示,重肝组与慢肝组及正常对照组比较,FT3、FT4下降(P<0.01),TSH亦下降(P<0.05)。重型肝炎死亡组FT3、FT4均明显下降,TSH下降,与存活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P<0.01),说明FT3、FT4、TSH下降水平与重型肝炎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有明显相关性。重型肝炎经治疗后FT3、FT4、TSH升高,与治疗前比较P<0.05。因此,病毒性肝炎患者血清FT3、FT4降低可能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机制,以降低病人的代谢,减少蛋白质的消耗。随着病情的好转FT3、FT4、TSH升高。TSH是甲状腺激素合成及分泌的主要调节者,TSH水平是监测下丘脑-垂体-甲状腺功能的一项敏感指标。本组资料提示,病毒性肝炎患者TSH下降,尤其是重型肝炎随着病情好转而升高。可能与病毒性肝炎患者下丘脑功能失常,导致调节TSH分泌异常有关。
综上所述,病毒性肝炎患者血清FT3、FT4、TSH与病情严重程度密切相关。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的测定可作为病情动态观察、评价肝功能、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和预后的重要指标。
参考文献
[1]唐芙蓉.重症糖尿病患者甲状腺激素含量变化及临床意义[J].中国实用内科学杂志[J],2009,29(2):108.
[2]中华医学会传染病学分会,肝病学分会.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J].中华传染病杂志,2006,24(1):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