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视域下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秩序失范与行业治理——以50个全国首案为分析对象

媒体融合视域下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秩序失范与行业治理——以50个全国首案为分析对象

论文摘要

互联网文化新业态领域出现的产业乱象,扰乱了正常的产业发展秩序。检索出的50个全国首案,可集中概括为行业数据造假、侵犯知识产权、私服外挂侵权、敲诈勒索犯罪、不正当交易、不正当竞争、盗窃、敲诈勒索罪、违反文化伦理等9大类30小类。这些案例以知识产权侵犯为重点,短视频、直播是行业重灾区,线上和线下交织是重要趋势,多集中在东部互联网产业的发达地区。在产业乱象的治理中,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追查难""执法难"等突出问题,这就需要在不断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修法和释法,落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的协作,加强对互联网新治理技术的应用等多个方面,进行产业乱象治理的探索,提升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的治理水平。

论文目录

  • 一、互联网文化新业态产业乱象的类别及表现
  •   1.行业数据造假
  •   2.侵犯知识产权
  •   3.私服、外挂侵权
  •   4.敲诈勒索犯罪
  •   5.不正当交易
  •   6.不正当竞争
  •   7.盗窃
  •   8.网络涉黄赌毒
  •   9.违反文化伦理
  • 二、互联网文化新业态产业乱象的特征及趋势
  •   (一)产业乱象的指向层面,知识产权侵犯是重点
  •   (二)产业乱象的行业分布层面,短视频、直播是重灾区
  •   (三)产业乱象的内容层面,线上和线下交织是趋势
  •   (四)产业乱象的形式层面,破坏产业秩序具有新的手段
  •   (五)产业乱象的发生区域层面,东部地区较为集中
  • 三、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秩序治理存在的障碍与问题
  •   (一)违法手段专业,增加发现难度
  •   (二)违法形式隐蔽,增加取证难度
  •   (三)影响范围涉多省份,增加追查难度
  •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增加执法难度
  • 四、推动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秩序治理的思考
  •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修法和释法,推动产业治理有法可依
  •   (二)落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保障互联网信息传播内容的健康有序
  •   (三)加强执法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的协作,提高乱象治理的效率
  •   (四)加强对互联网新治理技术的应用,提升案件研判取证水平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林生,高宏存

    关键词: 互联网新业态,乱象,治理,案例

    来源: 行政管理改革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哲学与人文科学,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文化,文化经济

    单位: 北京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

    基金: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合作共赢模式及路径研究(17ZDA043)

    分类号: G124

    DOI: 10.14150/j.cnki.1674-7453.2019.12.002

    页码: 24-34

    总页数: 11

    文件大小: 207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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