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立法论文-虞文梁

刑法立法论文-虞文梁

导读:本文包含了刑法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中国刑法,单行刑法,我国刑事立法,立法理念,法益,附属刑法,惩治贪污条例,传统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立法解释

刑法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虞文梁[1](2019)在《新中国刑法立法70年的变化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是规定了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重要部门法,是维护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保障和重要内容。在过去70年的发展变迁中,我国刑事立法经历了从单行刑法到刑法典再到立体刑法体系的立法模式之变,从“苏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12)

莫洪宪,刘峰江[2](2018)在《《刑法修正案(十)》中“公共场合”的教义学理解——兼论刑事立法语言的统一性和模糊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立法文本应当语言统一、表意准确。在《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均采用"公共场合"用语情况下,《刑法修正案(十)》通过将"公众场合"修改为"公共场合",实现了与"叁国法"的语言统一。用"公共场合"取代"公众场合"之后,缩小了犯罪打击面,符合刑法谦抑原则;"公共场合"与"公共场所"相比较,能够实现传统刑法理论由现实物理场所向网络空间场合的合理延伸。刑事立法语言兼具明确性与模糊性特征。"公共场合""公众场合""公共场所"共同出现在立法文本中,增加了词义的模糊性,需要在司法论的层面运用刑法教义学的恰当解释予以厘清。通过对"公共场合"用语教义学层面合乎立法目的的解释,为后续在构成要件阶层的展开起到铺垫作用。(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8年04期)

孙远旺[3](2019)在《论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对环境问题的刑法规制起步较晚,环境刑事的相关立法从上世纪70年代起步,直到1997年修订的《刑法》才有了关于环境犯罪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于环境犯罪的相关刑事立法工作是基于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之上并不断进行完善的,但仍有不完善之处。(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36期)

曾粤兴[4](2019)在《我国刑法立法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四十年来刑法的变迁,具有法网由粗疏走向细密,刑法立场从行为主义走向折中主义,刑罚由相对宽缓走向相对严厉,限制死刑的政策法制化等特点。在立法模式、立法策略、立法技术上取得了成功经验,在立法频度、微罪立法、立法技术上也存在教训。全面修订刑法的时机尚不成熟;未来的刑法大修应当考虑体现何种理念,如何调整分则结构、完善总则规定等内容。(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姜敏[5](2019)在《刑法预防性立法应恪守科学、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代刑法立法领域,预防性立法极为盛行,且已成为一种趋势。预防性立法是基于防范风险和维护安全,让刑法履行公共机制应履行的风险监管职责。在立法技术上,采用超前干预,以先发制人的策略切断严重犯罪发生的路径。实践中,因预防性立法的工具主义价值追求和极强的象征性(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1-06)

李云鹤[6](2019)在《积极刑法立法观在中国的确立》一文中研究指出积极刑法立法观目前已经在我国社会得到了基本的确立,但依然存在完善的空间。本文首先对积极刑法立法观在中国社会的确立情况进行了总结研究,并结合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积极刑法立法观在中国社会的优化确立策略进行了制定,对提升中国司法体系的综合性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0期)

马仕途[7](2019)在《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理论界定与制度前景》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立法阻却事由是针对已立刑法进行评判,如果所立的刑法满足四个方面的因素,则刑法建立有效,如果其中一条存在问题,即存在刑法立法阻却事由,需要根据所建立的刑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满足刑法建立要求。刑法必须满足的四方面因素包含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效益原则、明确性原则,刑法的建立与立法者的能力有直接的关系,需要立法者拥有专业知识并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政策导向制定刑法内容,使人们的生产活动有法可依。(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9年19期)

高铭暄[8](2019)在《新中国刑法立法的变迁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中国的刑法是治国理政的重器,是国家惩罚和预防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利益的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强大的法律武器。1979年刑法典的颁布,使新中国刑法规范第一次得以体系化,奠定了我国刑法体系的基础。1997年刑法典(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0-08)

朱建华,谷超[9](2019)在《论我国刑法平等原则之实质欠缺及立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虽引入了现代刑法平等理念并以法条加以确立,但平等原则事实上是缺位的。原因是刑法于立法之初便对个人价值忽视,且出于维护道德之需要,将部分道德观念"烙入"刑法;立法之初坚持的是形式平等而非实质平等,此终致平等原则之缺位。若需填补刑法中平等原则之缺位,需于立法之初坚持刑法之谦抑性,摒弃以道德中心的刑法规制观,以人之需求为立法导向,并以机会平等为立法追求。(本文来源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高铭暄[10](2019)在《新中国刑法立法的伟大成就》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极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国理政、保护人民、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法律武器。新中国一成立,就非常重视刑法的作用。一方面,为了涤荡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保障社会改革的顺利进行,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单行刑法,如《妨害国家货(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9-28)

刑法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刑事立法文本应当语言统一、表意准确。在《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均采用"公共场合"用语情况下,《刑法修正案(十)》通过将"公众场合"修改为"公共场合",实现了与"叁国法"的语言统一。用"公共场合"取代"公众场合"之后,缩小了犯罪打击面,符合刑法谦抑原则;"公共场合"与"公共场所"相比较,能够实现传统刑法理论由现实物理场所向网络空间场合的合理延伸。刑事立法语言兼具明确性与模糊性特征。"公共场合""公众场合""公共场所"共同出现在立法文本中,增加了词义的模糊性,需要在司法论的层面运用刑法教义学的恰当解释予以厘清。通过对"公共场合"用语教义学层面合乎立法目的的解释,为后续在构成要件阶层的展开起到铺垫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法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虞文梁.新中国刑法立法70年的变化与展望[N].人民法院报.2019

[2].莫洪宪,刘峰江.《刑法修正案(十)》中“公共场合”的教义学理解——兼论刑事立法语言的统一性和模糊性[J].刑法论丛.2018

[3].孙远旺.论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J].现代商贸工业.2019

[4].曾粤兴.我国刑法立法的回顾与展望[J].法治研究.2019

[5].姜敏.刑法预防性立法应恪守科学、理性[N].检察日报.2019

[6].李云鹤.积极刑法立法观在中国的确立[J].法制博览.2019

[7].马仕途.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理论界定与制度前景[J].现代交际.2019

[8].高铭暄.新中国刑法立法的变迁与完善[N].检察日报.2019

[9].朱建华,谷超.论我国刑法平等原则之实质欠缺及立法规制[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9

[10].高铭暄.新中国刑法立法的伟大成就[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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