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环境下的输电价格机理及实证研究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输电价格机理及实证研究

丁伟斌[1]2008年在《中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以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要求。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力交易制度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电力交易制度,因此研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力交易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试图从内涵、动力与机制设计叁个递进的视角对中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进行系统分析,具体研究层次及内容如下:首先,是一个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状况的概述,作为后继研究的一个基础,对本研究所涉及的相关研究对象、主体、关键概念进行科学和规范化的界定,尤其是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交易制度的概念与内容的阐述。尝试对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下的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内涵进行经济学范式分析。其次,在初步解决了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内涵问题后,再从解除管制和电力竞争两个方面对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动力进行分析,针对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效率进行系统的论述。最后,在上述基础上对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下的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制度设计进行规范性(Normative)分析,借助类似于路线图(Road Map)的分析范式,提出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力交易制度的原则与构想。最后针对若干我国电力交易制度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关键问题进行进一步阐述。全文共有九章,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1、2、3章,主要是研究的概述性部分;第二部分包括第4、5、6、7、8章:第4章主要对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内涵进行分析,第5、6章是对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动力进行分析,第7、8章是对我国电力交易制度进行制度设计;第叁部分为第9章,主要是研究的总结、政策建议和展望。本文主要创新点和研究结论可归纳为内涵、动力与机制设计叁个方面:关于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内涵方面:(1)本研究从系统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出发,结合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理解,创新性地提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四个发展元:社会元(S)、经济元(E)、环境元(H)、政治元(P),并指出电力交易制度构建在发展内涵上的双重兼容性,建立了对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内涵的认识框架。基于电力发展目标的多元性,本研究建立一个考虑CO2排放约束的整合资源规划模型,来分析环保要求会对电力供给规划产生的影响。将电力交易制度构建与电力体制改革制度化关联的历时结构的演进机制理解为一种重迭嵌入,并分为过渡性嵌入和移植性嵌入两种方式分别进行解释,极为形象地揭示了本研究所要讨论的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下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内涵;同时论证了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会形成一个新的决策集。新的决策集形成的决策或者某种变异性决策,单独看并不合算,但如果一种具体制度以外已经有了一种互补性制度,或者参数发生了变化,那么两个制度之间的相互支持会使得新决策获得强大的推力。关于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动力方面:(2)将改革红利的共同诉求的理论引入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动力分析当中,论证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动力可以归结为:各主体获得改革红利仍然是电力改革的主要动力;各主体对改革的激励构成电力改革的推动力;日益对外开放的中国对于电力改革产生外部压力;改革的法制化成为电力改革的内在张力。将电力交易制度改革理解为一种“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指出电力交易制度不是凝固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电力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要求的提高,进行创新性的适应和构建。因此多样性的电力交易制度均衡也提供了相互学习、不断试验的机会和机遇等,从而保证了电力交易制度的构建保持创新能力。(3)利用价值链理论、小生境理论进行产业层面的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动力分析,丰富了论证的理论深度和完整性。利用Panzar-Rosse模型对我国电力行业的竞争态势进行实证分析,Panzar-Rosse模型作为一种非结构性方法,无需事先知道每个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就可以定量评价市场结构与竞争程度的高低。利用Translog生产函数,结合浙江样本数据,对我国配售电业的最小有效规模进行了分析。(4)由于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的电力交易价格,因此从定价效率的角度论述我国电力制度构建的动力存在一定的难度,传统的文献分析中,大多是一种定性的概括论述。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避开具体价格数据的束缚,利用峰谷定价模型,通过构建四种市场竞争结构模型进行电力定价效率的博弈均衡分析,结论是:如果我国电力行业的售电侧市场不开放,仅仅开放发电侧市场,并不会有定价效率的提升和社会福利的提高,所以发电侧的开放能带来的改革红利甚少,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符合。如果逐步开放售电侧市场,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增加,那么定价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都会有明显的改善,从而在理论上阐明了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动力源泉。关于电力交易制度的机制方面:(5)我国电力交易制度的构建一定是一个渐进的、分阶段推进的进程。我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阶段性方案可以是:着力进行区域性与全国性电力市场体系的初步构建,全面开放发、输、配电业,允许电力代输以及直供电力等交易模式。在由原有国家电力公司继续承担电力最后供应义务和调度义务的前提下,开放民营公司进入各类电力业务经营。在阶段性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和自由竞争的程度,最终将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电力市场垂直分割为发电、输电、配电以及售电业四种电力企业,并采取类似电力池的交易模式或双向合约交易模式,成立集中交易的电力交易所PX及配以电力的场外交易,成立独立系统调度制度(ISO)。(6)输电体制改革(假定已经将售电环节分离),应在已经基本完成的我国输电网络的功能性分割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结构性分割,可以要求电网公司在成立控股公司的安排下,将其业务作结构性的分割,分别成立输电与配电公司,其中输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与输电网络的规划、运转与维护,并且仍需建立公平的调度机制,而其它部门则回归市场竞争。(7)国家叁级电力市场是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是一直以来,没有文献系统地阐述电力市场的分层机理以及需要区域性电力市场作为一个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基石的理论问题。本研究利用古诺二期博弈模型的推理来分析形成不同层次电力市场的内涵,这就从理论上阐明了电力市场的分层机理以及需要区域性电力市场作为一个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基石的理论问题。

