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束性城市设计论文_杨旸

导读:本文包含了管束性城市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城市设计,管制,职能,哈尔滨,临城,体系,舟山市。

管束性城市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杨旸[1](2007)在《哈尔滨城市设计管束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设计自上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后,因其在城市空间环境塑造上的学科优势而日益受到我国的重视并应用于大量的工程实践。哈尔滨作为中国最北部的特大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在近百年的城市发展史上,城市规划与设计谱写了精美的篇章。然而,目前哈尔滨在城市设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城市设计的实施成果不理想,编制意图无法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已成为城市设计者、政府、市民、开发商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在对哈尔滨城市设计进行总体回顾的基础上,提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即城市设计缺乏管束,并针对其在编制与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将研究的着眼点放在规范编制内容、制定实施机制、完善运作过程等管束策略上,试图探索一种适于管理、操作性强的城市设计管束途径,用以完善我国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体系,为政府制定有关城市设计规范或政策提供参考。论文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通过对我国城市设计实践中所存在问题的分析总结,不同学者城市设计认识观的梳理,以及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特色的政策体制分析。提出对城市设计进行管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从实体角度对哈尔滨城市设计历程及工作成就进行回顾与总结。对实践中的问题、产生原因、具体表现、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原则上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性构想。叁、从城市设计的编制与实施方面提出合理有效、富于针对性的管束策略。对种类繁多的城市设计名称、类型进行梳理;对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编制成果进行统一和规范;对城市设计的实施机制、宣传引导措施进行系统研究;对城市设计的运作过程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期刊2007-12-01)

杨旸[2](2007)在《哈尔滨城市设计管束策略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针对当前哈尔滨城市设计实施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在对哈尔滨城市设计管束问题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定的管束策略。其研究目的在于探索一种适于管理、操作性强的城市设计管束途径,为政府制定有关城市设计规范或政策提供参考,以保证城市设计编制成果的科学、规范,城市设计实施成果的有效。这对于完善我国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体系,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城市建设从"量"到"质"的转变,相信能起到建设性的作用。研究既重视理论的提炼和总结,同时注重对实体的深入剖析,并力图通过实体研究使理论认识更为确切可靠。(本文来源于《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期刊2007-09-01)

唐实,徐雷[3](2004)在《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能二元体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管束性城市设计突出“管束性”的原则目标。其“开发管制”职能是通过建立明确的硬性指标体系或弹性指标体系,细化和策动控制性详细规划。其“设计引导”职能是通过建立软性指标体系,为开发性城市设计提供具体的评价原则。(本文来源于《规划师》期刊2004年09期)

徐雷[4](2004)在《管束性城市设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论文从笔者多年的理论研究和设计实践的体会出发,首先通过绪论部分对城市设计在我国的现状进行了认识上的分析,提出发达国家的城市设计其背景与我国是不同的,比较了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控制城市形态生成与发展的技术环节中城市设计所承担的作用,重点从我国城市的历史发展定位、城市形态演变的特点和社会形态的特点分析了我国城市设计的特殊性,进而提出我国城市设计在引进发达国家经验的过程中在结合国情方面的缺损和应采取的策略。绪论也是论文的认识论基础。 在第二和第叁部分,论文阐述的是笔者对城市设计价值观的认识。通过对城市设计二元属性的分析,提出城市设计在我国有管束指导和开发指导两个不同价值取向的职能,进而有管束性城市设计和开发性城市设计两类不同的城市设计类型,由此可以清晰的理解我国城市设计现状中一些困惑我们的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论文认为提出管束性城市设计的概念并强调它是我国目前城市设计研究的主要缺损领域和今后相对长的时期中城市设计的重要研究方向。 第四和第五部分是笔者对管束性城市设计方法论的阐述。针对管束性城市设计,重点突出其双重职能的作用,分别对开发管束职能和设计引导职能的技术编制特点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国内外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论证。对开发管束职能的技术编制强调量化和客观的技术含量,通过建立形态控制叁维因子体系、提出开发单元的切入点以及对应形态控制叁维因子体系和城市不同区域形态控制要求的开发单元控制方法,期望在对象、方法和控制程序等方面提供系统的策略。对设计引导职能的技术编制强调客观刚性和主观弹性的兼容,在客观刚性上重点是控制对象及其影响因子的体系研究,在主观弹性上重点是基于控制对象及其影响因子体系的定性的控制方法的研究。(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04-05-10)

戚琪[5](2004)在《管束性城市设计中“开发管制”职能的指标控制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论文首先提出了硬性控制和弹性控制结合的控制方法,然后提出城市地块区级分类的概念,引出“区块”、“街区”、和“开发单元”叁个层级,并建立开发项目与叁个层级的对应关系,针对其不同的层级属性建立相应的控制法则,以真正履行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能。 第一章介绍了弹性控制和硬性控制的含义以及牵涉的各项要素; 第二章提出了层级分类的概念,即用“区块”、“街区”和“开发单元”叁个层级来描述一个开发项目;并提出了分区块进行控制的观点。 第叁章介绍了将某一开发项目细化为各个开发单元来控制的原因、依据和方法; 第四章介绍了位于“建筑活动密集区”、“引力影响区”、“引力边缘区”和“历史保护区”四种不同区块的“开发单元”的特点以及控制方法。(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04-03-01)

唐实[6](2004)在《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能二元体系案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一方面对我国管束性城市设计职能二元体系进行深入阐述,另一方面在《舟山市临城新区控制性城市设计》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设计实际状况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本文既重视理论上的提炼和总结,又重视对个案的深入剖析,并力图通过个案研究使理论认识更为可靠确切。在全国,尤其是浙江省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状况下,我们结合实践的理论研究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论文正文约36000字。(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04-02-01)

