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清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河北承德068350
摘要:农村林权改革方兴未艾,在林权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如何化解这些问题和纠纷,为林权改革奠定坚实基础,这是广大林农和林业管理人员都非常关注的问题。本文先介绍了农村林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从林权改革要尊重历史、完善林地收益权制度建设、建立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加强村级技术员队伍建设、重视林地林权的配套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临林权改革;问题;整改措施
1农村林权制度改革的特点
(1)地区差异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不同省区农村林权的改革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西北地区的林业主要以治理风沙、景观旅游为主;华北和南方地区发展林业主要侧重于绿化和净化作用;东北和内蒙林区等地则侧重于生态安全,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所以,在不同情况、不同地区,农村林权改革采用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2)纠纷较多目前,有的地方自留山、承包山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有的“有证无山”,有的“有山无证”,有的“证山内容不匹配”,有的“边界不明”等诸多问题,林权管理模式还很落后。随着我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森林资源、发展繁荣旅游业,国家、集体和个人越来越多地占用林地的需求增多,由此带来的林地、树木等所有权纠纷的问题也增多。
(3)依据不全农村林业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出现很多问题。由于管理人员的频繁变动,档案记录没有及时交接和补充;管理人员少,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管理措施也不规范,管理技术落后等。常会出现在权属纠纷案件中,不能查到档案记录,导致错判、误判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2农村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卞要问题表现在未严格遵循林改工作程序、系统数据库和总体图层的质量存在缺陷、林业政策、森林分类区划、确权发证、商品林经营及公益林经营等力-而。其中系统数据库和总体图层的质量存在缺陷影响了农户的实际利益,森林分类区划的不合理性影响到农户对林木的使用与收益权,确权发证问题表现在林地产权卞体不清及发证率较低,商品林经营与公益林经营问题表现在投资回报及生态效益补偿两力-而。
2.1未严格遵循林改工作程序
一是摸底调查不够扎实,工作流十形式。卞要存在户数、人数调查不准,林权现状不清,不注意收集权源依据,对山林权属掌握不清等现象;二是村组力一案比较粗糙。林改实施力一案没有能反映村组的实际情况,不具操作性;没有根据林地现状逐项落实林改力一案;没有体现“均股均利”的原则,村组力一案表述的集体而积与“均股均利”表中的而积不符,有的缺少均股均利分配表:二是未严格按照林改确权办法规定的“二上二下”、“两个二分之二”、“四签两不准”等要求开展林改工作。
2.2系统数据库和总体图层的质量存在缺陷
一是数据库中囚子之间的逻辑错误,部分囚子出现漏填现象;二是宗地图层存在交叉重叠和缝隙分离现象。即:乡镇图层之间、村组图层之间和宗地图层之间的交叉重叠和缝隙分离,造成数据统计误差,致使确权发证而积、确权到户而积、商品林均山到户而积、公益林均山到户而积的错误,从而影响发证质量。
2.3森林分类区划问题
我国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上存在的问题卞要表现在:和商品林相比较,公益林过多及农户不够了解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一般来说,公益林过多,而商品林过少会对农户经济收入增长带来负而影响,不利十激发他们造林与护林的积极性。此外,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涉及到农户对林木与林地使用权与收益权,而很多农户是不了解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这在很多程度上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
2.4确权发证问题
确权发证关乎到农户对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在确权发证力一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我国林木与林地确权发证仍然存在发证率较低、林权证发放较难、林权证持有者不明及农户参与发证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虽然目前我国林地与林木权大多数是清晰明确的,然而真正登记造册的却很少,这直接影响到发证率;林场、农户及村镇之间在林权问题上的纠纷加大了林权证的发放难度;农户在经营林木与林地的过程中由十缺少必要的处置权,直接影响了他们参与林权证的热情。
3农村林权制度改革的整改措施
3.1林权改革要尊重历史
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林权改革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彻底清查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坚决落实“谁投资、谁管护、谁受益”的改革原则。各个乡镇和县直属单位要把林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林权改革的彻底和圆满。县林业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到基层落实宣传林权改革政策,特别是对林地纠纷问题进行查证处置,帮助乡(镇)林业部门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3.2完善林地收益权制度建设
林权改革强调的是“谁投资、谁管护、谁受益”,这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形成一种制度和机制,确保农户的经营权和收益权,这也是广大农户最关注的问题。因此,要从制度上对山林经营进行规范,要将收益权法制化、长期化、稳定化,这样才能大大提升农户的经营热情。除此之外,还要规范农民合理税费分担问题,要明晰农民承担税费的法律责任,要对林业税费征收环节多、重复征收、税负不公等问题进行反思,及时改进相关规定和不合理做法,给广大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经营环境。
3.3建立林业科技服务体系
林区林权改革不仅是林业一个部门的事情,也是一项关系全县林农业健康发展的大工程,全社会都要对林权改革提供支持。为推动林权改革向纵深发展,林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完善的林权改革科技服务体系。用科学规范的改革措施,给农民以有力指导,给林权改革中出现的众多问题以高效的解决办法,促进林权改革的顺利圆满地开展。建立科技服务体系,把服务送乡入户,可以极大调动农民经营山林的热情,这对推动林业发展必定产生巨大助力。
3.4重视林地、林权的配套改革
林权改革不是孤立行动,要形成社会改革合力,才能扭转林权问题上的不利局面。特别是林业管理机制建设,要形成整体发展优势,也就是在林权改革的同时,要进行一些配套的改革措施来促进林权改革的顺利进行。如对林木的规模集约化经营、林业产业调整、调整公益林与商品林的利用分配,引入林木龙头企业、开发林业多元化经营模式等等,都可以为林权改革产生重要正能量,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5加强村级技术员队伍建设
村级是林业发展的最基本单位,加强村级技术员培训,提升村级技术员专业技术水平,对加快林权改革有重要作用。村级技术员应该是林业经营积极的参与者,提高其技术水平,可以为其他农民形成示范带头作用。因此,林业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村级林业技术人员承包林地,试验样板林。这些村级技术人员就是林地经营的能人,他们的存在也为农户经营山林提供最便利的支持和服务。林业部门也要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技术服务,开发实用技术,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使科技成果能够快速转化为生产力。
结语
总之,未严格遵循林改工作程序、系统数据库和总体图层的质量存在缺陷、森林分类区划不合理、林权发证率较低是目前农村林权制度改革中所存在的卞要问题,囚此,需要制定整改力-案,扎实开展整改,调整森林分类区划,做好确权发证工作,维护农户实际利益,此外,要遵循市场运行规律,使生态林落实生态效应补偿。
参考文献:
[1]陆煜春.浅谈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J].吉林农业,2012,(01).
[2]罗家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问题与探讨[J].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