李佩泽[2]2003年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的输电价格机理及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的电力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时至今日,中国电力工业重组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标志我国进入了电力市场改革的新时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其核心就在于使电网走向市场,实行商业化运营。为适应输电网开放使用和建立电力市场的大趋势,输电定价问题,已经成为各国竞相研究的新问题之一。国外对输电价格及其相应的形成机制、管制措施的研究有一些成果,但是,我国的电力工业改革有其特殊性,不能照搬国外的成功经验,必须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输电价格形成机制及其管制措施,才能确保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不断推向前进。本文将立足于中国电力工业改革的现状,分析传统输电费用计算方法的优缺点及各自的适用范围;吸收借鉴目前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对于如何确立合理的输电价格形成机制,给出了一些建议;最后,结合叁峡电力市场的建设,进行了一些实证研究,给出了一种适合叁峡电力市场的新的输电费用分配计算方法。

李晓彤[3]2015年在《跨区电力交易均衡优化模型及输电价格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打破垄断,逐步引入竞争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是世界各国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为充分发挥电力工业的规模效益,市场化改革应突破省为实体、打破省间壁垒,进而在更大规模的区域范围内开展。因而,跨区电力交易已成为电力工业改革的主要议题之一。“十二五”期间,随着电力系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高压远距离输电技术的实现,各电网间的跨区电力交易将使电网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补偿调节、错峰、调峰等许多功能,从而在更大空间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我国煤炭、水力以及风力等自然资源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部和西南部地区,而能源的消耗中心却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造成能源资源分布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得各地区的电源建设规模、电力市场空间等差异较大。这种差异决定了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必须实现“西电东送、南北互供”的发展战略,实现全国范围内跨区域的电网互联和电能交易。因此,充分发挥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的优势,建设大型煤电、水电、风电、核电基地,通过跨区送电解决我国部分经济发展较快、能源短缺地区的电力需求,将是我国未来电力发展的主要趋势。然而,跨区电力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完善和交易范围的扩大、参与的利益主体逐渐增多以及电能交易量的逐步增加的趋势,跨区电力交易遇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现代系统科学理论、市场经济理论、企业经营管理理论、网络理论以及成本理论等的研究成果作为理论基础,重点运用电力市场经济理论和电力交易的价格理论,系统的开展了对我国电力市场的区域框架和区域电力市场的运营理论与方式等相关方面的研究。并且,本文通过对国外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借鉴和分析,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实践情况,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第一,构建基于互联容量协调的拍卖模型,解决系统容量不足情况下跨区交易可能产生的阻塞费用问题。通过计算每个交易的总阻塞费用,解决实现均衡时,处罚费用标准按照互联中潮流的比例进行分摊;第二,构建基于隐式拍卖的跨区电力交易模型,从竞价效应和电量效应角度,研究跨区互联下竞价价格的变化趋势与区域之间收益和损失的重新分配问题;第叁,构建跨区双边协商交易价格模型:此处,构建了约束条件分别为供大于求条件下、供求基本均衡条件下以及供大于求条件下以购电省份的销售电价为基础的电价模型,此外还构建了丰水期以火电变动成本为基础的电价模型,拟解决我国跨区电力交易电力定价问题;第四,以区域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函数,跨区输电补偿基金和全部网络成本预算为约束条件,构建基于纳什均衡条件的跨区电力交易监管模型,研究跨区电力交易中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博弈问题。

