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争端解决谅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争端,安提瓜和巴布达,定式,共识,机制,优惠待遇,法律。
争端解决谅解论文文献综述
许超[1](2016)在《WTO法律文本中的误译分析——以《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论文在简述法律文本的语言特点的基础上,以《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中英版本为研究语料,举例分析了中译本存在的一些问题,旨在促进法律英语翻译的发展。(本文来源于《长江丛刊》期刊2016年20期)
刘艳[2](2014)在《浅析法律文本翻译原则的具体应用——以《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英译中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文本的翻译要遵循一定的翻译原则,李克兴先生提出的六项原则为众多译者推崇,根据这六条指导性的原则,法律文本英译中不仅能够使得译文清晰简练精确,还让译文专业。在学习研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英文和索必成翻译的中文时,笔者对一些英文的翻译持有不同的意见,本文正是依据翻译原则来探讨争端谅解索必成先生的译文,在对比中英文之后,以权威词典来佐证观点。以此探讨之后,希望能够在巨人的肩膀上,为这一争端解决文本有更出色的译文稍尽微薄之力。(本文来源于《无线互联科技》期刊2014年07期)
马李飞[3](2011)在《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叁条第八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是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的基本法律文件,它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关系到争端当事方实体权利的实现,又关系到判决的最终结果。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相比,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更具强制性和约束力。其中,第3条第8款:“如发生违反在适用协定项下所承担义务的情况,则该行为被视为初步构成利益丧失或减损案件,这通常意味着一种推定,即违反规则对适用协定的其他成员方造成不利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应由被起诉的成员自行决定是否反驳此指控,”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有重要意义的条款,它关系到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申诉方与被诉方之间能否实现利益平衡,争端能否得到妥善与合理的解决,公平正义能否得到实现。但是,在《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争端解决机制将“初步证据”与推定技术结合起来,实际上大大降低了提出主张一方的证明标准,并且赋予评审团在判断举证责任是否得到满足方面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可操作性较弱,第3.8条推定中“初步证据”标准模糊。无论是之前的《关贸总协定》,还是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保护的都是国内外产品的平等竞争机会,而不是贸易流量。理解《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3.8条的关键在于,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各阶段,从不同的角度理解“利益丧失或减损”。尽管迹象表明,上诉机构可能重新解释《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3条第8款的推定,但权威观点是修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3条第8款,这可以合理地简化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的过程,充分保证推定的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申诉方和被诉方的利益平衡,促进争端的及时有效解决,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3条第8款推定的权威。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讲述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无法充分运用国际贸易法规维护自身权益,在参与规则制定方面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在规则的理解方面尚有欠缺,其中包括对第3条第8款的理解。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利益丧失与减损”推定语境与概说。在阐释了《谅解》及第3条的概况之后,提出“利益丧失与减损”推定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从不同角度理解“利益丧失或减损”的含义,接着分析“利益丧失或减损”的起源、“利益丧失或减损”的依据及发展。第叁部分,讨论“利益丧失与减损”推定的若干缺陷,包括有些被申诉国试图反驳推定。第四部分讲述完善“利益丧失与减损”推定的建议,被申诉应该正确理解并合理适用推定,上诉机构应积极致力于修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使推定更加合理。第五部分,文章的结论。简要概括通篇观点,建议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保持更加积极的姿态及为此应该采取的措施。(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1-04-01)
王剑[4](2010)在《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如何在WTO协议下采取有效的中止减让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中规定的采取中止减让措施的条件和程序的介绍。在本部分中主要从条文的角度分析受损害方可以采取中止减让措施的情况,并结合欧盟香蕉案分析采取相应的中止减让措施,即采取报复措施程序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将主要分析发展中成员在面对发达成员强大经济优势的时候,如何按照WTO规则选择最有利和最有效的报复措施。在大部分案件中,对于受损害方尤其是发展中成员而言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采取有效的中止减让措施以达到促使违约方履行相关义务的目的。在本部分将结合US-Gambling的案件内容,分析发展中成员如何有效地和可行地选择最佳的中止减让方案,并且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考量的相关经济因素。第叁部分将主要介绍对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的改革建议并分析各种改革建议的利弊;针对当前被广泛提出的其他建议进行了分析,主要针对经济补偿和相关中止减让权利转让两个方面用比较研究的方式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分析了其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第四部分是对全文进行总结。(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法论丛》期刊2010年00期)
