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论文_邵光耀

导读:本文包含了超期羁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超期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检察机关,聚众斗殴,刑诉法,预审。

超期羁押论文文献综述

邵光耀[1](2019)在《我市打造预防超期羁押制度链条 实现33年无超期羁押》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邵光耀)自1985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预防超期羁押打造了一整套制度链条,实现了全市看守所连续33年无超期羁押。2003年高检院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纠正超期羁押经验交流现场会;2004年,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超期羁(本文来源于《潍坊日报》期刊2019-05-15)

郭鹏飞[2](2018)在《超期羁押的成因、危害及其对策——以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为分析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现象十分严重。其原因是由多方面造成的:侦查人员程序正义观念淡薄;刑事拘留缺乏司法控制;相关救济措施的缺失。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而且降低了诉讼效率,对于案件的公正处理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要解决此问题,除了要提升国民程序正义的意识,完善相关救济措施之外,最为核心的是检察院要对被适用刑事拘留措施后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本文来源于《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1期)

张洋[3](2017)在《看守所拟设执法监督员巡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公安部官方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了解,现行看守所条例是根据1979年刑诉法制定、于1990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一方面,1996年和2012年刑诉法曾经历两次修改,但作为与其配套实施的(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7-06-21)

许梅,范跃红,汪璆[4](2017)在《久押不决、超期羁押?主动公开!》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阳光检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加强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强化检务公开保障、提升检务公开效果。这一《意见》也被称为浙江检务公开的(本文来源于《浙江法制报》期刊2017-06-07)

王磊[5](2017)在《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超期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超期羁押是刑事诉讼理论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不仅直接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有损国家机关的威信,也有损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我国超期羁押现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对策上,理论界已进行了充足的研究,但是在超期羁押责任人刑事责任追究方面,理论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并且存在诸多争议。通过设立惩罚性机制,追究超期羁押刑事责任,对具有超期羁押行为的办案机关和有关办案人员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无疑将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超期羁押行为,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问题。2015年8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主要采用督办和巡视的工作方式试图解决超期羁押问题。该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了对超期羁押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或刑事责任,但是规定中并没有对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作出解释。本文试图对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初步研究。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叁部分组成,正文分为叁章。第一章是超期羁押的概述,主要探讨了超期羁押的概念、行为性质和对超期羁押追究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超期羁押是没有依据刑事程序法关于羁押期限的规定而进行的违法羁押,侵犯了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超期羁押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就其本质来说,严重的超期羁押行为构成一种犯罪,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该部分通过对超期羁押基本概念、行为性质以及对超期羁押追究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的探讨,为下文如何具体追究超期羁押刑事责任的论述做铺垫。第二章分析了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的现状和主要存在的问题。第一节分析了我国目前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的立法现状。第二节分析了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的司法实践以及两个典型案例。第叁节总结了当前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有如下:1、超期羁押发现难;2、刑事处罚范围不明;3、刑事责任主体不明或盲目扩大化;4、刑事责任罪名存在争议;5、定罪量刑标准不统一。第叁章提出了完善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建议。第一部分,加强超期羁押监督和举报机制,赋予被羁押人对羁押期限和救济途径充分的知情权和举报途径,加大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超期羁押案件中的监督作用,另外还要强化律师在超期羁押案件中的作用。第二部分,完善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别刑事处罚范围、刑事责任主体、以及定罪量刑的方面,给出完善我国法律规定的具体建议。文章的最后是结语部分,主要归纳本文研究的结论。(本文来源于《福州大学》期刊2017-06-01)

王树海[6](2016)在《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超期羁押问题是长期困扰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以超期羁押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超期羁押概念的界定以及超期羁押现状的梳理,探究造成这一司法顽疾的内在原因,进而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具体对策,以求为推动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本文来源于《知音励志》期刊2016年11期)

岳阳[7](2016)在《侦查机关超期羁押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拘留、逮捕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强制性侦查措施,一直是侦查阶段突破犯罪嫌疑人、获取案件线索与证据、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但随之带来的超期羁押问题也一直饱受各种争议。在侦查实践中时有发生的超期羁押问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公平正义价值理论,给法治中国的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分析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超期羁押的现状和问题,并对如何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提出一些应对措施。(本文来源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3期)

