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商业银行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人民银行。
商业银行法论文文献综述
[1](2019)在《商业银行法》一文中研究指出首次通过时间:1995年5月10日通过,7月1日施行首次通过会议: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叁次会议主要内容及意义:商业银行的监管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本文来源于《法人》期刊2019年10期)
李立娟[2](2019)在《商业银行法:金融立法史的里程碑》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下称商业银行法)作为我国金融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框架重要支柱,金融体制改革经验总结和银行业发展有力保障。商业银行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5月10日颁布的,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监管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我国商业银行向真正的现代化商业银行迈进明确了方向。(本文来源于《法人》期刊2019年10期)
刘少军[3](2019)在《商业银行法修订纳入立法规划》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银行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主导性地位。长期以来我国都是一个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虽然近些年来直接融资比重有所提高,但间接融资比重仍然在80%左右,其中,绝大部分是商业银行的融资。我国传统上实行的是专业银行制度,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国有银行分别经营工商业、农业、外汇、投资方面的融资,基本上没有其他融资机构。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本文来源于《法人》期刊2019年10期)
谢芳琳[4](2018)在《浅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2款》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中国商业银行民营化改革不断深入。商业银行作为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关系着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当商业银行因经营失败被迫退出市场时,因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证商业银行顺利退出,确保存款人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则容易发生"挤兑"风潮,诱发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最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文章对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2款进行讨论,分析商业银行破产清算过程中,存款人的债权分配应当如何规定才能保证清偿顺序的公平与合理。(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3期)
冯瑶,官铭超[5](2018)在《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建议修订现行商业银行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技术支撑的金融科技呈现出跨界化、去中介化、去中心化等显着特征,深刻影响和改变了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各类金融机构间交叉融合不断深入,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主导力量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向(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8-03-10)
王晗[6](2018)在《房贷受限 商业银行法拍贷升温》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历了数轮调控之后,房地产投资热潮已经出现降温趋势,但一线城市房价仍让许多购房者望而兴叹。低于市场价的司法拍卖房屋成为部分购房者的“淘房”选择,商业银行法拍贷生意火热。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有银行官微上线多期法拍房推荐栏目,与此同时,各地法院与银行合(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期刊2018-03-01)
张聪[7](2017)在《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缺陷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历经20余年,越来越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形势。本文将对现行《商业银行法》在当前经济和金融背景下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讨论和分析,并就如何在制度设计上完善和改进这些缺陷提出笔者的思考和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7期)
岳彩申,闫夏秋,徐玖玖[8](2017)在《金融风险防范、监管体制改革与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金融体制改革与《商业银行法》的修订”研讨会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现行银行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叁、《商业银行法》修订的模式选择四、制定统一的银行业法的具体架构随着我国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在金融风险防范和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银行法律制度作为我国金融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已经难以满足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业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修改和完善。尤其是现行《商业银行法》已严重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坛》期刊2017年01期)
杨卓卿,胡飞军[9](2017)在《工商银行谋求控股山西信托 拿下稀缺牌照》一文中研究指出多位消息人士向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证实,山西信托将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出让控股权,工商银行有意借此良机拿下信托牌照,双方的洽谈已有数月之久。另据记者了解,有一家股份制银行去年也曾入局洽谈,但未有下文。对于此事,工商银行(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7-08-16)
刘少军[10](2016)在《《商业银行法》改为“银行业法”的总体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证券法》修改内容和未来开放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的确定,《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与完善不得不提上日程,这既是传统严格管制的货币市场开放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法》适应国家改革要求和与新《证券法》相适应的需要,也是建立未来完整系统的开放性的金融法治体系和监管体系的需要。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是改革开放初期仅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设计的,已经严重不适应目前社会的要求。并且,我国银行业中除中央银行外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还包括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以及大量的准银行和类银行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制度、业务制度和监管制度都已经相对成熟,我国各级立法机关制定的相关法规制度也都已基本成型。但是,它们与我国未来货币市场制度体系存在矛盾,各法规之间也存在着重迭和矛盾,必须对其进行体系性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与未来《证券法》和《保险法》相对应的"银行业法"。(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6年06期)
商业银行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下称商业银行法)作为我国金融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框架重要支柱,金融体制改革经验总结和银行业发展有力保障。商业银行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5月10日颁布的,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监管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我国商业银行向真正的现代化商业银行迈进明确了方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商业银行法论文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法[J].法人.2019
[2].李立娟.商业银行法:金融立法史的里程碑[J].法人.2019
[3].刘少军.商业银行法修订纳入立法规划[J].法人.2019
[4].谢芳琳.浅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2款[J].法制与经济.2018
[5].冯瑶,官铭超.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建议修订现行商业银行法[N].金融时报.2018
[6].王晗.房贷受限商业银行法拍贷升温[N].北京商报.2018
[7].张聪.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缺陷及完善[J].法制博览.2017
[8].岳彩申,闫夏秋,徐玖玖.金融风险防范、监管体制改革与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金融体制改革与《商业银行法》的修订”研讨会综述[J].经济法论坛.2017
[9].杨卓卿,胡飞军.工商银行谋求控股山西信托拿下稀缺牌照[N].证券时报.2017
[10].刘少军.《商业银行法》改为“银行业法”的总体构想[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