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甘肃兰州730050
摘要:目的探究人性化护理对于冠心病合并心绞痛患者的护理效果。方法从2016年3月到2017年8月到我院进行诊治的病患中随机选取100例作为研究对象,依据病患的意愿进行分组,对照组使用常规护理,观察组使用人性化护理,对比两组病患的护理满意度和日常生活能力评分。结果观察组总满意度96%高于对照组78%,数据差异明显(p<0.05)。护理后日常生活能力评分,观察组(94.15±18.13)分高于对照组(64.27±14.52)分,数据差异明显(p<0.05)。结论人性化护理的方式能够有效改善冠心病合并心绞痛患者的生活质量,提升生活能力,护理满意度更高,值得推广。
关键词:人性化护理;冠心病;心绞痛
近些年大众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变化使得冠心病等病症的发病率也不断提升。冠心病的病因是人体心脏中的冠状动脉发生功能性异常病变[1],导致心肌细胞出现缺血和缺氧的状况。而心肌细胞的缺血缺氧就会引发心绞痛。如今冠心病和心绞痛的已经严重威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医护人员对于冠心病合并心绞痛的护理方式一直在不断的探索。笔者针对人性化护理对于冠心病合并心绞痛的护理效果进行了探究,详情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从2016年3月到2017年8月到我院进行诊治的病患中随机选取100例作为研究对象,征得病患同意后,依据病患自愿选择的护理方式进行分组,每组50人。对照组男性27例,女性23例,年龄44~73岁,平均年龄(56.8±7.4)岁,病程3~10年,平均病程(3.5±2.4)年。观察组男性29例,女性21例,年龄43~72岁,平均年龄(57.2±7.8)岁,病程4~11年,平均病程(3.8±2.7)年。组间差异不明显(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使用常规护理,包括对病患的健康教育,观察病患身体状况,预防并发症,出院指导。观察组使用人性化护理:环境护理,护理人员应当注意消除陌生环境带给病患的不良影响,注意保持病房的干净整洁,使得病患拥有舒适的休息环境,注意保持病房安静。健康知识教育,护理人员向病患详细讲解病因、发病机制和治疗方面的知识,使病患对于自身的病症有更加清楚的认识,提高病患的配合度,帮助病患树立信心。加强心理辅导,因为疾病带给病患的不安全感,使得病患容易陷入焦躁不安的情绪中,因此需要与病患保持良好的沟通,帮助病患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与病患的家属进行交流,为病患建立温馨的治疗环境。根据病患的身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饮食方案,尽量低糖、低盐、低脂,不抽烟不喝酒,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1.3观察指标
使用问卷调查对病患的护理满意度进行调查,总分一百分,大于80分为满意,50~80为比较满意,50以下为不满意。总满意度=(满意+比较满意)&pide;例数×100%。利用日常生活能力表对病患的生活能力进行评分,总分一百分。
1.4统计学
数据均纳入SPSS21.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行t检验,检验标准p<0.05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满意28例,比较满意20例,不满意2例,总满意度96%。对照组满意24例,比较满意15例,不满意11例,总满意度78%。观察组总满意度高于对照组,数据差异明显(p<0.05)。护理后日常生活能力评分,观察组(94.15±18.13)分,对照组(64.27±14.52)分,观察组日常生活能力评分高于对照组,数据差异明显(p<0.05)。
3.讨论
冠心病是一种常见的心血管疾病,老年人是病症的多发人群,常易引发心率失衡和心绞痛等问题[2],对病患的生命造成威胁。常规的护理方式对于治疗有一定的帮助,但效果难以尽如人意,不能照顾到病患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状况。
而人性化护理模式能够全方位的为病患提供帮助,从多个角度较少疾病带来的痛苦。人性化护理要求护理人员具有更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病患详细的讲解病情,能够应对病患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要求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及时掌握病患的心理状况,对病患的情绪进行有效的疏导[3],充分满足病患的意愿和需求。要求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在护理时保持细心耐心的态度。本次研究中,病患对于人性化护理的满意度更高,且在护理之后,病患的恢复情况更好,日常生活能力比常规护理较高。
综上所述,人性化护理干预对于冠心病合并心绞痛能够提高病患的生活能力,改善病患的生活质量,护理满意度更高,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石桂珍.人性化护理干预对冠心病心绞痛患者治疗依从性的影响[J].中国现代医生,2017,55(11):132-134.
[2]田莹.人性化护理干预对冠心病心绞痛患者生活质量及护理满意度的影响[J].河南医学研究,2017.13(24):4557-4558.
[3]王小雨,刘欣苹,李爽.冠心病合并心绞痛人性化护理探讨[J].养生保健指南:医药研究,2016.17(4):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