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范畴直观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范畴直观,感知
范畴直观论文文献综述
王雪[1](2019)在《浅论范畴直观中对感知的表达——基于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海德格尔在已经指明直观含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能够将一个我们在某一具体的感知中进行的表达称之为真实的?就此问题对海德格尔接下来提出的一系列解释做分析,以将此问题的最终答案——表达如何真实呈现出来。海德格尔对于感知表达的两种理解一方面说明感知的表达可以是对于行为的通报,另一方面也可以是在行为本身中被感知到的东西的传述。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来达到对该两种解释的通透,也就是表达状态如何在我们的感知之物中得到充实,同时再对两种理解加以系统地小结。(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9年11期)
朱海斌[2](2019)在《论图根特哈特对胡塞尔范畴直观理论的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当代德国语言分析哲学最重要代表人物的图根特哈特认为,胡塞尔在意向性进路的迫使下,将名词性表达变成所有表达的模型,最终导致虚构出范畴直观理论。在图根特哈特看来,胡塞尔发现的这种非感性的看——范畴直观——只是一种毫无必要而且模糊不堪的设置。图根特哈特对胡塞尔范畴直观理论的批判并没有完全切中要害,原因在于:首先,离开范畴直观,我们无法展示范畴的真值条件,也无法理解语言使用者如何学会句子;其次,胡塞尔对范畴直观的坚持实际上是以明见性作为其理论依据的;最后,只有在直观与语言的共同作用下,才能理解知识的可能性。(本文来源于《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赵凯[3](2018)在《胡塞尔范畴直观理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胡塞尔的范畴直观(kategoriale Anschauung)概念是早期着作《逻辑研究》中提出的重要概念。范畴直观不仅是直观理论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纯粹逻辑学范畴理论与明见性思想结合的重要步骤。在《逻辑研究》中的范畴直观实际上分为两个层面,狭义上的范畴直观是对于范畴形式的直观,而广义上的范畴直观则是抽象直观和普遍直观,已经不仅仅是对于范畴形式的直观,更包含对质料范畴的直观。而第六研究中的范畴直观也是后来着作《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本质直观概念的一个奠基。因此理解范畴直观概念,对于胡塞尔整个的直观概念,乃至于整个哲学体系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范畴直观和感性直观都是充实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范畴直观需要感性直观作为奠基,范畴直观的充实对象不同于感性直观,它是根据范畴含义因素而在综合性的行为中构造起自身的事态,是一种多层次的新型客体。胡塞尔本人对于范畴直观给予了极大的重视,称其为知性的明察和最高意义上的思维。而范畴直观作为弥补感性直观的缺漏而进行的一个中间性环节和弥补的手段,其意义更是不容低估。胡塞尔早期着作《逻辑研究》中第二卷的经典文本中,包括第二研究中普遍性意识与抽象理论的,以及第六研究中范畴直观的文本。都表明了范畴直观理论在胡塞尔整个直观理论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范畴直观这个重要的认识论创新不但对传统的认识论中的直观和范畴理论体系进行了批判,并且成为舍勒、海德格尔等哲学家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认识论遗产。首先,从观念的明晰性上来看,之前的直观和范畴理论,包括对洛克的观念论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以及洛克自己的经验论的普遍观念论体系,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因此才产生胡塞尔对洛克的批评,以及胡塞尔对休谟理论的评论,包括休谟对现代抽象理论的批判,和休谟对现象学观点的忽视。其次是康德的范畴理论和直观理论,康德认为知性不能思维和范畴不能直观的论述也值得考察。最后涉及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布伦塔诺心理主义的表象理论。其次是对胡塞尔文本的详尽解读和阐释。这一方面希望能阐释清楚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的关系,以及范畴直观理论的个各方面。这其中包括范畴意指形式的充实问题、以及在客体化行为的领域中感性材料与范畴形式的区别问题、存在概念的范畴起源问题、以及如何在普遍直观中构造普遍对象的问题。再次是对“范畴直观”概念的后世影响方面,涉及同样的现象学领域的哲学家舍勒的质料先天性问题,以及海德格尔的《时间概念史导论》中对于范畴直观的分析和评价,最后是阿多诺关于范畴直观在观念论角度的分析。(本文来源于《西北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1)