吴至复[4]2007年在《基于水火电优化配置的市场交易机制、模型及其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水火电是我国未来电力市场中参与市场竞争交易的主要电源类型,水火电优化配置市场机制是我国电力市场设计的一个核心问题和全新课题。由于我国目前电力行业内部之间的经济(价格)关系以及与上游的资源行业或用户侧之间的经济(价格)关系尚未理顺,因此目前实现我国水火电优化配置仍需政府集中统筹地考虑市场上、中、下游的资源协调配置问题。本文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为背景,从水、煤资源的优化配置,水火电竞价上网,电力输配和销售四个环节来分析探讨市场机制的构建及其相互之间的协调的相关理论方法及其应用问题,试图使得这些理论方法能够对于如何通过市场机制和需求侧的响应进行整个系统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实现价格合理反映资源价值和稀缺程度,并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同时引导合理的增量投资、促进环保政策的落实等方面起到理论指导作用。目前国内外有关电力市场机制及其交易模型的研究成果中一般都只以火电机组作为研究对象,而对于水火电系统内部与外部协调优化的市场机制和交易模型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则较少。本论文以经济学理论和电力市场理论为研究基础,并重点考虑水火电基本特性及其同时参与市场竞价交易面临的特殊问题(如水火电成本之间的差异、水电优先利用问题、水电来水波动带来的风险问题),研究构建水火电竞争交易的市场机制、交易模型和有关措施,以实现水火电之间的协调优化;同时,论文还围绕水火电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模型这两项核心研究内容,统筹考虑电力市场的上游和下游的资源优化配置,分析建立了水火电优化配置的市场机制体系,以实现市场上、中、下游的协调优化。论文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不仅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为背景,研究确立了水火电优化配置的有关理论,还将研究这些理论与方法,结合实际课题进行了实证研究,以确保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可为我国未来水火电优化配置的市场机制设计与运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参考。本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1)提出了水火电优化配置的市场机制框架,并从实现水火电系统内部及其与外部资源协调优化配置角度,研究论证了电价与上游资源价格联动机制和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机制;(2)提出了水、煤资源优化配置的理论框架,分析论证了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水、煤资源优化配置机制;(3)提出了水火电参与主电能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竞价、梯级水电站竞价与协调、发电权交易的多种模式,并分别对各种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4)建立了基于发电机组出力最优化机制、基于供应函数投标机制和基于博弈论的叁种水火电同台竞价交易模型;(5)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6)对所提出的理论模型方法进行了相应的实证研究。通过查新与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对比,以上研究成果中(1)、(2)和(4)具有明显创新性,其他研究成果具有部分创新性。

