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国民法典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国民法典》,罗马法,成文法区,经院法学
法国民法典论文文献综述
何勤华,李琴[1](2019)在《罗马法复兴对《法国民法典》之诞生与演进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罗马法的复兴为《法国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和制度基础。首先,法国从中世纪开始就逐渐吸收罗马法,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国成文法区和习惯法区的划分,保留下了许多罗马法的民法制度;其次,经历17、18世纪的自然法运动,自然法将罗马法内化成一种精神,通过学者着书和教学,培养了一代代具有罗马法气质的法国法律人;终于,在《法国民法典》急就章的机遇下,深受罗马法精神滋养的编纂委员会和参议会,顺理成章地将罗马法的制度精神内嵌进了《法国民法典》;到此,罗马法对《法国民法典》的影响仍未结束,占《法国民法典》多数的习惯法,特别是巴黎习惯法,在适用的过程中,仍需要罗马法的理论解释,罗马法在1804年后的法国民法世界中仍旧发挥着强劲且持久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学术界》期刊2019年11期)
李全一[2](2019)在《法国民法典公证规定评述 大陆法系民法典公证事项规定与评述(之一)》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国民法典又被称为拿破仑民法典,是世界立法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A其与德国民法典一起构成了世界大陆法系领域民事法律法典化的旗帜与风向标,更是由于法国民法典的颁行早于德国民法典近一百年,其示范与引领作用非德国民法典可以比拟。法国民法典自1804年诞生以来的200多年间,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提供了样板与参照体系,在世界制定法法域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正如拿破仑不无得意的所预言的那样:"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几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那么多的胜利……。(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9年10期)
刘骏[3](2019)在《《法国民法典》中生态损害修复规则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8月8日第2016-1087号法律在《法国民法典》中引入"可赔偿的生态损害"概念并为此创立一个特殊的赔偿机制,但引起生态损害的致害事实仍主要属于共同法(侵权法)且多不要求污染人具有过错。可赔偿的生态损害是指对生态系统的功能或因素或人从自然中获取的集体利益造成了不可忽视的不利益。该项改革对提起生态损害修复之诉的权利人采取开放态度。消灭时效期间为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生态损害之日起十年,而且不受最长消灭时效期间的限制。此外,法国法还规定了多元化的修复措施,其中强调恢复原状的优先性和损害赔偿金之目的只能用于环境修复。(本文来源于《现代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西尔万·布洛凯,刘泽宁[4](2017)在《《法国民法典》解释的起源:二元主义及其渊源》一文中研究指出"优秀的民事法律是人类能够给予和获得的最大财富;它是道德的来源,财产的守护神,也是所有公共和个人和平的保障。"~((2))在《民法典》草案的初步论述中,波塔利斯(Jean-étienne-Marie Portalis)正式将民法法典化称为新的国家法律的首要渊源以及法国公民的真正团结。在一个仍然以地方化和本地特殊化为特征的法律环境下~((3)),他指出,随着1804年民法典的颁布,"我们不再是普罗旺斯人、布列塔尼人或者阿尔萨斯人,我们是法国人"。(本文来源于《京师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0期)
李浩培,杨永红[5](2017)在《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一文中研究指出1804年公布的《法国民法典》,也称《拿破仑法典》,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它是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经过一些修正后,它现在仍然施行于法国。《法国民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通过。法典除总则外,分为3编,《法国民法典》第一版封面共2281条。第一编是人法,包含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是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二编是物法,包含关于各(本文来源于《公民与法(综合版)》期刊2017年12期)
秦立威[6](2016)在《《法国民法典:合同法、债法总则和债之证据》法律条文及评注》一文中研究指出翻译与评注者(按条文序号):秦立崴(法国巴黎二大私法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第1100条至第1192条;刘骏(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ULB私法专业博士生):第1193条到第1196条;第1199条到第1215条;金伏海(法国巴黎二大私法专业博士生):第1197条、第1198条;第1216(本文来源于《北航法律评论》期刊2016年00期)
陈上海,何春[7](2017)在《坚毅与果敢:《法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国大革命后,作为"民事宪法"的《民法典》仍付诸阙如。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世而制,拿破仑组成四人委员会,决心从制订民法典着手,重塑法兰西的公序良俗。他亲自参与法典讨论,为完成卓越事业提供了坚定的意志,同时破除种种干扰和分歧,运用强力使民法典得以顺畅通过,以其在法律制度上的创造实现了历史上的永恒。历经两个世纪的《法国民法典》是拿破仑的"第一光荣业绩",并被广为借鉴和移植。因为起草民法典,特隆歇等叁位法学家加入到法国先贤祠的入祠伟人之列,成为法兰西文化和精神的象征人物。杰出人物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是《法国民法典》的重要经验之一,值得认真对待。(本文来源于《政法学刊》期刊2017年05期)
冀明武[8](2016)在《法制的理想与妥协: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历史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大革命风暴洗礼后的法国社会,制定出的《法国民法典》却明显体现出对封建传统的妥协和退让,尤其是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如妇女的法律地位依然相当低下、缺少独立财产自主权、离婚自由严格受限等。究其原因,包括社会政治充满着对女性的歧视、恢复封建家庭权威的呼声高涨、民法典制定者本身思想的传统保守。《法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完善历史表明,制定法典只是推进社会前进诸多因素中的一个,其最终的实现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此法律人应该始终保持一个理性的心态。(本文来源于《外国法制史研究》期刊2016年00期)