赵斌[7](2004)在《管束性城市设计二元体系中“设计引导”职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篇论文是我们研究小组系列论文的第叁部分,在第一部分对管束性城市设计论述的基础上,将针对其中的“设计引导”职能展开详细论述。 我们所提出的城市设计职能体系,是针对作为技术方法和设计程序的城市设计体系展开的研究。在这一结构中我们以城市设计在实践中的设计范畴、职能、操作程序、施行权限作为讨论与研究对象。根据是否可量化性的标准,将管束性城市设计分解为由“开发管制”和“设计引导”构成的职能二元体系。本文所论述的就是其中的不可量化的、以描述性的导则进行控制的“设计引导”职能。 研究的思维逻辑大致如下: 1.首先,对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设计引导”职能进行全面、客观的明确定义: ①“设计引导”职能的基本概念; ②设计引导职能涵盖的范围; ③明确设计引导职能的意义。 2.在概念清晰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设计引导”职能的构成: ①“设计引导”的目标体系,换言之,即对于设计成果中“设计引导”的相关部分的评价标准; ②设计引导应涉及那些方面,包括那些设计要素,对于各要素的设计有何要求; ③然后,借助我们所做的及我们所接触的国内外相关实践对我们的研究成果进行验证和说明。 3.本文在我们研究小组的整体框架下着重于对“设计引导”职能展开论述,但它只是管束性城市设计职能二元体系中的一元,与“开发管制”职能是相互制约,互为前提的,因此,我们还需理清其与“开发管制”职能的内在关联。(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04-02-01)

王轩远[8](2004)在《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能二元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城市设计的概念自独立提出之后,迅速变得炙手可热。它不仅在学科领域的跨度、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宽泛;而且在实践中参与和牵涉到的人员亦扩大到覆盖社会各个利益阶层。城市设计——这个设计思维多元化的产物和宠儿——包含着城市必须面对的多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经济发展形态、法律法规体系和规划设计元素共同构成的背景。 20世纪80年代之初,我国的学术界开始关注并引入这一领域的研究。从那时起,大到城市总体布局、交通组织、环境景观、古城保护、旧城更新,小到街景规划、步行街设计、立面改造等各种设计问题,都获得了一个新的思考维度。不久之后,伴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渐进入高速增长的中期阶段,则更是为尚在思索的规划与建筑专业带来了大量的“城市设计”项目——匆忙上阵的建筑师与规划师带着困惑与思索,提供出许多层级多样、深度不一、法律法规地位未定、角色定位含混、实施可能渺茫的各类“城市设计”成果。——这是人们期望的那个“城市设计”吗?而问题又出在哪里? 通过参与一些实践,我们逐渐汇集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目前最为亟需的,是在技术上拥有理性的步骤、规范的程序,来明确城市设计的操作实践。也就是说,我们希望探讨一种可以促使城市设计职能明确发挥作用的技术政策与程序。 本文提出的城市设计职能体系,正是针对作为技术方法和设计程序的城市设计体系展开的研究。在这一结构中我们将以城市设计在实践中的设计范畴、职能、操作程序、施行权限作为讨论与研究对象。 研究的思维逻辑大致如下: 1.首先,我们确认以下前提要素: ①城市设计(在应用上)具备多种不同的职能与程序; ②将其合理分类,建构一个完整的各阶段职能体系,是规范其实际操作的前提。浙江大学2001级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城市设计方向硕士学位毕业论文—20042.推进上述前提,我们提出以下问题: ①将城市设计解释为理业里查和鱼亚透两种形式; ②再将应用形态城市设计分为管束性城市设计与开发性城市设计两种类 别; ③续而分析管束性城市设计,认为其又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开发管制和鱼 计引导两种职能形态。3.进一步探讨置束竺丛重重丝所包含的这一职能二元体系的范畴、性质与职 ①亚发鳖生些与重且旦」显两种成分的具体分析; ②本体系内部的相互关系及成果应具备的法律地位与权责; ③明确本体系对上级控规和下级具体设计的各类反馈、约束特性;4.使用可能了解和掌握的中西方城市设计实例论证以上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 能二元体系,分析其成效与利弊,进而探索二元步骤分离与结合实施的多 种可能性现实操作。(论文正文约47800字,图表43幅。(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04-02-01)

管束性城市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针对当前哈尔滨城市设计实施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在对哈尔滨城市设计管束问题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定的管束策略。其研究目的在于探索一种适于管理、操作性强的城市设计管束途径,为政府制定有关城市设计规范或政策提供参考,以保证城市设计编制成果的科学、规范,城市设计实施成果的有效。这对于完善我国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体系,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城市建设从"量"到"质"的转变,相信能起到建设性的作用。研究既重视理论的提炼和总结,同时注重对实体的深入剖析,并力图通过实体研究使理论认识更为确切可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管束性城市设计论文参考文献

[1].杨旸.哈尔滨城市设计管束策略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

[2].杨旸.哈尔滨城市设计管束策略初探[C].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07

[3].唐实,徐雷.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能二元体系研究[J].规划师.2004

[4].徐雷.管束性城市设计研究[D].浙江大学.2004

[5].戚琪.管束性城市设计中“开发管制”职能的指标控制体系[D].浙江大学.2004

[6].唐实.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能二元体系案例研究[D].浙江大学.2004

[7].赵斌.管束性城市设计二元体系中“设计引导”职能研究[D].浙江大学.2004

[8].王轩远.管束性城市设计的职能二元体系及其运行机制[D].浙江大学.2004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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