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代理人行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代理人,契约,薪酬,委托代理,诈骗罪,受贿罪,寿险。
代理人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武开,张慧颖,慕静[1](2019)在《电子监控状态下的薪酬配置与代理人行为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智能制造背景下,企业控制正在逐渐由传统人工监控向电子监控转变,如何将电子监控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形成有效激励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委托代理理论隐藏行动道德风险模型,提出电子监控的信息处理方法,将电子监控获得的信息加入薪酬契约,分析了绩效薪酬的构成比例,和代理人行为的变化趋势。通过最优的薪酬激励,实现代理人工资和委托人效用共同增长的双赢效应。从管理理论角度,扩展了委托代理理论中隐藏行动道德风险模型,明确了信息在激励机制中的作用;从生产实践角度,完善了薪酬契约的配置问题,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电子监控的信息应用提供实践帮助。(本文来源于《系统管理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艾心[2](2019)在《保险代理人欺诈行为揭发意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代理人是联系保险公司与保险客户的桥梁,在保险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基于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一方面为保险公司选择客户,拓展市场,销售保险产品,并据此获得相应的报酬。另一方面,保险代理人的职责还涉及理赔环节,一旦发生保险损失,保险代理人就要受理保险客户的索赔,对之进行甄别,并协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然而,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中无法回避的信息不对称,保险代理人总是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受此影响,保险代理人在一定条件下会表现出与保险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行为。本文关注保险代理人面对保险欺诈时的行为选择与决策机制。作为保险业与生俱来的顽疾,保险欺诈侵蚀保险公司的利润,损害诚实投保人的权益,是一种严重的不道德行为(甚至构成犯罪)。面对来自客户的欺诈索赔,保险代理人将采取何种行为?其决策依据为何?为回答这一问题,论文依据社会交换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与前景理论,利用情景实验分析保险代理人对于欺诈索赔的策略选择(揭发意愿),探讨相应的决策机制。论文以MBA学员及社会大众为样本,通过叁个递进的情景实验,分别验证欺诈索赔情景下客户价值、隐瞒回报预期对于保险代理人揭发意愿的主效应与中介效应,以及上述关系中互惠信念、揭发奖励的调节效应。实验结果表明,面对来自客户的欺诈索赔,保险代理人的揭发意愿受到客户价值的显着影响,相对于低价值客户,保险代理人对高价值客户的揭发意愿更低。进而,由于高价值客户对保险代理人具有更为可观的利益回报,因此,隐瞒回报预期对客户价值—揭发意愿关系的内部机制提供了明确的中介解释;同时,这一关系在具有高互惠信念的代理人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在保险欺诈情景下,互惠信念的调节效应解释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利益回报依赖于保险代理人对自身与客户之间利益互动与反馈的客观评估或主观预计,对此反馈关系越是乐观的评估或预计,越有利于代理人感知到更为可观的隐瞒回报预期。另一方面,揭发奖励对上述关系虽然未呈现显着的调节效应;但作为一种激励手段,高揭发奖励可明显提高保险代理人对于高价值客户欺诈索赔的揭发意愿。论文验证了欺诈索赔情景下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决策假设,揭示了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代理人的道德风险表现以及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相关结论可为防范保险欺诈、优化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依据,具有重要的管理启示。(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9-05-01)
董榕萍[3](2019)在《被代理人死亡(终止)后代理行为效力问题探讨——《民法总则》第174条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法总则》对委托代理中作为自然人的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效力做了规定,但失之简单,难以完全应对复杂的现实情况。另一方面,委托代理中作为非自然人的被代理人终止后,以及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死亡或终止后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效力问题,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不同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死亡或终止后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效力也不尽相同,不能简单适用《民法总则》第174条第1款的规定。(本文来源于《嘉应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苏向杲[4](2019)在《13家寿险公司年内被罚544万元 多位代理人因微信群误导等行为受罚》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处罚又有新变化:超过10位保险代理因为保险销售误导被处罚,而此前对保险机构个人的处罚多针对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鲜有大量基层营销员因为销售误导被罚。从《证券日报》记者统计的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共有13家寿险公司因为各类(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3-25)
