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晓玲(甘肃省定西市第一中学743000)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颁布以来,引起了广大高中音乐教师的广泛关注。课标中高中音乐教学六个模块(基础性必修模块—音乐鉴赏;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其他五个选修模块—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设计,丰富和完善了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从而形成较完整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体系。作为一名高中音乐、舞蹈教师对课标中“音乐与舞蹈”模块的开设尤为关注。
一、普通高中《音乐与舞蹈》选修模块的开设必要性
高中生十六到十八岁这的阶段是身体变化最大最快的阶段,也是学习进度较快、学习压力较大的时期。在此时期适时地开设音乐与舞蹈模块,对学生进行舞蹈鉴赏、舞蹈常识、舞蹈表演、舞蹈创编的教育和培养,帮助学生塑造良好的姿态、体态和步态。让学生在音乐中学习舞蹈,体会音乐的节奏、韵律、情感与气质;在舞蹈中体验音乐,感受舞蹈动作和姿态的形体美、造型美、韵律美、意境美。便显得尤为重要。
二、普通高中《音乐与舞蹈》选修模块的开设有着自身的特殊性
在我校,这意味着舞蹈不再是少数舞蹈特长生的专利,它以选修模块的形式让普通学生都有机会选择舞蹈、接触舞蹈、感受舞蹈、表现舞蹈,有机会系统的接受舞蹈基本知识、基本动作的教育和训练,有机会进行舞蹈排练、舞蹈表演、舞蹈创编。但在具体的舞蹈教学中有确实感觉到普通高中《音乐与舞蹈》选修模块的教学又与舞蹈特长生辅导课程不同,它有着自身的特殊性:
(一)教学对象不同:《音乐与舞蹈》选修模块的教学对象是普通高中学生,而不是准备高考考入高校舞蹈专业的特长学生。在普通高中开展舞蹈艺术教育,恰恰能够使教育的文化功能和对灵魂的锻造功能融合起来,借助舞蹈艺术品的媒介,塑造学生的情感,锻造他们的灵魂,培养他们的团队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培养他们的审美修养和艺术表现力,提高他们的抽象思维和发散性思维能力。
(二)教学目的不同:《音乐与舞蹈》选修模块在教学目的上与专业舞蹈教育不同,其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具有审美能力、创造能力、完美人格、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而舞蹈专业的教学目的则是培养有舞蹈特长的学生高考考入高校舞蹈专业。
(三)教学内容不同:对舞蹈专业的特长学生主要通过高中三年的教学使他们在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艺术素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专业训练和提高;而对普通的选修音乐与舞蹈模块的高中生来说,在一学期短暂而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则主要进行舞蹈知识、舞蹈鉴赏、舞蹈表演、舞蹈创编等内容的认识和体验。
三、教师引领作用的重要性
1、在教学中,教师如何把握音乐与舞蹈的关系?《课标》在对音乐与舞蹈模块的教学价值及教师在教学中的关注点,做了明确的阐述:“音乐和舞蹈是亲密无间的姊妹艺术,其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对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身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音乐是源头,是灵魂,是塑造舞蹈艺术形象的内在的核心因素。舞蹈形象所需的速度、力度、节奏和旋律感在时间与空间的展开,构成了舞蹈艺术的基本表现过程和方法。学生对音乐与舞蹈课程内容的了解和接受更突显出教师在教学中的引领作用的重要性。
2、以音乐为本位,体现综合性的艺术学习。
《音乐与舞蹈》选修模块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教师应以音乐为本位,从音乐向舞蹈过渡再到完美的结合。教师一定要注意体现以“音乐为本”的教学理念,通过综合性(一是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二是以音乐为切入点的综合)的艺术学习,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在教学中,应注意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从姊妹艺术的角度,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了解与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其最终目的还是体现在音乐学习上,是为了音乐文化素质的提高。强调“综合性”的目的在于希望通过舞蹈艺术教育活动能够带动学生对其他艺术门类的兴趣与感知力,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3、教学中因注意的问题。
音乐与舞蹈是选修模块,因此教师恰当的引导之余,设法培养学生对舞蹈的兴趣至关重要,因为这是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舞蹈学习、排练和演出活动的基础。教学中,应注意
(1)舞蹈鉴赏、表演、编创的有机结合和相互渗透。如在舞蹈鉴赏的基础上学习舞蹈表演,在舞蹈表演的基础上进行舞蹈创编,同时融入舞蹈知识的学习;还应注意音乐、舞蹈的有机结合和融会贯通,如在聆听音乐的基础上练习舞蹈,有益于理解舞蹈的内涵,或在练熟动作的基础上反复感受音乐,则会对舞蹈的艺术表现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体验。
(2)舞蹈鉴赏,是学生进行审美体验的有效途径。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的自身感受,应引导学生自主收集与舞蹈相关的背景资料。在课堂上师与生、生与生相互交流研讨,增强学生对舞蹈艺术的选择、判断和分析能力。
明朱载堉说:“有乐而无舞似瞽者知音而不能见,有舞而无乐,如哑者会意不能言。”近代则有“音乐是舞蹈的灵魂”之说,说明音乐对舞蹈的重要性。学生在学习舞蹈的同时,亦受到音乐的熏陶,在某种程度上说,舞蹈亦用来解释音乐。在音乐中舞蹈,在舞蹈中体验音乐,正是开设这个模块的最终目标。
舞蹈艺术教育活动是一个系统、动态的运作过程,任何环节的缺失、要素的不力,都会影响或制约其教育作用的发挥。因此,新课程背景下音乐与舞蹈结合的模块教学也对教师本身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对以前未从事过舞蹈教学的教师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教师应在实践和教学中不断提升专业理念、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应该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加强自我完善,提高综合素质,以胜任新课程的教学。
[参考文献]
[1]《教育探索与实践》2008年第12作者:于敬伟.
[2]《课程标准》解读——人民音乐出版社.
[3]浅谈高中开设《音乐与舞蹈》模块的意义——成都国培二班.钟进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