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商标平行进口包含多重法律关系,传统以商标侵权为中心解决商品销售中的争议的视角和方法对一些超出了商标专有权控制范围的行为有明显的不适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平行进口贸易渐成为常态,有必要确定商标平行进口关系适用"国际权利用尽"规则。在此前提下,转移平行进口的法律关注视角,即从对商标权的关注转向对平行进口商品的关注。基于商品的销售者身份、渠道、品质等是经营者竞争力的来源,防止经营者搭借他人的竞争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是平行进口商品进入本国后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
论文目录
一、商标平行进口法律关系的多重性及传统法律关系的重心 (一)商标平行进口法律关系的多重性与模糊性 1. 平行进口中的商标法律关系。 2. 平行进口中的商品法律关系。 (二)商标平行进口法律关系的传统定位及不足 1. 进口商利用商标表达身份上的“总经销商”等侵害了本地商的商标独占许可权。 2. 以产品差异为基础认定进口商的行为侵害本地商的商品声誉和企业信誉。 3. 空间上使用商标搭借本地商的信誉,造成来源混淆。 4. 其他商业标识模糊,影响了商标的识别功能。二、商标平行进口之商品法律问题思路的转移 (一)转变的基础———相关规则的明确 1. 商标权地域效力问题。 2. 关于商品的地域性问题。 (二)目标的转变:竞争秩序的关注 1. 关系转变的理由。 2. 关系的转移。三、商标平行进口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一)商标平行进口商品销售中可能产生不正当竞争的理由 1. 经济学理由。 2. 法律上的理由。 (二)商标平行进口关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1. 将权利人的商标在商品之外使用,造成经营者身份的混淆。 2. 信息的不正当宣传。 3. 商品间的实质差异的信息未标明或模糊,导致商品的混同。四、结论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何国华
关键词: 商标平行进口,权利用尽,搭便车,不正当竞争
来源: 学术论坛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经济法
单位: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分类号: D913;D912.29
DOI: 10.16524/j.45-1002.20200120.001
页码: 95-102
总页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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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商标平行进口论文; 权利用尽论文; 搭便车论文; 不正当竞争论文;
商标平行进口关系重心的位移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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