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涉外民商事仲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管辖权,民商事,私法,商事,湖南,小额,中国国际。
涉外民商事仲裁论文文献综述
张娅,王佳月[1](2019)在《陕西高院制定20项措施提升相关案件质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张娅 通讯员 王佳月)8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涉外民商事审判、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相关工作,并研究制定了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涉外民商事审判、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质效的5大类20项(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19)
冷帅[2](2013)在《中国内地仲裁机构涉外民商事仲裁案件送达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送达是一个在涉外仲裁案件中长期困扰中国内地仲裁机构的难题。虽然作为一个普通的程序问题,对于专业外人士来说不怎么起眼,也往往被多数人所忽视,但它却是一条贯穿于仲裁程序各个环节的红线。适当送达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保证仲裁程序顺利启动、运转和执行。中国仲裁法律、仲裁规则和司法实践与国际仲裁法律、仲裁规则和惯例的脱轨、制度设计不尽科学合理,造成了中国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和实务人士的种种迷惑和不解。本文从国内法、国际法、仲裁规则以及司法判例的四维角度,运用实证分析、规则分析、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综合审视、分析中国内地仲裁机构涉外民商事仲裁案件中的送达问题,使读者可以从中找到一条解决送达问题的路径。(本文来源于《仲裁研究》期刊2013年01期)
徐颖[3](2011)在《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与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加强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民商事争议也随之增多。涉外民商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两种主要方式,经常会出现冲突,在实践中如何梳理两者之间的关系,避免和消除两者的法律冲突,不仅是理论界应该加以探讨和研究的,更需要各国实践实务界加以努力,兼具理论和实际价值。本文第一章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入手,分析管辖权的重要性及其背后所涉及的法律实益,并对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概念进行阐述,分析管辖权概念在商事仲裁中的转借使用,接着对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及其冲突的解决原则进行分析,最后再详细阐述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叁个必要要件。本文第二章对两种管辖权的关系进行了深入辨析,首先找出二者的联系之处,其次分析二者的区别,包括理论根据不同、权力享有者不同、确定原则不同、冲突频率不同、以及法律效果不同几个方面;其次探讨了仲裁管辖权的扩张化趋势,接着说明了法院对仲裁管辖权的司法支持和监督情况。最后探讨两种管辖权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以真实案例的形式列举了冲突的表现,为后文协调和解决冲突作准备。本文第叁章从司法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的角度进行了比较法研究,包括叁个方面,一是司法介入商事仲裁趋势改变的比较研究,二是两种管辖权异议的比较研究,叁是冲突解决途径——“并存控制”制度的比较研究,为我们处理好两种冲突提供了思路和大方向。本文第四章对我国解决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和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冲突的机制构建做了一个设想,首先从立法层面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其次对国内外实践中已经操作过的经验进行了梳理,最后通过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完善推进法院与仲裁机构的机制衔接,最终促成从立法到实践操作的动态协调和解决冲突机制的建立。(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1-04-16)
李真[4](2003)在《论涉外民商事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着眼于我国涉外民商事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 ,运用民法与国际私法之相关理论知识 ,顺应国际上对仲裁友好、支持的潮流趋势 ,根据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 ,针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不存在等数种情况下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进行理论分析 ,以期对本领域之理论研究的发展有所推动。(本文来源于《东南学术》期刊2003年06期)
郭玉军,车英[5](2000)在《研究国际民商事管辖权问题推动我国涉外仲裁制度改革——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于1999年10月23日至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高校法律院系、科研机构、外交部、司法部、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及台湾、香港、澳门的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年会,收到论文...(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00年01期)
涉外民商事仲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送达是一个在涉外仲裁案件中长期困扰中国内地仲裁机构的难题。虽然作为一个普通的程序问题,对于专业外人士来说不怎么起眼,也往往被多数人所忽视,但它却是一条贯穿于仲裁程序各个环节的红线。适当送达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保证仲裁程序顺利启动、运转和执行。中国仲裁法律、仲裁规则和司法实践与国际仲裁法律、仲裁规则和惯例的脱轨、制度设计不尽科学合理,造成了中国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和实务人士的种种迷惑和不解。本文从国内法、国际法、仲裁规则以及司法判例的四维角度,运用实证分析、规则分析、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综合审视、分析中国内地仲裁机构涉外民商事仲裁案件中的送达问题,使读者可以从中找到一条解决送达问题的路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涉外民商事仲裁论文参考文献
[1].张娅,王佳月.陕西高院制定20项措施提升相关案件质效[N].人民法院报.2019
[2].冷帅.中国内地仲裁机构涉外民商事仲裁案件送达问题研究[J].仲裁研究.2013
[3].徐颖.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与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D].华东政法大学.2011
[4].李真.论涉外民商事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J].东南学术.2003
[5].郭玉军,车英.研究国际民商事管辖权问题推动我国涉外仲裁制度改革——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综述[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