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发票抬头开个人
2022-10-21阅读(648)
问:发票抬头开具“个人”可以么?
- 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专用发票是不可以开给自然人的,普通发票可以,比如
1、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发票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
2、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通讯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3、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发票(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房租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 答:首先只有普票可以只填写“个人”
其次如果你要报销,那就写公司名称,要不然很难给你报销了。 - 答:你如果不要用于报销就可以,如果是单位需要报销的,就一定要开发票抬头是单位的。
问:发票抬头开具“个人”可以么?
- 答:可以开具个人发票抬头。因为他可能只是自己购买和企业没有关系,所以就用个人发票了,如果用企业写抬头还需要企业的税号,才可以进行报销,个人的话,如果企业给报就可以报,不给报就不用报了。但是企业给报个人的话,还需要出示证明个人的消费是和企业有关的,如果不能出示是不可以报销的。种类分为:商业发票:抬头是买方,即收货人 ;海运提单:抬头就是to order of ....一般是收货人,即买方,也有空白抬头的,还有来人抬头的(to bearer) ;汇票:三种: 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抬头(来人抬头) 抬头人都是卖方或其指定收款人 ;支票:抬头是收款人 。信用证:不讲抬头,只讲受益人和开证人。
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答:可以的,发票抬头可以写个人也可以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扩展资料: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般来讲,发票抬头是指收取发票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发票不仅是报销的凭据,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如果你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没有发票那么你就失去了解决问题或索要赔偿的重要凭证。如果你乘车没索取发票,发生事故时很容易引起纠纷发生。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时,消费者购物却没索要发票,造成调解不成乃至移交工商机关处理时,取证困难的情况也较多。开具发票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确认。
参考资料: - 答:可以啊!我买书的发票都是开的我的名字,也可以报销!
- 答:可以。
根据国家的《发票管理办法》,发票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个人或其它组织为购买方开具的付款凭证,如果你说的发票抬头是指发票中的付款人,发票中付款人可以是个人,客户说不能写个人名字,是怕不能报销,不是不合法。不过按客户的要求,即使只写“个人”,不写客户名字,也不能报销,只有写上可以为其报销的企业名称才可以报销。 - 答: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但是以下费用可以例外处理:
1、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发票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
2、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通讯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3、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发票(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房租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扩展资料
发票的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英译:invoice title。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
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
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参考资料: - 答:客户消费要求开票抬头写“个人”,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 答:专票抬头不可以开个人名称,普票可以。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个人抬头的发票只要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费用支出,也可以税前扣除的。
1、医药费票据是允许税前扣除;
2、火车票和机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报销费票据;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
6、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允许税前扣除的),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依据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以个人抬头电话费的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只需要调整一次,不能重复调整。
建议:企业可以把通讯补贴/电话费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纳税负担。 - 答:专票抬头不可以开个人名称,普票可以。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个人抬头的发票只要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费用支出,也可以税前扣除的。
1、医药费票据是允许税前扣除;
2、火车票和机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报销费票据;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
6、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允许税前扣除的),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依据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以个人抬头电话费的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只需要调整一次,不能重复调整。
建议:企业可以把通讯补贴/电话费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纳税负担。
问:发票抬头写个人有效吗
- 答:法律分析:有效。发票抬头可以写个人,也可以名字。发票抬头写“个人”与直接注明购买者个人的姓名,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也不影响消费维权,虽然没有写购买者姓名,但购买者只要持有抬头为“个人”的发票,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