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护理社会保险制度之必要性及设想刍议

我国建立护理社会保险制度之必要性及设想刍议

冯利红王月梅(河南淇县人民医院河南鹤壁456750)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1)37-0209-02

人口老龄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近些年来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不得不面对的普遍问题,与其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以及社会问题,日益成为世界的关注焦点。

一、我国建立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2011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25日在云南昆明举行,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1.1%,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口将超过51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近1/4,老年人照料问题更加突出。基于以下方面,及时建立我国护理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我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具有极大的必要性。

(一)家庭结构的变化带给传统老年人护理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都有一个在文化传统和社会习惯等因素长期作用下的养老传统,以家庭为护理主体的思想长期秉承。然而,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实施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庭结构呈现四二一结构,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而由此而变化的家庭结构难以维系此种传统护理方式,实施此种传统家庭护理的难度随之显增。

(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长期护理需求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

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的衰退,身体抵御能力的下降,极易患病,属于高患病率人群。根据2009年2月由卫生部公布的《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居民患病的慢性病比例由39%增加至61%,而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人群的2.5倍以上。而老年人患病致残率则高达全人群德5倍以上。由此可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针对老年人的慢性病的预防、治疗,相关护理及其护理保险制度的需求也会随之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

(三)经济高速增长和贫富差距扩大加剧了建立护理保险制度的要求

从2001-2007年,我国经济在保持年均GDP增长均在10%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据统计,医疗费用在家庭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近年来也持续增长,仅以北京市为例,其2005年居民年均医疗费用总数较2004年增长了近19%,而2006的医疗费用较2005年增长了近12%,其增长远远超过居民年收入的增长。由此可知使社会的大多人口“老有所养”,做到“兼顾公平”,建立相关社会护理保险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二、我国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设想

满足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态势不断加剧而随之产生的医疗要求,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需求,完善我国现有体制下的社会保险制度,考虑到我国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及传统文化观念等因素,因而亟需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考虑到我国现有的不发达的经济水平以及城乡之间、各地区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以及居民收入差距,以及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较高的特点,决定了建立统一的社会护理保险机制的不可行性。

笔者认为,在建立商业保险制度方面,考虑到其对居民消费水平的相对限制,可以考虑在经济发展较高水平的区域,在合适时机,发展覆盖面较为全面的多元化商业性保险制度以满足不同人群对于护理的需求。

(二)构建多种给付,划分等级,多方承担,全面保障的保障机制

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护理保险高费用的特点,在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资金方面,我国可以考虑建立通过划分等级,由“政府-个人-社会”多方承担的费用支付体系,并将护理保险服务扩展至由病中至病后,由社区至居家,金钱给付与实务给付兼存,全面保障的保障机制。

(三)构建多层次护理机构,完善护理保险产业链条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完备的产业链条,需要多层次各种护理机构,护理人员予以辅助完善实施,目前,我国的护理机构以及护理人员数量都存在着明显不足,仍需要大力发展。在考虑到现有发展水平以及人口需要,我国可以考虑在以村落,社区为基本单位,加强医疗机构与社区、村落的卫生机构的联系,构建不同服务层次的护理服务机构,同时,加强各种专业性护理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适宜的护理人才培训机构,填充同步发展的护理服务机构,从而形成完善的护理服务链条,进而辅助完善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与推广。

(四)制定和完善相关护理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护理保险制度的推广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对社会保险体系的有益补充,能够好的解决我国多人口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因而在现有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商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前提下,我国应尽早制定有关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长期护理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期引导和规范我国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过程中诸如护理服务准入机制,护理服务标准机制,服务质量监管,护理人员从业机制以及投保人员条件等各种问题,通过建立完备的引导规则,严格实施,严格监管,以更好的保证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运作及推广。

参考文献

[1]张凡.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对我国的启示.中华中西医杂志,2008:11.

[2]黄志远.日本养老护理供给体系发展经验及启示.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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