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土地国有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土地,公权力,租金,城乡,城镇,土地出让金,房产税。
土地国有制论文文献综述
羽键,牛凤瑞[1](2019)在《实行城乡一体的土地国有制为什么不适宜》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土地制度的改革、权益的重构问题,尤其复杂、艰巨。当前有一种观点认为,不改变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诸多障碍将难以逾越,因而主张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城乡一体的土地国有制。本文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期刊2019年24期)
郭娜[2](2018)在《日本律令国家的土地国有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7世纪中叶,日本为缓和大土地兼并所激化的社会矛盾,通过大化改新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律令制国家,将贵族的私地私民均收归国有,行班田收授之法。日本律令时代的土地所有形态是土地国有制,但国家对土地的权利不是所有权,而是调节贵族与农民阶级对立的国家公权力。所以,土地国有制是国家公权力为抑制阶级矛盾呈现出来的外在形态,土地和人民实质上仍为贵族阶级共同所有。(本文来源于《日本问题研究》期刊2018年05期)
李济广[3](2013)在《土地国有制与经济发展、社会平等和生态文明》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国有是人类历史的不懈追求,马克思恩格斯深刻论述了土地国有化的优越性。土地国有制不仅有利于均衡、顺利地发展生产力,能够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而且最有利于生态平衡,最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所有制经济以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为目的,必将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破坏生态的根源,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公有制还必然消灭生态剥削和生态福利的严重分配不均。在现实的城市拆迁和农地征用中应维护国有土地权益,集体经济作为部分人共同所有的私有制难以实现社会范围的共同富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以土地国有化为大方向。土地国有化应构建好以国有为基础的多形式土地产权,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是管理好国有土地的根本保障。(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期刊2013年01期)
赵志浩[4](2012)在《试论传统中国土地国有制的实现形式和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为了在争霸战中取胜,纷纷建立了土地的国有制,为了实现土地的国有制,历代王朝采取了各种措施和办法。在唐中期以前,以直接控制土地和人口为侧重点,在唐中期以后,国家变革税收制度,土地税以征收银两为主,利用市场价格关系实现土地的国有制。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是土地国有制的必然产物,它反过来对土地的国有制造成冲击。为了更好地实现土地的国有制,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和办法,比如采取控制人口、丈量土地、政治干预等等办法,除此之外,国家还利用各种办法间接收税,比如像汉代的专卖制度。(本文来源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4期)
杨俊峰[5](2011)在《我国城市土地国有制的演进与由来》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土地国有制是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土地制度,是我国整个土地制度的关键和症结所在。在建国之后直至现行宪法颁布之前,尽管经历了多次土地国有化的运动,但至少在宪法和法律上都未否认非国有土地的存在。现行宪法中城市土地国有制的规定在制定时就存在着值得商榷之处,并在之后又引发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尤其在当前的情势下,必须正视并力图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来源于《甘肃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1期)
董晓岩[6](2010)在《中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建设——基于城镇土地国有制条件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完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是健全中国地方税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在中国城镇土地国有制的条件下,对包括土地和房屋在内的房地产征收统一的物业税存在法理上的障碍。中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必须立足于城镇土地国有制的背景,正确认识和处理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的关系,应将现行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分解为一次性收取的土地补偿金和分年度收取的土地年租金,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建立以土地年租金和房产税为主体的地方财政收入制度体系。(本文来源于《经济与管理》期刊2010年08期)
董晓岩[7](2010)在《城镇土地国有制条件下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完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是健全我国地方税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在我国城镇土地国有制的条件下,对包括土地和房屋在内的房地产征收统一的物业税存在法理上的障碍。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必须立足于城镇土地国有制的背景,正确认识和处理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的关系,将现行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分解为一次性收取的土地补偿金和分年度收取的土地年租金,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建立以土地年租金和房产税为主体的地方财政收入制度体系。(本文来源于《经济与管理研究》期刊2010年07期)
余力[8](2010)在《土地国有制,地产调控死结》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实际上只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那就是政府,各房地产公司都是它的分支机构。狼真的来了!国内房地产市场犹如沸腾的火锅,这一切都源于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组合拳。这些政策在市场中引发了波动,造成(本文来源于《南风窗》期刊2010年10期)
王湃[9](2007)在《论西汉封建土地国有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学术界对于我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的认识分歧太大,近年来出现了几种较为普遍的观点——国有制、私有制、多种所有制并存,即中国古代社会同时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大土地占有制、大土地所有制、中小土地所有制、残余的村舍所有制等。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以“观念国有”和“法权国有”为基本点论证了西汉时期的土地所有制为国有。并将历史文献与出土史料相互印证,从“国家授田”“户籍制度”和“徭役地租”叁个层面,对西汉时期的土地国有制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论述。通过对“点”与“面”,“地上”与“地下”的全方位论证,基本上认同西汉时期实行的是封建土地国有制。(本文来源于《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2期)
何满子[10](2003)在《关于土地国有制问题答牧惠》一文中研究指出牧惠兄: 惠赐的《松仔岭事件真相》一册奉到,大函也已拜读。书涉及土改中的一段公案,恰与您所提出的土地政策问题有微妙的关联。但以愚见,您所提的问题核心,是所有制和实际控制(经(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报》期刊2003/12/11)
土地国有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7世纪中叶,日本为缓和大土地兼并所激化的社会矛盾,通过大化改新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律令制国家,将贵族的私地私民均收归国有,行班田收授之法。日本律令时代的土地所有形态是土地国有制,但国家对土地的权利不是所有权,而是调节贵族与农民阶级对立的国家公权力。所以,土地国有制是国家公权力为抑制阶级矛盾呈现出来的外在形态,土地和人民实质上仍为贵族阶级共同所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土地国有制论文参考文献
[1].羽键,牛凤瑞.实行城乡一体的土地国有制为什么不适宜[J].中国房地产.2019
[2].郭娜.日本律令国家的土地国有制研究[J].日本问题研究.2018
[3].李济广.土地国有制与经济发展、社会平等和生态文明[J].社会科学.2013
[4].赵志浩.试论传统中国土地国有制的实现形式和途径[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
[5].杨俊峰.我国城市土地国有制的演进与由来[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1
[6].董晓岩.中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建设——基于城镇土地国有制条件下的分析[J].经济与管理.2010
[7].董晓岩.城镇土地国有制条件下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建设[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
[8].余力.土地国有制,地产调控死结[J].南风窗.2010
[9].王湃.论西汉封建土地国有制[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
[10].何满子.关于土地国有制问题答牧惠[N].社会科学报.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