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股东资格限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投资管理,母子公司,市场准入条件,经营规模
股东资格限制论文文献综述
井惠群,巴家伟[1](2012)在《25条新政为中小企业带来了什么》一文中研究指出《大连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出台。为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新政策,本报昨日专访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新出台的“25条”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放宽市场准入 拓宽投融资渠道 在以往采取(本文来源于《大连日报》期刊2012-04-24)
岳岚[2](2012)在《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及其表决权限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有关瑕疵出资股东是否能获得股东资格在实践中已经成为一个纷繁复杂的问题,而在这类诉讼当中,有关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问题,更成为重中之重。对此,本文在分析出瑕疵出资股东应当获得股东资格的基础上,对其表决权的有限性也作出了相关的分析,以期能更好的解决现实问题。(本文来源于《商品与质量》期刊2012年S4期)
李蕾[3](2012)在《吴晓灵:中国并不缺钱 但“送”不到企业》一文中研究指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2月4日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表示,中国存在过多的金融压抑,使得企业感到信贷资金紧张,普遍感到缺钱。要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任务应该是放宽信贷市场准入的门槛。 在利率市场化方面,吴晓灵认为,第一步不是放开存款利率的上(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2-02-08)
周江昊,姚磊[4](2010)在《论派生诉讼之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比较法的视角对派生诉讼之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进行了考察。(本文来源于《安徽文学(下半月)》期刊2010年09期)
黄秉明[5](2008)在《股东资格限制之质疑——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颁布,无疑有利益降低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促进我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但该体例加强对证券公司的过度控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该体例第十条对公司股东资格限制之规定的质疑,来探讨对该条例进行完善的必要性。(本文来源于《消费导刊》期刊2008年20期)
黄海霞[6](2007)在《试析股东资格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因股东而存在,因而对于公司股东资格限制的研究探讨对公司及其实践而言无疑具有重大意义。遗憾的是,目前公司法规对其只有零星的规定,理论界对股东资格限制的探讨也只是个别的对某个问题有所提及,笔者试图在这块不大受关注的领域,做了一些细微的探讨。第一章研究了几个基本的理论问题:第一节通过对各种股东定义的分析,笔者发现各有缺陷,且去定义这一概念,本身就有限定它的隐患,所以笔者从形式和实质意义上来表述股东的特征,而非去定义它;第二节从能力资格和形式资格两个方面来探讨股东资格;第叁节讲述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以及股东资格丧失的各种情况;第四节分析股东资格与股权的关系,笔者认为股东资格是股权行使的基础和前提。第二章明确了股东资格认定的几个方面:第一节从保障公司、股东、第叁人的权益出发讲述了认定股东资格的法律意义;第二节具体地分析了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在解决股东资格认定的争议时应区分是关于对外还是对内的认定纠纷,来具体确认。对于股东资格的形式特征,主要是对外,应强调其公示性,其中工商行政部门的登记公示性最强,其效力优于其他形式特征。而实质要件上,则主要是对内,应强调股东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其中公司章程的效力最强。第叁章笔者试着系统地分析了原始股东资格的限制。第一节关于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的限制问题,从自然人行为能力、住所、国籍及因特定职业性而受限制的方面来具体分析,其中笔者认为,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无需具有行为能力,只要具有权利能力即可;第二节关于法人及合伙组织作为发起人的限制,具体分析了机关法人等几类法人和合伙组织的限制;第叁节分析非法资金和虚假、抽逃出资的行为者的股东资格限制,笔者对于这类股东的行为,认为应该否认掉其股东资格;第四节,探讨了现实中形式上有缺陷的股东资格的限制,具体关于隐名股东、冒名股东、干股的资格问题。第四章是关于继受股东的资格限制问题,笔者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两个方面来谈论继受股东的限制问题。第一节分析了公司自身作为本公司的股东的限制问题;第二节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问题,分析了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限制,包括场所,方式和对特定的人的限制。此外,笔者认为其中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排除了未成年人的买卖股票的权利,是极其不合理的,应予修正;第叁节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继受股东资格的有关限制,主要从股权转让和继承两大块来进行分析,笔者认为这里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让法条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第五章关于股东资格限制的价值取向及其缺陷补救。第一节笔者旨在阐述在公司法加大减少限制的大潮下,笔者的股东资格限制的价值取向并非与其背道而驰,而是一脉相承,在保障交易秩序安全的前提下,倡导个人自由,在有违这个前提的情况下,主张限制;第二节具体针对笔者提出和发现的我国现行立法的缺陷问题,笔者提出了从五个方面来完善立法;而面对实务上的缺陷问题,笔者提出了叁个方面的解决原则。(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7-04-20)
黄嵘[7](2007)在《期货公司上市遭遇“路障”》一文中研究指出最近,有关期货公司上市的说法悄然成风。根据即将执行的期货公司净资本管理的要求,优质期货公司上市将是一条必然之路。但期货公司的上市之路还很崎岖,股东要求的相关规定是上市的首个“拦路虎”。据了解,期货公司中的一些“排头兵”为了走好上市之路正在做各种尝试。(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07-04-06)
李典恩[8](2006)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资格》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未对自然人股东资格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在进行公司注册登记,司法部门在审理行政许可、股权纠纷案件时较难操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下简称“两种人”)能否作为股东而成为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06-08-31)
马玉林[9](2005)在《论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旨在维护公司利益并为弱小股东提供救济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必将成为我国公司法中的重要制度,其中原告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在比较分析世界上公司法成熟国家或地区做法的基础上,围绕对股东持股份额和持股时间的要求,建立必要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商业研究》期刊2005年18期)
股东资格限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有关瑕疵出资股东是否能获得股东资格在实践中已经成为一个纷繁复杂的问题,而在这类诉讼当中,有关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问题,更成为重中之重。对此,本文在分析出瑕疵出资股东应当获得股东资格的基础上,对其表决权的有限性也作出了相关的分析,以期能更好的解决现实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股东资格限制论文参考文献
[1].井惠群,巴家伟.25条新政为中小企业带来了什么[N].大连日报.2012
[2].岳岚.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及其表决权限制研究[J].商品与质量.2012
[3].李蕾.吴晓灵:中国并不缺钱但“送”不到企业[N].中国妇女报.2012
[4].周江昊,姚磊.论派生诉讼之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J].安徽文学(下半月).2010
[5].黄秉明.股东资格限制之质疑——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J].消费导刊.2008
[6].黄海霞.试析股东资格的限制[D].华东政法大学.2007
[7].黄嵘.期货公司上市遭遇“路障”[N].上海证券报.2007
[8].李典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资格[N].中国工商报.2006
[9].马玉林.论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J].商业研究.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