李洪东[5]2009年在《区域输电权市场模式及其市场力控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国家级电网为核心、区域电网为支撑、省级电网为基础”的电网格局,以此为基础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正稳步推进。由于不同区域的电网结构不相同,区域间的电网互联情况差异较大,在市场环境下必然会出现输电阻塞、区域间电价差异和电价波动。为了更好地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区域间电力互济,缓解输电阻塞,防止电价剧烈波动,引入输电权机制是公认的有效途径。在全面综述了输电权和市场力控制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地研究了物理输电权、金融输电权的交易机制,提出了满足潮流计算准确性和可收敛性要求、并适应于输电权理论的简化输电线路潮流数学模型。应用市场均衡与价格理论、生产与需求函数理论、最优化理论、对策论以及电力系统分析等相关理论与方法,重点研究了点对点期权型金融输电权的盈利合理性模型、拍卖模型、期权的定价模型、最优潮流与市场均衡的协调模型、经济调度模型及其求解方法,以及期权型金融输电权模型的约束条件与可行性、最优化约束条件的确定、市场均衡模型分析、期权的套期保值方法等。详细研究了期权型金融输电权的拍卖模型和盈利合理性模型的求解方法,并与蒙特卡罗仿真算法相结合,对其进行了模拟仿真。研究提出了以电力期权、远期合约交易和双边交易(大用户直供电)为核心的区域输电权市场模式。在此种市场模式下,分析了区域电力市场中市场力产生的原因及其维持机理、输电权对市场力的影响,构建了市场力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各指标的度量方法。基于以上理论与模型研究,提出了区域市场力的防范策略,用模拟数据验证了利用输电权规避输电阻塞和利用输电权通过策略投标获取利益的有效性。并采用我国某区域电力市场的实际运行数据,对区域输电权市场模式下的发电商市场力控制策略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研究成果对于研究和实施“大用户直购电模式及其相关的运作机制和规则”、“区域输电权市场模式设计及其市场力防范”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熊少宇[6]2010年在《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也逐步开展,2002年我国正式颁布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入了全新阶段,这一阶段既是机遇也充满挑战,世界电力体制没有成熟模式可以参考,因此,立足于我国电力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解除管制、引入竞争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电力行业发展的大趋势。现代电力工业改革就是要将电力工业纳入市场经济框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电力体制改革是一个非常大的课题,电力投融资体制是电力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本论文着力研究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问题,以期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有所裨益。论文分叁部分,共九章。第一部分(第一、二、叁章)是理论综述和素材基础。第一章引言。对国内外电力投融资体制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提出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方法,指出本文的创新和不足。第二章电力投融资体制理论综述。对电力投融资体制相关概念(电力市场、电价、电力投融资以及电力投融资体制等)进行了界定,概述了自然垄断理论、电力投融资理论和电力产业规制理论。本章是本文分析研究的理论基础。第叁章国外电力投融资体制介绍与比较。以英国、美国和巴西、智利为例概述了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情况,比较了这些国家电力投融资体制的相同点和差异性,分析了对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第二部分(第四、五、六、七、八章)是本论文的核心部分。第四章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沿革、现状与问题分析。概述了20世纪70年代末至于2002年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经历的四个阶段,并从产权结构、市场形式、电价机制以及产业规制等方面分析了2002年以来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情况以及电力投融资体制的现状,论述了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力投融资体制制度缺陷(制度供给缺失和规制体制缺陷)和市场机制缺陷(电力市场缺陷和电价机制缺陷)。