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共同过失正犯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共同过失正犯,共同犯罪,注意义务,罪过共同性
共同过失正犯论文文献综述
马荣春,徐晓霞[1](2018)在《论共同过失正犯》一文中研究指出大陆法系刑法立法与司法的发展过程造就了共同过失正犯理论的肯定说与否定说。从中外关于共同过失正犯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成果反思我国共同犯罪的立法缺陷与理论不足,对我国的刑法实践与刑法理论都将大有裨益。正如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正犯的核心在于心理与物理即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的"因果性",此"因果性"正是共同过失正犯的成立基础所在,其维系着共同过失正犯的共同性及其机能。行为人法律地位的平等性、行为人回避危害结果的义务共同性和各行为人都具有主客观支配性,共同构成了共同过失正犯的成立条件。共同过失正犯是共同过失犯罪的一种"具象",且"过失共同正犯"之于"共同过失正犯"较为准确或贴切。(本文来源于《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2期)
李希慧,汤媛媛[2](2013)在《共同过失正犯中“共同注意义务”之否定》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共同过失犯罪问题的聚讼主要围绕是否具有共同意思联络、是否具有制度实益及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罪疑从无原则等关系展开,鲜有学者质疑肯定论者所持的"共同注意义务共同违反说"。"共同注意义务共同违反说"实为风险社会中过度关注刑法的秩序维持机能的表现,是对个人责任的不当加重与扩大。可将共同注意义务分解为个人注意义务并进行个别因果关系的考察,循单独犯罪的路径解决共同过失犯罪问题。(本文来源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5期)
张经中[3](2008)在《共同过失正犯概念之提倡》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二人以上违反共同注意义务,共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犯罪形态。与共同故意犯罪相对,共同过失犯罪也是共同犯罪形态的一种。虽然传统刑法理论只承认共同故意犯罪形态,但是从过失犯罪的本质以及共同犯罪的本质上看,承认共同过失犯罪有着理论及现实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认为共同过失犯罪有其特定的内涵,提倡共同过失正犯概念,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21期)
张敏发[4](2007)在《论共同过失正犯》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构成共同犯罪,国内外的理论有肯定说、否定说和限定肯定说叁种主张。本文站在限定肯定说的立场,对理论界学术观点进行评论,提出共同过失正犯的概念,进而提出成立过失正犯的条件。(本文来源于《科技信息(学术研究)》期刊2007年20期)
吴刚[5](2007)在《论共同过失正犯》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过失行为导致危害结果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我国刑法典没有规定其为共同犯罪。本文从对现存有关的主要理论分析入手,界定共同过失正犯的概念特征,说明共同行为、共同注意义务的特征并对共同过失正犯进行分类,最后对共同过失正犯的必要性进行了简单的论证。(本文来源于《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1期)
李然,隋亦可[6](2007)在《共同过失正犯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正犯的核心在于共同的实行行为,而行为共同说也不是必须以主观主义为根基。因而,从立法论上来看,肯定过失共同正犯的主张具有合理性。只要符合共同过失正犯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各行为人就应当依照“部分实行负全部责任”的原则对共同引起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7年01期)
赵静[7](2003)在《论共同过失正犯》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考虑到我国的实情,共同过失正犯有成立共同犯罪的必要。在此基础上,提出共同犯罪以共同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共同过失犯罪为例外的观点,具体论述了共同过失正犯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问题。同时建议对我国刑法第22条予以修改。(本文来源于《学术探索》期刊2003年S1期)
辛忠孝,赵静[8](2003)在《论共同过失正犯》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社会生活日趋复杂,过失犯罪的危害也在大幅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共同过失犯罪给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然而传统的共同犯罪理论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出于社会防卫的需求,共同过失正犯有成立共同犯罪的必要。建议对我国刑法第22条予以修改,建立以共同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共同过失犯罪为例外的共同犯罪理论。(本文来源于《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3年02期)
林亚刚[9](2001)在《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过失,是共同罪过的形式之一。虽然我国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但是,这并不是否定有共同过失犯罪的现象,基于共同过失是否应当负共同犯罪的责任 (成立共同犯罪 ),是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的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大陆法系立法及判例和实践,对共同过失正犯的理论和范围以及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1年03期)
林亚刚[10](2001)在《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上)》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过失,是共同罪过的形式之一。虽然我国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但是,这并不是否定有共同过失犯罪的现象,基于共同过失是否应当负共同犯罪的责任 (成立共同犯罪 ),是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的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大陆法系立法及判例和实践,对共同过失正犯的理论和范围以及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1年02期)
共同过失正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长期以来,共同过失犯罪问题的聚讼主要围绕是否具有共同意思联络、是否具有制度实益及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罪疑从无原则等关系展开,鲜有学者质疑肯定论者所持的"共同注意义务共同违反说"。"共同注意义务共同违反说"实为风险社会中过度关注刑法的秩序维持机能的表现,是对个人责任的不当加重与扩大。可将共同注意义务分解为个人注意义务并进行个别因果关系的考察,循单独犯罪的路径解决共同过失犯罪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共同过失正犯论文参考文献
[1].马荣春,徐晓霞.论共同过失正犯[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2].李希慧,汤媛媛.共同过失正犯中“共同注意义务”之否定[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
[3].张经中.共同过失正犯概念之提倡[J].法制与社会.2008
[4].张敏发.论共同过失正犯[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
[5].吴刚.论共同过失正犯[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6].李然,隋亦可.共同过失正犯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7
[7].赵静.论共同过失正犯[J].学术探索.2003
[8].辛忠孝,赵静.论共同过失正犯[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9].林亚刚.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
[10].林亚刚.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上)[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