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义务冲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义务,冲突,法律,来源,环境,罗斯,正当。
义务冲突论文文献综述
王琳琳,赵羿[1](2019)在《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同时负有两个以上义务,但这些义务之间具有不相容性。义务冲突一旦进入刑法范畴,必然会产生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它具有行为人同时面临数个不相容的义务,未能全部履行义务,冲突状况的发生不能归责于行为人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义务冲突的本质有责任阻却事由说、违法阻却事由说,其中独立的违法阻却事由说更具意义。实践中,刑法的义务冲突除了要考虑法律规定之外,还要综合考量道德规范与公共秩序等因素。(本文来源于《长春师范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杜振江[2](2019)在《高校心理咨询中的义务冲突及其解决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高校心理咨询老师在面对心理危机学生时存在多种义务,有些义务之间存在冲突,比如为咨询学生保密的义务和挽救学生生命的义务。义务论直觉主义代表大卫·罗斯的显见义务论为解决义务冲突提供了一种理论支持,这种理论通过对显见义务进行排序,借助反思,帮助我们认识到在保密的义务和挽救生命的义务发生冲突时,我们有足够的理由选择挽救生命。(本文来源于《教育现代化》期刊2019年69期)
曹晓凡[3](2019)在《“上位法”就是优于“下位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想要解决困扰基层环境执法的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要从思想上厘清不同环境法律之间如何适用问题,这里又有诸多层次,之前笔者曾在本报撰文探讨过新旧法律适用问题、一般法与特别法如何区别问题,此番进一步探讨如何处理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适用问题。如何认定下位法(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9-08-16)
陈文庆[4](2019)在《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的道义逻辑分析——以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慈善捐助本是善事、好事,却时常会出现类似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的案例。此类冲突于媒体、坊间各种议论纷起之时,若不能进行清楚地分析,容易产生对慈善救助的误解和人性善恶的误读。以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为例,以道义逻辑的方式分析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的情况,认为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发生的情形在于身份、语境、条件、具体利益界定的逻辑不清。当以事前约定、充分交流、沟通,甚至契约的形式界定身份、语境、条件、具体利益的方式,以避免或解决此类冲突。(本文来源于《湖州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7期)
赵兰娣[5](2019)在《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中的义务冲突作为“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致力于在传统思路之外寻找更多的出罪路径。义务冲突作为至关重要的现代刑法理论,对其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扩展刑法学理论的研究范围,解决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的定性问题。本文从“义务冲突”中“义务”的概念入手,通过对比“义务”与“责任”以及“义务”与“利益”的异同,得出刑事义务“绝对性”的特点。通过对照一般意义与部门法中的义务冲突,明确了刑法中义务冲突的基本内涵。刑法中的义务冲突指义务人被要求同时履行多项相互排斥的义务,为了履行某一项义务,而迫不得已懈怠他项刑事义务的情形。义务冲突在刑事理论上的根据首先是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虽然刑法中的义务冲突行为和犯罪行为十分相似,但其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排除其犯罪性。再者,刑法的谦抑精神是义务冲突行为排除犯罪性事由的内在根据,义务冲突行为是刑法谦抑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最后,义务冲突行为也是罪刑法定原则所允许的。义务冲突的法律性质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众说纷纭,通过对比各种学说可知其法律性质是一元的而不是二元的,是阻却违法的而不是阻却责任的。其既不能为紧急避险行为完全涵盖,亦与法令行为有着本质差异。此外,由于各国刑法对“义务冲突”作为正当化事由的法律地位尚未明文规定,所以应当称其为“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对于义务冲突中的义务来源问题,需要从未履行和被履行两个方面进行阐明。未履行之义务来源与不作为犯罪违反的义务来源问题密切相关,却又不能完全等同。义务冲突中未履行之义务来源必须是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义务,如果一种义务并没有在刑法中确定,那它就不属于刑法中的义务范畴。