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秦至汉初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语气词,音理特征,流变,动因
秦至汉初论文文献综述
刘璐亚[1](2019)在《音韵学视阈下周秦至汉初语气词的音理分析及其流变动因》一文中研究指出周秦语气词系统在声韵分布上呈现出一定的选择倾向性:从声母发音方法看,以鼻边音和擦音占优势,一律不送气;从发音部位看,舌音占优势;韵母主要集中在鱼部和之部。造成语气词声韵分布趋于集中的原因主要有:语言省力性原则、韵部舌位前低、响度大等迎合语气词语用功能的发音特征。战国是语气词系统发展的成熟期,战国以后某些语气词的使用频率不升反降,其动因或在于上古韵部的发展演变,受到语音机制的制约,即单元音复合化,元音高化,舌位后移等语音演变机制,分别导致之部语气词"哉"、鱼部语气词"乎"、歌部语气词"也"等在口语中的使用频率降低。(本文来源于《语言科学》期刊2019年04期)
齐继伟[2](2018)在《秦简“冗”“内”“穴”辨误——兼论秦至汉初隶书的规范化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秦简"冗"与"内"确有相同的写法,即"■"既可作"内",也可作"冗",而在汉简中"内"与"冗"字的写法则趋于分明。此外,"穴"与"冗"、"穴"与"内"的写法差异在秦简中亦不甚明确,故《列子》《荀子》《商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着作中出现的"穴""冗""内"之误写,以及当下秦简整理研究中出现的"内"与"冗"的误释,多系于对秦隶的误释而来。秦简"内"与"冗"的混同属于隶变后的"同形不别"现象,而"穴"与"内"、"穴"与"冗"的误写则属于"形近相混"的讹写。自秦"书同文"、程邈"作隶书"后,秦隶在写法上并非完全统一,上述文字的最终规范,可能与汉初的"正字"有关。(本文来源于《古汉语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景雅琴[3](2018)在《榆次猫儿岭秦至汉初墓葬出土人骨的体质类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猫儿岭古墓群位于晋中市榆次旧城东北,自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一直作为公共墓地使用。在战国晚期,这一地区典型的赵文化逐渐被东出六国的秦文化所代替。本文的研究材料来源于猫儿岭墓群老年养护院秦至西汉初年墓地,共计43个个体,其墓葬方向大多为南北向,少数为东西向,不同墓向个体间无明显的形态特征差异。笔者通过体质人类学的观察、测量和统计分析,对老年养护院墓地43个个体进行了体质类型的研究,对秦汉之际该地区人群的体质特征和人种类型作了初步的分析,同时运用多元统计的分析方法,将该墓地居民的颅骨形态划分为叁组类型:(1)组为东亚蒙古人种,同时含有一定的北亚和南亚类型因素,属于先秦时的“古中原类型”;(2)组体质特征上属于北亚蒙古人种,但偏高的颅型受到东亚人种的影响,属于先秦的“古蒙古高原类型”;(3)组与新疆地区欧罗巴人种的“中亚两河类型”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其中数量上占多数的(1)组人群体质特征与叁晋文化的土着居民颅骨组更接近,并未表现出足以证明明显的人群替代的证据。根据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的分析,该墓地未发现不同生业方式和文化系统的因素,但人类学证据显示存在不同人种以及不同类型个体间混居融合的现象。结合战国晚期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民族融合大浪潮,透过这一地区人群体质特征的相互影响,可以折射出当时冲突、包容和多元的社会景象。(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期刊2018-06-01)
李勉,俞方洁[4](2018)在《秦至汉初户赋的性质、征收与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秦至汉初的户刍确为户赋的一种形式。户赋起源于军赋,其征收形式多样反映了秦代较为灵活的财政管理制度,具备较强的操作性。随着战争结束,汉代户赋改征钱币。卿爵以下(包括卿爵)都要缴纳户赋。户赋征收中严格使用校券,并由乡部根据本乡应纳户赋数量制作户赋征收统计册,最后由少内主管全县户赋的征收、管理和支出。根据里耶秦简,秦迁陵县户赋征茧,并将丝织品进献朝廷作为帝室收入的一部分。(本文来源于《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2期)
