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董事责任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责任险,董事,风险,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大陆法系,责任。
董事责任险论文文献综述
王梦迪[1](2018)在《董事责任险对过度投资以及多元化经营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责任险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在过去的八十多年里已经在发达国家与地区获得了较高的普及以及认可度。董事责任险最初设立的目的是承保企业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为非故意的过失或疏忽而遭受投资者民事诉讼的风险,由此推动企业管理层由风险厌恶的倾向转为积极投资、提升企业价值。作为承保人的保险公司担当着外部投资者的角色,通过一系列举措抑制企业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由此控制企业管理层的被诉风险;同时,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依法提起诉讼时,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责任的兜底一方,有义务并且有能力使投资者获得合法赔偿,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董事责任险在发达国家与地区不断发展,有许多学者对其治理效应与监督作用进行了研究,发现董事责任险可能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从而引发企业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因此,关于董事责任险的治理作用与外部监督职能尚无定论。本文在以往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利用保险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依据,选取多元化经营和过度投资作为本文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以2002-2016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分析了我国董事责任险的发展现状以及其对于过度投资以及多元化经营的治理作用,进而探讨在产权性质和机构投资者的调节作用下,董事责任险的治理作用会否发生改变。研究结果表明:董事责任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产生抑制作用;相对于国有产权,董事责任险在非国有产权的企业中更加能够发挥治理效应与监督作用;机构投资者会削弱董事责任险对于多元化经营的抑制作用;而对于过度投资而言,机构投资者并不能够起到调节作用。综上所述,我国的董事责任险制度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关于企业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厘定以及追责、赔偿的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投资者的教育要从维权意识方面进行加强;保险公司应当使产品紧贴中国的商业实际以及政策变化,使董事责任险更好的发挥监督治理作用。(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8-04-20)
杨华鑫[2](2016)在《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发展董事责任险业务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责任险是指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领域对经济发展作用最显着的子险种。其作用机理和涵盖的基础理论与一般的职业责任保险是重合的,但是,在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的几经变革下又发展出自己的独特内涵。我国自2002年由平安产险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董事责任险首份保单,其后历经十几年发展,董事责任险市场也随之成熟,但受制于外界环境的多重影响和制约,其普及程度和实际效果难以匹配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平安产险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使其在责任险产品开发方面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热情,一直作为市场上最有潜力、最有意愿、最有可能在董事责任险领域有所作为的中资公司。因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立足平安产险自身情况和行业环境,以期为平安产险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措施。文章首先整合了学术和实务两方面的观点,对董事责任险的概念、特征、基本流程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在此基础上,从战略、销售、市场认知层面揭示平安产险发展董事责任险的现状和问题,并通过运用PEST分析法,指出平安产险发展董事责任险的环境情况。最后,结合其优势和劣势分析出平安产险的思路和措施,在宏观思路上针对内部环境对董事责任险进行战略定位、针对国内环境呼吁立法配合、针对行业环境提高社会保险意识,在具体策略上通过人才、产品、平台叁个方向提升董事责任险业务,以此作为平安产险在财产保险领域拓展非车险业务的新契机。(本文来源于《吉林财经大学》期刊2016-05-01)
韩晴,王华[3](2014)在《独立董事责任险、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独立董事责任险(独董险)强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信息监督动机。董事会独立性的提高有助于机构投资者提高治理效率。实证分析认为,独董险和机构投资者形成显着的共同治理效果。一方面,对于管理层代理问题,独董险与机构投资者的共同机制对管理费用率有显着的控制作用,形成对显性代理行为的有效监督;机构投资者对ROA有显着的提升能力,一定程度弥补了独立董事对隐性代理行为监督上的不足。另一方面,独董险和机构投资者对国有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提高作用。独董险可以强化对披露信息的监督动机,机构投资者有助导入国有公司缺失的独立董事外部声誉约束。在信息监督过程需要较多时间和专业知识投入的情况下,两者对独立董事的激励作用形成互补。(本文来源于《南开管理评论》期刊2014年05期)
韩晴[4](2013)在《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责任险条款与管理层代理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独立董事责任险激励和保障独立董事的职能履行,对管理层代理问题改善有积极影响。同时,独立董事责任险与机构投资者互相促进,增强对代理成本的控制效率。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独立董事责任险对管理费用率有显着的控制作用,独立性增强体现在对在职消费等显性代理成本的有效控制上。在两种机制互补分工上,独立董事责任险更侧重于在职消费等显性代理成本的控制,而机构投资者可有效控制更多隐性的、体现在公司价值损失上的代理成本。得益于独立董事责任险对监督成本的降低作用,机构投资者对代理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得到增强,并维持对代理效率的显着提高作用。(本文来源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6期)
孙宏涛[5](2012)在《分散独董风险 董事责任险重在保障股东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是从英美法系国家移植而来的舶来品。2002年1月7日,我国证监会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第39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保险界反应神速,短短16天后,中国平安保险股(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2-09-08)
