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船舶抵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山东省人民政府,抵押融资
船舶抵押论文文献综述
[1](2019)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SDPR-2019-0020002鲁政办字[2019]11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6月24日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本文来源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20期)
杨柳[2](2019)在《优质船企可申请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全媒 杨柳)为帮助山东省船舶工业破解由“融资难”导致的船企承接新船订单受限等问题,进一步拓宽造船企业的融资渠道,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外公布了《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来源于《中国水运报》期刊2019-07-08)
张伟[3](2019)在《论新建船舶的善意取得能否突破抵押权登记的对抗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物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百八十八条不可僵化地作出反面解释,即"特殊动产所有权或抵押权一经登记便可对抗一切善意第叁人"。船舶抵押权即使经过合法登记,但因登记存在瑕疵导致其公示效力丧失或下降的情况下,第叁人的善意取得即有机会突破登记的对抗效力而获得认可。不能苛求(本文来源于《世界海运》期刊2019年02期)
贾云新[4](2019)在《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审查要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对提交材料所确定的内容,重点阐述了在办理现有船舶抵押权登记过程中材料审查应把握的要点,并针对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事》期刊2019年01期)
曾叙砜[5](2018)在《船舶融资抵押标的物存在问题分析及相关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船舶融资法律实践中,评估船舶融资抵押标的物价值存在对于标的物的范围立法不够完善,以及实践操作中欠缺相关法律指导和监督等问题。本文结合国内外法律制度,对船舶融资抵押标的物的范围进行研究后发现:需明确船舶属具和在建船舶范畴的判断标准;除保险赔偿金、损害赔偿,以及征用补偿金外,还有违约赔偿金、船东互保赔偿金可作为船舶的替代物;船舶的附属利益没有必要设定,理由在于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内容在我国制度下可以归入代位物的范畴;对于征用补偿金的具体标准还需进一步予以明确,等等。(本文来源于《航海》期刊2018年05期)
程绍阳[6](2018)在《不具备船舶抵押权特征的海事担保可能构成非典型担保》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海事担保作为一种财产保全担保,属于程序法意义上的担保,与实体法意义上的担保有所不同。海事被请求人的担保无论是提交给海事法院还是提供给海事请求人,都应当被认定为有效。以船舶作为担保物的海事担保若未设立船舶抵押,但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作出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应认定为有效的非典型担保。在担保物被转让的情形下,海事(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8年23期)
崔龙哲[7](2018)在《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冲突及其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船舶优先权制度和船舶抵押权制度,在海商企业的船舶运航中都承担着重要的辅助角色,这一点是两项制度共同的纽带。但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制度的法律效力有所冲突。为了解除两项制度之间的效力冲突,建议由法律来规定: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上配备船舶优先权的记载名册,并且不分抵押权设定时或设定后,如果抵押权人要求时,船舶所有人应立即提供当时船舶上已存在的其他船舶担保物权事项。(本文来源于《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贾云新[8](2018)在《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审查要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对提交材料所确定的内容,重点阐述在办理现有船舶抵押权登记过程中材料审查应把握的要点,并针对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本文来源于《世界海运》期刊2018年06期)
李骜[9](2018)在《在建船舶的抵押登记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建船舶抵押是船东或者船舶公司融资最主要的途径,是推动船舶运输市场稳定发展的关键点。在立法环节中,我国很早便针对在建船舶的抵押登记出台了相应法律,但由于法律固有的滞后性,以及当初立法中的不完善,造成实务中会出现许多无法可依,或者难以依法的情况。本文就主要针对目前我国在建船舶抵押登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主要从抵押登记客体、抵押登记主体以及登记机关范围与责任叁方面进行详细讨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12期)
江曼[10](2018)在《论如何提高对船舶抵押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船舶抵押权的创制可谓在金融与航运领域的一大创举,一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有一定保障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又为航运企业解决了资金筹措的难题,可谓是一举两得。但这种抵押权相比其他不动产抵押权所面临的风险更大,由于船舶实际属于动产,这种特殊的动产抵押可能会给抵押权人的利益带来一定的损害,因此我们有必要提高对船舶抵押权的保护,稳定市场的交易安全。本文就以此为目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本文来源于《财会学习》期刊2018年05期)
船舶抵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全媒 杨柳)为帮助山东省船舶工业破解由“融资难”导致的船企承接新船订单受限等问题,进一步拓宽造船企业的融资渠道,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外公布了《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船舶抵押论文参考文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的通知[J].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
[2].杨柳.优质船企可申请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N].中国水运报.2019
[3].张伟.论新建船舶的善意取得能否突破抵押权登记的对抗效力[J].世界海运.2019
[4].贾云新.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审查要点[J].中国海事.2019
[5].曾叙砜.船舶融资抵押标的物存在问题分析及相关建议[J].航海.2018
[6].程绍阳.不具备船舶抵押权特征的海事担保可能构成非典型担保[J].人民司法(案例).2018
[7].崔龙哲.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冲突及其完善[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8].贾云新.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审查要点[J].世界海运.2018
[9].李骜.在建船舶的抵押登记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
[10].江曼.论如何提高对船舶抵押权的保护[J].财会学习.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