冷峥峥,郑月龙,王琳[5](2018)在《基于HM模型的有限理性代理人行为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Holmstrom和Milgrom(HM)模型,建立了一个委托人为理性而代理人在行为上表现为有限理性的HM模型,借以分析有限理性代理人的行为模式.研究结果表明:有限理性代理人表现为损己利他、损己损他、利己损他和利己利他四种行为模式,在一定条件下代理人的四种行为模式可相互转化,且代理人为某种行为所付出的成本越小,其利他或损他行为就越强烈.研究结果更切合实际地刻画了有限理性代理人的行为模式,不仅利于对代理人行为的理解,对经济管理实践也具有较强的解释和预测力.(本文来源于《数学的实践与认识》期刊2018年16期)
张光军,陈旭彬,刘人境[6](2018)在《中立、竞争与合作多代理人行为关系模型的比较与扩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中立、竞争与合作3种同质双代理人模型,分析最优解与参数之间的变化关系,并对比得各模型的适用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统一双代理人模型,并将其扩展到多代理人和多目标情形。研究表明:代理人最优努力程度、委托人最大收益与代理人产出系数、代理人间关系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与单位努力成本、市场波动影响呈负相关关系;同时竞争和合作关系总优于中立关系,竞争和合作关系的委托人最大收益大小关系根据激励效用而变化;双代理模型的结论在多代理人情况下仍然适用。(本文来源于《管理学报》期刊2018年09期)
张振豪[7](2018)在《人寿保险团险代理人行为异化与其考核体系的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金融行业的一大支柱,保险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慢慢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国家也开始重视保险在社会发展中的不可或缺性,每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都会提及保险的重要性,然而相比较于西方某些国家,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还是比较晚的,行业发展历史比较短,而被批复的众多保险公司,为了更快的夺得市场占有率,经营方式显得单一粗放,管理模式过于注重前台业务量,比如过于追求业务而忽视整体利润指标,不注重客户后期服务的质量,导致很多人不再信任保险业,损失了很多潜在的客户。团体保险公司是我国起步比较早的一种营销模式,尤其近年来我们国家又放低了团体保险的承保门槛,释放了团体保险的活力,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团体保险本身在销售渠道就有别于个险,团体保险有其相应的特有的目标定位、保障产品和代理人队伍;本文就国内大多数团体保险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为契机,主要分析A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方面的代理人绩效考核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A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考核团险代理人群时十分简单,只是注重代理人的业务完成情况,没有偏重应由的业务品质和客户满意与否等方面。笔者对A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整合后得出,正是对代理人的绩效考核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导致了整个业务部门和代理人员过于重视业务的达成量而忽视了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后出现业务规模超标完成,边际贡献却低于正常水准,对整个公司的信誉和经营都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本文主要对A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重构建立一套针对代理人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尤其针对代理人只注重业务规模忽视业务质量的情况,建立一套长期、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使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根本改善。本文针对A养老保险公司代理人所出现的问题及考核指标体系的弊端进行完整合理的考核指标重构设计。思路是首先从考核需求着手,找出A养老保险公司代理人考核指标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其次是建立针对这些问题建立考核指标的总体原则,先总后分,条理进行;最后是针对该养老保险公司代理人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重构后考核指标与重构前考核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对重构后的考核指标所出现的漏洞进行及时修改更正,以期达到解决代理人行为异化的目标。(本文来源于《吉林财经大学》期刊2018-06-01)
李建标,付晓改,任广乾,李朝阳[8](2018)在《偏好结构、过度自信与代理人可变薪酬契约选择行为:基于真实任务的实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代理人的行为特征是影响薪酬契约效率的重要因素,契约设计时需要满足个体的隐性心理偏好与显性激励制度的要求。本文从个体的偏好结构和信念特征出发,通过真实任务的实验方法探究个体行为特质与薪酬契约的匹配规律。研究结果表明,风险偏好、过度自信、落后厌恶与竞争偏好都显着影响代理人的薪酬契约选择行为;分别进行中介效应检验时发现,竞争偏好在风险偏好与可变薪酬契约选择行为之间存在部分中介效应,竞争偏好在过度自信与可变薪酬契约选择行为之间存在完全中介效应。研究结果有助于了解代理人在不同激励层次上的心理成本与行为基础,对企业降低雇佣成本以及雇员薪酬契约选择等方面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来源于《预测》期刊2018年01期)