第五章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创新分析。首先分析了我国电力投融资制度供给创新——电力产业政策制度供给创新和电力规制体制创新;其次分析了我国电力投融资市场机制创新——电力投融资资本市场创新和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创新。第六章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路径选择。从电力产权改革、电力市场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叁方面分析了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分析了电力产权改革对于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存量电力资产产权重组的路径和新增电力投资产权多元化的方式;分析了我国发电市场寡头垄断竞争模式,提出了基于电力租的最优竞争模式以及基于私人参与的规制激励重建;分析了以火电为代表的传统能源和以风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定价模式,以西电东送为例论述了区域电力输电定价机制改革。第七章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实证分析。在发电项目投融资体制实证分析中,建立了系统动力学模型,论述了寡头垄断竞争条件下容量投资决策问题;在输电项目投融资体制实证分析中,提出了基于电网阻塞管理的最优输电容量投资决策模型。第八章案例分析。通过对叁峡工程建设十多年来的投融资实践的总结,分析了大型电力项目的投融资体制基本特点,论述了大型电力项目投融资体制制度供给、产权设计和筹融资策略等方面的经验第叁部分(第九章)是总结。总结了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对完善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刘敏[7]2003年在《电力市场输电与辅助服务的若干理论及应用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电力市场是国际和国内电力工业的发展趋势。在各国的电力改革中,其中一个主要热点是辅助服务的解捆。本文从国内外近叁年的辅助服务研究资料中总结出:发电侧辅助服务的定价问题和电网调度侧关于主辅电力市场的协调问题仍旧是各国需要努力探索的。本论文把新型的辅助服务理论与我国的改革实践相结合,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研究:1.独立于主市场(电能市场)之外的辅助服务市场结构;2.发电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协调优化调度的数学模型和一种由顺序调度法与同时调度法结合而成的最优协调调度方法;3.一种新的辅助服务市场招标及其交易的方法;4.备用容量辅助服务市场的可中断负荷(IL)管理数学模型;5.特定输电服务的固定成本分配方法。 通过实例研究,本文得出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成果:1.研发了发电和辅助服务市场协调优化调度模型的软件系统,并把它们应用于实际,得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2.通过实例得出这个辅助服务市场招标与交易的新方法能够明显减少辅助服务的总成本。采用这个新方法可以使市场运营管理机构通过招标得到最优的辅助服务方案,同时遵守给定的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根据新方法开发的软件系统实际运行结果表明,当投标数量低于100,不同投标价格数目低于50,该软件的计算速度可满足实时运行要求。但当投标数量和投标价格数目不断增加后,该软件需进一步改善计算功能,才能满足实时运行要求;3.将IL作为二级备用容量服务措施之一,设计了IL的市场结构及其运作模式,并通过实例验证了其市场功能效果。将每条负荷母线上的边际网损系数放入到数学模型中,以此考虑了投标者地理位置的影响。模型中考虑了系统运行备用预测值对IL投标行为的影响(作用)。实例计算分析结果表明,IL市场的运作可以减少电网峰荷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通过IL合同的最优化设计,可以使得IL成为一项很有效的措施;4.本文给出了用于指导制定“短时”输电服务价格的一个比率a的计算方法及其实证分析。应用这个比率来指导输电固定成本在“短时”,服务上如何分配。这个比率给出了与长期输电服务相比,“短时”服务应该分摊的输电固定成本的比例。输电成本的合理分摊对于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成功有着重要的作用。实例计算结果表明,a值在相当大的模拟分析范围内稳定性能很好,可以将它推广到更大的电网中去。

