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训政时期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训政,约法,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南京,苏维埃。
训政时期论文文献综述
林娜[1](2019)在《训政时期国民党报刊的舆论聚焦及展示》一文中研究指出1931年5月至1948年5月为中国社会发展的训政时期,此间中国分为近乎十四年的抗日战争与叁年的国共内战两个主要阶段,1945年抗日战争取得胜利,此后中国面临的最大议题即为国家重建与社会重组,如何复员遭受多年戡乱破坏的中国是其时多数人所考虑的,战后和平共建更是时年中国民众所普遍要求之所在,在此社会语境下的中国执政党如何建国是关系国家命脉的大事。报刊媒介的发展与国家和社会的变更密切关联,其依赖于国家的社会环境、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同时,报刊媒介作为历史痕迹的重要载体,其报刊版面刊载内容亦体现着社会脉络的发展变化。1946年至1948年为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期间《中央周刊》作为中国国民党重要党报之一,是中国国民党对外传述中央意旨的重要枢纽,其在宣传中国国民党的政治思想及建设方针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媒介宣传的作用,同时亦是中国国民党党中央各项措施意旨的记录者与转述者,对其内容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客观公正地认识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国民党的工作内容及新闻聚焦所在,并有助于了解战后近代中国的社会状况与矛盾所在,探析抗战胜利后国民普遍要求和平的社会语境下南京国民政府的所实施的各项措施的真实意图。“刊”不同于“纸”,其内容的刊载较客观的新闻报道更偏向于有言论倾向的文章,《中央周刊》作为时年中国国民党唯一的党政周刊,通过对其刊载内容的分析更有助于了解中国国民党对于该党思想理论的宣传与党政方针政策的实施。本文以1946年至1948年出版发行的《中央周刊》为研究对象,以期探讨训政时期中国时事聚焦,其更深层面是以一份国民党机关报为研究介质,以揭示其办报旨趣及其所刊载的时事事件的角度和报道立场,通过分析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国民党党报的舆论聚焦点所在及其刊载内容与经营策略的变化,以期探究该时期随着国共两党内战的不断激化和战争局势的不断变更,国民党在中国所实施的各项政治策略的真实意图及其在中国统治必然溃败的结局。作为媒介存在的报刊,其经营与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密切相关,社会语境的变化发展影响着报刊新闻政策及报刊事业的经营,《中央周刊》的创办正处“七七事变”爆发一周年之际,救亡图存成为时年中国最为重要的任务,该刊出版有其特定的历史语境与特殊的时代背景及战时动员的话语体系。作为国民党机关刊物,《中央周刊》的发展可追溯至1928年由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创办的《中央周报》,其对于《中央周报》“阐扬本党主义,传述领袖言行,宣达中央意旨”的使命既有所继承亦有所发展。《中央周刊》以宣传和传播国民党中央的政治策略方针、理论思想为宗旨,以期向时年中国民众传述国民党中央意旨,其报刊自身的发展变化深受社会实况的影响,同时作为国民党党刊,《中央周刊》在国民党报刊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维护国民党中央统治的作用。本文主要利用内容分析和数据统计的研究办法,以具体的史料为依据分析《中央周刊》具体刊载内容,论证其办报旨趣及时事聚焦内容偏向。《中央周刊》对于时事内容的聚焦是怎样的,其根本立场又是怎样的,不同的编辑人员给《中央周刊》的发展带来了怎样的改变是学生欲探析的焦点所在。1946年至1948年刊行的《中央周刊》刊载了大量的政策信息及时事报道,另有较多法律、新闻评论相关专业人士的投稿与意见的刊载,且时有“宪政”、“立宪”、“宪法草案”、“教育”、“共产党”等相关议题的刊载,内容及价值偏向性较强,深刻显示了其作为国民党党报存在的立场,随着国内外战争局势及国共两党内战形势的不断变化,《中央周刊》在办报方针及内容刊载方面亦有所变化,且日益呈现着与政治思想宣传相偏离的现象,可谓是国民党党报政治舆论宣传失效的表现。同时,与“一党专政”相对应,国民党在新闻事业方面实施了较为严苛的新闻管控政策,其具体内容的刊载深受国民党训政时期战时新闻统治政策的影响。《中央周刊》作为中国国民党的机关刊物,无可避免地处于党派之争的漩涡之中,沾染着党派之争的色彩,负担着宣传中国国民党政治意识的重任,报刊的政治色彩浓厚,根本利益立场坚定不移,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为获取国家的领导权,国共两党之争成为国内主要矛盾,阶级斗争愈加激烈,值此社会语境下的报刊更是担负着舆论宣传的作用,然随着内战局势的不断变化,国民党势力日益削弱,《中央周刊》等国民党党刊亦在中国大陆亦无生存的空间。最后则是对训政时期第二次国共内战爆发之后的《中央周刊》做总结性反思。《中央周刊》的停刊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根本原因则是国民党在中国大陆专制统治政权的溃败,然国民党权力的溃败则是其专制统治的结果。唇亡齿寒,随着国共内战局势的不断变化,国民党势力日渐衰败,其在报刊事业中即为各党报的“难以维持”,不日停刊。作为国民党党报的《中央周刊》,其停刊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作为信息的载录者,新闻媒介在传播讯息的同时亦记录着不同时间新闻事件的报道内容,是历史痕迹的承载者。不同立场的报刊,其内容的选择是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所以各个历史时期的报刊,其内容的刊载与发展变化是由不同历史语境下各个利益集团互相争斗的结果。《中央周刊》及其前身《中央周报》前后共刊行近20年时间,自1928年至1948年末,见证与记载了国民政府在中国大陆执政期间的诸多措施。作为中国国民党的机关报,其内容的刊载与报刊经营方式的变化同时年中国国民党所实施的各项国家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于1946年至1948年所刊行的《中央周刊》内容的分析有助于更为深刻地探究时年中国国民党所进行国家建设过程中的真实意图及最终国民党在中国大陆政治统治溃败的原因。(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9-05-01)