刘颖倩[6](2012)在《中国上市公司董事责任险需求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责任险是以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或第叁者(股东、债权人等)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为了探讨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责任险需求的因素,本文在总结及学习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2007-2010年上半年的董事责任险相关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实证检验,得到以下结论:1、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董事责任险需求不足。我国购买董事责任险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金融行业,其次是交通运输、仓储业等。2、在实证分析中,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的董事责任险需求显着正相关;股权集中度、控股股东的影响力与公司对董事责任险的需求显着负相关;国有公司控股与公司的董事责任险需求显着正相关;股权国际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责任险的需求;公司的收购与剥离行为与公司董事责任险需求显着正相关;公司规模、公司违约记录与公司董事责任险需求正相关,但其影响并不显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与公司的董事责任险需求微弱负相关。文章最后,论文提出了几点原则性的建议:制度层面,应建立健全股东诉讼机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监管层面,监管机构应该公开董事责任险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层面,应该设计出更加实用和灵活的董事责任险保单;公司层面,应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健全董事保护机制。(本文来源于《暨南大学》期刊2012-05-04)
许艺峰[7](2011)在《董事责任险:助力创新还是逃责帮凶?》一文中研究指出话题背景:随着赴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深陷财务风波屡遭诉讼,其今年董事责任险的费率已出现明显上涨。这一事件让国内不少上市公司高层开始关注董事责任险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舶来品"。和美国极发达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极其强烈的民众权利意识不同,中国的相应环境由于存在诸多缺陷或者说自身国情因素,(本文来源于《董事会》期刊2011年10期)
方剑[8](2011)在《董事责任险制度建构的硬法困境与软法进路》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服务于公司治理需要的险种,董事责任险在我国尚缺乏系统性的制度规定。该险种的制度建构有其现实必要性。但目前该保险产品在国家法(硬法)层面的制度创制工作面临着较大困境,软法语境下的制度设计可为一条先行、试行的权宜性路径。(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1年16期)
郝君富[9](2010)在《从公司治理视角看董事责任险》一文中研究指出10月30日,创业板迎来一周岁生日,这意味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有的限售期为一年的股票解禁开闸可随时变现,由此可能引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批量离职、套现问题倍受关注。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离职的董事、高管可能会由于在职期间管理决策的失误面临股东(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0-11-17)
方剑[10](2010)在《董事责任险的比较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责任险起源于、发展于、成熟于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文章通过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董事责任险制度的历史嬗变进行纵向分析,并结合中国实情进行横向比较,以期能够为中国就该险种的法律设计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6期)
董事责任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董事责任险是指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领域对经济发展作用最显着的子险种。其作用机理和涵盖的基础理论与一般的职业责任保险是重合的,但是,在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的几经变革下又发展出自己的独特内涵。我国自2002年由平安产险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董事责任险首份保单,其后历经十几年发展,董事责任险市场也随之成熟,但受制于外界环境的多重影响和制约,其普及程度和实际效果难以匹配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平安产险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使其在责任险产品开发方面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热情,一直作为市场上最有潜力、最有意愿、最有可能在董事责任险领域有所作为的中资公司。因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立足平安产险自身情况和行业环境,以期为平安产险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措施。文章首先整合了学术和实务两方面的观点,对董事责任险的概念、特征、基本流程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在此基础上,从战略、销售、市场认知层面揭示平安产险发展董事责任险的现状和问题,并通过运用PEST分析法,指出平安产险发展董事责任险的环境情况。最后,结合其优势和劣势分析出平安产险的思路和措施,在宏观思路上针对内部环境对董事责任险进行战略定位、针对国内环境呼吁立法配合、针对行业环境提高社会保险意识,在具体策略上通过人才、产品、平台叁个方向提升董事责任险业务,以此作为平安产险在财产保险领域拓展非车险业务的新契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董事责任险论文参考文献
[1].王梦迪.董事责任险对过度投资以及多元化经营的影响研究[D].湖南大学.2018
[2].杨华鑫.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发展董事责任险业务的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6
[3].韩晴,王华.独立董事责任险、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J].南开管理评论.2014
[4].韩晴.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责任险条款与管理层代理关系研究[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5].孙宏涛.分散独董风险董事责任险重在保障股东权益[N].证券时报.2012
[6].刘颖倩.中国上市公司董事责任险需求的实证研究[D].暨南大学.2012
[7].许艺峰.董事责任险:助力创新还是逃责帮凶?[J].董事会.2011
[8].方剑.董事责任险制度建构的硬法困境与软法进路[J].中外企业家.2011
[9].郝君富.从公司治理视角看董事责任险[N].中国保险报.2010
[10].方剑.董事责任险的比较法分析[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