赵奇[4](2018)在《论海德格尔意向性基础上的范畴直观》一文中研究指出海德格尔早期思想中的意向性与直观问题在整个思想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意向性-直观问题是基础存在论得以进行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意向性直观问题的讨论,那么我们就不能进入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视域。然而当今学术界对意向性直观问题却不加重视,直接选择了逃避,这也引起了海德格尔哲学的巨大断裂。海德格尔的意向性直观问题也对讨论海德格尔的存在者在其思想中的地位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拟从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史导论》中讨论的两个重要问题——意向性与直观入手,通过探析海德格尔现象学视域的意向性与直观,并以其技术观作为具体实例,我们能彻底了解海德格尔哲学中作为存在者的此在的地位,并通过将海德格尔的思想与胡塞尔及列维纳斯的思想相比较,我们能公正地理解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思想:首先通过列维纳斯的他者思想对海德格尔的意向性进行批判,区分存在与存在者;其次以列维纳斯的他异性来探析海德格尔的范畴直观,在列维纳斯看来,绝对他异性的他者是不能被直观到的。从而在此基础上我们能正确理解范畴直观在海德格尔基础存在论中的核心地位。(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8-05-01)
林明晓[5](2018)在《马克思哲学视域下的直观范畴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都提到了直观一词,其中所代表的的涵义有所不同,涉及到“普通直观”、“二重性的直观”与“高级的哲学直观”等语词,而这些语词都指向了马克思想要达到的批判以往哲学从而实现认识事物真正本质的目的。本文试图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直观范畴的理论渊源,即考察马克思之前的古希腊时期、中世纪时期和近代哲学中对直观的认识与发展,进而引申出马克思想要批判的费尔巴哈的哲学的直观与黑格尔的抽象的认识,分析马克思对以往形而上学所做出的批判,从而廓清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中直观的地位与作用,进而将马克思主义直观范畴与其所开创的新唯物主义相联系,以此彰显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具有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8-03-20)
张小雅[6](2014)在《胡塞尔《逻辑研究》时期的“范畴直观”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胡塞尔《逻辑研究》中提出的“范畴直观”理论为研究课题,考察主要包括从1893/1894年“《逻辑研究》的准备工作”至第二版《逻辑研究》(1913)为止。《逻辑研究》在处理最为核心的逻辑学及其基础的问题上与心理主义分道扬镳。对此问题之处理,第六研究中的“范畴直观”理论是打通逻辑学和现象学决定性环节。可以说,《逻辑研究》尾声推出的“范畴直观”其实位于整部理论的中央。这就在于它既是涉及纯粹逻辑学的核心任务的实现,也是现象学认识论获得明见性的核心环节。因而,本文不是沿着直观理论的线索将范畴直观理解为分化出来的问题,而是遵循如何于逻辑学与现象中寻求一条通路之基本领会将范畴直观考虑为直观理论与范畴理论的中间环节的思路来着手。正文部分分为叁章。第一章考察了范畴直观的心理主义问题渊源。本章考察了胡塞尔全集第四十卷中题为“《逻辑研究》的准备工作”的手稿,通过分析胡塞尔批判布伦塔诺“双重判断”的积极意义,得出这样的结论:两人在判断理论方面的分歧,激发胡塞尔提出了独特的“事态”概念,为纯粹逻辑学的范畴理论做了最初的准备;在表象理论方面的分歧表现为胡塞尔看到了表象在直观和代现方面的区分,开发出了描述心理学具有超越性的表象理论,这两方面的研究工作为《逻辑研究》中的范畴直观概念的诞生提供了可能性。第二章考察了胡塞尔纯粹逻辑学独特的范畴理论,指出了“事态”概念对于纯粹逻辑学范畴理论的构成意义。本章首先考察了以往范畴理论的困境,这里主要涉及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范畴和康德认识论范畴;进一步考察了胡塞尔独特的范畴理论与其在纯粹逻辑学中的理论位置。进而得出结论:胡塞尔的范畴理论通过补入一门指向“事态”的表象理论恢复了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范畴的实在性,也在这个意义上超出了康德的范畴。此处指向“事态”的表象理论在“第六研究”中被进一步发挥为范畴直观。第叁章考察了范畴直观如何为纯粹逻辑学奠定现象学基础的问题。本章首先在《逻辑研究》充实概念的框架下区分了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并阐发了感性直观的奠基作用对于纯粹逻辑学范畴的意义。其次考察了两种范畴直观,即形式综合的范畴直观和普遍直观。前者作为个别真理之充实于事态相即处显示出“意义”;后者作为普遍真理之充实于事态之不同显现抽象出全部范畴本质,两者均以事态为本质性表象基础。最后,在对应现象学事态的不同内涵考察了纯粹逻辑学的明见性概念,以及遗留下来的范畴代现问题。(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14-04-15)