郝铁川[2](2016)在《我们处在“新训政”时期——中国特色法治“模式”与“道路”之争》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是一种"模式",还是一种"道路"(即阶段性产物),学术界近年来分歧显现。陈端洪、强世功等先生开创的政治宪法研究即一种模式论趋向,美国华裔学者熊玠和我国台湾学者朱云汉也有此种看法。而我在《秩序与渐进——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研究报告》一书中,则认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仅仅是初级阶段的法治,还要向中级阶段、高级阶段攀(本文来源于《探索与争鸣》期刊2016年10期)
吴鹏[3](2016)在《从《训政时期约法》透视民国宪法与宪政的疏离》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民国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国家根本法《训政时期约法》为考察对象,从此部约法的出台缘起、文本内容、运行效果等方面揭示民国宪法性文本制定和宪政运行的复杂面相,阐析民国出现宪法与宪政严重脱节问题的内在原因。(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25期)
董颖颖[4](2016)在《浅析训政时期国民政府主席的地位与权限》一文中研究指出1928年国民党在南京召开二届五中全会宣布结束军政时期进入训政时期。这期间,国民党高层内部一直处于相互纷争的状态,而代表国民党政府之主席的地位与权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国民党由偏居一隅的广东在走向全国的过程中,建党伊始统治集团内部的分权理念在初期得到了较好的执行,然而在后期执行的过程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文字到实施均已荡然无存,国民政府主席的权力由仅仅拥有虚权到拥有实权,发展到最后由党魁个人主宰一切。(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20期)
刘芳[5](2013)在《训政时期蒙藏委员会发展蒙藏教育实践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蒙藏委员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主管蒙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按照训政计划要求推进蒙藏地区的一应行政改革事项,其中扶植蒙藏地区的教育发展是其首要任务。蒙藏委员会对蒙藏教育在训政时期各阶段的推进过程做了详细的规划部署,由其直接举办并取得一定成绩的蒙藏教育事业计有蒙藏边区学生之招收、保送及救济;蒙藏学生升入内地各级学校之预备教育;蒙藏边区学校之筹办等。然而由于蒙藏委员会的职能赋予过于宽泛,实际权力授予无法与之相匹配,加之特殊历史背景下边疆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其不能有针对性地、有效地推进蒙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南京社会科学》期刊2013年07期)
周文星[6](2013)在《训政时期(1928-1937)国民党党治体制:法理模式与实际运作的断裂——党权与军权互动关系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南京国民政府训政初期,国民党党治体制的法理模式并未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得到较好的贯彻或体现,两者呈现出断裂的势态。究其主要原因,是其时胡蒋两派为争夺国民党最高领导权而展开的"党军之争"较量所致。从一定程度上说,国民党训政时期党权与军权的权利互动关系体现了国民党党治法理模式与实际运作间关系演变的逻辑。(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13期)
张俊霞[7](2013)在《训政时期国民党“党化教育”之论争——以教育领域为核心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民党进入训政时期后,以政治权力为后盾,着力于掌控教育的主导权,在各级学校努力推行"党化教育",从而引发了来自党内理论家以及党外知识分子的纷争与批判。这些不同的声音囿于国民党所建立的"党国体制"之内,但是无形中却侵蚀着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13年01期)
刘会军,李晔晔[8](2011)在《论训政时期南京政府地方党政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以奉行孙中山遗教为标榜,实行一党专政,构建了以党控政的党国体制,其地方党政关系则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标榜的党政分开,逐渐向党政融合过渡,体现了蒋介石对国民党党权控制的日益深化,但南京国民政府对于地方党政制度的设计在实践中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本文来源于《北方论丛》期刊2011年05期)