杨晓静,周晓武[8](2016)在《论“审判中心主义”下的审前程序控制——以“隐性超期羁押”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相较于刑事诉讼中羁押期限届满仍继续羁押的"显性超期羁押",审前程序中侦查、公诉机关随意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以及不计入羁押期限等的"隐性超期羁押"则一直是理论及实务界的"盲区"。针对司法实践中诸多"隐性超期羁押"的严重侵权隐患,在"审判中心主义"司法改革目标指导下,对我国"隐性超期羁押"审前程序控制的司法改革路径可以分两步走,逐步实现由人民检察院的"准诉讼化"司法审查机制向人民法院主导、控制的"诉讼化"司法审查机制的渐进式改革。(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6年03期)

林剑锋[9](2016)在《论我国超期羁押的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羁押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益。为预防超期羁押的发生,西方法治国家对未决羁押实施严密的司法控制,并将将追诉机关与逮捕后的羁押场所加以分离管理,从程序构造一套完整的救济体系,对羁押期限及其延长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和司法审查。然而,在我国,虽然公检法叁机关单独或联合就治理超期羁押问题多次发文予以综合整治,并相继出台系列的措施,经过运动化的专项治理后,虽然取得短暂的成效,但是从长期来看,效果却并不理想。“前清后超”、“边清边超”现象依然出现。超期羁押本质上首先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损害的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的公信力。因此研究寻求如何破解超期羁押这一问题的对策,本文基于国情在借鉴外国羁押制度设计的经验上,从我国羁押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缺陷中找寻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方案,虽然从表象上看,引起超期羁押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经过全面系统地分析,不难发现羁押制度中存在羁押场所设置、羁押期限的立法规定和司法控制、超期羁押救济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是导致超期羁押产生的本质原因,其他原因是这叁个原因的概念延伸,对超期羁押的产生起到次要作用,唯有解决羁押制度存在的缺陷才有可能减少、甚至杜绝超期羁押的发生。本文将围绕这叁个方面展开论述。除引言外,本文主体共分为四部分,每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超期羁押的概述。在该部分中,笔者首先阐述超期羁押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接着分析超期羁押的成因和治理超期羁押的必要性。第二章,在分析看守所设置中侦羁合一侦查模式是引起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提出实现我国看守所中立化的改造方案。第叁章,指出羁押期限在立法上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混同问题、延长羁押期限的弹性条款过多问题、以及实务中延长羁押期限缺乏程序性控制会造成超期羁押的发生,应当在立法上完善和加强延长羁押期限的程序性控制。第四章,针对超期羁押救济体系中存在的救济程序行政化和缺乏制裁问题,提出在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的基础上,依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设计我国的超期羁押救济体系。(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期刊2016-04-22)

郑博超,张宁,张永泉,宫宇光[10](2015)在《天津红桥:“监督四式”防住超期羁押》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郑博超/张宁/通讯员张永泉 宫宇光) “杨某聚众斗殴一案,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随着电话另一端给出了肯定答复,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又排除了一起超期羁押隐患。超期羁押是严重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5-12-24)

超期羁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现象十分严重。其原因是由多方面造成的:侦查人员程序正义观念淡薄;刑事拘留缺乏司法控制;相关救济措施的缺失。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而且降低了诉讼效率,对于案件的公正处理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要解决此问题,除了要提升国民程序正义的意识,完善相关救济措施之外,最为核心的是检察院要对被适用刑事拘留措施后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超期羁押论文参考文献

[1].邵光耀.我市打造预防超期羁押制度链条实现33年无超期羁押[N].潍坊日报.2019

[2].郭鹏飞.超期羁押的成因、危害及其对策——以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为分析对象[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3].张洋.看守所拟设执法监督员巡查制度[N].人民日报.2017

[4].许梅,范跃红,汪璆.久押不决、超期羁押?主动公开![N].浙江法制报.2017

[5].王磊.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制度研究[D].福州大学.2017

[6].王树海.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问题研究[J].知音励志.2016

[7].岳阳.侦查机关超期羁押问题探析[J].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2016

[8].杨晓静,周晓武.论“审判中心主义”下的审前程序控制——以“隐性超期羁押”为切入点[J].政法论丛.2016

[9].林剑锋.论我国超期羁押的治理[D].华南理工大学.2016

[10].郑博超,张宁,张永泉,宫宇光.天津红桥:“监督四式”防住超期羁押[N].检察日报.2015

论文知识图

检察其他检察工作检察其他各项检察业务检察刑罚执行监督●检察工作·强化和规范诉讼监督检察监所检察公安工作概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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