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确定性寻求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确定性,不确定性,解释学,理性,本体论,法律,体性。
确定性寻求论文文献综述
黄平[1](2017)在《不确定性年代里的确定性寻求》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不确定性"俨然成了观察国际政治事件和现象的常用语。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英国脱欧公投、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等发生在发达国家内部的政治进程都以远超多数人预期的形式呈现在世人面前,这些事件虽发生在一国之内,但其影响却是地区性乃至全球性的,从而引发人们广泛关注。"不确定性"是对以往国际政治事件的描述,但更多是对这些事件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和国际格局加速调整的时代,是"关起门来搞建设",还是以开放的心态与他国合作应对挑战,成为摆在各国面前的一项战略选择。如何在不确定性中寻求确定性,如何在国际格局转型变化中把握和平发展大势,成为当下中国与世界互动时亟需解决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刊专门邀请国际问题研究学者进行分析和探讨,以飨读者。(本文来源于《当代世界》期刊2017年02期)
陈庆超[2](2015)在《德性与永恒:确定性寻求方式及其伦理旨趣》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立德"达到永恒与确定是传统社会人们追求生命价值与生活意义的基本方式。进入到现代社会,由于生活状态的流动性和风险性,使得传统确定性寻求的基本方式遭到彻底的解构。与此同时,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生产方式因其固有的效率性与齐一性轻易窃取了生活中意义的担当者,最终造成现代社会伦理虚无的泛滥。重新思考古典时代智慧与德性相互统一的伦理思维方式、以完整性的方式置换当代人的确定性追求,是应对现代性危机的有效方式。(本文来源于《青海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2期)
孔婷[3](2015)在《对人类确定性寻求的哲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哲学对于确定性的寻求和宗教信仰一样是一种妥协,这不仅无助于我们获得实际的安全,而且会降低我们付诸行动的能力,然而哲学的目的恰恰在于在活动中寻求人的安全与和平。根据杜威的看法,人的本性不在于先验性与固定性而在于创造性活动,在理智指导下的创造性活动才是获得确定性的重要途径。这一哲学观念引发了人们对于确定性寻求的全新理解,对未来人类在充满不确定性的认知和生存状态中追寻确定性产生了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赤子(上中旬)》期刊2015年06期)
李茂森[4](2012)在《信任与教师的确定性寻求》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风险社会与教师实践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教育变革带来的不确定性与风险都引发了教师的存在论危机。这种存在论危机的化解,可以以信任为基础来寻求一种新的确定性,从而维护教师的本体性安全。为此,确定性的寻求可以从制度信任的建立与完善、以信任为基础的学习共同体建设、塑造可信性的教师自我形象、基于"不信任"的反思性选择、教学习性的合理改造等方面来实现。(本文来源于《全球教育展望》期刊2012年02期)
王德玲[5](2010)在《法律推理视角下的司法确定性寻求》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推理是司法裁判的正当性证明。法律推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问题是法学界长期争执不休的论题。确定性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否定法律推理的确定性,就是对法治的否定。但是法律推理又有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同案不同判"的大量存在,损害了法治统一,损伤了司法权威,降低了公众对司法裁判的信任。积极探究约束法律推理不确定性的有效机制,使法律推理向着确定性道路迈进,是法治社会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来源于《东岳论丛》期刊2010年07期)