朱圣明[5](2016)在《再谈秦至汉初的“户赋”征收——从其与“名田宅”制度的关系入手》一文中研究指出秦至汉初的"户赋"征收与同时期施行的"名田宅"制度有直接关联,从二者的关系入手进行分析,可以获得对户赋更加清晰的认识。这一阶段户赋的成立主要基于以下逻辑:国家授田宅的前提是立户,民众为占有田宅而立户,立户便有了户赋的征收。换言之,官府以"名田宅"制度吸引并促使民众立户,进而征收户赋。户赋征收的对象为上到五大夫下至司寇、隐官为户主的民户(均含上、下限)。其于商鞅在秦国第一次变法时起征,到汉文帝时停征,此亦是秦汉时期官方推行"名田宅"制度的上下时间断限。这段时间内的田租、田刍、田咘、户刍等税赋及此后针对民户进行的"以訾征赋"与户赋征收均存在一定关联,但在赋税性质、课税范围上则与后者差异显着。(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史研究》期刊2016年03期)
朱圣明[6](2014)在《秦至汉初“户赋”详考——以秦汉简牍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秦至汉初的国家赋税体系中,户赋是作为一种专门税目而存在的。其征课对象是五大夫爵位及其以下凡有立户者。它以户为单位,在秦朝征收实物茧、丝,每户纳茧六两,在汉初则转而征收钱币,每户上缴十六钱。户赋由各里在每年五月集中收取,上缴所属乡部,然后再由乡部统一交付到县廷。这一过程由乡部全权负责。乡里上缴的户赋在县道一级统一由县(道)少内负责管理调度,保障户赋在全县(道)内的正当使用,并向上级二千石官缴纳余下的户赋。(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史研究》期刊2014年01期)
李忠林[7](2012)在《秦至汉初(前246至前104)历法研究——以出土历简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秦至汉初的历法一直是一个悬而未解的问题,近年来大量出土的历简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史料支持。根据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共考得朔干支305条,日干支40条,气干支7条,然后以历简为中心对上述历朔资料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即可得到一个时人实际行用的历表。以历日密集的叁组历简为基础,按照四分术推步原则,合理划分了秦至汉太初改历前不同历法的行用时段,并结合文献,详细讨论了秦至汉初历法的岁实与朔策、历元、岁首建正和置闰规则,由此给出了秦至汉初朔闰表。(本文来源于《中国史研究》期刊2012年02期)
王宇枫,周景环[8](2011)在《秦至汉初的简帛文字与隶变》一文中研究指出隶变是汉字发展史上的关键环节。文章以秦至汉初简帛文字为研究资料,对早期隶书字体的形体特点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隶变的手段及规律;多角度审视隶变的影响。以期以此一角,展示出古今文字过渡阶段汉字的使用情况,透视汉字发展的规律。一、引言"隶变"是用一种新的笔法改变篆书笔法的文字变革,是汉字发展史中的重大变革之一。由隶变而产生的汉字字体就(本文来源于《群文天地》期刊2011年21期)
高倩[9](2007)在《秦至汉初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上古汉语的代词一直为学者们所关注,但是目前还没有人对秦至汉初第一、第二人称代词作过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对秦至汉初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的第一、第二人称代词进行穷尽性的调查研究,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共时和历时对比,讨论秦至汉初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数量、频率、称数、时代性、句法功能、谦敬功能等问题,以期全面客观地展示当时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使用面貌,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白,从而为汉语语法史的研究提供一个断代描写研究的材料。秦至汉初时第一人称代词有“吾”、“我”、“朕”、“余(予)”四个。“吾”和“我”是口语词,出现频率较高,且可以兼表单数和复数;“朕”和“余(予)”不是口语词,出现频率相对较低,只能表示单数。“朕”由于成了皇帝专用的自称,句法功能上变得同“我”一样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吾”仍较少作宾语,但是相对于先秦时期,“吾”出现了作肯定句中动词后宾语的例子,它作宾语的功能更加全面;“余(予)”是一个古语词,句法功能也基本上延续了前代的特征。封建皇帝自称为“朕”表示自尊,“吾”、“我”、“余(予)”则不具有谦敬功能。秦至汉初时,“子”是一个真正的第二人称代词。这时的第二人称代词有“子”、“若”、“女(汝)”、“而”、“尔”、“乃”六个,“子”、“若”使用得最为普遍,“女(汝)”、“而”次之,“尔”和“乃”使用的次数最少,它们出现的数量和频率可以从时间和方言的角度找到依据。第二人称代词在数上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若”和“女(汝)”可以兼表单数和复数;“子”、“而”、“乃”则只能表示单数,“子”表示复数是它的活用;“尔”相对于战国时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它只能表示单数,也许它的功能体现得不是很全面。“子”、“若”、“女(汝)”的句法功能很全面,“而”不能用作宾语,“乃”只能用作定语,“尔”在先秦汉语中旬法功能很全面,秦至汉初时也只能用作定语和主语。(本文来源于《华南师范大学》期刊2007-06-01)