结合不作为犯罪行为侵害法益的原因、进程、领域,将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定位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基于对法益无助状态的信赖关系产生的保护义务,基于对危险发生领域的管理产生的阻止义务。上述这些义务来源必须在刑法中有相对应的规定作为保障才能成为未履行之义务来源。此外,未履行的义务之义务来源限于刑事义务,不包括道德义务,这样可以更大限度地体现刑法的谦抑思想,更大限度地保障人权。被履行的义务之义务来源除了刑事义务之外,还应该包括符合整体法秩序的道德义务。对于义务冲突的司法认定问题,笔者认为义务冲突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客观方面包括存在数个相互排斥的义务和产生刑事法律保护范围内法益侵害的结果;主观方面包括义务人对义务冲突的发生不具有过错。在确定了义务冲突成立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行刑法理论分别阐述义务冲突情境下的正当行为、非正当行为、假想义务冲突行为的主客观表现及其法律后果也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4-01)
徐玉茹[6](2018)在《基于职务上的义务冲突与平衡》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职务上的义务冲突,是指因职务行为而产生的义务与其他义务发生了冲突的情形。笔者试图通过对基于职务上的义务与其他义务对比得出其独到之处,将基于职务上的义务冲突进行了类型化分类,并分析其具有复杂性的法律性质,根据行为的性质即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与中性行为来确定该冲突的法律性质。必须确立义务冲突的正当化根据和义务衡量基准,才能化解行为人义务冲突的困局。解释冲突免责原因,结合冲突性质从根源入手提出解决之道,在平衡冲突中区分一般冲突与特殊冲突两种,通过法益基准、利益基准、综合评价基准以及义务规则基准解决一般冲突,利用比例原则中的分量公式化解特殊冲突,确定其中义务履行的优先顺位,并基于此种顺位判断行为人选择的正确与否,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责任承担问题。(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8-04-01)
黄旭巍[7](2017)在《刑法义务冲突中“义务”的来源》一文中研究指出探讨义务冲突中"义务"的来源,应当根据功效的不同,将问题分为"未履行义务的来源"与"被履行义务的来源"两个方面。除了包括刑法中明文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外,考察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和种类,要密切联系不作为犯中的作为义务来源。基于"冲突状况的发生不能归责于行为人"这一要件,理应排除先前行为、法律行为所引起的作为义务;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道德上的作为义务也应被否定。关于被履行义务的范围是否包括道德义务的问题,有肯定说、折衷说与否定说叁种观点的争论。与整体法秩序相协调的、保障一定生活利益的道德义务,能够成为被履行义务的来源。(本文来源于《学海》期刊2017年06期)
陈云龙[8](2017)在《义务冲突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是围绕刑法上的义务冲突问题展开的论述,共分为四个部分,约两万两千字。第一部分是关于义务冲突基本理论的阐述。本文首先从一般意义上的义务冲突入手,通过对义务冲突“两难情形”进行描述,以及对义务冲突在刑法语境下研究的条件展开论述,进而得出刑法语境下义务冲突的概念。接下来,通过论述刑法上义务冲突的成立需要满足的叁个条件,对刑法语境下的义务冲突做进一步的限定。在本部分最后一节,从不同的角度将刑法语境下的义务冲突划分为叁种,对这叁种典型义务冲突做概念上的阐述,为下文正当化的论述做好铺垫。第二部分是对义务冲突中的“义务”进行一个总体上的划分。根据义务冲突情形下行为人履行结果的不同,可将义务冲突中的义务从总体上划分为“未履行的义务”和“已履行的义务”两种。在刑法上,由于“未履行的义务”讨论的是行为在多大范围内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已履行的义务”讨论的是行为在多大范围内可不负刑事责任。由于作用的不同,这两种义务在来源上也并不一致。“未履行的义务”的来源必须是刑事义务,可表现为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已履行的义务”的来源除了刑事义务还可以包含道德宗教等非刑事义务。第叁部分作为本文的重点是对义务冲突情形下不履行行为正当化问题的讨论。首先通过对目的说、法益衡量说和社会相当性说的阐述得出义务冲突中行为正当化的一般性根据。接下来对义务冲突中的正当化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将其作为具有违法阻却性的正当化事由看待。在本部分最后一节,通过对客观条件下义务衡量的价值取向和具体认定标准进行阐述,阐明不履行行为正当化应具备的客观条件;通过对行为人认识程度、履行意思和主观上存在瑕疵情况的论述,阐明不履行行为正当化应具备的主观条件。本文第四部分阐述的是义务冲突中存在的非正当化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义务冲突中的某些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包括错误选择行为和不选择行为两种。在对这两种行为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通过对这两种行为的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进而对这两种行为予以具体认定。(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7-04-07)