李世新[8]2010年在《中国发电市场的内生性进入壁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电力产业在历史上是一个垂直一体化的垄断产业,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以后,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发电环节被横向拆分并引入竞争机制,进而形成了一个新的市场一发电市场。在发电市场各类企业的竞争中,国有垄断企业处于领导者地位,众多的中小国有企业与新进入的民营及外资企业处于跟随者地位,并且在位发电企业面临着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威胁。到目前为止,发电市场中各类企业竞争的结果是,国有垄断企业在全国装机容量中占有的比重迅速提高,而民营和外资企业等外部资本占有的比重逐年下降。发电市场利润率长期高于工业平均利润率,之所以没有发生新企业的大量涌入(这里主要指非国有资本),是因为政府实施了严格的行业进入规制政策;在发电市场放松进入规制以后,政策性的进入壁垒大幅降低,潜在竞争者必然会参与到发电市场的竞争中以求分得“一杯羹”。为了维持其垄断地位以及获取长期的垄断利润,国有垄断企业具有较强的动机,采取策略性行为排斥其他竞争对手以及阻止潜在竞争者进入发电市场,这种策略性行为构成了发电市场的内生性进入壁垒。自贝恩提出进入壁垒的概念以来,对市场进入壁垒问题的研究一直是产业经济学或产业组织理论的一个热点、重点和前沿研究领域,其主要学派的理论对相关国家反垄断政策的制定和司法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进入壁垒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与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与市场绩效问题紧密相关,某一产业的进入壁垒越高,则该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越高,市场势力也就越强,价格越是偏离竞争性的均衡价格,市场上的资源配置效率也就越低。在结构主义学派看来,进入壁垒问题是SCP范式的核心和枢纽。因此,研究发电市场的进入壁垒问题对于提升发电市场效率的重要性堪比电力体制改革。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除了少数文献从规模经济、行政垄断等角度研究进入壁垒以外,几乎没有人系统地研究过中国发电市场的进入壁垒问题,更没有人注意到放松进入规制后的垄断产业进入壁垒所具有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目前较为流行的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策略性行为为研究的切入点,运用博弈论方法构建了一个理论体系,分析了这一现象的形成机理,同时使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对内生性进入壁垒(过剩的装机容量)与潜在竞争者进入(新增加企业单位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结合内生性进入壁垒对发电市场的影响,最后提出了解决内生性进入壁垒问题的政策建议。具体来说,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析了中国发电市场内生性进入壁垒产生的现实背景,简要介绍了电力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发电市场准入政策的变革以及中国发电市场的进入与退出状况,为理解外生性进入壁垒减弱背景下内生性进入壁垒的产生提供一个基础,让读者对本文的研究对象有一个初步的把握;二是根据中国发电市场企业竞争关系的现实情况,构建了一个内生性进入壁垒形成机理的理论体系,系统地考察了新进入企业对在位企业利润的影响、在位企业中领导者企业与跟随者企业在面临潜在竞争威胁时的策略行为选择以及在位垄断企业阻止潜在竞争者进入的动态博弈关系;叁是在中国发电市场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中国发电市场容量过剩的状况,确定了过剩装机容量的来源,然后利用经济计量模型,研究过剩的装机容量与新企业进入之间的关系,检验了过剩的装机容量阻止新企业进入的推理,最后通过对发电市场寡头企业规模效率的分析,排除了规模经济的可能性;四是内生性进入壁垒对中国发电市场的影响与政策建议,分析了内生性进入壁垒对中国发电市场的影响,如滋生市场势力、损害消费者福利等,并提出了减少发电市场内生性进入壁垒的政策建议,如反垄断政策、非对称规制等。在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主要得出了叁点结论:一是过剩的装机容量事实上构成了目前中国发电市场的进入壁垒;二是中国发电市场上的过剩装机容量是寡头发电企业产能扩张的结果;叁是中国发电市场高利润率、低进入率现象存在的原因,在于内生性进入壁垒的产生抵消了政府降低外生性进入壁垒的积极努力。本文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之处:其一,为促进发电市场的竞争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其二,构建了一个内生性进入壁垒形成机理的理论体系;其叁,测度了过剩的装机容量并对过剩的装机容量与新企业进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选择了一个新的视角研究发电市场的进入壁垒,试图以此解释中国发电市场放松进入规制后仍然保持高利润率、低进入率的原因。由于本文只是尝试之作,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来说,主要有两点:一是没有考虑发电方式的结构性调整、经济周期性波动造成的短暂性的生产能力过剩、区域竞争重复建设导致的生产能力过剩以及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等原因形成的生产能力过剩;二是在使用计量分析工具时,样本数量略显单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多元回归结果的说服力。

