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化论文_柳华文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律,道德,产业政策,习惯,政策,虚无主义,商事。

法律化论文文献综述

柳华文[1](2019)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法律化及其落实》一文中研究指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中国实现了从政治主张到宪法概念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长期倡导和坚持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起写在宪法序言当中,共同体现了中国的世界观,发挥着解疑释惑、克服挑战、建立和发展双边关系以及多边关系的重要作用,在回答"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时代之问的过程中更有重要意义。在国际法上讨论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区分政治和法律概念,特别是要在国际法的范畴内,充分考虑国际法的性质、特征和运作规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方案、中国贡献,也是全人类的智慧和不同国家共同的心声,反映国际法应有之义和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主张在国际社会引起积极反响,相关概念和规则先后写入联合国相关机构的决议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在国际法上获得广泛而深入的确认和落实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进一步提升掌握和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和水平。(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杨丽娟,于一帆[2](2019)在《从政策高地到法治平原:东北科技创新政策法律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政策高地"调整下东北科技创新治理现状表明,东北地区科技创新并没有为东北振兴带来持久性显着功效。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背景下,以政策法律化为手段,从"政策高地"走向"法治平原",是东北科技创新治理成效持续增强的理性选择。针对"政策高地"引发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不足、依法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识匮乏、科技决策法律责任缺位等问题,通过立法设立地区性科技创新经费最低投入门槛及相应法律责任、建设适宜东北科技创新的法治文化等方式,建构"法治平原"推动东北地区的科技创新,以实现东北振兴。(本文来源于《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钟叁宇,林云[3](2019)在《商事习惯法律化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事习惯法律化是商事习惯与法律的一种融合模式。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商事习惯识别、司法实务中商事习惯的适用、商事习惯法律化模式之争、筛选标准及适用等级等问题,给商事习惯法律化带来挑战。为更好贯彻《民法总则》确立的"法律多元主义",有必要从商事习惯法律化的规则基础、识别程序法律构建等方面构建商事习惯适用规则,以弥补"立法中心主义"背景下将商事习惯作为裁判依据之不足。(本文来源于《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姜世波,王睿康[4](2019)在《论我国体育产业政策的法律化——以国务院“46号文”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颁布的促进政策越来越多,这些政策布局范围广、力度大,在实践使用的过程中日渐成熟,对体育产业的全面快速发展意义深远,具备了法律化的条件。虽然政策具有灵活性、及时性和针对性的优点,但也具有稳定性差和刚性不足的缺点,而法律稳定性、规范性和刚性的特点,可以通过法律化确保政策的稳定落实。因此,目前是我国进行体育产业政策法律化的时机,尤其是国务院"46号文"。就体育产业政策法律化而言,未来的体育产业立法至少应着力解决好明确立法形式、产业范围和发展定位,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意识,确立和保护体育产权,建立财税优惠制度,助力体育产业国际化等几个重要问题。(本文来源于《武汉体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0期)

唐丹[5](2019)在《浅谈道德法律化的界限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常回家看看"条款等一系列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表明,在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中,应当警惕道德泛法律化。道德泛法律化本身有损法律权威,使公民自由受限,增加司法负担,而且法律也非万能,因此需要对道德法律化进行必要限制。基于法的目的,道德法律化必须限于满足公民的社会生活条件。与此同时,道德法律化还应当避免重复立法,必须在有能力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前提下进行。(本文来源于《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李中和[6](2019)在《儒家“孝治”施政视域下“丁忧”制度的法律化、社会实践及影响——基于唐史文献资料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丁忧"守丧是儒家孝道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遭逢父母之丧者应遵循的礼制。"丁忧"守丧由始于对死者哀痛之情而自发形成的社会习俗,经过儒家的一系列改造,并与封建专制政治制度相结合,经历了由社会习俗到封建礼教、由封建礼教到道德规范、由道德规范上升为封建法律的历史过程。唐代"以孝治天下"为基本国策,唐朝统治者为弘扬孝道而对"丁忧"守丧大力倡导、褒扬和旌表,并将其全面纳入封建法律,使其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强制推行"。丁忧"制度不仅涉及到仕宦官员的道德评判,更与其仕途命运相联系。(本文来源于《青海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4期)

梁宝伟[7](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叁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叁、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叁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叁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叁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叁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叁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叁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叁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本文来源于《中共中央党校》期刊2019-07-01)

杨云霞,李懿[8](2019)在《规范中共党员生活纪律的党内法规完善研究——基于道德法律化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夯实了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但基于生活纪律相较于其他纪律的特殊性,即难以明晰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导致实践中大量对生活纪律案例的处理超越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本的制度边界。基于此,对生活纪律进行道德法律化的研究极为必要。本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为社会背景,运用实证研究和文本研究的方法,分析了将道德融入生活纪律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融入过程中将面临的法律难题,进而从制度建构要求、具体制度设计和制度建构思路叁个方面完善生活纪律,以确保将道德融入生活纪律的立法科学化,从而以清晰严明的生活纪律划清党员日常生活的行为边界。(本文来源于《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陈树杨[9](2019)在《论产业政策法律化——以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既不是概念上的包含关系也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而是交叉融合,功能互动,尤其体现在产业调控中。产业政策与法律的组织与布局应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防止法律万能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两种极端的思想在法治国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影响产业政策法律化。产业政策法律化一般的理解是将各项产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注入相应的产业政策法律制度中去,本文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理解。(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6期)

马可心[10](2019)在《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局限性及其限度——以“常回家看看”入法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意在探讨道德的法律化的必要性、局限性及其限度,首先阐明道德法律化的含义是什么以及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并对其实质加以明确。接着简述法制史上的道德法律化,分阶段总结了上至战国下至明清的发展进程;进而指出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及局限;最后以"常回家看看入法"为切入点,探讨道德法律化实行过程中的限度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5期)

法律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政策高地"调整下东北科技创新治理现状表明,东北地区科技创新并没有为东北振兴带来持久性显着功效。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背景下,以政策法律化为手段,从"政策高地"走向"法治平原",是东北科技创新治理成效持续增强的理性选择。针对"政策高地"引发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不足、依法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识匮乏、科技决策法律责任缺位等问题,通过立法设立地区性科技创新经费最低投入门槛及相应法律责任、建设适宜东北科技创新的法治文化等方式,建构"法治平原"推动东北地区的科技创新,以实现东北振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化论文参考文献

[1].柳华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法律化及其落实[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杨丽娟,于一帆.从政策高地到法治平原:东北科技创新政策法律化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钟叁宇,林云.商事习惯法律化之思考[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姜世波,王睿康.论我国体育产业政策的法律化——以国务院“46号文”为例[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9

[5].唐丹.浅谈道德法律化的界限问题[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6].李中和.儒家“孝治”施政视域下“丁忧”制度的法律化、社会实践及影响——基于唐史文献资料的考察[J].青海社会科学.2019

[7].梁宝伟.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9

[8].杨云霞,李懿.规范中共党员生活纪律的党内法规完善研究——基于道德法律化视角[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9].陈树杨.论产业政策法律化——以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9

[10].马可心.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局限性及其限度——以“常回家看看”入法为切入点[J].法制博览.2019

论文知识图

中小企业政策法律化农民权益受侵害频率第四部分 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与规划(1)第四部分 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与规划(2)第四部分 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与规划(3)第四部分 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与规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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