魏建国[6](2010)在《拯救法治:确定性寻求及其理性基础重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人们将确定性的理性基础仅限于自然科学主客观二分方法的绝对客观知识,忽视了人类社会确定性的理性基础内在的社会交往性,造成了有确定性而无自由、有理论的确定性而无实践的确定性等诸多问题,并引发了确定性危机。由于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一直是法治的核心要素和基本原则,克服确定性危机的关键不在于否定确定性和可预期性,而在于重建其理性基础,将其植根于社会关系之中,植根于人们的交往实践与协商论证。(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10年03期)
史铭之[7](2009)在《教学论研究的确定性寻求》一文中研究指出教学论学科的发展是一条不断追求"科学化"的道路,其背后隐含的是对学科发展确定性的寻求。随着教学论学科的发展和成熟,非确定性特征却日益凸显。而以确定性的寻求为视角,通过梳理国内外教学论研究的历史发展,可以揭示当前教学论研究中"非确定性"的存在合理性,进而论证了教学论研究的本体论承诺,即非确定性中的确定性寻求。并且,在此基础上,从内在机制和外在保障两个方面提出超越非确定性的教学论研究路径。(本文来源于《现代教育管理》期刊2009年02期)
张攀[8](2009)在《关于确定性寻求之生存论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以往哲学对确定性寻求的目标和方法可以看出,哲学已经离开了人们的生存实践活动。哲学原本源出于人们的生活世界;要寻求确定性必须回到人与世界的源初关联,确定性就在世界之中,就在人自身,这种确定性就是人们的生存能力和生存活动即实践。这是所谓确定性的生存论意蕴。不断地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即是确定性寻求之现实途径。提升实践的能力,就要基于人与世界的原初感性存在(交互作用或经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和控制能力),并借助于工具的改进来实现。(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09年01期)
陈克铭[9](2007)在《法律解释的确定性寻求》一文中研究指出生活世界的不确定性给我们以确定性寻求的动力。法律解释的确定性是法律解释存在与作用的前提,法律解释的不确定性给我们以法律解释确定性寻求的动力。法治是规则之治,而规则通过解释来体现自身的存在,我国法律解释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使法律解释的确定性寻求具备了现实意义。本文着力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理论上论证法律确定性寻求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探寻法律解释确定性寻求的可能途径。我们通过前者坚定对法治的信念,通过后者在行动中求得相应的实效。在分析法律解释确定性相关问题时,本文采用的是哲学解释学的立场。哲学解释学应用到法律解释领域,要受到法律解释实用性需求的修正,但基本理论是一贯的、相通的。在具体寻求法律解释确定性的可能路径时,我们又不得不借助一定的方法。法律解释的确定性寻求,在本体论与方法论的关切与争鸣之中成为可能。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全文共六万余字。导言引出了确定性问题的由来和法律解释确定性寻求的必要性,具有统领全文哲学基本立场的作用,和结语有所呼应并在写作风格上和主文四章稍有区别。第一章概要介绍了本文几个关键词——确定性、不确定性、法律解释、解释学——的研究历史。前人的见解是本文见解的基础,有些见解甚至是对前人见解的直接接受。这一章的介绍,给全文的分析作出了铺垫。第二章界定了本文几个关键词的概念并表明了本文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思路。由于确定性的抽象性以及语言本身的缺陷,概念本身的确定性也是一个问题。第二章里,我们试图在前人理解的基础上给出自己对于这些概念的界定:我们寻求的法律解释的确定性,是一种主体间性意义上的确定性,是一种充分交流基础上的共识,是在司法审判层面法律解释的独解。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在本体论与方法论之中找到法律解释确定性的途径。第叁章详细介绍了法律解释不确定的原因,包括语言的不确定性、法律解释内在不确定性(即理解与解释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法律解释的外在不确定性(主要是解释者的因素造成的不确定性)。本章的写作目的,是介绍影响法律解释确定性的因素,并同时给下文寻求法律解释的确定性提供思路上的指引。