孙亚慧[9](2016)在《刑法义务冲突的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宾丁将义务冲突概念引入刑法学领域初期,德、日学者因对其抱有浓厚兴趣而先后结合自身的理论着书立论,以求能够为义务冲突的解决提供有利支撑。经过百多年发展,该理论的研究热潮早已度过,国内外学者却始终未形成统一定论。而国内长期将义务冲突置于超法规正当化事由的末位,不仅地位甚微,研究也相对较少。客观而论,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化以及规范自身的局限性已经使义务冲突情形日益突显,对其研究仍具有一定价值。本文认为,要妥善地解决刑法上的义务冲突问题,首先需要确认“义务冲突情境”,识别并确定义务冲突的存在。所谓“义务冲突情境”是指,在同一时段存在数个必须履行的紧迫义务,行为人既不能同时履行所有义务又不能请求他人采取替代措施履行,必须作出选择的行为人基于其选择性履行义务的行为侵害了某些刑事义务而在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境。在这种情境下,必须确立义务冲突的正当化根据以及义务衡量基准,才能化解行为人义务冲突的困局。由于义务的权衡涉及实质性的价值衡量,因此很难确立一般性的义务冲突化解规则。本文认为,可以基于冲突的类型来确立附条件的义务冲突化解规则。比如,对于涉及生命利益的义务冲突问题,可以进一步将相关冲突类型化,并区分义务冲突的违法阻却与责任阻却功能;而对于不涉及生命利益的义务冲突,则可以通过比例原则和“个案法益权衡论”来确认义务履行的优先序列。最后,化解义务冲突还需要区分正当选择、错误选择与假想义务冲突等不同情形,这样才能全面评价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进一步解决刑法义务冲突在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问题。(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期刊2016-05-28)
孙陶[10](2016)在《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围绕刑法中的义务冲突问题展开论证。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阐述了义务冲突的概念和分类。本文首先由一般意义上的义务冲突概念引入刑法上的义务冲突概念,在对中外刑法理论关于义务冲突概念的叁个争点进行分析论证之后确定了本文的义务冲突概念。为了解决义务冲突,本文又将义务冲突根据义务冲突的产生原因、义务的形式以及义务的重要程度标准分为叁类;第二章是对义务冲突性质的研究。本文通过介绍大陆法系和我国刑法学者对义务冲突性质的不同观点并分别作以评析,肯定了大陆法系以社会相当性为基础的违法阻却事由说和我国刑法理论的排除犯罪性事由说,从而确定了义务冲突的性质,即义务冲突下的积极选择行为属于排除犯罪性事由,义务冲突下的消极选择行为属于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事由;第叁章论述了义务冲突的构成要件。本文认为义务冲突有四个构成要件,即前提要件、客观要件、主观态度以及限制要件,并对每个要件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其中,本文对前提要件中的义务来源问题和主观态度要件进行了重点论述;第四章确定了义务冲突的处理原则。本文认为,义务的衡量是评价义务冲突下行为选择的标准,是义务冲突处理原则的基础,因此本文分情况阐述了义务的衡量规则。然后本文根据义务的衡量规则分别确定义务冲突下的选择行为并确定了相应的处理原则;第五章在前四章理论铺垫的基础上,对义务冲突进行实践展开:本文先将义务冲突理论与我国刑法理论相融合,并得出义务冲突可以存在于我国刑法语境中的结论,并尝试将前文得出的相关结论应用到卧底侦查与救助生命的问题中,以期对当前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提供解决的思路和办法。(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6-05-01)
义务冲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高校心理咨询老师在面对心理危机学生时存在多种义务,有些义务之间存在冲突,比如为咨询学生保密的义务和挽救学生生命的义务。义务论直觉主义代表大卫·罗斯的显见义务论为解决义务冲突提供了一种理论支持,这种理论通过对显见义务进行排序,借助反思,帮助我们认识到在保密的义务和挽救生命的义务发生冲突时,我们有足够的理由选择挽救生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义务冲突论文参考文献
[1].王琳琳,赵羿.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9
[2].杜振江.高校心理咨询中的义务冲突及其解决对策[J].教育现代化.2019
[3].曹晓凡.“上位法”就是优于“下位法”?[N].中国环境报.2019
[4].陈文庆.慈善救助主体间义务冲突的道义逻辑分析——以广东湛江乡贤捐赠别墅纠纷为例[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9
[5].赵兰娣.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研究[D].郑州大学.2019
[6].徐玉茹.基于职务上的义务冲突与平衡[D].烟台大学.2018
[7].黄旭巍.刑法义务冲突中“义务”的来源[J].学海.2017
[8].陈云龙.义务冲突问题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9].孙亚慧.刑法义务冲突的解决[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6
[10].孙陶.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研究[D].辽宁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