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生态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生态,环境,法律,税收,文明建设,法律体系,视域。
法律生态化论文文献综述
李庆海,栾欣欣[1](2019)在《我国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提出,为我国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导向,兼顾科技创新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对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基础理论的阐述,分析我国当前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的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制,探讨我国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存在的不足以及完善措施。(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李卓谦[2](2019)在《蔡守秋: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对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进行生态化“改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我国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蔡守秋给予了很高评价的同时也指出,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健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对于我国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蔡守秋给予了很(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11-03)
张维新[3](2019)在《当代中国“法律生态化”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走向之研究——基于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的立法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生态文明召唤"法律生态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法律生态化"的正当性与必然性。立法中"法律生态化"的目的,在于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都能和谐共处、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法生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已形成,但凸显法律体系生态化的迫切性,必须加快推进实现我国法律体系的生态化。(本文来源于《现代农业》期刊2019年11期)
张维新[4](2019)在《浅谈当代中国农村的“法律生态化”——从洞庭湖区域农村水环境切入》一文中研究指出笔者认为,当代中国农村的"法律生态化",重点在于农村的环境问题。自改革开放和新农村建设以来,乡镇企业飞速发展,水资源环境状况越来越恶化,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治理农村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绿色新农村,必须建立预防、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的长效机制。本课题就此展开探讨,仅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南方农机》期刊2019年19期)
高俊涛[5](2018)在《构建海洋环境救助报酬制度的正当性研究——一个法律生态化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古老的传统海难救助法其形成与发展都根植于海上财产救助,先天缺乏对船源污染海洋环境保护的关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需要进行生态化转向。依据生态法预防为主原则,生态化的法律应制定相应法律规则鼓励船源污染海洋环境救助行为。而生态化法律中,环境救助人不应是单纯的经济人,而应定位为生态理性经济人。在海商法私法体系下,对于属于理性生态经济人的环境救助人,激励其环境救助行为应以报酬为主要方式,要以救助报酬激励为核心思路推进环境救助制度建构。(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6期)
李庆瑞,张杰,张文娟[6](2018)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加快推进法律生态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生态文明》期刊2018年04期)
刘斌[7](2018)在《生态化视域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法律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相较沿海发达地区发展较为迟缓,传统体育文化产业也起步较晚,由此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进一步提升。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民族地区社会的全面进步造成必然影响,为了更好地推进其创造更多的可持续价值,就必然基于法律针对各方面构建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在此,主要基于生态化视角,对构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展开研究,以期能够推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陈思彤,朱伟嘉[8](2017)在《法律生态化理念下的绿色专利制度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各个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和污染的治理,推出相应的治理办法与制度改革,希望通过政治、经济、法律、技术、等综合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呼声变得越来越高。由于技术在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由此也催生了大量关于像科技发展与环境伦理、专利法生态化以及绿色专利制度的研究与讨论。我国由此提出了法律生态化的理念。本文以其中最为突出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为例,通过对近几年绿色专利成果的调研,分析该制度所带来的利弊;同时将西方该具体制度与我国比较,并提出建议以完善相关立法。以此,对法律生态化理念指导下的制度运行提供理论借鉴与现实指导。(本文来源于《智富时代》期刊2017年09期)
曾军卫[9](2017)在《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的正当性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所谓的法律生态化,指的是借助生态学理论来探索法律,从法律系统核心到外部结构的整体性等方面来深入思考法律,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取向或者是发展的目标,让法律的内部实现一种和谐的状态。在法律体系的构建中,将生态化理念融入其中,有助于明确法律体系的关键地位。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法律体系生态化的定义,然后分析了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正当性的现状,最后思考了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的正当性。(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7年13期)
许文[10](2016)在《法律制度生态化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文中研究指出税收法律制度生态化是法律生态化在税收领域的具体延伸,需要建立与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建设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并使之得以贯彻实施。一般而言,法律生态化就是要将生态化的理念贯穿于法律制度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更好地运用和发挥法律制度对生态环(本文来源于《中国财经报》期刊2016-11-22)
法律生态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于我国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蔡守秋给予了很高评价的同时也指出,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健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对于我国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蔡守秋给予了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生态化论文参考文献
[1].李庆海,栾欣欣.我国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探究[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李卓谦.蔡守秋: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对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进行生态化“改造”[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3].张维新.当代中国“法律生态化”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走向之研究——基于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的立法视角[J].现代农业.2019
[4].张维新.浅谈当代中国农村的“法律生态化”——从洞庭湖区域农村水环境切入[J].南方农机.2019
[5].高俊涛.构建海洋环境救助报酬制度的正当性研究——一个法律生态化的视角[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6].李庆瑞,张杰,张文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律生态化[J].中国生态文明.2018
[7].刘斌.生态化视域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法律建构[J].贵州民族研究.2018
[8].陈思彤,朱伟嘉.法律生态化理念下的绿色专利制度浅析[J].智富时代.2017
[9].曾军卫.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的正当性思考[J].现代交际.2017
[10].许文.法律制度生态化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N].中国财经报.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