作为对上一章的回应,第四章着力从语言路径、方法路径和其他路径(主要是解释者的角度)叁个方面探寻法律解释确定性寻求的可行性。语言路径主要是从法律文本自身的角度解决这个问题,探讨精心构建法律文本的语言;方法路径是从法律解释实用性的内在角度解决这个问题,探讨重视方法的作用并构建法律解释方法的选取规则;而其他路径则是从解释者(法官)的角度解决这个问题,探讨由法官垄断法律解释的独解并增强法官前见的同质性。这叁个角度涵盖了法律解释的基本因素——解释对象、解释方法、解释者。最后,结语回顾了法律解释确定性寻求的意义。通过与导言的呼应,把法律解释的确定性寻求同法治的信念乃至生活的信念联系起来,表明本文对确定性的基本立场。(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7-04-13)
谭景峰[10](2007)在《改造传统哲学的知与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杜威对西方传统哲学的批判独辟蹊径,针对传统哲学的起源问题他从历史学、社会心理学等不同角度做了分析,总结出哲学并非起源于认知世界的需要,而是起源于生活,通过对生活智慧的操作或行动来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从而把握人类命运的确定性。受黑格尔、达尔文和实用主义的影响,杜威对传统哲学进行了改造,以经验、变化取代超验、绝对,以关注生活取代关注物自体,来改造我们的生活。他以现实的视角将理念与客观存在相结合,正确处理了科学与哲学的关系,并且提出从适用的知行观角度来寻求确定性,把实验方式引入对人的本性的理解,强调了人本主义。虽然杜威的哲学思想受到许多传统哲学家们的批评,其离经叛道的也大大超出了保守哲学家们的容忍程度,但杜威颠覆传统,提出一种新颖的哲学观、文化观,旨在为哲学的发展寻找新的出路的思想,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我们去思考和确定哲学在当今社会和文化发展中的性质、功能、地位和作用。本论文从杜威哲学的逻辑起点、理论依据、基本特征及其理论得失等方面论述了杜威改造传统哲学的文化思想。论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文献综述第二部分:引言第叁部分:讨论了杜威确定性寻求思想形成的思想渊源,分别从黑格尔、达尔文以及实用主义的前辈对杜威哲学的影响叁个方面入手,阐述了杜威确定性寻求思想的形成。旨在说明叁者对于杜威哲学改造思想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第四部分:讨论了杜威确定性思想的诠释和理解,从确定性思想产生的起因和杜威对于传统哲学的改造的过程中为确定性寻求提供了一个不同于传统知行观的视角。这样便为我们推开了一扇别样风景的视窗。第五部分:讨论了杜威在确定性寻求中知与行的向度。通过总揽知行观,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确定性寻求的价值和意义。第六部分:讨论了杜威对于传统哲学的知行改造中的突破点及其现实的意义。通过超越传统知行观的角度来看杜威的确定性寻求,并且分析了杜威确定性寻求对于现实生活的意义和前瞻性。第七部分:结束语。(本文来源于《西南大学》期刊2007-04-01)
确定性寻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通过"立德"达到永恒与确定是传统社会人们追求生命价值与生活意义的基本方式。进入到现代社会,由于生活状态的流动性和风险性,使得传统确定性寻求的基本方式遭到彻底的解构。与此同时,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生产方式因其固有的效率性与齐一性轻易窃取了生活中意义的担当者,最终造成现代社会伦理虚无的泛滥。重新思考古典时代智慧与德性相互统一的伦理思维方式、以完整性的方式置换当代人的确定性追求,是应对现代性危机的有效方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确定性寻求论文参考文献
[1].黄平.不确定性年代里的确定性寻求[J].当代世界.2017
[2].陈庆超.德性与永恒:确定性寻求方式及其伦理旨趣[J].青海社会科学.2015
[3].孔婷.对人类确定性寻求的哲学思考[J].赤子(上中旬).2015
[4].李茂森.信任与教师的确定性寻求[J].全球教育展望.2012
[5].王德玲.法律推理视角下的司法确定性寻求[J].东岳论丛.2010
[6].魏建国.拯救法治:确定性寻求及其理性基础重建[J].社会科学辑刊.2010
[7].史铭之.教学论研究的确定性寻求[J].现代教育管理.2009
[8].张攀.关于确定性寻求之生存论思考[J].前沿.2009
[9].陈克铭.法律解释的确定性寻求[D].华东政法大学.2007
[10].谭景峰.改造传统哲学的知与行[D].西南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