李泓泽[9]2013年在《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外部性影响机理及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进行,电力管理体制的变迁使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关联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发电厂商、电网公司、电力用户和环境与社会等各利益主体的行为活动可能会对电力系统其他主体产生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有效解决的影响,即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存在着一定的外部性影响,这可能会导致相关主体的经济性受到影响。因此,对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外部性影响机理进行研究,设计外部性补偿机制并提出外部性补偿政策,能够有助于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外部性问题的有效解决,从而实现各主体间利益的合理补偿,促进各主体的良性发展,进而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实现电力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协调发展。本文以外部性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为基础,对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物理关联性和经济关联性进行了分析,构建了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外部性影响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了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外部性补偿机制,从外部性影响定量分析、外部性补偿机制和外部性补偿政策这种研究思路对大规模风电机组并网发电、抽水蓄能电站投运和辅助服务提供的外部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第一,对发电厂商、电网公司、电力用户及环境与社会等电力系统多元主体的功能和目标进行了详细地阐述,进而对多元主体间的物理关联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经济体关联性进行了分析。第二,对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外部性影响进行了概况分析,对大规模风电机组并网发电、抽水蓄能电站投运和辅助服务提供的外部性影响机理进行了详尽地研究,构建了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的外部性影响评估指标体系。第叁,确定了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外部性补偿的目标和原则,提出了大规模风电机组并网发电、抽水蓄能电站投运及辅助服务提供的外部性补偿的一般思路和途径。第四,基于随机生产模拟方法构建了大规模风电机组并网发电的外部性影响评估模型,并进行了实例测算;进而从正、负外部性两个方面对大规模风电机组并网发电的外部性补偿机制进行了设计;最后,提出了大规模风电机组并网发电的外部性补偿政策。第五,基于随机生产模拟方法构建了抽水蓄能电站投运的外部性影响评估模型,并进行了实例测算;进而提出了抽水蓄能电站投运的外部性补偿机制;最后,提出了抽水蓄能电站投运的外部性补偿政策。第六,考虑到辅助服务提供的特殊性和我国当前辅助服务市场的现状,借助AGC投运的贡献量、备用提供的贡献量来表征其对电力系统多元主体产生的外部性影响程度,进而构建了辅助服务提供的外部性影响评估模型并进行了定量测算;据此设计了辅助服务提供的外部性补偿机制,并提出了相应的补偿政策。