肖威[5](2008)在《WTO争端胜诉方“申请授权报复”的程序问题研究——“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和第22.6条之间的顺序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WTO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一个重要成果,而WTO争端解决机制比起GATT时代的争端解决程序的优越性主要在于它对执行裁决的监督上。体现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DSU)中,就在于第21条"履行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和第22条"申请授权报复"的规定。这两条规定在WTO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WTO法执行的砥柱规则,使多边贸易体系解决纠纷的法律体系功能更为强大。但是,WTO的立法和任何立法一样,在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滞后性,甚至在立法的当时受各种利益因素的制约,在立法上留有一些空白。针对DSU第21条和第22条规定的内在冲突,从分析WTO以往发生的案例入手,综合WTO专家小组对此问题的解释,结合各国提出的建议,对此问题进行论述。(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8年01期)
刘国远[6](2007)在《中与美墨签署有关磋商解决补贴争端的谅解备忘录》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中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孙振宇大使分别与美国和墨西哥的大使签署了有关磋商解决贸易补贴问题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这场持续近10个月的争端最终以磋商方式得到解决,无须再由世贸组织专家组(本文来源于《经理日报》期刊2007-12-07)
肖威[7](2007)在《论“WTO争端裁决履行措施的合法性”争议的解决——“WTO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的应用情况及新近发展趋势》一文中研究指出WTO争端解决规则和GATT争端解决程序相比,最为明显的进步就是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裁决执行监督体制,使WTO争端裁决能更为有效地履行。其中,"WTO争端解决谅解"第21.5条"争端裁决履行措施合法性审查程序"即是WTO执行监督制度的砥柱规则之一,是争端裁决能够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但是,"谅解"中关于此项程序的细节性规定并不明确,因而在实践中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综合世贸组织以往的案例,结合争端解决机构在案件中作出的权威解释,对此项程序的应用情况予以分析,并且前瞻性地讨论了此项程序未来的发展与完善趋势。(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07年06期)
周雅菲[8](2007)在《《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发展中成员特别优惠待遇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对DSU中关于发展中成员方特殊优惠待遇相关条款规定的分析和评价,指出实践中运用存在的障碍,提出了完善相关规定的意见,在当前还无法对其进行彻底修改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利用它以保障我国的合法权益,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3期)
荣民[9](2005)在《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谈判各方立场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WTO的规则,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需要通过程序规则和实体规则的修改,以及对有关规则作出法律约束力的权威解释和对有关规则作出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解释。如何使规则的修改完善程序既保持足够的灵活性,又能得到WTO成员的支持,是一个十分难以协调的问题。(本文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期刊2005年08期)
仇澄[10](2004)在《《WTO谅解》——对GATT解决争端机制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WTO谅解》对GATT解决贸易争端机制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确立了贸易争端解决机构 (以下简称DSB)对贸易争端的强制管辖权 ,主要表现为对其前身GATT“共识”(CON SENSUS)程序地巧妙颠倒 ;二是司法独立 ,在世贸组织内部实行分权制 ,建立一套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 ;叁是对解决争端量化时限 ,有控制地允许交叉报复(本文来源于《江南社会学院学报》期刊2004年03期)
争端解决谅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律文本的翻译要遵循一定的翻译原则,李克兴先生提出的六项原则为众多译者推崇,根据这六条指导性的原则,法律文本英译中不仅能够使得译文清晰简练精确,还让译文专业。在学习研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英文和索必成翻译的中文时,笔者对一些英文的翻译持有不同的意见,本文正是依据翻译原则来探讨争端谅解索必成先生的译文,在对比中英文之后,以权威词典来佐证观点。以此探讨之后,希望能够在巨人的肩膀上,为这一争端解决文本有更出色的译文稍尽微薄之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争端解决谅解论文参考文献
[1].许超.WTO法律文本中的误译分析——以《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为例[J].长江丛刊.2016
[2].刘艳.浅析法律文本翻译原则的具体应用——以《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英译中为例[J].无线互联科技.2014
[3].马李飞.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叁条第八款研究[D].吉林大学.2011
[4].王剑.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如何在WTO协议下采取有效的中止减让措施[J].国际商法论丛.2010
[5].肖威.WTO争端胜诉方“申请授权报复”的程序问题研究——“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和第22.6条之间的顺序问题[J].河北法学.2008
[6].刘国远.中与美墨签署有关磋商解决补贴争端的谅解备忘录[N].经理日报.2007
[7].肖威.论“WTO争端裁决履行措施的合法性”争议的解决——“WTO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的应用情况及新近发展趋势[J].法学杂志.2007
[8].周雅菲.《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发展中成员特别优惠待遇问题研究[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9].荣民.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谈判各方立场综述[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5
[10].仇澄.《WTO谅解》——对GATT解决争端机制的发展[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