曾伟娟[10](2007)在《秦至汉初指示代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学者们对上古汉语指示代词研究得较多,但还没有人对秦至汉初的指示代词进行过断代研究。本文以秦至汉初时段可信的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为语料,采用定量与定性、共时与历时相结合的方法,对其中的指示代词作穷尽性的统计和全面的描写,以期系统的展现秦至汉初时段指示代词的面貌,为古代汉语指示代词的研究提供一些材料。体词性近指代词有“此”、“是”、“斯”、“若”。“此”和“是”共占了体词性近指代词的99%,两者都可作主语、定语、宾语和判断句谓语。从西周到秦至汉初,“此”不断发展壮大,在秦至汉初时段成为最重要的体词性近指代词,“是”则逐渐减少。另外,“是”作宾语时跟西周和战国时代不同,除了在“是(之)谓”结构中,很少前置,尤其是作介词宾语时前置率为0。“斯”和“若”所占比例很小,“斯”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若”只作定语。谓词性近指代词有“然”、“云”和“云云”,其中以“然”为主,都作谓语。远指代词包括“彼”、“其”、“夫”。“彼”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区别性较强,“其”和“夫”都只作定语。无定代词有肯定性的“或”和否定性的“莫”,两者在作用和意义上具有对称性,但在出现频率上不对称。“莫”可跟否定副词构成双重否定句,还可与“于”、“若”、“如”、“焉”等构成比较句。这两种句式都具有强调作用。旁指代词有“他(它、佗)”、“余”、“异”。“他(它、佗)”和“余”主要作主语和定语,少量作宾语,“异”则只作定语,且数量不多。分指代词“每”和“各”数量很少,都只作定语。虚指代词有“某”、“某某”、“‘甲’系列”。“某”指示范围较宽泛,可作定语、主语、宾语和兼语。“某某”指代人,作宾语。“‘甲’系列”主要指代人,可作主语、宾语、定语、兼语和谓语。(本文来源于《华南师范大学》期刊2007-05-01)
秦至汉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秦简"冗"与"内"确有相同的写法,即"■"既可作"内",也可作"冗",而在汉简中"内"与"冗"字的写法则趋于分明。此外,"穴"与"冗"、"穴"与"内"的写法差异在秦简中亦不甚明确,故《列子》《荀子》《商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着作中出现的"穴""冗""内"之误写,以及当下秦简整理研究中出现的"内"与"冗"的误释,多系于对秦隶的误释而来。秦简"内"与"冗"的混同属于隶变后的"同形不别"现象,而"穴"与"内"、"穴"与"冗"的误写则属于"形近相混"的讹写。自秦"书同文"、程邈"作隶书"后,秦隶在写法上并非完全统一,上述文字的最终规范,可能与汉初的"正字"有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秦至汉初论文参考文献
[1].刘璐亚.音韵学视阈下周秦至汉初语气词的音理分析及其流变动因[J].语言科学.2019
[2].齐继伟.秦简“冗”“内”“穴”辨误——兼论秦至汉初隶书的规范化问题[J].古汉语研究.2018
[3].景雅琴.榆次猫儿岭秦至汉初墓葬出土人骨的体质类型分析[D].西北大学.2018
[4].李勉,俞方洁.秦至汉初户赋的性质、征收与管理[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5].朱圣明.再谈秦至汉初的“户赋”征收——从其与“名田宅”制度的关系入手[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6
[6].朱圣明.秦至汉初“户赋”详考——以秦汉简牍为中心[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
[7].李忠林.秦至汉初(前246至前104)历法研究——以出土历简为中心[J].中国史研究.2012
[8].王宇枫,周景环.秦至汉初的简帛文字与隶变[J].群文天地.2011
[9].高倩.秦至汉初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研究[D].华南师范大学.2007
[10].曾伟娟.秦至汉初指示代词研究[D].华南师范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