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超高层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超高层住宅由于人员的密集以及施救的困难,使得在其整体设计中防范预警火灾占有重要位置。本文以某具体的超高层住宅设计为例,具体阐述在超高层设计过程如何针对超高层的特点有针对性得设计火宅自动报警系统,以防止或减少火灾损害。

关键词:超高层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火灾报警装置;火灾应急广播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用地日益紧张,促使着住宅建筑正朝着高层化的方向发展。超高层住宅的特点决定了一旦发生火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遭受巨大损失。所以一套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决定超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能否得到保障,能否快速准确地发现火情,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的关键所在。本文以超高层住宅建筑为例,设计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项目概况

1.本工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用地面积57282.7m2,总建筑面积308029.3m2,由6栋超高层建筑,及2层地下室组成。建筑功能:地下室为Ⅰ类停车库,并附设设备用房;建筑高度:最高为174.89m;建筑类别:住宅为超高层居住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2.本工程消防控制中心设在3#楼首层,并设有直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消防控制中心应有人值班。

3.本工程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显示器、打印机、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电梯监控盘、电源设备、电气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监控主机和防火门控制主机等组成。

5.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2)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二、火灾自动报警

1.系统设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2)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3)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4)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2.探测器的设置

设感温探测器的部位:(厨房、发电机房等)。

设感烟探测器的部位:(办公室、商铺、餐厅、设备用房、公共走道、入口大堂、电梯前室、车库和住户内等)。

1)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b.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须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c.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个探测器。

d.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3)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5)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6)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7)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b.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c.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时,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d.探测器设置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3.消防报警专用电话及电话插孔的设置部位。

1)设消防报警电话的部位: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2)电话插孔的设置部位: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

3)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4.火灾警报装置

1)本工程火灾警报装置采用声光报警器,设置于每个消火栓附近。

2)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扬声器设置在:住宅大堂、各层电梯厅、各层公共走道、地下室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大于12.5m。功率放大器的容量不小于扬声器总和的1.5倍。火灾应急广播应设置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图一标准层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

三、结束语

超高层住宅建筑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新生物,其规模大、结构复杂,以及发生火灾时疏散苦难,在消防设计时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不断采用新标准、新技术,让超高层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设计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设计[J].魏伟华.山西建筑.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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