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客体论文-娄成彬

问责客体论文-娄成彬

导读:本文包含了问责客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权力,行政问责制,行政问责客体

问责客体论文文献综述

娄成彬[1](2014)在《中国行政问责客体范围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问责客体是行政问责制要素之一,即向"谁"问责。只有厘清行政问责的指向对象,在实际操作中才能充分发挥行政问责的功能,践行行政问责的意义。行政问责制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的制度。以行政权力为主线进行解析,界定行政问责客体范围,确定行政问责客体构成要件,以此来分析中国行政问责客体属性及简要的分类。通过对行政问责客体范围的分析、界定与分类,对行政问责理论构建与实践运行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导刊》期刊2014年34期)

周亚越[2](2014)在《我国的问责客体范围:制度比较与制度改进》一文中研究指出问责客体的制度规定是问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及不同地方的问责制度对问责客体范围有不同的规定,这样显然有失公正。我国问责客体范围存在的制度不足,主要表现为不同地方问责制度的问责客体范围差异过大、问责客体范围笼统模糊、问责客体范围比较狭窄。因此,我国问责客体范围制度改进的目标在于:明确界定党政领导的责任追究范围,扩大问责客体的范围,减少不同地方的问责客体范围差异。(本文来源于《江汉论坛》期刊2014年06期)

曲伟强[3](2013)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客体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界定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客体的必要性(一)界定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客体是问责的前提和基础问责,就是对责任进行追究。问责的组成要件应该包括:谁来问责(问责主体),向谁问责(问责客体),什么情形问责(问责范围),依据什么问责(问责标准),怎样问责(问责程序),问责对象承担什么责任(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3年13期)

陈文静[4](2013)在《我国行政问责客体困境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以2003年4月至2011年12月间我国所发生的已有明确问责结果的109起问责案例为整体样本,对其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发现我国行政问责客体所存在的客观实际困境,诸如问责客体的混乱性、问责客体的法律悖论等,展现我国行政问责客体的实情。(本文来源于《兰州学刊》期刊2013年04期)

焦瑞[5](2012)在《我国行政问责客体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问责制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创新点,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关键,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形式。自2003年“非典事件”引起“问责风暴”,我国对行政问责的普遍关注已有近十个年头。期间我国行政问责实践取得了长足进步,行政问责理念渐入人心,行政问责趋向常态化。行政问责制源于西方,在西方有较丰富的理论和较长的实践。相比之下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时间较短,存在着种种不足。问责客体是行政问责制的关键要件,是解决我国行政问责制现存问题的重要切入点,也是本文研究的着眼点。行政问责客体,即“向谁问责”,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本文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以及国内外在行政问责客体领域的研究现状,并列出本文的研究方法。然后对相关概念进行厘定,由问责制概念到行政问责制内涵,继而引申出行政问责客体定义,并对其静态现状进行阐述。在实践中,行政问责客体面临着众多困境,主要包括问责客体的范围狭窄、责任界定边界不明、被问责的客观公正性、相关法律依据缺失、承担不利后果的弹性化与形式化、权利保障和救济不足、复出机制不健全等方面。本文以孟学农为官两起两落作为行政问责客体的典型案例,分析了案例中所体现的关于行政问责客体的现实问题,并简要给出解决措施。在分析问责客体困境的理论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主要包括重视法律制度建设、建立行政问责的长效机制,加强异体问责力度,培育行政问责文化气候,重视问责客体的权利保障与救济,加强问责的信息公开与政务透明等五个方面。(本文来源于《燕山大学》期刊2012-05-01)

冯均科[6](2009)在《国家审计问责客体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国际性的现象,常常包含了很多的国家化的个性色彩。本文讨论国家审计的问责问题,结合我国现状分析世界各国审计问责的共性和个性。论述世界经济责任审计向个人(自然人)问责方面发展是必然结果。(本文来源于《财会研究》期刊2009年10期)

问责客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问责客体的制度规定是问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及不同地方的问责制度对问责客体范围有不同的规定,这样显然有失公正。我国问责客体范围存在的制度不足,主要表现为不同地方问责制度的问责客体范围差异过大、问责客体范围笼统模糊、问责客体范围比较狭窄。因此,我国问责客体范围制度改进的目标在于:明确界定党政领导的责任追究范围,扩大问责客体的范围,减少不同地方的问责客体范围差异。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问责客体论文参考文献

[1].娄成彬.中国行政问责客体范围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4

[2].周亚越.我国的问责客体范围:制度比较与制度改进[J].江汉论坛.2014

[3].曲伟强.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客体探析[J].财会通讯.2013

[4].陈文静.我国行政问责客体困境实证研究[J].兰州学刊.2013

[5].焦瑞.我国行政问责客体研究[D].燕山大学.2012

[6].冯均科.国家审计问责客体的探讨[J].财会研究.2009

标签:;  ;  ;  

问责客体论文-娄成彬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