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坤/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探讨了当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研究
一、上市公司产生会计信息质量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完善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科学化和严谨性依赖于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证券市场在我国已经发展了十余年,虽然我国立法机构已经颁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依然有很多不完善之处需要改进。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为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创造了条件。
我国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体系已经相对完善,法律的运行也渐渐步入正轨,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往往缺乏及时性,往往问题已经发生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及时解决可能潜在的问题,导致出台的法律、法规已经丧失可行性。因此,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另外,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规披露的处罚力度不强,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这使得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的威慑性不强。正是由于违规披露的成本低,很多上市公司才会大肆地进行会计信息违规披露。
(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规范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依然由大股东把持,其他中小股东难以与之抗衡,董事会被大股东控制和操控的可能性非常大,导致董事会失去其存在的根本之意。另外,有些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同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这也就意味着这些上市公司在自己监管自己,董事会失去了工作的独立性,不能监管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加大了上市公司违规披露的可能性。
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大多被边缘化。在欧美国家的上市公司,监事会是和董事会同样重要的、地位平等的独立部门,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监事会大多沦为的董事会的附属机构,受到董事会的控制和指挥,在工作中不能发挥其监察监督的重要作用。另外,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大多来自公司内部员工,受到上市公司的行政管制,工作完全没有独立性,更不用说监督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了,在我国,监事会往往形同虚设,工作流于形式。
(三)上市公司缺乏信息披露的积极性
自愿性的会计信息披露属于上市公司的主动行为,相较于我国的强制会计信息披露而言,自愿性的会计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都相对有保障。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积极性不高,披露的信息往往虚假、不真实、不及时。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企业的业绩评价机制不健全,长久以来,我国的市场习惯用财务指标来衡量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情况,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对环境保护做出的贡献、对人才的开发和培训、对市场前瞻性信息的预测和评价等等都没有被纳入到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体系中去,上市公司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制造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的迹象,往往会夸大对自身有利的信息,而隐瞒对财务业绩和指标不利的信息。上市公司单一的业绩评价机制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资源信息披露的脚步,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研究
首先,加强会计准则的建设,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前提。会计准则在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中,应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方式和信息披露要求,在会计选择上,应该尽可能地减少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的空间,减少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报表操作的可能,从源头上扼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可能性;对于违规披露的上市公司,我们应该在信息披露制度中引入民事责任的处罚方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给上市公司敲响警钟,让它们意识到违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后果。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证券监管部门要不断地完善和健全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为了满足资本市场的发展需求,证券监管部门要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自愿地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其次,上市公司要完善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要加强董事会的建设,董事会是股东和管理者实现沟通和交流的重要媒介,董事会应该能够代表股东监督上市公司的运营合规性,并能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上市公司应该完善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因为独立委员会是独立于公司的管理之外的,它能够公正无偏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另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还应该健全董事问责机制,对于不能够履行义务的董事,要进行问责,追究他们的责任,对于不称职的董事应建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予以撤换;二是要重视监事会的作用,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对监事会运作情况的监管,监事会有责任、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的进行监管,并随时向股东大会报告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监事会应建立加强对其工作成员的素质提升的培训、引导的工作机制,不能仅仅从公司员工中选拔几位充当监事会成员,上市公司应该聘请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和金融专业人士担任监事会成员,因为他们在财务和会计上的专业性较强,能够有效监督上市公司的行为。
最后,监管部门应努力引导并充分激发上市公司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自愿性。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对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引导,与此同时,证券监管部门也要制定相关的条款和规定,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依据规定自愿地进行真实地会计信息披露;理性投资者的培养也是很有必要的,理性的投资者能够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做出自己的判断,并能够从中找到问题,使得上市公司违规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无所遁形,在客观上能够促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主要是公众投资者,他们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会计专业知识薄弱,应该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投资者的素质,使他们能够有效识别上市公司披露的虚假信息,使上市公司失去会计信息违规披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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