李婉楠[9](2016)在《代理人“超额索贿”行为之司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非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代理人出面索贿的场合中,代理人"超额索贿"行为在司法定性上有共同受贿说、单独受贿说、片面共犯说、诈骗说、侵占说、不当得利说等诸多争议。该行为因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的成立范围而不能成立受贿罪的共犯、因主体不具备特定身份而不能成立单独受贿罪。侵占说、不当得利说因未能准确认定超额部分贿赂的性质、违背制度内涵而难以成立。诈骗说完整地把握了"超额索贿"行为的实质,符合充分评价原则要求,立足于规范行为的角度上应予采纳。(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4期)
班桢,郑晓光[10](2016)在《审计意见选择行为的博弈分析——基于代理人和外部审计人之间的博弈》一文中研究指出外部审计人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鉴证,以增强委托人及其他外部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任程度,真实、公允的审计报告能够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代理成本,所以本文认为外部审计也是公司治理的一个方面。而能否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报告并不是审计师单方面所能够决定的,它是代理人与外部审计人之间博弈的结果,本文通过构建简单的博弈模型,分析决定审计意见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本文来源于《商业会计》期刊2016年13期)
代理人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保险代理人是联系保险公司与保险客户的桥梁,在保险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基于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一方面为保险公司选择客户,拓展市场,销售保险产品,并据此获得相应的报酬。另一方面,保险代理人的职责还涉及理赔环节,一旦发生保险损失,保险代理人就要受理保险客户的索赔,对之进行甄别,并协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然而,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中无法回避的信息不对称,保险代理人总是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受此影响,保险代理人在一定条件下会表现出与保险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行为。本文关注保险代理人面对保险欺诈时的行为选择与决策机制。作为保险业与生俱来的顽疾,保险欺诈侵蚀保险公司的利润,损害诚实投保人的权益,是一种严重的不道德行为(甚至构成犯罪)。面对来自客户的欺诈索赔,保险代理人将采取何种行为?其决策依据为何?为回答这一问题,论文依据社会交换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与前景理论,利用情景实验分析保险代理人对于欺诈索赔的策略选择(揭发意愿),探讨相应的决策机制。论文以MBA学员及社会大众为样本,通过叁个递进的情景实验,分别验证欺诈索赔情景下客户价值、隐瞒回报预期对于保险代理人揭发意愿的主效应与中介效应,以及上述关系中互惠信念、揭发奖励的调节效应。实验结果表明,面对来自客户的欺诈索赔,保险代理人的揭发意愿受到客户价值的显着影响,相对于低价值客户,保险代理人对高价值客户的揭发意愿更低。进而,由于高价值客户对保险代理人具有更为可观的利益回报,因此,隐瞒回报预期对客户价值—揭发意愿关系的内部机制提供了明确的中介解释;同时,这一关系在具有高互惠信念的代理人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在保险欺诈情景下,互惠信念的调节效应解释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利益回报依赖于保险代理人对自身与客户之间利益互动与反馈的客观评估或主观预计,对此反馈关系越是乐观的评估或预计,越有利于代理人感知到更为可观的隐瞒回报预期。另一方面,揭发奖励对上述关系虽然未呈现显着的调节效应;但作为一种激励手段,高揭发奖励可明显提高保险代理人对于高价值客户欺诈索赔的揭发意愿。论文验证了欺诈索赔情景下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决策假设,揭示了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代理人的道德风险表现以及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相关结论可为防范保险欺诈、优化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依据,具有重要的管理启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代理人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1].武开,张慧颖,慕静.电子监控状态下的薪酬配置与代理人行为分析[J].系统管理学报.2019
[2].艾心.保险代理人欺诈行为揭发意愿研究[D].兰州大学.2019
[3].董榕萍.被代理人死亡(终止)后代理行为效力问题探讨——《民法总则》第174条分析[J].嘉应学院学报.2019
[4].苏向杲.13家寿险公司年内被罚544万元多位代理人因微信群误导等行为受罚[N].证券日报.2019
[5].冷峥峥,郑月龙,王琳.基于HM模型的有限理性代理人行为模式研究[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8
[6].张光军,陈旭彬,刘人境.中立、竞争与合作多代理人行为关系模型的比较与扩展[J].管理学报.2018
[7].张振豪.人寿保险团险代理人行为异化与其考核体系的关系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8
[8].李建标,付晓改,任广乾,李朝阳.偏好结构、过度自信与代理人可变薪酬契约选择行为:基于真实任务的实验研究[J].预测.2018
[9].李婉楠.代理人“超额索贿”行为之司法认定[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
[10].班桢,郑晓光.审计意见选择行为的博弈分析——基于代理人和外部审计人之间的博弈[J].商业会计.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