王圳霖[9](2011)在《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司法实践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1928年12月,南京政府在名义上统一了全国,结束了历时十几年的军阀混战局面。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的爆发,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强权统治下,中国进入了一个相对平静的时期。姑且将1927年到1936年这一段时间称之为“南京十年”。本文将这一时期的司法作为研究对象,具体主要分为引言和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介绍了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的时代背景,以1927年到1936年为研究范围,司法党化引起笔者很大的兴趣,意欲从历史传承性和发展性的角度,分析和认识这一时期的司法状况。第一部分详细说明了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的形成,明确指出以党治国实质是以党义治国,而不是党员治国;其次介绍了胡汉民对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的发展,国民党作为“训政保姆”,把人民大众看做婴孩,代表人民进行“以党治国”;最后,介绍了蒋介石对以党治国思想的异化,以党治国思想最终演变成了蒋介石的个人独裁。第二部分指出,在理论层面上,训政司法实践有两个阶段之区分,第一阶段以徐谦、王宠惠为代表,司法党化以革命化的语词与形式表达出来;第二阶段以居正为代表,不仅弱化前期革命化的语词含义,同时淡化因司法党化一词本身所有的政治含义所带来的争议,而代之以司法民族化,以民族主义作为司法制度党义化的正当性理由。第叁部分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分析了“南京十年”司法党化的具体实践,主观方面表现在法官的考选和司法官的党员化、人民陪审制度等,客观方面表现在司法实践中依据党义判案等,让我们对这一时期的司法状况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第四部分评价了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司法实践问题,首先指出训政时期的以党治国来源于但又背离了叁民主义;其次指出司法党化是当时社会环境的无奈之举,对外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无奈选择和整合社会资源的需要。最后指出训政司法出现了异化,其主要形式在于个人独裁。(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1-04-01)
王明前[10](2010)在《法国公法理论观照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国公法理论是在总结法国大革命以来法国宪政发展的得失经验,并在批判各种形而上学法理的基础上获得应有的学术地位的。它不仅克服了中世纪法理的超验性,也纠正了个人主义法理的偏激,为后世学者研究宪法的演进规律提供了实用的理论工具。用法国公法理论解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并将其与同时期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作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前者不仅摈弃了形而上学的国民主权观念,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实际运用于立法实践,而且符合法国公法理论的公务思想关于统治者与公务员职责的区分,使民选苏维埃代表的权力严格置于选举人即工农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预示了中国宪政发展的美好前景。(本文来源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0年06期)
训政时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是一种"模式",还是一种"道路"(即阶段性产物),学术界近年来分歧显现。陈端洪、强世功等先生开创的政治宪法研究即一种模式论趋向,美国华裔学者熊玠和我国台湾学者朱云汉也有此种看法。而我在《秩序与渐进——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研究报告》一书中,则认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仅仅是初级阶段的法治,还要向中级阶段、高级阶段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训政时期论文参考文献
[1].林娜.训政时期国民党报刊的舆论聚焦及展示[D].安徽大学.2019
[2].郝铁川.我们处在“新训政”时期——中国特色法治“模式”与“道路”之争[J].探索与争鸣.2016
[3].吴鹏.从《训政时期约法》透视民国宪法与宪政的疏离[J].法制与社会.2016
[4].董颖颖.浅析训政时期国民政府主席的地位与权限[J].法制与社会.2016
[5].刘芳.训政时期蒙藏委员会发展蒙藏教育实践初探[J].南京社会科学.2013
[6].周文星.训政时期(1928-1937)国民党党治体制:法理模式与实际运作的断裂——党权与军权互动关系的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
[7].张俊霞.训政时期国民党“党化教育”之论争——以教育领域为核心的考察[J].理论界.2013
[8].刘会军,李晔晔.论训政时期南京政府地方党政关系[J].北方论丛.2011
[9].王圳霖.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司法实践研究[D].郑州大学.2011
[10].王明前.法国公法理论观照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比较研究[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