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使用方法对中药有毒与无毒影响的探讨

临床使用方法对中药有毒与无毒影响的探讨

康伟珍(广东省云浮市郁南中医院广东浮云527100)

【摘要】目的探讨临床使用方法对毒性中药有毒与无毒影响方法通过临床使用毒性中药时相关的配伍、给药途径、用药次数、用药时间等因素对产生中药毒性进行探讨分析。结果毒性中药在临床使用过程中,配伍不当,求医心切加大用量会导致毒副作用发生。结论中药的有毒无毒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只有唯药所用,正确使用有毒中药,才能更好地服务临床

【关键词】毒性中药配伍毒副作用

【中图分类号】R2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13-0035-02

毒性中药是中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药的毒性和药效也是密切相关的,自古以来,中医基本上是“毒”、“药”不分的。中医应用有毒中药治疗疾病,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宝贵的临床经验。长久以来,人们对大多数中药的毒副作用知之甚少,甚至错误的认为中药没有副作用,所以经常被作为对抗西医西药毒副作用的替代品来使,随着中药使用范围不断的扩大而产生的不良反应甚至中毒致死的临床报道也日渐增多,人们关注中药毒性反应。中药毒性反应发生的机制与中药本身的性质有关,也与人体机体状态有关。人体在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下对中药的反应有很大的差异,未辨证使用毒性药物,配伍不当,求医心切加大用量等是引起中毒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理性认识中药的毒性,本文结合临床对直接影响中药有毒与无毒的因素,从配伍,给药途径,用药次数,用药时间探讨分析如下:

1配伍

《本经·序例》云:“若有毒宜制,当用相畏、相杀者”。说明通过合理配伍,可以制约中药毒性,中和或分解其对人体有害的毒性成分。如生乌头毒性大,配用蜂蜜可降低或消除其毒性,故汉代《金匮要略》也有记载凡用生乌头必配蜂蜜。近年有人通过动物实验证明,蜂蜜与生乌头粉、生乌头煎液合用或与生乌头煎液共同浓缩后,给小白鼠灌服、腹腔注射,并与单用生乌头粉、生乌头煎液相对照,均有明显有解毒作用,其中与生乌头煎液共浓缩者效果最佳,与煎液合用者次之,与粉剂合用者较差[1]。又如,甘草能解毒,与附子、草乌等同用,能使附子、草乌毒性降低;大黄苦寒,与巴豆同用,能制约巴豆的辛热之性。相反,配伍不当,可产生或增强毒性。如传统认为十八反中的甘草与海藻本为无毒之品,合用后产生毒性,变无毒为有毒;甘遂、大戟有毒,与无毒而善解毒的甘草合用后,甘草不但能减缓其毒性,反使其毒性增强。这充分说明配伍不当可增强原有药物的毒性。另外,若临床使用时将数味有大毒或剧毒的药同用,无疑可使数毒增加,导致毒性增强。

2给药途径

中药的有毒无毒与给药途径关系密切,这是因为在常量用药的条件下,不同给药途径对药物成分的吸收影响很大,从而影响中药的整体毒性。概括的说,给药途径可分为体内给药和体表给药两类,体内给药包括口服、直肠灌注、肌肉及皮下注射、静脉注射等;体表给药包括皮肤与暴露黏膜给药等[2]。由于体内给药是药物直接与消化道黏膜、肌肉及结缔组织接触,或直接将药物注入血液中,故其成分包括有毒成分,易被机体吸收,并很快分布全身,显示疗效或不良反应。而体表给药是靠皮肤、黏膜等吸收药物成分故吸收速度相对缓慢,吸收量也相对小,对人体的作用也相对缓和。如砒石的剧毒,成人中毒量为10mg,致死量为0.1—0.2g。若按此量给人口服,即会导致中毒或死亡;若依法外用,局部小面积涂敷于正常皮肤,则不一定导致中毒,更不会死亡。

其次,同属体内给药范畴的不同体内给药方法,因将药物送入机体的具体部位不同,而对药物成分的吸收速度及效应相差很大,从而影响到中药的有毒与无毒。以注射剂为例,因有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皮下注射之不同,即可将药物分别送入血管内、肌肉组织、皮下组织等不同的肌体组织器官。由于不同的肌体组织与器官在结构和性能上相异,故对药物吸收速度不同,一般认为,注射于血管内的药物被肌体吸收速度最快,而注射于肌肉组织、皮下组织的药物,则吸收速度较慢。因此,若以同种等量对人体有一定毒害作用的药物为用,在用药后的单位时间内,通过血管给药的用药者,导致毒副反应的可能性就大;而通过肌肉、皮下给药的用药者,则导致毒副反应的可能性就小一些。

3用药次数

在每次另外,一些有大毒的药物如雄黄、砒石、铅丹、斑蝥、马钱子及升药等,每次用于体表时间的长短,也直接影响机体对药物成分的吸收和对局部肌肤的刺激程度。施药时间恰当,局部刺激适中,通过局部体表吸收的药物有毒成分未超过人体最大耐受量,就不会毒害人体,此时可谓“无毒”;应用时间过长,局部刺激强烈和通过局部体表吸收的药物有毒成分超过了人体最大耐受量,即可毒害人体,此时的药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有毒药了。

4结果

长久以来,人们对大多数中药的毒副作用知之甚少,甚至错误的认为中药来自大自然,无毒副作用,使用安全,可以放心服用。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毒性中药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在配伍、炮制、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方面应用不当有可能发生中毒。因此,毒性中药虽然有毒,在临床使用时只有正确理解毒性中药的内涵,按照中医理论以证立法,以法立方,以方遣药,考虑到证型、配伍、炮制、剂量、剂型等多方因素,完全可以减少和避免毒性事件的发生。

5结论

中药有毒与无毒是中药临床治病效能的反应,既是相对的,又是密切相关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对于中药的有毒品与无毒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具体药物具体分析。在一定条件下,中药的有毒与无毒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从有毒化为无毒,发挥治疗作用,是临床所需要的;从无毒转为有毒,不但不能疗疾,反而损害人体,是临床应避免的[3]。作为医药工作者,就是要创造条件,促使有毒化无毒,杜绝无毒转为有毒,从而提高疗效,将中药的“有毒”反应减少到最低限度,在使用毒性中药时,除了掌握其毒性成分、配伍禁忌、中毒的临床表现、抢救措施等知识外,还必须合理配伍,选用正确的剂型,只有这样,才能使有毒品中药唯药所用,才能更好地服务临床。

参考文献

[1]刘茂林,苗明三,李玉香,郭乃丽.金匮用乌头必用蜂蜜之谜[J].河南中医,1991,2.

[2]孙晓英.对中药注射液安全问题的探讨[J].亚太传统医药,2010,6.

[3]韩强.浅谈毒性中药的应用[J].中草药,2008,1.

标签:;  ;  ;  

临床使用方法对中药有毒与无毒影响的探讨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