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和客体论文_倪培强

导读:本文包含了主体和客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主体,客体,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主客,人工智能,网络。

主体和客体论文文献综述

倪培强[1](2019)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及其辩证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问题,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及其作用的现象有不足之处,相反为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地位和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上升为主体的"双主体说"也存在明显不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主客二分和主客合一的辩证关系,是主客同构、共处一体的辩证关系,单纯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都容易走向片面。(本文来源于《思想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11期)

杨易川,李娜[2](2019)在《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旨在解决人工智能致损时的责任归属,虽在形式上解决了责任分配问题,但因人工智能不具有人类的法律人格,也无法比照拟制主体满足实体性要素、价值性要素的要求,无法承担责任,致使人类仍然是人工智能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在法律效果上与其被赋予法律客体地位并无二致。而且"主体说"无法满足"主客体二分法"划分的本质,会对现有的法律制度产生颠覆性的冲击,打破以"人类中心原则"构建的现有法律体系。究其实质,人工智能始终无法摆脱客体地位的法律架构。(本文来源于《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11期)

刘方圆[3](2019)在《从客体到主体:法学范畴分类的认知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法学范畴分类理论以经典范畴理论为根据,认为范畴分类是对客观世界实体秩序的直接反映。此种叙事纯粹从客体视角来解释法学范畴分类的思维形成和语言表述,不考虑主体性认知在其中的作用。当解释视角从客体转向主体,法学范畴分类将被描述为主体性认知构建之过程,其思维形成遵循认知中的整体性原则,其语言表述也以"图形—背景"认知习惯为基础,这将为法学范畴相关基础理论研究提供全新思路。(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6期)

潘运,杨阳,邹昌浪,陈衍,龙女[4](2019)在《基于主体和客体的空间参照框架对数字–空间联结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以1~9除5外的阿拉伯数字为实验材料,采用数字大小判断任务,探讨基于主体和客体的空间参照框架对数字–空间联结SNARC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1)在基于主体的空间参照框架下,HH和PP条件出现SNARC效应;(2)在基于客体的空间参照框架下,HH和PP条件也都出现了SNARC效应;(3)在基于主体和客体的空间参照框架下,HP和PH条件都没有出现SNARC效应。说明无论是在主体还是客体的空间参照框架下,只有当基于反应的自我中心参照框架和基于数字排列位置的非自我中心参照框架方向一致时,才会出现SNARC效应。(本文来源于《心理与行为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徐杰[5](2019)在《人工智能刑法地位新探——基于对“犯罪主体说/客体说”的二元检视》一文中研究指出智能时代的刑事制裁困境引起人工智能刑法定位之争。犯罪主体说罔顾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现实立足于科幻式假设肯认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地位,与现实脱节。客体说则落入传统思维窠臼,仅将人工智能视为单纯的工具物,而有意忽视人工智能的相对能动性及其对法益的独立侵害能力,企图通过修正传统过失理论克服智能时代的刑事制裁困境,其观点亦值得商榷。正确认识和构造人工智能刑法地位的关键必须兼顾人工智能独立损害法益能力之事实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现实和前景。在未来,刑法可参照精神病人的刑法属性赋予人工智能违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即违法主体地位,当人工智能基于自主行为造成法益侵害时,可以给予其保安处分制裁。(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9卷 总第9卷)》期刊2019-08-30)

徐志萍[6](2019)在《网络思政教育主体和客体的认识论意义研究——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今多元文化、网络信息化和各种西方思潮冲击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诸多困境,需要重新审视和思考其教育形式、内容与作用,分析网络思想教育价值的本质、内涵和特征,系统审视网络思想教育价值的生成、目标、效用、形态和生态系统,构建网络思想教育价值的课程与评价体系等,用以指导高校网络思想教育实践的发展和推进网络思想教育价值目标的实现。由张再兴撰写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一书,针对(本文来源于《教育发展研究》期刊2019年Z2期)

何敬平[7](2019)在《主体间性理论视域下的高叁历史复习策略——以高考历史全国卷试题为课堂教学主要中介客体》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以主体间性理论为指导,以全国卷高考历史试题为中介客体变革高叁历史课堂教学,从教学重点、复习主题、综合素养、平等互动等方面分析课堂教学中的操作策略,以达到教学目的的最大化。(本文来源于《中学教学参考》期刊2019年22期)

王志国,魏洁[8](2019)在《多元智能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主体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在客体主体性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表现出不适应的一面,客体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更多关注客体自身实际需求,从客体多元化智能出发培育人才。从多元智能理论出发,提出以生为本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式,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等,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提供新的思路。(本文来源于《中学政治教学参考》期刊2019年21期)

李春琴,颜廷丽,柳世玉[9](2019)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学生主客体性表现及主体性彰显的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哲学上的主、客体概念出发,学生既是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客体,又是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学生客体性的突出表现为"受各种创新创业教育交互作用影响"及其"受控性"。分析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自动学习行为""自觉学习行为"和"自主学习行为"叁种类型的特点,提出教师需要通过"帮助学生建立主体性发展阶段、特点的观念体系"及"针对主体性阶段特点,设定不同的任务难度"等途径来彰显创新创业教育中学生的主体性。(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赵浚[10](2019)在《共同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实存》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发展,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性与目的性不断调和统一的结果,可以发展成为新的关系形态,即共同主体。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主体的实现需要必要的发生条件,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人徜徉于道德的自由境界,以高度的自我意识自为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主体将自觉占有人的本质,生发爱他人的能力;回归人的生活世界,追求人的终极关怀;构建人的意义人生,激发人的精神觉悟,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终极性发展,这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新人提供了人学范式的视角。(本文来源于《思想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主体和客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旨在解决人工智能致损时的责任归属,虽在形式上解决了责任分配问题,但因人工智能不具有人类的法律人格,也无法比照拟制主体满足实体性要素、价值性要素的要求,无法承担责任,致使人类仍然是人工智能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在法律效果上与其被赋予法律客体地位并无二致。而且"主体说"无法满足"主客体二分法"划分的本质,会对现有的法律制度产生颠覆性的冲击,打破以"人类中心原则"构建的现有法律体系。究其实质,人工智能始终无法摆脱客体地位的法律架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主体和客体论文参考文献

[1].倪培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及其辩证关系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9

[2].杨易川,李娜.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

[3].刘方圆.从客体到主体:法学范畴分类的认知解释[J].政法论坛.2019

[4].潘运,杨阳,邹昌浪,陈衍,龙女.基于主体和客体的空间参照框架对数字–空间联结的影响[J].心理与行为研究.2019

[5].徐杰.人工智能刑法地位新探——基于对“犯罪主体说/客体说”的二元检视[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9卷总第9卷).2019

[6].徐志萍.网络思政教育主体和客体的认识论意义研究——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9

[7].何敬平.主体间性理论视域下的高叁历史复习策略——以高考历史全国卷试题为课堂教学主要中介客体[J].中学教学参考.2019

[8].王志国,魏洁.多元智能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主体化[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9

[9].李春琴,颜廷丽,柳世玉.创新创业教育中学生主客体性表现及主体性彰显的途径[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9

[10].赵浚.共同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实存[J].思想教育研究.2019

论文知识图

化合物2(3.37×10-6mol/L)二氯甲烷溶...化合物2(3.37×10-6mol/L)二氯甲烷溶...绿光OLED器件的电流密度-电压-亮度曲...比例为a)10:1时和b)4:1时的...一9基于土地管理业务全要素信息系统应用...权利主体与权利客体间权属关系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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