陈弘毅[9](2017)在《功能翻译理论视角下法语法律文本汉译中专业术语的词汇空缺现象及翻译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外交流在经贸、文化、法律及科技等领域日益频繁活跃,在这一交流过程中,翻译是必不可少的。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新时期,近几年在民法领域更是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编纂民法典"写入会议决定,中国正式步入了"民法典时代"。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有望在2020年拥有自己的民法典。在民法领域,不得不提《法国民法典》(le Code civil)这部经典。作为世界上的第一部现代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于1804年由拿破仑·波拿巴下令颁布,彼时亦称《拿破仑法典》,至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其间经历过多次修订,为世界很多国家的民法立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我国与法国同属大陆法系,对《法国民法典》的研究对于我国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当然,这一研究在《法国民法典》被译为中文的基础上才能得以更好地实现。《法国民法典》的汉译最早可追溯至1880年法国人毕利干(Billequin)所译的《法国律例·民律》,在随后一百多年的不同时期又出现了多个汉译版本,其中以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罗结珍译本为最新版本。由于《法国民法典》自2004年起经历了频繁的修订,甚至在2006年经历了结构的重大调整(由原先的叁章增至五章),罗结珍先生的译本最具时效性,也因此最具研究价值。在翻译的过程中,有时译者会遇到"词汇空缺"这种现象。英国语言学家大卫·克里斯托(David Crystal)对其的定义是:"语言学家用词汇空缺这一术语来指'某种语言中完全没有可以表达某一特定概念的词汇'的现象。"在法律翻译中同样存在这种现象,即在法律制度、社会制度、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以及语言特点等因素的影响下,一国法律文件之中可能有在其他国家法律语言中形成"空缺"的成分。当前国内对于法律翻译中词汇空缺问题的研究虽已初具规模,但基本集中在法律英语翻译这一范畴,而对于法语法律文本汉译中的词汇空缺研究在我国还尚未真正起步;另一方面,虽然国内对于《法国民法典》的研究成果丰硕,但对其的翻译研究还比较少。因此,本文以《法国民法典》的汉译为例,研究法语法律文本汉译中的词汇空缺问题。通过对法语法律文本的词汇特点分析,可以发现法律文本中的专业术语(其中一部分由日常词汇的特殊意义构成)占比较高,所引起的空缺现象也更易对理解造成障碍。因此,本文也将重点研究法语法律文本汉译中专业术语的词汇空缺问题。翻译研究离不开翻译理论的指导。在以《法国民法典》汉译为例的研究中,可以发现译者罗结珍在处理词汇空缺问题时使用了直译、意译、解释性翻译等多种翻译策略,体现了根据法律文本功能(以信息传递为主)制定翻译目的及要求(将《法国民法典》内容清晰明确地译出,各条文均不引起歧义,在译文读者中再现原文的功能等),并保持对原文忠实度的严谨态度。这与强调翻译功能、目的论等要素的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不谋而合。因此本文在该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研究。本文的第一章分析广义词汇空缺的定义和分类,法语法律文本分类,法律法语汉译中的词汇空缺定义以及法律法语在词汇层面的特征(专业术语,外来词汇,模糊性词汇等)。第二章分析文本的选取,根据《法国民法典》汉译中的实例分析译者罗结珍在处理专业术语词汇空缺时应用的翻译策略,通过这些翻译策略背后体现的翻译目的回溯到德国功能翻译理论,重点分析其中两位代表人物费米尔(Vermeer)及诺德(Nord)提出的目的原则、一致原则、忠诚原则以及忠实原则等内容,并在功能翻译理论的指导下对《法国民法典》的汉译做一个"翻译行为"的模拟。第叁章通过《法国民法典》汉译中的实例总结出可应用于法语法律文本汉译中词汇空缺处理的4种翻译策略:保留原词,直译,意译以及解释性翻译(加注等),力求为今后法语法律汉译中的各类词汇空缺现象乃至广义词汇空缺的处理等更深入的研究初步奠定一个基础。(本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期刊2017-05-03)
高仰光[10](2016)在《《法国民法典》:搭建起一个前所未有的规范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1815年滑铁卢战役之后,拿破仑·波拿巴被放逐到孤悬海外的圣赫勒拿小岛。他在这里度过了传奇人生的最后岁月,并在回忆录中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语,"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多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这个让拿破仑至死念念不忘的"我的民法典",就是迄今仍在法国及其海外属地行之有效的《法国民法典》。两百多年来,这部法典的意义早已超越一部民族国家民法典所(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大》期刊2016年18期)
法国民法典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国民法典又被称为拿破仑民法典,是世界立法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A其与德国民法典一起构成了世界大陆法系领域民事法律法典化的旗帜与风向标,更是由于法国民法典的颁行早于德国民法典近一百年,其示范与引领作用非德国民法典可以比拟。法国民法典自1804年诞生以来的200多年间,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提供了样板与参照体系,在世界制定法法域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正如拿破仑不无得意的所预言的那样:"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几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那么多的胜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国民法典论文参考文献
[1].何勤华,李琴.罗马法复兴对《法国民法典》之诞生与演进的影响[J].学术界.2019
[2].李全一.法国民法典公证规定评述大陆法系民法典公证事项规定与评述(之一)[J].中国公证.2019
[3].刘骏.《法国民法典》中生态损害修复规则之研究[J].现代法治研究.2019
[4].西尔万·布洛凯,刘泽宁.《法国民法典》解释的起源:二元主义及其渊源[J].京师法律评论.2017
[5].李浩培,杨永红.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J].公民与法(综合版).2017
[6].秦立威.《法国民法典:合同法、债法总则和债之证据》法律条文及评注[J].北航法律评论.2016
[7].陈上海,何春.坚毅与果敢:《法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J].政法学刊.2017
[8].冀明武.法制的理想与妥协: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历史启示[J].外国法制史研究.2016
[9].陈弘毅.功能翻译理论视角下法语法律文本汉译中专业术语的词汇空缺现象及翻译策略研究[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
[10].高仰光.《法国民法典》:搭建起一个前所未有的规范体系[J].中国人大.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