扶缚龙[10]2008年在《放松规制条件下电力传输企业的激励规制研究》文中提出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电力产业开始了市场化改革。尽管各国电力产业的结构和改革方式各不相同,但其主要目标是:根据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规律,在电力产业中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私有化和价格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和使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企业内部的生产效率,从而带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的主要特征是采取市场为导向的方法,运用生产和资本市场的规律,通过价格机制、竞争和私有化获得配置和内部效率,从而达到效率目标。大多数国家的电力改革始初主要是在发电和电力供给端引入价格机制和竞争,而传输和配送功能由于它们的自然垄断特性而很少受影响。随着发电侧电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输配电侧放松改制的改革也逐步展开。电力市场改革议程中最重要部分包括在仍保持规制的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环节引入“激励规制”机制替代传统的“成本服务”或“收益率”规制。在自然垄断的输配电环节建立激励性规制制度的目的是向企业提供激励以改进它们的投资和运行效率,以确保消费者从效率收益中获利。期望激励规制机制能够对规制企业提供更强的激励以有效的成本方式降低成本、改进服务质量,刺激(或至少不是阻碍)新的生产和服务的引入,以及促进受规制的基础设施服务的有效的投资和接入定价。建立有效的输配电企业激励性规制机制的具体目标是:(1)电网所有者能够回收包括运行、维护和投资的全部成本;(2)必须有效地提供对维护、升级和扩展系统的长期激励;(3)定价机制应能提供良好的节点信号,指导市场参与者何时何处使用系统,以鼓励其有效利用输电系统。同输配电企业的规制内容相对应的是输配电企业的输配电价格的激励性规制、输配电企业的服务质量的激励性规制以及输配电网络的激励扩张激励性规制叁个方面。这叁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也是当前各国学者和电力市场改革的实践者重点关注和研究的叁个重要方面。本文的研究也将从这叁个方面展开。毫无疑问,对输配电企业的输配电价格的激励性规制、服务质量的激励性规制以及输配电网络的激励扩张激励性规制的研究具有非常强的理论和政策含义,这些研究成果也对世界其他国家正在进行的电力行业改革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同时,在这些研究中争论的存在也表明,在对输电网络公司治理结构,激励规制模式以及投资模式的选择上,理论和实践尚没有找到最优的模式,各国在改革的过程中,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结合自己的国情,选择最适宜的治理和投资模式。文章主要围绕前面提到的电力传输企业的激励规制目标展开论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1)对激励规制理论在电力传输企业应用中,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规制者从哪里获得企业的真实成本和机会成本分布的信息?规制者是否应该向被规制企业提供一个契约菜单?采用什么样的基准作为被规制企业成本、收益和其他绩效指标,以及如何随时间变化对基准进行修正?激励机制的强度应该怎样?激励机制应该具有全面性还是“局部性”?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特别是电力传输企业的激励规制的框架的确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尝试运用经济模型和比较分析方法在中国现阶段体制环境不变的条件下探索激励性规制目标模式的选择。在对影响激励规制强度的信息租金和规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力产业的实际状况,指出我国的电力产业选择具有相当激励强度的规制政策较为合适。(3)对电力传输企业标竿激励涉及的绩效评价的技术方法、以及标竿激励规制方法和过程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我国电力传输价格规制现状,结合我国电力传输企业的具体特征以及标尺竞争理论和绩效标竿方法,提出了价格上限规制和标尺竞争规制相结合的综合输电价格规制模型,特别是提出了基于Mulmquist指数的电力传输企业的生产效率的测度模型,并综合输电价格规制模型规制目标、结构设计、输入因素以及(RPI+X)+/-Z的X因子以及Z因子的设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4)在第叁章关于输电服务价格激励规制的研究没有考虑电能量的变化,即基于“同网同质同价”的基础上,没有涉及到电能的质的不同。但是,电力供应中断和电力质量问题会给用户造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从另一个角度说,输电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使用者提供不同质量的电能产品。在对电力供应高度依赖的今天,输电价格(费用)规制(确定)的以质定价已经是输电价格不容回避的问题。在第四章中,通过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将电力传输企业价格规制和传输服务质量激励有效结合,达成成本节约和服务质量之间均衡的桥梁,提出了电力传输企业服务质量规制激励模型——基于价格上限激励规制的修正模型。引入服务质量的考察内容,以保证用户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在标尺竞争条件下不会降低。(5)由于在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中,规制者和规制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对成本的不了解以及对降低成本的努力的不可观测,势必在激励规制工具选择中导致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之间的博弈。通过采用电力企业的实际数据进行分析比较,考察监管部门在运用基于前沿面理论的绩效标杆激励规制政策对电力企业进行监管时,所面临的一些策略问题。实证分析的结果给为规制者进一步优化改进激励性规制政策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6)我国电力行业的结构性拆分已经初步完成,成立了独立的电网公司。但是我国的输电网络建设非常薄弱,输电网络建设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发电市场竞争的“瓶颈”。在我国电力行业改革的背景下,传统的输电网络扩展模式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在现有的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下,向电网公司提供正确的投资激励,使输电网络公司进行有效的网络扩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因此在第五章对电力传输企业的价格规制与电力传输容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然后分别探讨了当前传输容量扩展的两种主要模式(激励规制模式、传输权模式)一般运行机理和在实践中运用存在的问题和启示,进一步结合我国的当前的实际情况,探索我国电力传输容量扩展的可行模式——金融传输权市场。总之,我国电力产业的体制改革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独立的电力传输网络和监管机构已经成立。在我国电力行业改革的背景下,传统的输电网的价格规制和网络络扩展模式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在现有的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下,确定有效的价格规制模式,如何向电网公司提供正确的投资激励,使输电网络公司进行有效的网络扩展,以及如何对网络扩展进行规划和审核都是摆在新的电力监管机构面前的难题。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电力改革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针对性强,也对其他基础产业规制改革也能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因此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适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国电力交易制度构建研究[D]. 丁伟斌. 浙江大学. 2008

[2].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输电价格机理及实证研究[D]. 李佩泽.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3

[3]. 跨区电力交易均衡优化模型及输电价格机制研究[D]. 李晓彤. 华北电力大学. 2015

[4]. 基于水火电优化配置的市场交易机制、模型及其应用研究[D]. 吴至复.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7

[5]. 区域输电权市场模式及其市场力控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 李洪东.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9

[6]. 我国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D]. 熊少宇. 武汉大学. 2010

[7]. 电力市场输电与辅助服务的若干理论及应用问题研究[D]. 刘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3

[8]. 中国发电市场的内生性进入壁垒研究[D]. 李世新. 东北财经大学. 2010

[9]. 电力系统多元主体间外部性影响机理及补偿机制研究[D]. 李泓泽. 华北电力大学. 2013

[10]. 放松规制条件下电力传输企业的激励规制研究[D]. 扶缚龙. 中南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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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环境下的输电价格机理及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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