马迎辉[7](2014)在《范畴直观与现象学的悖论——反思阿多诺对范畴直观的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阿多诺认为,胡塞尔的范畴直观理论由于陷入了感性图像化的悖论、范畴觉知与概念实证化的困境,最终错误地掩盖了范畴的辩证本性。本文认为,阿多诺尽管借助于对概念的辩证本性的洞察,在直观被给予性和觉知问题上揭示了描述心理学的内在缺陷,但由于他缺乏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内在视角的理解,在错失了质料的综合先天和觉知的多重含义的同时,也错失了描述心理学向先验现象学突破的内在必然性。(本文来源于《现代哲学》期刊2014年01期)
王震[8](2013)在《直观与存在——论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范畴直观》一文中研究指出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探讨了范畴直观,认为范畴直观是对含义中对象性的形式的明见和充实,因而可谓是知性明察和一个最高意义上的思维,它为从现象学上澄清逻辑明见性开辟了道路。然而,恰恰是在这一"对象化"的框架下,"存在"这一涵义丰富的概念本身被降低为最低的"混杂的"范畴。而要明了他究竟如何漏过了"存在"概念,则要求我们回到胡塞尔对范畴直观概念的提出和确立上,回到范畴直观概念的形而上学基础中去追问。(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13年12期)
高秉江[9](2013)在《图像、表象与范畴——论胡塞尔的直观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无需前提保证的意识直观是现象学和所有意识哲学的方法论基石。胡塞尔说:"没有任何我们可以想象的理论会误导我们理解这一条所有原则的原则,即每一种原初材料的直观都是知识的合法源泉。"(Husserl,1931,p.92.下引胡塞尔外文文献仅注年份和页码)直观的对象可能是图像、表象和范畴意义。而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二卷中态度鲜明地反驳心理主义的意义图像论,进而对布伦塔诺的表象奠基论进行了评述和补正,最终对范畴联结的意义直观作为现象学的基础加以了明确的(本文来源于《哲学研究》期刊2013年05期)
杨宝富[10](2013)在《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范畴直观学说及其认识论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象学运动的奠基性着作《逻辑研究》中,胡塞尔根据意向性理论确立范畴直观的合法性。范畴直观学说是胡塞尔现象学的重要支点,但对于该学说论证过程的一些关键环节,学界至今未有定论。本文围绕范畴直观的质料与行代现者这两个核心问题,通过现象学描述的方式重构范畴直观学说,并着重考察其中最关键的"范畴代现"问题,最后探讨这个学说对于回应近代哲学中感性与知性之问题的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期刊2013年03期)
范畴直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作为当代德国语言分析哲学最重要代表人物的图根特哈特认为,胡塞尔在意向性进路的迫使下,将名词性表达变成所有表达的模型,最终导致虚构出范畴直观理论。在图根特哈特看来,胡塞尔发现的这种非感性的看——范畴直观——只是一种毫无必要而且模糊不堪的设置。图根特哈特对胡塞尔范畴直观理论的批判并没有完全切中要害,原因在于:首先,离开范畴直观,我们无法展示范畴的真值条件,也无法理解语言使用者如何学会句子;其次,胡塞尔对范畴直观的坚持实际上是以明见性作为其理论依据的;最后,只有在直观与语言的共同作用下,才能理解知识的可能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范畴直观论文参考文献
[1].王雪.浅论范畴直观中对感知的表达——基于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J].学理论.2019
[2].朱海斌.论图根特哈特对胡塞尔范畴直观理论的批判[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赵凯.胡塞尔范畴直观理论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8
[4].赵奇.论海德格尔意向性基础上的范畴直观[D].兰州大学.2018
[5].林明晓.马克思哲学视域下的直观范畴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8
[6].张小雅.胡塞尔《逻辑研究》时期的“范畴直观”研究[D].复旦大学.2014
[7].马迎辉.范畴直观与现象学的悖论——反思阿多诺对范畴直观的批判[J].现代哲学.2014
[8].王震.直观与存在——论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范畴直观[J].理论界.2013
[9].高秉江.图像、表象与范畴——论胡塞尔的直观对象[J].哲学研究.2013
[10].杨宝富.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范畴直观学说及其认识论意义[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